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

供水办法有以下规定城市供水部门要为用户提供水质合格、水压适宜、水量充足、取水方便的用水条件。
城市供水部门在发现或接到供水设施损坏的报告后,要于两小时内进入现场,保证及时维修。
因抢修供水设施需要限制供水或因停电等原因停水时,供水部门在一般情况下应于二十四小时前发出通知,并公布供水时间。
城市供水部门应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提高供水普及率。做到简化手续,方便用户。
国家、集体、个人投资安装的供水管道(直径75毫米以上,含75毫米,下同)、闸门、消火栓、水表等附属设施,均为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由城市供水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开闭、拆迁、改动或毁坏。
用水单位和个人投资新建、改建、增设、更新管道等供水设施时,须向城市规划部门和城市供水部门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建设许可证方可施工。竣工后,经城市供水部门检查合格方可供水。
地下供水管道(直径75毫米以上)及配水干支管道接到室内的“入户管”,由供水部门负责维修,其维修费用由产权所有者或自费安装者支付。
各单位的专用管道由单位负责维修,城市供水部门负责督促检查。
新建住宅要按楼(栋)或楼门安装总水表,按户安装分户水表。无论新建住宅还是现有住宅,水表购置和安装费用均由建设单位或产权者负担,城市供水部门负责水表的检验和维修,并按有关规定收费。
城市供水部门要加强供水管网干、支线及附属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修养护。做到管道及闸门、消火栓完好无损,保证供水。因抢修漏水管道需要挖、占道路时,可先行施工,同时补办占道手续。

㈡ 供水厂的上级监管部门是什么

水利部门,水利局或水务局!

㈢ 自来水水质哪个部门监管

由于你没列明这自来水是你们乡镇集体建的还是自来水公司所属的...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但问题出现了就得解决...这关系到人身健康甚至生命安全! 必须把水样送[卫生防疫部门]检测...并报知县一级[环境监测部门]...镇政府有责任对出现问题的关系民生安全的饮用水质问题...一般乡镇的居民自来水水质监管部门是县一级 1、卫生防疫部门。2、环境监测部门。

㈣ 自来水公司归什么部门管理

自来水公司归水利局管理。自来水厂属于国有企业。属于水电行业。

水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每吨价格都由政府部门统一定价。地方财政要拨一些款,补贴自来水厂。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防治水害等的管理就是水利局了。

水利局就是现在的水务局,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给排水,工程建设,河湖治理保护等。

水利局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气象观测、作物用水观测和最优灌溉制度试验;

(二)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三)负责全市农田灌溉用水实验;

(四)负责全市农业灌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配水的等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业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水利局的下属单位:

灌溉处

主要职责:

(一)承担气象观测、作物用水观测和最优灌溉制度试验;

(二)负责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的灌溉用水管理;

(三)负责全市农田灌溉用水实验;

(四)负责全市农业灌溉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合理配水的等业务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农业灌溉科研和科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供水监管扩展阅读:

水利局主持的活动: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水利、水电等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地方性法规议案、政府规章草案和有关规 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

3. 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自治县、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 实施;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其它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主管全市水文工作。

4. 主管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定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5. 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 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 组织、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区县(自治县、市)间的水事纠纷。

7. 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全市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按有关规定监管水利国有资产;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供水及多种 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全市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8. 负责全市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组织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 水利工程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9. 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全市江河、湖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和管理大中型或跨区县(自 治县、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全市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全市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10. 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管理指导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11. 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2. 负责全市水利方面的科技、教育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 研究和技术推广。

13. 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对江河和重要水利水电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4. 在市政府电力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指导下,制定或参与制定水利行业的水电及电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指导 水利行业水电管理,监管水利电业国有资产。

15.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