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党内监督条例
1.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什么 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什么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制订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这在我们党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制度化方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式的意义。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将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只要我们党牢牢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就一定能够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
2. 十八届六中全会今召开 每届六中全会都有哪些
坚持严字当头,全面从严地落实全会精神
严字当头,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一个鲜明特点,也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基本着眼点。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处处体现了严的态度、严的标准、严的规定。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就要严字当头,强化严的意识、践行严的要求。
3. 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修订《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布局,步步推进,将治党管党一抓到底,标本兼治,保持长效。
4.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两个文件是在什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版产党党内监督权条例》,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的执政地位,保障国家长治久安,C符合题意;党的执政地位早已确立,A说法错误;B“杜绝”说法绝对,排除;我国是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是法律概念,D错误.故选C
5.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是什么
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主题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认真学习六中全会精神,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新形势下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构筑十个着力点。
一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
六中全会提出,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全党必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从严治党,就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全党令行禁止”,党的各级组织、全体党员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有“三个看齐”意识,即“向党中央看齐。
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做到“三个坚决”,即“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
二 更加从严管理干部
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根据六中全会精神,严管干部,“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5)十八届六中全会党内监督条例扩展阅读:
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点。
1、这是领导干部的特殊职责决定的。各级领导干部是党的骨干力量,肩负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任,职责特殊、岗位关键。
2、这是领导干部的关键影响决定的。领导干部一举一动皆是导向,在党员群众心中的分量很重、影响很大。领导干部做得好,就树起一根标杆,带动一片,凝聚起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做得不好,就会“上梁不正下梁歪”,带来负面的示范效应。
3、这是对领导干部的严格要求决定的。领导干部地位重要,担当更大,不同于一般党员、干部,应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有些事情,普通党员可以做,领导干部不能做。
尤其在新媒体时代,领导干部的言行举止都在社会监督之下,只要逾矩违规,都会暴露出来,受到惩处。严是爱、松是害。全面从严治党,对领导干部作更严的要求,实际上是一种保护、一种培养。
6. 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哪些文件 共三个文件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7. 2016年十八届六中全会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实施多年来,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发展,《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如有些规定比较原则,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提供了重要遵循。中央2013年决定修改《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近年来,各级党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问责机制,积累了不少经验,也需要在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体现出来。这些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奠定了重要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另外,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五中中央提出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这样,六中全会讨论党建问题比较合适。在六中全会讨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之全面从严治党符合逻辑的展开。
8.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议审议通过了什么和什么两部党内法规
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9. 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何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同志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和气”,监督上级怕穿“小鞋”。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程,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强化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现在,我们党不断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目的就是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既使已经发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更加深入有效的解决,又有效防范新的矛盾和问题滋生蔓延、有效防范已经解决的矛盾和问题反弹复发。这次全会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正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全党同志务必深刻领会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向体内病灶开刀的自觉性,使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成为全党的自觉行动。
“治乱存亡,其始若秋毫,察其秋毫则大物不过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是全党的任务,必须全党一起动手。在监督体系上,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在形成监督合力上,坚持党内监督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在监督重点上,以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在监督任务和内容上,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样,我们就能织密监督制度之网,有效解决和防范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化解党面临的重大挑战和危险。
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律”的课题。新的历史起点上,紧密团结在以中央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从容应对风险挑战,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长征路上不断夺取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