纪检监察案件材料
A. 纪检监察案件线索来源有几种
信访举报、案件中发现、上级交办、监督检查中发现等等。
B. 纪委案件审核的主要内容
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的职责范围:
(1)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批准或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
(2)审理需呈报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同级党委、政府审批的案件。
(3)审理虽然不属于本级监察机关直接行政处分权限之内,但由本级监察机关直接立案调查,提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案件。
(4)审理申诉案件。
(5)审理征求意见案件。包括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征求意见的案件和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部门和信访部门征求意见的案件。
(6)审理下级纪委呈报的备案案件。
(7)审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案件。
(8)审理下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处理案件的决定有不同意见,请求予以复议或复查的案件。
(9)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调查研究,进行业务指导。
(10)草拟案件审理程序方面的条规和规定。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审查处理党员、党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实事求是地核对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证据,根据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纪、政纪条规分析认定案件的性质,按照规定的程序,正确地处理违纪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
C.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方法有几种
主要有八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3)纪检监察案件材料扩展阅读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纪检机关应建议有关党组织按照以下办法做出处理:
1、党组织负责人同被反映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2、责成被反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3、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被反映人进行批评帮助;
4、纠正被反映人的违纪行为或责令其停止正在实施的违纪行为;
5、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
6、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7、责成被反映人退出违纪所得。
D. 纪委监察查办的案件证据材料可以直接被法院取纳吗
纪委监察查办的案件证据材料,经过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回根据。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 纪检监察审理案件见面材料怎么写
案件审理接段需要制作2个谈话笔录,一是核对错误事实谈话笔录,二是宣布处分决定谈话笔录。
F. 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案件调查的区别
一、案件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为查明违犯党纪政纪案件的事实真相所进行的活动。
二、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和程序合法。
三、 案件的受理和初核编辑。1、受理。纪检监察案件受理,是指纪检监察机关按照规定接受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犯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恰当处理的活动。2、初步核实。初步核实,是指纪检监察机关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检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应当填写受理登记表,经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后,进行初步核实。
四、案件调查前,主要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组织调查组。调查组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案件的性质、特点和案情的复杂程度等情况来确定。①根据参加办案的机关和多少,可划分为单独式和联合式。②从调查组的组成结构上,可分为单一式、母子式。 (2)熟悉案情。调查组长应组织全体调查人员认真分析初步核实材料,对案件线索、案件基本情况以及涉及的单位和人员的具体情况进行认真的研究。 (3)拟定调查方案。在熟悉案情、统一认识的基础上,调查组应及时研究,制定调查方案。调查方案是指进行调查的具体计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①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②调查的步骤、方法;③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④办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 (4)拟定调查提纲。调查方案确定以后,全体调查人员应认真讨论,集思广益,形成调查提纲。
五、调查提纲是指对案件调查事先提出的内容重点,是具体化了的调查方案。①已收集掌握的案件线索。这是调查的宝贵材料,是核实问题、取得证据的源头。应对这部分线索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分清主次,按问题性质分别列出细目。②调查内容的先后顺序。应根据线索细目,排出调查的先后顺序,明确先查什么,后查什么。对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可以抓住已经提示的主要线索,从违纪行为的起始阶段查起。对案情复杂一些的案件,应划出以被调查人为中心的重要情节线索环链,注意选择突破口。③确定调查对象。应把每一问题的证人、可能知情的人作为重点,同时也应注意向发案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作调查,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扩大案件线索。应列出调查对象的工作单位、政治面貌、职务,并弄清他们与被调查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