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县监察局监察室主任是什么级别

县监察局是正科级单位,即局长是正科级,局下辖各单位为股所级。即监察室主任为股所级。

㈡ 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级别

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书记都是由本县区党委常委兼任,因此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级别高于本县区普通的正科级政府组成部门,为副处级机关。

㈢ 县级市的纪委监察局待遇怎么样监察员的岗位。

县级市的纪委监察局一般是公务员待遇;监察员的具体工作是: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参与执法监察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工作,根据要求撰写有关工作报告。
三、接待来信来访和举报,作好信访举报记录,及时报告情况和做好核实工作,负责地做好答复工作,建立信访举报工作档案。
四、在执法监督工作中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指导和督促部门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加强监督。
五、承担相关工作文件、计划、总结、汇报、情况通报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起草工作。
六、负责廉政网刊建设等宣传教育、文件收发转办、资料印制订发、设备及财产管理、会务安排及办公室内务管理。
七、联系工作实际加强研究,积极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会议文件、领导干部廉政资料收集、立卷和归档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㈣ 怎样向县监察局写举报信

实事求是说明事情经过就行

㈤ 听说县纪委常委比县监察委员权力小是真的吗

以前可能要差不多,甚至监察委员要权力更大。但是随着现在反腐的深入,很多官员谈纪委色变,纪委已经成了一个权力和监督机构,只要纪委有人来,怕是有些地方的官员跳楼的都有。
以前有这么一个笑话,有一个新公务员叫钟继伟,新来给他们局长汇报一下,就说,局长,你好,我是继伟,给您报告一下,局长问你是哪个纪委,答:我是钟继伟。然后局长晚上就上吊了

㈥ 县级纪委和监察委是不是有两个副书记两个两个副主任,副,副书记都兼副主任

县纪委班子成员至少也有5人左右,一个县纪委书记,一个常务副书记,3个副书记,这都是标配,只有更多而不会少,县监委和纪委都是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

㈦ 了解县监察委员会的职责可以通过哪些途径

上网查可以了解县监察委员会职责,也可以听广播,看电视等途境去了解。

㈧ 县监察局是干什么的

县监察局职责与职能:

职能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主要领导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市政府、县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给予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检工作、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和行政执法监察,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纪、政纪规定。检查、调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的内容,提出修改、补充或撤销的建议;变更或撤销下级行政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参与制定本县有关行政规定。
(五)会同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考察、审核各乡镇(街道)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选;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党政群机关及国有(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县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履行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对全县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从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入手,规范政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九)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P.S.:以上内容转载自重庆市开县人民政府网站,绝对权威。

㈨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对下列机关和人员实施监察:

1.本级人民政府及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

2.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

3.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还对本辖区所属的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的公务员以及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

(9)宁洱县监察扩展阅读:

一、国务院监察机关主管全国的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二、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向政府所属部门派出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

监察机关派出的监察机构或者监察人员,对监察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监察机关对派出的监察机构和监察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对派出的监察人员实行交流制度。

三、上级监察机关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监察机关之间对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监察机关确定。

四、上一级监察机关认为下一级监察机关的监察决定不适当的,可以责成下一级监察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上一级监察机关的复核决定和国务院监察机关的复查决定或者复审决定为最终决定。

参考资料: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