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有哪些内容

安监的综合监管比如:化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冶金、建筑等等。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角色定位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三者虽然都从事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但并不是处同一水平面、同一层次、同一角度,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进行认识:
(一)从地位看。综合监管是一种处于较高层次、较为宏观的监管,所处的层次要高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与专项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带有某种性质的指导与被指导、协调与被协调、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说,综合监管部门可以对专项监管、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与检查。
(二)从性质看。综合监管是一种综合性、全局性、全面性的监管,它的工作对象更多表现为下一级政府及安全生产专项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也就是说,综合监管在一定程度上代表同级政府对下一级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代表政府对有关部门及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的监督,目的在于保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局决策、总体部署与重大举措能正常地推进、有效地落实。
(三)从职责内容看。综合监管工作的主要职责在于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与总体部署的落实,重点在于对各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职责的部门进行协调、指导、监督与检查,是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再监管,而不只是对众多具体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的管理和检查,也不是要代替、包办负有安全生产专项监管及行业管理的部门的具体工作或简单地做一些部门不愿意做的具体工作,更不是要与有关部门“争权夺利”。
(四)从工作手段看。综合监管所拥有的手段主要不是行政审批、核准、备案或行政处罚权等之类带有“硬”约束性质的,而主要是一种劝导、指导、建议等带有“柔性”的手段,即使是在行使监督检查方面的职权时也是更多地体现出劝导和协调的色彩。
(五)从工作的切入角度看。综合监管工作更多地是站在一种较为中立、超脱或较高的层次、较为全面地介入工作,如综合、深入地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的协调,以体现出政府对于安全生产工作监管的“所在”。
(六)从运行规则看。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所依据的规则是一种基本的、基础的规则,它是规范与调整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规则或总规则,解决的是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关键、方向和基本的问题,是管规则的规则。

❷ 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安委会办公室的区别

一个是主管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机构,安委会办公室是国务院协调机构的具体办事机构,区别就在这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直属的正部级行政机构,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煤炭矿业安全工作的监察等工作。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是根据2003年10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成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设立的;旨在加强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领导,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会办公室),作为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局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特别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❸ 如何界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

只有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有关部门的力量,才能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离开了政府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单靠某个部门“单枪匹马”,不可能“包打天下”。
要理顺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关系,关键在于明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在监管工作中各自的职责,也就是要解决管什么和如何管的问题。
一、认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角色定位
二、正确区分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职责
三、切实理顺好综合部门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❹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是什么意思|安监之家 - 中国安全生产网论坛 安全文化, 安全管理,安全生产,中国安

本人认为,综合监督管理的含义是指安监局既可以监督、管理各行业内主管部门(如建设局),也可容以监督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对象(如建筑施工单位),所谓“综合”,就是太平洋的警察,什么都能管,各行各业都能管。既可以监督,比如依据《安全生产法》或《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建筑施工单位进行检查、责令整改、实施处罚。也可以管理,比如要求建筑施工单位报送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资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建筑施工单位,既可以间接监管(通知建设局处理,对建设局进行督办),也可以直接监管(直接对施工单位责令整改或实施处罚)。
本人以上理解,仅仅是从字面上的理解,本人找不到任何一个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支持我这种理解,但与此同时,我也没有发现我这种理解与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相抵触。
本人以上理解,仅仅是法理上的探讨安监局的职权、职责范围,而不是探讨现实中综合监管的可行性,比如:建设局根本不听安监局的综合监管,安监局拿他没办法。这些现实问题,不在本话题探讨之列。

❺ 部门职责中,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什么区别

综合管理是广义概念,包括企业自身管理,企业上级管理,地方政府管理和治理,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的是安监局的执法监督管理。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管理。乡镇街镇一级的职能部门是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或是安监办,安监站。

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监管的含义是什么

综合管理就是涉及到生产、经营、存储、运输、建设、设备等都要管理。但是,由于有很多领域已经有专业的部门,如特种设备有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有建设局等。所以,安监局是二线兜底的综合管理。
安监局的主页是煤矿、危化品存储、职业健康、工作场所安全、员工安全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的监管。

❼ 什么是安全监督体系

直接对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领导负责,要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在执行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规定,落实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

以石油工业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为例,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体系下的监管石油行业(包括输油管线)的子系统。

石油行业是中国基础产业和重要的能源产业,其原料和产品及其生产和储运过程,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点,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强有力的监察与监督是安全生产法规得以落实,生产安全得以保障的基本手段。


(7)安全综合监督扩展阅读


国际石油工业通行国家的第三方监察与行业内部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中国石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体制也逐步与国际接轨,企业已建立和推行了安全总监制,实行国家、行业、公司和现场的四级监督体系。

国家一级的安全监察是国家授权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对企业执行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纠正和惩诫。二、三、四级监督属于行业和企业的内部监督,它运用上级行政赋予的职权,对企业内有关生产安全的问题进行事先、事后的检査、监督,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同时也要协助企业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❽ 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监总局)现在是负责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部门。

❾ 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是

这个名词适用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里,一个综合管理部室,但政府部门不是回这样的,《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答规定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监管工作,也就是说只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才能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因此,综合管理部门和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虽然只差两个字,但责任大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