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政法委副书记调到监察委副主任是降了吗

同级的政法委副书记调任监委副主任属于平级调动!

B. 市监察委派出工作机构负责人需不需要人大常委会任命

市监察委主要负责人都不是人大任命的,是党代会任命的,派出工作机构负责人当然不需要人大常委会任命。

C. 在纪委监察委实名举报

南关村乱收费

D.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后果会怎么样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后果是三种:

1、干部没有犯错,积极配合调查,纪委会帮其沉冤得雪。

2、干部有问题,那么纪委将会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

3、干部违纪违法,纪委将先根据所犯过错进行处分,在交给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判决。

依据《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1、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直接或者委托有关机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2、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3、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直接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

4、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监察机关经调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4)鸡西监察委郭扩展阅读:

上饶市纪委市监委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信州区副区长,市公安局信州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祝少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祝少敏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礼品;违反组织纪律,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祝少敏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党的宗旨,知法犯法、执法违法,靠山吃山,嗜赌成性,与社会人员结成利益同盟,大肆收受财物,充当不法分子“保护伞”,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破坏了当地正常社会秩序,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上饶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上饶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祝少敏开除党籍处分;

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共信州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 鸡西监狱副监狱长

路程远的只要不是双修日就能行 但是点是 直系亲属 带好身份证 户口本 和钱 谢谢

F. 法律,新型受贿,监察委

可以匿名,但对被举报对象,起码要有名有姓。不然你让他们去海选?至于监察委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还有待观察。

G.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任:郝景春)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督办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日常接待工作;负责事务管理、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
2、综合科(科长:荆维庆)组织、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课题的调研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3、信访科(科长:于淑兰)起草相关地方性规章办法草案;审核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理、行政许可项目和行政处罚程序及行为的合法性;承办相关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组织指导有关执法监督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管理;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4、规划财务科(科长:孙淑苓)负责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系统内统计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系统内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综合工作,编制本单位管理的各项经费预、决算并实施。
5、监督检查科(科长:李晓艳)贯彻执行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规定,拟订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办法;对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调剂、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并查处基金管理的违规问题;负责对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负责任期和离任的行政正职领导干部履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职责的审核监督。
6、军官转业安置办公室(主任:刘 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政策法规;承担计划分配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规定;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和指导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7、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李延军)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劳动预备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建立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和综合管理;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审批及督导检查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和实施职业技能竞赛工作;指导技工院校招生、推荐就业、教学管理工作;指导技工院校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提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规划和教学改革方案;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教学督导、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科长:郭 雷)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省外、市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呈报、组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批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备案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监督、检查指导职称考试工作;综合管理农民职称工作。
9、劳动关系科(科长:刘忠臣)贯彻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等相关政策并规范落实;组织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审核企业裁员及国有、集体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承办本市企业从市外调配人员事宜;贯彻企业职工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和办法;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工资指导线、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工作;参与市级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10、工资科(科长:徐文博)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工作;负责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信息数据库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管理和中省直驻鸡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审核;配合有关部门实施财政供养人员统一支付工资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计划管理。
11、福利与离退休科(科长:付天舒)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核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费;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认定和因病进行医务劳动鉴定工作;建立和完善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信息数据库。
12、养老保险科(科长:刘德明)负责养老保险政策的组织实施;针对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相关政策,拟订具体实施细则;负责企业单位及个体从业等参保人员的退休审批工作;组织企业因病或非因工伤残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实施企业年金单位的条件审核及审批备案工作;拟订企业离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调整具体实施办法。
1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科(科长:丁 丰)
负责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的落实和组织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对地方城市建设征用农村耕地过程中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提出审核意见;承担农村养老保险的统计、汇总及信息资源网络化管理;负责享受农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审批。
14、医疗保险科(科长:李晓光)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政策、规划、标准和基金管理办法的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人员医疗政策执行情况。
15、工伤保险科(科长:伞庆海)拟订工伤保险发展规划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业务管理工作;承担工伤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监督检查;负责工伤认定工作;负责组织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及复查鉴定工作;协调工伤预防及工伤康复工作;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6、职位管理科(科长:胡 海)承担公务员管理的综合性政策研究,组织拟订公务员管理规范性文件;拟订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管理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的设置和管理工作;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制度;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呈报工作;承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并组织实施。
17、考录调配科(科长:张金元)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承办行政机关科员(办事员)和市直事业单位一般干部以及特殊需要人员(含中省直单位)调配工作;负责市政府部分机关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8、考核奖惩科(科长:杨 光)贯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励、申诉控告等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审核以市政府以上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及人员,指导和协调市政府直属各部门奖励表彰工作;代表市政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负责行政奖励的综合管理工作。
19、培训科(科长:聂元华)负责制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评估办法;检查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岗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培训;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承担依法对公务员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工作。
20、信息管理科(科长:王轶伦)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工作;承担社会保障信息化及网络建设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选型和配置及网络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各经办机构信息网络的具体规划、建设和实施并负责业务权限的认定、分配、管理工作。
21、人事科(科长:韩桂英)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鸡西市外国专家局(局长:王淑华)贯彻实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相关法规、政策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和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综合管理和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工作;协调引进俄罗斯及独联体国家人才智力工作,承担港澳台合作交流事宜。
机关党委(副书记:王 辉)按党章规定设置,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监察室(主任:吴春阳)为市纪检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单列。

H. 请问监察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主要目的是为了聚焦反腐败职能,将监察委员会负责履行的监督、调查、处置的责任、任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确,将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监察委员会职责的改革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使监察委员会履职尽责于法有据。

(8)鸡西监察委郭扩展阅读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I. 市纪委,监察局对嫌疑违纪干部进行立案审查,会开除吗

严重违纪违法则可开除公职。

1、《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监察机关根据监督、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如下处置:

(二)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

2、《公务员法》第六十二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4、《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违法违纪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分决定前,已经依法被判处刑罚、罢免、免职或者已经辞去领导职务,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由行政机关根据其违法违纪事实,给予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9)鸡西监察委郭扩展阅读:

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

据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监委对吉林工商学院原副院长张国志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张国志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相关规定,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违规办理招标投标;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职务廉洁的相关规定,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在下属单位核销个人医疗费,默许其妻子违规领取工资、津贴补贴;违反财经法律法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关于社会公德的相关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款、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张国志身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违规办理招投标,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丧失社会公德,侵占国家财产,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经吉林省监委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国志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建议由有关单位按照规定开除张国志中国民主建国会会籍;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J.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委员长任免须上级批准吗

1、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职务称监察委员会主任,简称监委主任,不称委员长。
2、任职各级监委主任,与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样,均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