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质监局三定方案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监局),质监局(质量监督管理局)就两者工作职能;
权利的区别:
工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能为规范市场管理制度,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调处经营过程中的矛盾纠纷,代表国家行使工商行政执法权力。质监局—质量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是对经营中商品质量的监测和确定,只有监督管理权,没有行政执法权。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General Administration of QualitySupervision,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主管全国质量、计量、出入境商品检验、出入境卫生检疫、出入境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安全和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正部级国务院直属机构。按照国务院授权,将认证认可和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分别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管理的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承担。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部级),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18年03月17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表示,我国市场主体达到1个亿。
② 三定方案是什么
三定方案是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提出的职能专配置、内属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该“三定方案”内容包括:银保监会为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厅、政策研究局等26个部门,并单设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2018年8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印发,并于当日开始施行。
(2)吕梁市质监局三定方案扩展阅读: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一是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二是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是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四是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五是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六是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③ 什么是三定方案
所谓的“三定”方案,即定机构、定编制、定职能。因为政府机构的设立必须确定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三定”其实是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由各级政府的编制委员会负责相关的工作。
(3)吕梁市质监局三定方案扩展阅读:
5月15日,《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公布,《规定》指出,国家铁路局为副部级,共设7个内设机构。14项职责被取消。
5月1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定”方案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正部级,设17个内设机构。取消、下放11项职责。
6月1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公布“三定”方案,国家卫生计生委为正部级,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设21个内设机构,机关行政编制545名。同时取消和下放了共10项职责。
6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三定”方案正式公布,明确国家能源局为副部级单位,为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局,设12个内设机构。9项职责被取消。
7月9日,国家海洋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公布,重组后的国家海洋局将设11个内设机构,机关人员编制为37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取消6项行政职责。
7月17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方案公布。
④ 三定方案如何制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受部委托组织指导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支付、管理、运营事务,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的基础性、技术性、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1998]50号)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实行统一管理的要求,以下职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承担:
1.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2.卫生部原全国公费医疗事务管理中心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涉及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3.民政部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承担的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及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4.人事部原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及具体事务管理职能。
5.原劳动部就业司承担的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基金收缴的统计工作职能。
6.在以上职能基础上,因按国家规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而增加的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
1.由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建设全国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职能,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为主承担。
2.由原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承担的拟定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制度、建立并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及受理投诉举报的职能,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承担。
(三)需要强化的职能。
1.对社会保险基金及事务的统一管理,协调运作。
2.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基金管理方面的内部自律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的指导。
3.对社会保险对象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的组织、指导。
二、主要职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三)在部的统一组织下,汇总编制全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四)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统筹与调剂的具体办法,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存储、划拨社会保险基金。
(五)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规范,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
(六)在部的统一组织下,承担全国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参与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工作。
(七)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
(八)按照部的统一规定,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任职资格、上岗标准、业务培训规划、考核规范和内部自律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在部的统一组织下,参与社会保险宣传工作,主办《中国社会保障》杂志。
(十)在部的统一管理下,开展社会保险经办事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涉外技术合作、人才交流和专业培训。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内设13个处级机构。
(一)办公室
拟定中心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并组织执行;承担中心各项公务活动的协调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中心相关会议的组织和实施;负责中心安全保卫、保密、机要档案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中心财务、政府采购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外事联络、协调、接待及组织出国考察和培训工作,承办中外社会保险协议的相关事务;负责中心的来信来访工作。
(二)综合计划处
负责中心各类公文审核和文电处理,组织办理部内外征求意见文稿的答复;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年度扩面征缴计划并督促落实;拟定年度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要点和中心年度计划并负责监督检查;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领导指示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社会保险工作信息》。
(三)调研处
组织开展社会保险经办管理的综合性调查研究,为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和各类综合性重要文稿;参与社会保险立法的有关研究工作;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组织经办系统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宣传工作经验;指导《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四)系统建设处
负责指导经办系统开展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不断完善经办系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制定各项综合管理和业务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经办系统干部培训工作,组织编写培训教材,拟定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办系统开展行风建设。
(五)城镇养老保险处
组织指导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拟定城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业务规程并指导实施;拟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规范基本养老保险金社会化发放工作;参与拟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接续的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参与指导和推动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层次,落实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六)农村养老保险处
指导和推动扩大农民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指导经办系统开展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工作,拟定业务规程并指导实施;拟定农民工养老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民工和农村养老金发放工作;参与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清理整顿工作。
(七)医疗保险处
组织指导扩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拟定医疗、生育保险业务流程和操作管理规范并指导实施;拟定医疗保险就医管理、待遇审核等办法;建立医疗、生育保险运行分析、监测和评估体系,组织开展运行分析和评估;拟定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标准,建立服务信息数据库,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组织指导经办系统开展医疗照顾人员等特殊群体的医疗保障工作。
(八)工伤保险处
组织指导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拟定工伤保险业务流程和相关业务管理及操作规范,并指导实施;拟定工伤保险企业浮动费率核定程序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建立工伤保险运行分析体系,组织开展分析、监测和评估工作;参与拟定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工伤康复诊疗规范等相关服务标准;指导开展工伤康复试点和工伤康复评估工作。
?(九)失业保险处
组织指导扩大失业保险覆盖范围工作;拟定失业保险业务流程和管理操作范围并指导实施;拟定失业报险个人缴费记录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失业保险基金的归集和调剂工作;指导经办系统落实失业保险享受条件、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等政策。
(十)基金管理处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拟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完善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体制,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与管理;组织经办系统逐级编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和年度基金财务报告,组织社会保险基金年度决算,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参与研究制定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算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测算社会保险基金年度收支状况,参与各项社会保险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定期组织对全国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检查,参与基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全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电算化软件的开发以及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信息处
负责人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参与拟定社会保险统计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汇总编制社会保险统计报表;负责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重要数据的采集、整理、汇总、分析和报告,建立社会保险事业发展数据库;组织社会保险典型调查和抽样调查;参与金保工程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与实施,指导经办系统信息指标体系和业务流程标准化建设以及各类应用软件的开发、升级和维护运行等工作;指导和规范经办系统社会保险数据的整理与整合工作,提高数据质量,建立数据分析体系并开展数据应用。
(十二)稽核处
拟定社会保险稽查工作规范和业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办系统对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稽查,纠正瞒报、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拟定经办系统内部控制办法和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对经办系统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拟定社会保险待遇审核规程,指导经办系统审核社会保险待遇支付情况,开展反欺诈工作。
(十三)精算处
建立和更新社会保险精算模型,定期对全国社会保险基金中长期收支情况开展精算分析和预测,提交精算报告;适时就社会保险政策调整对基金运行的影响进行评估,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开展人口、宏观经济和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相关指标的预测,为相关部门编制计划提供数据支持;指导经办系统开展精算工作,建立基金预警制度,规范模型设计、分析方法及实务操作。
(十四)社会化服务处
制定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办系统开展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拓展工作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参与指导推动地方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指导基层工作平台开展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和推动经办系统开展退休人员公寓建设,拟定管理办法,并组织开展适合退休人员需求的老年护理服务。
(十五)人事处
综合管理中心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工作人员考核、调配、奖惩、工资核定和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事务管理;拟定中心内部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党组织建设、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廉政建设、思想教育和工、青、妇组织工作;承办部人教司、机关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社
负责《中国社会保障》杂志的编辑、出版、发行及广告经营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5名。其中司级领导职数5名(含专职党委书记或副书记1名),处级领导职数35名。
⑤ 离石区质监局局长是什么级别
离石区是山西省吕梁市的市辖区,其下属的质监局行 政 级别为正 科 级。
⑥ 三定方案出台,我是质监聘用人员,该怎么办啊
新的三定方案定的是新成立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人员,貌似会有质检局一部分回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答工作人员被划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您是和质监局签订的劳动合同,质监局还存在,如果不是直接从事食品安全监管的人员,应该不会有太多影响。
⑦ 三定方案指什么
“三定方案”是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保监会)提出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该“三定方案”内容包括:银保监会为正部级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厅、政策研究局等26个部门,并单设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2018年8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印发,并于当日开始施行。
(7)吕梁市质监局三定方案扩展阅读:
根据三定方案,国家医保局为国务院直属副部级,设一室六司(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法规司、待遇保障司、医药服务管理司、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基金监督司、人事司)。共设有机关行政编制80名,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国家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副司局级):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和国际合作交流等工作。
(二)规划财务和法规司。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规章和标准,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待遇保障司。拟订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拟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医药服务管理司。拟订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六)基金监管司。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机关党委(人事司)。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
⑧ 工商局、质监局、发改委,三者互相有何差异
如果在细化的话2000字也抄说不完呢。
差异太大了,质监主要承担食品监管、产品质量、计量、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等几大职能;质监和工商有的职能交叉在于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质监主要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工商负责流通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
发改委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财税工作的宏观管理和协调服务、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的宏观管理等宏观方面的工作,权力比质监和工商打大的多。
⑨ 政府机构改革中的三定方案是什么意思
“三定”规定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是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三定主要指定部门职责、定内设机构、定人员编制。
“三定”规定主要包括六部分内容:
1、职责调整,即明确部门取消、划出移交、划入和增加以及加强的职责。
2、主要职责,即规定部门的主要职能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3、内设机构(一般部门内的司局机构),即确定部门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具体职责。
4、人员编制,即核定部门的机关行政编制数、部门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
5、其他事项,即明确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部门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宜等。
6、附则,即明确“三定”规定是由谁解释和调整的事宜。
(9)吕梁市质监局三定方案扩展阅读:
简单地说,“三定”规定就是对国务院的部门是干什么事情的,有哪些内设机构,内设机构的职责是什么,部门有多少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等。
中央编办是中央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既是中共中央的工作部门也是国务院的工作部门。中央编办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推进国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二是负责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主任是李克强总理。
“三定方案”是解决各级行政机构管理混乱的一剂良方,更是根治基层特别是乡镇“混编混岗”顽疾的“杀手锏”。
“混编混岗”亦是腐败。各级机构编制办法均有明确规定,不得混编混岗,事业编制人员在所属事业单位任职,行政编制人员在所属行政机关任职,不得混用,也不得让事业编制人员担任机关中层干部。
参考链接:网络-三定规定
⑩ 为什么有的省把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合并了
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合并是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精减机构、精减人员、廉洁高效。
这是工商、食药监和质监“三局合一”改革,响应了国务院的大部制改革,实质就是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责合并在一个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
(10)吕梁市质监局三定方案扩展阅读
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职责,整合各部门涉及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的职责等。
“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谈到此次机构改革的力度时,引述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概括。
他们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机构调整不仅顺应众盼,而且顺理成章,将有利于完善市场全流程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减轻企业负担,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马秋林表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应了民之所盼。“我们前一段时间召开过一些座谈会,企业层面、基层局代表对整合呼声强烈。这次调整可以说是顺应期盼。”
他还表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助于解决过去“上面三根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使得简政放权和高效行政在组织上得以保证。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志强亦指出,近几年,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二合一”的改革已在全国县一级开展,因此在部委层面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合一”,既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导向,也是多年众盼,顺理成章。
近年来,我国政府力推“简政放权”,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换取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此次机构改革方案,让市场主体更加切实地感受到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治理能力与效率的决心。
“原来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需要在质监部门进行实验室认证认可、计量检定和商品条码证,以后只需要在一个部门办理,一站式服务使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办事效率更快。”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工商联副大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学武认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把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合并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集团董事长郑月明表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政府层面有利于完善监管,从企业层面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整体有利于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氛围。此次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目前,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统一归属食药监监管,解决了过去分段监管的弊病,但还有部分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行业并未纳入同一部门监管,这可能会导致监管重叠或监管真空。”张学武举例说,“‘三局合一’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创造了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津膜科技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刚亦表示,这将有利于建立全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体系,使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
此次机构改革方案还提出,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马秋林表示,不同层级之间管理职责的分工有助于基层整合监管力量,更加突出工作重点。
李志强表示,如机构改革方案得以通过,建议接下来还要进一步细化省市县一级的“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新机构职能,确保新机构履职到位。
“在监管机构改革的过渡期,建议出台具体的细则,避免有关部门‘等等看’‘不敢为’的情况发生。”郑月明说,“建议新组建的部委单位负责人通过媒体进行解读,让公众了解部委的职能架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