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政监督案例

这个应该是监督行政而不是行政监督。监督行政是指各类监督主体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是否依法行政所实施的监督。在这里具体就是社会舆论监督(新闻媒体)。它最突出的特点,是相信媒介可以客观地报道新闻事实,实事求是地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它要求记者在从事新闻报道的时候,遵从客观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独立性原则和自由性原则。
舆论监督是民主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社会民主的必要环节,实行舆论监督是一个制度化进程。舆论监督制度应保证社会舆论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转化为行动措施。舆论监督的对象是一切权力,其重点是权力组织和决策人物,对权力组织的监督包括对决策过程的监督和对决策效果的监督;对决策人物的监督包括对决策人物产生的监督和对决策人物行为的监督。舆论监督的对象不包括公民隐私的范围。现代舆论监督权力是一种普遍的、平等的民主监督权利,它是对以权力大小和财产多寡分配监督权的否定。

B. 一个民主监督的典型案例

A.“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最基本的方式之一。
选举制度是整个民主制度的基础,没有选举就没有民主。但是我们还应该明白“任何一个国家的选举制度,都是根据其国情制定的。 选举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受国家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制约,受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发展水平的制约。”了解我国选举的特点。包括:1)普遍性和平等性原则;2)民主性:直接选举的范围逐步扩大,差额选举,任何选民或代表三人以上即可推荐代表候选人;3)对代表有监督和罢免程序;4)无记名投票与举手表决相结合;5)保证少数民族人大代表选举名额,逐步提高妇女代表的比例。6)选举实行 “一人一票”原则,了解什么是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

B.公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和途径之二是“依法参与民主决策”。
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方式主要有直接和间接决策两种:
1.依法间接参与民主决策。主要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人民代表,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的决策。可以通过人大代表将自己的意见带入决策过程,也可以依法以意见和建议的方式表达出来影响决策。在全国各地,几乎每天都有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就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向公众征集意见和建议,举行听证会,邀请各个阶层的人士开展讨论。还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等,使公民有各种机会间接参与民主决策的过程。
2.“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包括3条途径和方式。通过 1)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公民可以直接参与基层民主决策,管理与自己有关的事务;2)通过各种职工代表大会,公民也可以就企事业的发展和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公民还可以 3)通过工妇青等组织就相关的问题直接参与民主决策。

C.了解公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政治参与途径之三
1.“间接管理”:是公民通过选出的代表参加间接管理。公民也可以对具体公共事务提出意见和建议,来间接参与管理。例如:2004年10月,上海在公开讨论《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的过程中,学生、老师、家长以及社会各个方面人士的都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这是公民间接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民主管理的生动体现。
2.“直接管理”: 就是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直接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比如:1)在行政、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实际上就是分别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2)公民还可以通过村委会和居委会组织实行基层实行自治;3)还可以通过各类社会组织管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比如,通过居委会,居民可以管理社区中的各项事宜。

D.依法参与民主监督,是政治参与途径之四
1. 了解公民参与监督的必要性:为了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合法合理)行使权力,更好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和失职行为,应该受到公民的监督。他们的权利是公民委托的,他们必须对公民负责,公民当然有权对他们是否“使用得当”进行监督。关键是怎么监督?
2.“公民参与监督的方式”,包括:
(1)公民可以通过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比如,检察院及其所设置的反贪局、行政监察机关、政府法制部门内设置的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审计监督机关、“财务、物价和税务三查办公室” ,还有党内的纪委,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内部所设置的各种监督机构。(工会财经监督小组)
(2)公民直接监督方式
公民的直接监督是各种监督机构发挥监督作用的基础。舆论监督则是公民直接监督的一个有效组成部分。公民直接监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批评;建议;控告;申诉;检举。

C. 正确行使公民权利的事例

贵州省锦屏县平秋镇圭叶村,是个国家级重点扶贫村。最近,该村因一枚村民发明刻制的财务审核公章而闻名全国。他们把“平秋镇圭叶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字样的印章分为五瓣,分别由4名村民代表合1名村党支部委员保管。村里的经费开销,须经他们其中至少3人同意,才能将其合起来盖章报销。由此产生了我国第一枚“五合章”。

“五合章”的诞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评论。有人说它是“史上最牛的公章”,有人说它是“最民主的公章”,也有的认为这是民主理财最有效的监督,是最直接的分权制衡,具有现实的效仿推广价值。该县纪委还专门发文,在全县推行“五合章”民主理财办法。

事实上,圭叶村的“五合章”也是被逼出来的无奈之策。人们在热议它的存在、作用和价值的时候,往往缺乏一种深层次的理性分析,那就是:“五合章”真正诠释的是什么?

其一,暗箱操作仍是行政通病。近几年,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理财、阳光作业、政务公开等等,成了各级政府和官员们的时尚词藻。细细考究,“民主”虽然很多,但大多是空洞的口号和应景之作,较真不得。就说集体决策吧,虽然班子成员也各自“民主”了一通,但最后拍板的还是那“一把手”。任免干部采用“票决制”,喊了多年也没见哪一级真正实行过。那怕就是在人大、政协这些高规格的会议上,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浓厚”的民主氛围下,又有几人能够毫无顾忌开怀地说出自已的真心话?“五合章”事件虽然只是最基层的最原始的个案,但是它却提出了一个严肃的重大课题——如何破解民主管理的瓶颈。

其二,人民群众急盼民主监督。“五合章”的起因,是村民不满意不信任村干部的财务开销。一年5000元的村务经费,在许多单位和部门也许还不够一餐饭的招待支出,但村民们却较起真来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人民群众需要参与权,需要知情权,需要监督权。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是专家学者研究的理论课题。农民们只会用原始的他们认为有效的办法,来满足那可贵而又可怜的民主监督权利。

其三,制度建设才是治本之策。有人呼吁,要大力推广圭叶村的“五合章”管理办法。我们姑且不说它是否与《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相挬,单就其操作方式就是个很大的问题。再者,掌握公章的人又由谁来监督?会不会演变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伪装背书工具?所以,民主政治建设不仅仅是形式的借鉴和泛化,而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这才是治本之策。

D. 民主监督的典型事例(急需!!)

人民代表的选举
举报电话,媒体
听证会……

E. 结合自己参与民主监督的具体活动简要谈谈公民参与民主监督的责任与价值

没有民主监督,何来参与。

F. 明朝关于民主的例子

1、政治制度民主化

朱元璋废除丞相以后,在朱棣时期,明朝随后就建立并且完善了一套内阁制度。

明太祖废除宰相后,日理万机,事务繁忙,不得不设立春、夏、秋、冬“四辅”官,选民间老儒充任,后改设殿阁大学士,皆轮值以备顾问。

朱棣继位以后,开始把这套制度完善,建立了一个固定的秘书咨询机构——内阁,朱棣从翰林院官中特简侍读解缙、胡广,编修黄淮、杨士奇,修撰杨荣,检讨金幼孜、胡俨七人入宫内文渊阁当直,参与机密。自此阁臣常设,遂有“内阁”之称。

明宣宗时期开始形成“票拟”,宣宗之时,内阁的主要职权从过去比较空泛的“参预机务”转变为固定的“票拟”,即代皇帝草拟对臣下奏章的处理意见,“用小票默书,贴各疏面上进”,称为“条旨”,明代虽然废除了丞相,但内阁承担起了丞相的角色,达到了“偃然汉、唐宰辅”的程度。

2、明代政治的民主精神还表现在廷议和廷推,廷议和廷推可以说是近代议会的雏形。

明制,凡朝廷遇有重大政事,皇帝必诏令廷臣会议,共同就重大问题展开讨论,讨论结果上报给皇帝,皇帝作最终裁决。

廷议主要讨论的重大政务有:一、议立储君。二、议建都。三、议郊祀。四、议典礼。五、议宗藩。六、议漕运。七、议边事等等。至于参与廷议之人员,计有六部尚书、都御史、六科给事中、通政使、大理卿及掌道御史等。

3、此外,明代还有士人议政的传统,明代的读书人可以结社议论时政,而清代则严厉禁止。

明代有内阁,有廷议,而且皇帝还是汉族,所以当中国人了解西方的民主制度以后,明朝比清朝更容易转型。这是尧舜禹时代的“三代之治”,也是儒家“天下为公”理念的体现。

(6)民主监督的事例扩展阅读:

明代政治的背景

在农民起义胜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明王朝,为了对付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空前强化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

明王朝的统治者,不仅废除丞相,设特务机构,改组军事指挥体系,大大加强了皇帝的集权统治,而且还极力推行以程朱理学为主要内容的思想统治。

随着土地的高度集中和宦官专权的出现,明王朝对广大人民的剥削压迫日益加重,阶级矛盾、民族矛盾,以及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也日益加深。

农民起义,外寇入侵,宗室叛乱,此起彼伏。明代中后期,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开始萌芽,反增税等市民运动兴起,又给社会矛盾增加了新内容。社会矛盾的急剧发展,导致了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大起义。

G. 为什么要强化民主监督

只有将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两者有机地联结起来,有效地制约与监督权力的现代政治难题才能得到解决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因为,从正面来看,权力的制约与监督对于权力服务于公民、有效地运作、推进财富的积累等,具有重大的影响;从反面来讲,不受制约与监督的权力必然是腐化变质的权力,权钱交易、低效运作、腐败丛生是难以避免的事情。

以权力制约权力

以权力制约权力,首当其冲的是实行权力的分割制衡原则。之所以必须首先分割权力,是由权力性质决定的。“绝对的权力绝对地导致腐败”,这是不论社会政治制度差异如何都适用的一个现代政治戒条。权力具有自我膨胀的天性,如果不对权力加以分割,这种政治制度就必然成为一种独断专行的制度,绝对的自我而不会有真正批评的孤芳自赏的制度,从长期执政效应来看,也相应会成为一种低效率的政治制度。

其次,以权力制约权力,需要对监督制约权力的对象加以明确。分割权力作为制约和监督权力的前提,并不必然保证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因为在权力的实际运行中,执掌权力的主体具有自由裁量的空间,他们还是有滥用职权的必然性。必须将执掌权力的人置于有效制约与监督其权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之中,才能保证他们用公共权力来为公共利益服务。假如仅凭他们依托在自我道德信任基础上执掌公共权力的诺言,对他们不加以严格制约与监督,那就绝对不能期望杜绝权钱交易、以权谋私。

再次,有效制约与监督权力还必须建立起制度导向与程序优先的制度运行体制。假如制约与监督权力的动力仅仅来自某些政治高层人物的旨意,或来自某个集团的善良动机,那是不可能有效制约与监督权力的。这是由权力支配意志而不是意志支配权力的权力现代性决定的。历史上曾经有多少意志坚定地想用权力来为大众谋取福利的政治家,到后来演变为滥用权力、甚至以权谋私的堕落分子。这类触目惊心的事例告诉我们,除开在制度上解决权力的制约与监督问题,从而保证从权力的分割开始、到权力的规则运转、再到权力的公共化评估相互贯通,从而将权力的客观化运作与执掌权力者的个人意志和愿望隔离开来,否则就不能想象权力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至于制约与监督权力的程序优先问题,那就更是一个检验政治现代性的指标了。有没有权力运行的分割制衡制度设计、有没有权力执行的一套客观制度建构、有没有围绕权力执行纠纷建立的裁决机制、有没有对人对事对决策对效用分别设计的制度规章,既是划分传统政治与现代政治的分界线,又是判断权力是否受到有效制约与监督的基本标准。

以权利制约权力

以权力制约权力是一种“权力内部”的制约与监督思路。也许更为关键的还是以权利制约权力。对于现代社会来讲,建立在自由平等基础上的公民权利,是一个政治共同体据以维持与发展的现实起点。假如以权力制约权力只是执掌权力者之间展开的权力分配游戏,那么,就既不能指望权力会自我限制,也不能指望权力的公共性有根本的保障。于是,以高于权力的权利来制约与监督权力就是必然的选择。必须将权力与权利作为一个对应的关系来处理,以前者为必须限制的对象,以后者为捍卫的对象;以前者为社会运作的条件,以后者为社会运作的前提;以前者为后者的被支配者,以后者为前者的支配者。这样,权力的自我膨胀才会消减。以权利制约与监督权力,既需要重申人民主权原则,也需要有人民以公民的角色介入社会政治生活的“角色转变”,更需要有反映人民意志与愿望的社会建制来实际制约与监督权力。于是两个方面的问题就显得重要起来:一方面,必须建立健全国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渠道,从而使得公民有表达自己意见和参与决策的空间。另一方面,在日常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必须建立起舆论监督的制度体系。只有将以权力制约权力、以权利制约权力两者有机地联结起来,有效地制约与监督权力的现代政治难题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

H. 自身民主监督的事例

限制自己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