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产商应该归哪个行政部门监管

房产开发商欺骗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进行投诉,涉及到合同欺诈的还可以去法院进行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第三十五条: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1)房屋监管部门扩展阅读

开发商违约找找房管局投诉。按照合同约定,商品房工程质量必须取得工程验收合格证,并取得交付使用证后方可交付给购房者。

所以房屋的交付日期应按照取得交付使用证开始计算,如购买人对房屋质量有疑问,可以申请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确实是开发商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以字为据,确实无法解决的,可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还不能解决就只能通过法院。

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超过时间不交房,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过低,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按照购房者的申请要求,适当提高违约金。

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业主因延期交房在外租房子的租金可向开发商索赔。

Ⅱ 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投诉电话多少

各个地方的都不一样最好是拨打当地的114查询下

Ⅲ 房屋建筑地基 哪个部门有监管职能

  • 原来国家有建设部,现在撤销了,其智能分散到各职能部门管理

  • 你说的“房屋建筑专地基”问题

  • 具体属监管部门要根据你所处的行政区域来确定

  • 省级城市一般是“城乡建设保障局” ,

  • 小的城市有设立建设局的,也有化归到交通局(建设交通局)、市政的等等。

  • 他们会委托专门的地勘技术人员、建设技术人员到各地监管督察的。

Ⅳ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该有哪个部门监管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哪个部门监管的。
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许可证,则标志着开发商具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
2、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
3、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有一些开发商的合同文本事先已填写好甚至补充条款也由自己填好,这种填写好的合同文本大多存在着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平等的情况。一旦发生此种情况,买房人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决不能草率行事。
4、一定要分清房屋暂测和实测面积。对房屋预售合同上的暂测面积和交房时的正式合同上的实际面积差异提出意见,并写入正式合同的有关条款或增写补充条款。只有在合同中对面积差异有了详尽的约定后,才能避免上当。
5、一定要讲究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先让购房者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其责任方面的举证困难。
6、一定要认准交房日期是否确定。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
7、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最好请律师或行家从法律的角度代你审查合同文本,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Ⅳ 房管局归哪个部门管理

一般来讲,大多数市(县)的房管局是一级局,属政府直属机构,由市(县)政府管理。个别地方的房管局属二级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房管局是国家的一级行政机构,负责管理房屋产权的确定和发放房屋产权的证明,对于房产纠纷没有义务进行调解或做出行政处罚

只是根据登记的房产证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办理房屋的过户、交易的手续,对涉及房屋所有权的民事纠纷,只是能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真实的房产资料,不参与有关房屋的邻里纠纷。

房产证的真伪的确定可以由房管局来确定,不能是处理纠纷的裁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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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职能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Ⅵ 房产监察部门属什么性质

房产监察部门属当地房产管理局旗下的监察科。

房地产管理局是行政机关,内是地方各级容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

负责所在地区房地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Ⅶ 国家哪个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地房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监督和管理各地房管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

其前身是1979年3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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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

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

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Ⅷ 房地产的监管部门有哪些

各地名称有所差别,国家性的管理部门主要是建设部,以下依次级别:各省建设厅或省建设委员会、区建设委员会、地区房管所。层层节制,根据具体业务有所分工。
主要是监管建设单位是否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和建筑质量、安全方面。同时监管:
负责上报开发企业的资质。
核发商品房预售证。
核发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
负责对开发企业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
负责对开发企业的财务、统计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对开发经营市场秩序的执法稽查和对违反开发经营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负责对商品房有关事项的投诉处理。
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Ⅸ 房产监管部门到底是哪些部门

房管局是主管部门,有的地方设有房产监察大队。
一般来说,建设局和规划局也都在一定范围起监管作用。

Ⅹ 房屋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是哪

当地的《质检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