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局干部
㈠ “监管部门主任科员以下”是个什么级别
主任科员是非领导职务的级别之一,相当于乡科级正职。
《国家公务员法》
第十六条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职务与级别
(一)国家大大:一级;
(二)国务院总理:一级;
(三)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四至二级;
(四)部级正职,省级正职:八至四级;
(五)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十至六级;
(六)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十三至八级;
(七)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十五至十级;
(八)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十八至十二级;
(九)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二十至十四级;
(十)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二十二至十六级;
(十一)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二十四至十七级;
(十二)科员:二十六至十八级;
(十三)办事员:二十七至十九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
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九)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质量与信用科(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十三)标准计量评管科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㈢ 市场监管局工勤编制人员可以担当领导岗位吗
凡是在编人员,如果表现好,各方面都很有能力,经过领导的认可是可以担当领导岗位的
㈣ 不是国家正式干部能到市场监管局工作吗能到市场监管局吗
楼主你好,不是国家正式干部,也是可以去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哦,可以参加市场监管局的招聘,通过考试录用后就可以了
㈤ 请问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是中组部中权力最大、最重要的局吗
中央组织部干抄部监督局职能为: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设;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办理中央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并提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建议;审理中央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
㈥ 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事业编制人员都干什么工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设1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会务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学会、协会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对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内部审计。
(二)组织人事科
管理和指导本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考核奖惩工作,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学历教育,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基层基础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评审奖励和推广等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合作、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政策法规科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
四)食品综合协调科(监督检查科、应急管理科)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整顿治理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五)行政许可服务科(企业注册科)
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
(六)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举报申诉中心)
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调解消费纠纷,参与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对有关服务领域经营行为规范和监督检查工作,参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工作。承担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负责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受理、分流、转办、督办、反馈、答复,统计、分析、发布申诉、举报情况,并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七)市场规范管理科
拟订规范市场秩序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经营秩序工作,参与商品交易市场规划制定,指导商品市场提升发展,规范各类市场网络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负责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管理,承担管理市场名称登记,动产抵押物登记,经纪人、拍卖行为工作。
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规范商标使用行为,调处商标纠纷,承担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使用管理与保护,负责商标印制单位的监督管理,组织推进商标战略,推荐审核省、市著名商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监测、检查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业发展。
(八)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企业监督管理科)
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协调处理个体、私营企业发展与管理中的问题,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事项的监管工作,依法指导、监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九)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信息化办公室)
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承担对网络经营主体的网络监测和巡查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数据分析,承担信息咨询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
(十)食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科
组织实施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拟订或制定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召回不安全食品工作,负责酒类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建设,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一)餐饮食品监督管理科
承担餐饮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监督实施,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参与质量监测等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参与调查处理食物中毒事故,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质量与信用科(产商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组织和指导质量工作,组织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名牌评价工作,研究分析产品(商品)质量状况,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规划,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奖励制度,组织开展重点产品(商品)质量赶超。拟订企业信用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信用分类管理,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守信企业激励机制、失信企业惩戒机制建设和质量诚信制度建设,协调推进企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应用。
(十三)标准计量评管科
(十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十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十六)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㈦ 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干部是指哪些人
就是指食药监局里的行政人员,食药监局有指定的检测机构,那是企业不是行政单位,不属于食药监局编制。
㈧ 公务员考试职位表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1和工作人员2有什么区别
同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不过可能属于不同科室,要求也可能不同,例如专业什么的,标1、2做区别,具体报考要看职位的具体要求。
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的局领导介绍
组织 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有关文件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要、文秘、文档、信访、保密、信息综合、信息披露、外事、新闻报道、金融许可证管理、现场检查项目管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测试、安全保卫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史江平 负责辖内金融债权管理,承担行政处罚的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天津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负责银行业金融创新相关工作的分析、研究、推动。
主要负责人:梁立 负责中德住房储蓄银行及辖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对法人机构行使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牵头管理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
主要负责人:陆晖明 负责辖内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类业务(含个人房贷)的汇总分析。
主要负责人:崔永宝 负责渤海银行、天津银行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行使属地监管职责和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实施推动工作。
主要负责人:任凤泽 负责辖内股份制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配合属地局行使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个人理财、银行卡业务、代理保险、代理基金等跨市场业务的汇总分析。
主要负责人:付志刚 负责辖内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配合属地局行使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组织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票据业务的汇总分析。
主要负责人:张蕾 负责辖内外资银行法人及分支机构、外国银行代表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对法人机构行使属地监管职责和联动监管职责,对分支机构配合属地局行使联动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郑小红 负责辖内政策性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公司(办事处)等三类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团贷款的推动工作。
主要负责人:时永顺 负责辖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主要负责人:王文刚 负责辖内农村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行使属地监管职责;依法审核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拟订监管规章制度方面的实施细则和规定;监测资产负债比例、资产质量、业务活动、财务收支等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业务的汇总分析,负责农村金融改革和金融服务的推动工作。
主要负责人:刘书刚 负责制定、组织实施银行业监管统计制度并进行统计执法检查;对天津市经济、金融信息进行搜集、汇总、统计、研究分析,及时向银监会报告有关信息;向政府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制定被监管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监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被监管机构信息科技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及现场检查;及时报告、处置信息科技重大突发事件;负责本局信息系统建设并提供科技支持。
主要负责人:毕荣 负责本局财务会计工作;编制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本局基本建设和固定资产管理;银行业金融机构会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和会计事务协调工作。
主要负责人:姚彤 (党委组织部)
负责本局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退休干部管理、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
主要负责人:李俊强 (纪委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本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依法依纪查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组织实施本局执法监察工作;领导本局监察(纪检)工作;对有关金融机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局内部审计工作。
主要负责人:连东青 党委宣传部
负责本局党群工作;本局党的思想建设和宣传工作;本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负责人:王跃光 负责管理本局国有资产、承办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等工作;为本局提供后勤服务保障。
主要负责人:刘俊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