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理财责任监督
1. 党委理财的重要意义
党委理财制度是部队财务管理“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分工管理、财务归口”原则的具体体现,也是部队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它既是党委对财经工作进行高层次的统率和策划,又是党委对本单位经济决策、财力运行的总监控。党委理财直接关系到部队经济活动运行和发展状况。如何才能使有限的经费保障好部队各项建设任务顺利完成,笔者认为党委理财还应注重处理好五种关系:
一是党委集中统管与基层分管的关系
党委理财着重要坚持对大项经费的开支使用进行有力监督,保证把有限的经费、物资捆在一起,由党委统筹安排,用来完成重点建设任务,把握以基层为重点,以官兵为中心的保障原则。据了解目前个别单位党委集中统管控得过细、管得过死,基层在经费开支使用中的能动性相对缩小,对经费开支使用缺乏机动灵活性,不能充分调动基层理财的积极性,对基层合理化财务开支形成了压力。党委理财要注意解决好“统”与“分”的关系,着重放在宏观调控方面,既要维护党委的权威,又要适当放权让利,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管好用好各项经费。党委理财要把握理大项开支、理总盘子、理使用效益,突出把握管财、管决策的原则。
二是“一支笔”审批与财务监督的关系
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对强化党委对部队财力的监控有重大意义,是经费开支使用首长负责制的具体体现,但“一支笔”审批并不意味着脱离财务部门的监督。“一支笔”审批经费是负责经费的投向投量,负责宏观调控的笔,财务部门要具体负责经费开支的计划管理合理节约使用。“一支笔”在审批经费开支必须站在总揽全局的高度,认真听取财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财务监督机制的约束,确保经费审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确实认清手中握有“一支笔”不是某个人权力,而是接受党委委托具体实施财务管理工作的具体表现。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是确保有限经费合理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的有效途径。坚决杜绝一人说了算,脱离财务部门的监管。
三是集体议财与“一支笔”审批制度的关系
党委集体议财制度是实现党委管财的最高形式和必要手段。经费的开支使用必须坚持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关系到部队长远建设和发展的重大经费开支必须经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当前还是有存在财务“一支笔”说了算,谁管财谁说了算。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来说,权力和责任是相对存在的。坚持负责经费审批的“一支笔”必须在党委集体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党委意图审批经费,代表党委行使经费开支的审批权费开支,对超出领导审批权限的重大经费,经常委集体研究决定。“一支笔”是为党委理财服务的,要自觉接受党委组织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委的权威性,同时也要处理好组织领导与业务工作关系。
四是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党委理财要坚持从部队长远建设出发,以科学的发展观掌控部队全局,立足现有财力,统筹规划,协调部队建设与财力可能之间的关系。在经费的管理使用中坚持“一保生活、二保装备”和“紧机关、保基层”的原则,压缩行政消耗性开支和非事业性开支,区分经费保障的轻重缓急,既要确保部队正常生活,又要保障执勤任务的圆满完成,还要考虑到部队长远建设需要。把推进部队全面建设与增强部队健康发展有机会结合起来,从促进部队稳定发展和提高部队执勤训练能力的需要出发,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之间的关系,合理确定经费的重点保障方向,保证部队各项工作和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五是处理好党委集中统管与实施群众监督的关系
在党委集中统管的前提下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监督活动对加强有限经费合理开支控制有十分重要意义。首先,实施群众监督可以为党委制定正确的经费投向投量的决策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其次,实施群众监督便于经费使用效益的正确考评。经费开支使用是否有利于官兵的生活,是否有利于提高部队的训练水平和执勤能力,基层官兵最有发言权。党委首长要善于听取其他党委成员的意见,甚至不同意见。第三,依靠群众监督以进一步完善党委理财制度。通过调动广大官兵理财的积极性,引入群众性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委理财制度的完整性和统一性。
(作者:山东公安边防总队石岛边检站后勤处长 宁科)
2. 党委该履行哪些监督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内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容)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 加强党内监督 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工作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对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3. 什么是武警部队党委理财责任目标
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
4. 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包括哪些具体的责任内容
一、党委主体责任:
1、统一领导责任:
全面领导、执行和推动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zuo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指导、监督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一岗双责”。
2、选人用人之责:
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作风建设之责:
加强作风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反对“四风”的常态化机制,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和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纪委监督责任:
1、协助党委之责:
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反腐败工作重大事项。
2、党内监督之责:
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党纪条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监督检查同级党委和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加强作风建设的情况,及时查处违反规定的行为。
3、惩治腐败之责: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
(4)党委理财责任监督扩展阅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随后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进一步强调,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又指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体制机制的制度保障,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关键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些政策要求为强化“两个责任”指明了方向。
参考资料来源:南粤清风-一图看懂: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求是网-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5. 如何区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
一、党委主体责任
1、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必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推动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2、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3、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要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
二、纪委监督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及上级党委、纪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建议。
2、强化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反党纪行为。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3、加强监督问责。监督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监督检查下级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下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4、严肃查办案件。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主动了解情况、函询约谈,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
5、维护党员权益。及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对党员检举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5)党委理财责任监督扩展阅读
一、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一)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
(二)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案发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实行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强烈信号。
二、完善落实保障措施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必须创新工作举措,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为落实“两个责任”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