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
1. 交通运输系统有哪些重大违法突发案件
E是对的,是银监会的职责。E是属于违法经营。 银监会职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 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 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 导和监督;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 法机关予以冻结;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行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七)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八)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经理国库。 (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什么公安是七类案件
公安部。
1、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
2、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
3、行政执法相对人涉嫌犯罪,行政机关未移送的。
4、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应当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
5、公安机关应当提请逮捕而未提请的。
6、当事人申诉、上级检察院或有关机关转办,需要依法作出书面审查结论的。
7、其他属于重大监督事项的。
对于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的建立,有效规范了重大监督事项办理程序,完善了监督机制,加大了监督力度,实现了重点监督事项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对于规范司法行为、全面提高侦查监督案件办案质量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扩展阅读:
公安机关注意事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中的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应由监察机关管辖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
2、监察机关在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应当将其中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案件线索的,根据有关规定,经沟通后协商确定管辖机关。
4、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接到移送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应当按各自职责及时处置、核查,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做好沟通反馈工作,必要时可以与相关线索或案件并案处理。
3. 如何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审判监督新格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强调,刑事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核心职能之一。要深入贯彻刑事诉讼法,强化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的监督,更好地惩治犯罪、保障人权。
曹建明从五个方面对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作出部署。
一要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完善线索发现和监督纠正机制,善于通过审查案件、受理当事人控告申诉以及从新闻媒体报道中及时发现监督线索,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建设、规范运行信息共享平台。
二要强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切实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核查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行为,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会同公安等部门,推进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改革,完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制度。以刑事拘留监督为切入点,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刑拘未报捕、未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监督。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总结推广山西等地试点经验,探索在主城区、城乡接合部、刑事案件高发区域公安派出所设立驻所检察室(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市县公安局设立检察室。推广“广东经验”,建立统一的侦查活动监督平台。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议复核到结案的完整流程。
三要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充分发挥抗诉的刚性监督作用,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等手段,把监督纠正个案与监督纠正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探索建立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事实、罪名的案件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上下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机制。完善对法院指令异地再审案件监督机制。
四要持续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监管场所安全大检查。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建立刑罚交付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立纠防久押不决案件长效机制。推进减刑、假释网上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持续强化对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强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和强制医疗执行监督。
五要进一步强化死刑复核法律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办案指导,既充分发挥刑罚威慑作用,又准确把握严格控制死刑适用政策。认真落实刑事诉讼法要求,办理死刑复核监督案件时,除对案件核准或不核准死刑的结论与理由提出意见外,还要注重对侦查取证、诉讼程序中的问题,以及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等工作提出意见,保障死刑适用的公正、统一。
4. 银监会提出的操作风险“十三条意见”、内部控制“十个联动建设”、案件治理的“六个重点环节”分别是什么
“十三条意见”是:
中国银监会制定的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三条”规定全文如下: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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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各银监局:
当前,银行机构对操作风险的识别与控制能力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问题突出。一些银行机构由于相关制度不健全,或者对制度执行情况缺乏有效监督,对不执行制度规定者查处不力,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薄弱,大案、要案屡有发生,导致银行大量资金损失。为此,各银行机构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措施,有效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各银监局要高度关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问题,切实抓好本通知在基层的监管抽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防范操作风险的规章制度建设。对无章可循或虽有规章但已不适应当前业务发展和基层行实际管理情况的,上级行应进行专门研究,及时制订或修订。对于基层行和有关部门就规章制度建设提出的问题,总行要认真研究,及时解决,不得延误。对有章不循的,要将责任人调离原岗位,并严肃处理。
二、切实加强稽核建设。要不断完善稽核体制,充实稽核力量,加强对稽核队伍的培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业务主管部门和稽核部门应对业务单位,特别是基层业务单位组织实施独立的、交叉的突击检查,同时,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总行及相关上级行要对跟踪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要强调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三、加强对基层行的合规性监督。对权力过大而监督管理又不到位的基层行,要重点加强监督,促其及时整改;要强加对权力的监管和监控,防止权力滥用和监督缺位。
四、订立职责制,明确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责任,形成明确的制度保障。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各行主要负责人和分管的高管人员,要认真履责,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对出现大案、要案,或措施不得力的,要从严追究高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责任,并相应追究稽核部门及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上报虚假情况或检查监督整改不力的责任。反复发生大案要案,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单位,要从严追究有关高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坚持相关的行务管理公开制度。对薄弱环节要定期自我评估,并请外审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进一步扩大社会和新闻舆论对银行的监督。对已发生的大案,可以披露的,要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及时详细介绍整改规划和具体措施,正确引导公众舆论,争取主动。通过公众监督,防止银行懈怠操作风险管理,防止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和滥用权力。各行高管人员要分工合作,一级抓一级,并注意对基层的抽检,到问题多的地方去,深入调查研究,帮助基层解决问题。
六、建立和实施基层主管轮岗轮调和强制性休假制度,并确保这一安排纳入总行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人事管理制度。要明确具体的操作程序和规定,并由人事部门按照规定就拟轮岗轮调和休假主管的顶替人员预先做好相应安排。稽核部门应对相关的制度安排和执行情况进行有效审计跟踪。
七、严格规范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工作人员八小时内外的行为,建立相应的行为失范监察制度。稽核部门应就这些岗位、环节工作人员的买卖股票行为建立内部报告制度,要明确具体操作程序和规定。发现有涉黄、涉赌、涉毒、以及未报告的股票买卖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要即行调离原岗位,并对其进行审计。要及时、深入了解情况,对行为失范的员工要及时进行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八、对举报查实的案件,举报人属于来自基层的员工(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的,要予以重奖;对坚持规章制度、勇于斗争而制止案件发生的,要有特别的激励机制和规定。违法、违规、违纪的管理人员,一经查实,一律调离原工作单位,并严肃处理。
九、加强和完善银行与客户、银行与银行以及银行内部业务台账与会计账之间的适时对账制度,对对账频率、对账对象、可参与对账人员等做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改善管理理念,改进技术手段。
十、加强未达账项和差错处理的环节控制,记账岗位和对账岗位必须严格分开,坚决做到对未达账和账款差错的查核工作不返原岗处理。要设立独立的审核岗,建立责任复核制,必要时可由上一级行对指定岗位进行独立审核,并责成原岗位适时做出说明。
十一、严格印章、密押、凭证的分管与分存及销毁制度,坚决执行制度规定,并对此进行严格检查,对违规者进行严厉惩处。
十二、加强对可能发生的账外经营的监控。当日出单要核对,机器打印的出单要全部核对。要探索手工情况下的有效监控措施,以及网点通存通兑中多部门办理业务等情况下向客户验证复检的有效手段。
对新客户大额存款和开设账户,要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KYC)和“了解你的客户业务”(KYB)的原则,洞察和了解该客户的一切主要情况,了解其业务及财务管理的基本状况和变化;对大额出账和走账,手续上必须按照不同额度设限,分别由基层行双人验核或由上级行独立进行复审、批准。要建立与该客户两个以上主管热线联系查证制度。对老客户也要做到经常抽检稽审,超过一定金额的,应由上一级行和基层行的非直接业务经办专岗进行,并注意与企业的相关热线联系人验证,获得确认。商业银行要对所有客户出账业务的用途进行认真验核,并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业务单据”(KYD)的原则,熟悉并审核所有单据和关键栏目,严格把关。对于不配合的企业,要严格审核以前发生的业务,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十三、迅速改进科技信息系统,提高通过技术手段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支持各类管理信息的适时、准确生成,为业务操作复核和稽核部门的稽查提供坚实基础。
各银监局应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省级联合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其参照执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三月二十二日
内部控制“十个联动建设”是
防范操作风险的“十个联动”
(一)针对票据业务案件高发,实行按规定收取保证金和推行由他行托管保证金的联动,禁止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自开、自贴和自管保证金的做法;
(二)一线业务的卡、证、章管理和基层机构行政章的管理联动;
(三)基层行行长、营业网点主任定期进行交流轮岗与会计主管实行委派制的配套与联动;
(四)重要岗位的强制性休假与岗位审计的配套与联动;
(五)激励基层员工揭发举报与对员工保护制度的配套与联动;
(六)贷款“三查”尽职调查与三查档案(纸质或电子介质)妥善保管责任制的配套与联动;
(七)完善审计体制、提升审计职能与加强对审计问责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八)查案、破案同处分到位的双向考核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九)案件查处与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的配套与联动;
(十)对基层操作风险管控奖(表扬、奖励)惩(惩戒、处分)并举的激励约束机制建设的配套联动;
案件治理的“六个重点环节”是:
防范操作风险的“六个重点环节”
授权卡(柜员卡)、印鉴密押、空白凭证、金库尾箱、查询对账、轮岗休假六个重点环节。
还有
防范操作风险的 “十项措施”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银行业犯罪的打击力度。研究并提请有关部门修订《刑法》相关条款,明确有关司法解释;研究修订《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在《企业破产法》中明确有关债权保护条款,充分保障债权机构的合法权益;研究有关延伸检查权问题,增加有效监管手段。
(二)实行重大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各级领导责任。银监会将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银行业重大案件责任追究规定》。
(三)加强任职履职管理,对高管人员实行动态监管。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管办法》。
(四)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力量,增强自我纠错能力。尽快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帮助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解决现阶段内部审计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等问题。
(五)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科技系统建设监管,提高信息科技水平。
(六)完善会计统计相关制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管理。
(七)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研究制定《案件损害控制办法》,努力控制和减少银行业案件可能造成的经济与声誉的损害,切实维护金融稳定。
(八)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九)完善不良资产处置办法,做好资产管理公司案件治理工作。
(十)提高银监会有效监管水平,发挥专业化监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