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问题解答
❶ 公司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等发行费用是计入财务费用吗
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中对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解答中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会[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如下特别规定,即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问题解答》与财会[2010]25号文件皆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作出了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形进行财务处理,而不能将股票发行费用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冲减。也就是说《问题解答》及财会[2010]25号文件对股票发行费用的处理是分两步处理,即直接归属于发行权益工具新增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中处理,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一种处理的结果从财务层面上而言则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的减少,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❷ 简答题1、什么是上市公司,简述上市公司设立的条件。 2、简述股票转让有哪些限制。 3、简述消费纠纷的解决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所谓非公开发行股票,是指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其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发行对象为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应当经国务院相关部门事先批准。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2)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3)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有关规定; (4)本次发行将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还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规定。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i
❸ 关联交易如果对公司有利,如何处理
从会计处理来讲,上述利益要进入资本公积。所以不如不做。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09年第2期]
问题1:对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关联方、上市公司的实质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捐赠、债务豁免等单方面的利益输送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解答:由于交易是基于双方的特殊身份才得以发生,且使得上市公司明显的、单方面的从中获益,因此,监管中应认定为其经济实质具有资本投入性质,形成的利得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上市公司与潜在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应比照上述原则进行监管。
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的数据信息在哪里能找的到
可以看网站财经知识啊
❺ 上市公司的议案跟证监会有关系吗
上市公司的议案需要在证监会备案,一般议案的数量是没有上限要求的,也不会因为数量较多被证监会刁难。请从第三方立场审视公司行为方式及证监会做法。
证监会是监督管理机构,审核上市公司议事程序及议事内容的合规性,应该在三公原则下秉公办理,一般是例行公事,不偏不倚。
如果证监会不公,可以向更上一级反映,举报及法院控告。
❻ 上市公司在哪些情况下将被终止上市国泰君安证券会给予提示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
(1)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后,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其暂停上市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或披露的最近一期年度报告显示公司亏损;
(2)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法定期限内披露了暂停上市后第一个半年度报告,虽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的;
(3)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后仍未按要求改正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了按要求改正的财务会计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4)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报或者中期报告,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两个月后仍未披露年报或者中期报告,或者在两个月内披露了年报或者中期报告,但未在其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5)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的;
(6)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的;
(7)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交易所规定的时间内仍达不到上市条件;
(8)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做出终止上市的决议;
(9)公司解散或者破产;
(10)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常国泰君安证券公司都会给客户相应的提示的。
希望我们国泰君安证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
回答人员:国泰君安证券理财经理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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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股份有限公司在发行股票时,所产生的费用发票应记入那处会计科目明细点。
从财务处理上而言,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以下简称《问题解答》)中对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的解答中规定,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财会[2010]25号文件第七条上市公司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进行会计处理也作出如下特别规定,即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包括作为企业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交易费用,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并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上所及,《问题解答》与财会[2010]25号文件皆对因发行权益性证券而发生的有关费用作出了应区分上述两种情形进行财务处理,而不能将股票发行费用完全从发行收入中冲减。也就是说《问题解答》及财会[2010]25号文件对股票发行费用的处理是分两步处理,即直接归属于发行权益工具新增外部费用从发行收入中处理,其他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后一种处理的结果从财务层面上而言则将直接导致上市公司利润的减少,也进而影响上市公司的“业绩”。
摘自中华---会计==网校
❽ 什么是对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
主管机关处理上市公司日常性监管事务,负责上市公告书财务和业绩报告的审查、必须披露交易、关连人士交易、部分股份事务的监管。凡在公开发行或上市的公司的资讯公开及影响股票价格波动的一切重大交易和变更。
上市公司监管制度就是证监会制定的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和运作实行规范性管理。
❾ 企业发行上市过程中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一)发行上市费用内容 企业从改制到发行上市的费用主要包括中介机构费用、交易所费用和推广辅助费用三个部分。
(Ⅰ)中介机构费用:包括①改制设立财务顾问费用、②辅导费用、③保荐与证券承销费用、会计师费用、律师费用、资产评估费用等;
(Ⅱ)交易所费用:系企业发行上市后所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上市初费和年费等;
(Ⅲ)推广辅助费用:主要包括①印刷费、②媒体及路演的宣传推介费用等。
上述三项费用中,中介机构费用是发行上市成本高低的主要决定因素,其金额的变化直接决定了上市成本的高低,其余两项费用在整个上市成本中所占的比例不大。
(二)发行上市费用会计核算 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1期,总第4期]
问题 3.上市公司在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应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解答:上市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应自所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发行收入中扣减,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有溢价的情况下,自溢价收入中扣除,在权益性证券发行无溢价或溢价金额不足以扣减的情况下,应当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三)项目费用名称和收费标准 券商费用
保荐费用
参照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200-300万元之间
承销费用
参照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占承销额的2%-3%
会计师费用
参照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100-400万元之间
律师费用
参照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70-200万元之间
评估师费用
参照行业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在20-50万元之间答案摘自私募风云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