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吴江派的与临川派

吴江派重音律,重舞台性;临川派重意趣,重文学性。各有所长,各有所短。后来王骥德《曲律》中说:“临川之于吴江,故自冰碳。吴江守法,斤斤三尺,不欲令一字乖律,而毫锋殊拙;临川尚趣,直是横行,组织之工,几与天孙争巧,而屈曲聱牙,多令歌者齰舌。”
吕天成在《曲品》中说:“予谓二公譬如狂狷,天壤间应有此两项人物,不有光禄,词硎弗新;不有奉常,词髓孰抉?倘能守词隐先生之矩镬,而运以清远道人之才情,岂非合之双美者乎?”

⑵ 江西临川的历史名人

1、汤显祖

汤显祖(1550年9月24日—1616年7月29日),字义仍,号海若、若士、清远道人,汉族,江西临川人,中国明代戏曲家、文学家。

汤氏祖籍临川县云山乡,后迁居汤家山(今抚州市)。出身书香门第,早有才名,他不仅于古文诗词颇精,而且能通天文地理、医药卜筮诸书。34岁中进士,在南京先后任太常寺博士、詹事府主簿和礼部祠祭司主事。

明万历十九年(1591)他目睹当时官僚腐败愤而上《论辅臣科臣疏》,触怒了皇帝而被贬为徐闻典史,后调任浙江遂昌县知县,一任五年,政绩斐然,却因压制豪强,触怒权贵而招致上司的非议和地方势力的反对,终于万历二十六年(1598)愤而弃官归里。

家居期间,一方面希望有“起报知遇”之日,一方面却又指望“朝廷有威风之臣,郡邑无饿虎之吏,吟咏升平,每年添一卷诗足矣”。后逐渐打消仕进之念,潜心于戏剧及诗词创作。

在汤显祖多方面的成就中,以戏曲创作为最,其戏剧作品《还魂记》、《紫钗记》、《南柯记》和《邯郸记》合称“临川四梦”,其中《牡丹亭》是他的代表作。

这些剧作不但为中国人民所喜爱,而且已传播到英、日、德、俄等很多国家,被视为世界戏剧艺术的珍品。

2、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

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

在哲学上,他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

其词写物咏怀吊古,意境空阔苍茫,形象淡远纯朴,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3、谢逸

谢逸(1068-1113),字无逸,号溪堂。宋代临川城南(今属江西省抚州市)人。北宋文学家,江西诗派二十五法嗣之一。

与其从弟谢薖并称“临川二谢”。与饶节、汪革、谢薖并称为“江西诗派临川四才子”。 曾写过300首咏蝶诗,人称“谢蝴蝶”。

4、谢薖

谢薖(kē)(1074~1116),字幼盘,自号竹友居士。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东馆镇)人。北宋著名诗人,江西诗派二十五法嗣之一。

谢逸从弟,与兄齐名,同学于吕希哲,并称“临川二谢”。与饶节、汪革、谢逸并称为“江西诗派临川四才子”。

5、揭重熙

揭重熙(?-1651年12月15日),字祝万、又字万年,号蒿庵,江西临川湖南乡揭家坊人。南明著名大臣,明末诗人。

揭重熙自幼聪明好学。崇祯九年(1636年)乡试及次年会试均以五经中试,时称异才。崇祯十年(1637年)进士。初任福宁(今福建霞浦)知州,有“一清如水爱如春”之誉。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攻下北京,崇祯皇帝自缢煤山。吴三桂勾引清军入关,李自成败走。满清铁骑挥戈南下,迅速占领了大半个中国。

揭重熙决心以身许国,与福宁州副总兵洪日升起兵勤王。当年八月,他和洪日升率兵到达南都,辅助南明弘光帝朱由崧抗清,任吏部考功主事。三个月后,因父丧回抚州守孝。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清兵攻陷南京;六月,进占江西,正在抚州为父守孝的揭重熙,与艾南英、傅鼎铨、曾亨应等招募乡人,组织抗清队伍。

不久,抚州亦被占领,揭重熙往福建投奔隆武帝朱聿键。隆武二年(1646年)四月,揭重熙任右佥都御史,取代刘广允巡抚河东。八月,隆武帝朱聿键在汀州被俘,揭重熙率部进入深山。

永历元年(1647年),揭重熙得知南昌总兵金声桓、副总兵王得仁及邵武守将郭天才等欲举兵反清。他克服重重困难,多方联络,共图复明大业,促成金声桓等举兵。

永历五年(1651年),向邵武进军,在崇安百丈石被清军包围,揭重熙奋勇杀敌,颈部中箭,毙敌数十,力竭被俘。永历五年(1651年)十一月初三日(12月15日),揭重熙在建宁南街市口遇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汤显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王安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谢逸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谢薖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揭重熙

⑶ 现在临川区民政局局长是谁

您现在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局领导
祝文渊 局长
黄奇伟 党组书记
孔夏生 党组成员、调研员
严国富 党组成员、调研员
何儒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志民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涂建国 党组成员、老龄委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邹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华生 副调研员
蔡平昌 副调研员
吴细保 副调研员
徐伟明 副调研员
详见抚州民政网

⑷ 抚州市临川区上顿度镇去哪里办身份证要带什么资料,急急急!!!

去镇上派出所的户政室办理...带上户口本就行..以前的身份证有也带上....没必要要证明...

⑸ 中国临川区荣山镇刑事案,你好:请问何岭村神岭李家组,李高寿,打死老婆案,法律何时宣判

建议直接向当地法院咨询

⑹ 江西临川70名教师集体辞职,应该如何看待

据说这些教师都是在编不在岗的,集体辞退非常正常啊。教师是一份非常高尚的职业,怎么可以让一些人当作自己职业的退路呢?本着出去外面闯荡,挣到钱了,教不教书无所谓,挣不到钱,再回来重新拿起教鞭,横竖将来还有一份退体工资可以拿,这样的心态,你怎么有可能期望他们成为合格的人民教师呢?假如这个原因是真实的,那辞退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找到这些钱,就找到了问题的根源。把这个根源挖了,问题才能彻底解决。有些事情啊,你不能深想,一深想,有可能,你连看到我这个回复的机会都没有。这个世界上,自己是最笨的。对于我来说,我是最笨的,为什么呢?因为,我觉是以为自己想到了一些别人想不到的事情。其实,我能想到,那些人也能想到,那为什么不去做呢?细思极恐啊

⑺ 临川区农保局在2019年还是按2018年发放养老金,难道社保与农保不平等吗

肯定不会平等,新农保按年缴费、社保月月缴费,社保的月缴费都大于新农保年缴费,你想平等都做不到,国家都不允许,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就是相对平等,你认为呢?

⑻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新城农贸市场内部管理违章乱建,该去哪里检举投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农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是指由市场开办者提供固定的场地、设施,进行经营管理,若干经营者集中在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场所。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开办者(以下简称市场开办者),是指依法设立,从事市场管理,通过提供场地、设施以及服务,吸纳农副产品经营者入场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本办法所称农贸市场场内经营者(以下简称场内经营者),是指在农贸市场内独立从事农副产品交易活动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农贸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市场管理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城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农贸市场实行属地管理。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区人民政府、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切实加强对农贸市场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本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各街道办事处应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督促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负责市场日常监管,协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农贸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依法确认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对经营主体、商品质量、交易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受理和处理投诉、申诉,维护市场秩序,依法查处违法行为,适时组织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商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贸市场建设、提质改造工程,拟定城乡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标准,牵头制定验收办法和组织验收。
第八条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农贸市场周边和场内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查处市场违法建设和场外违法占道摆摊设点经营行为。
第九条物价部门负责规范对农贸市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的收费行为,督促经营者进行价格公示,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打击。
第十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计量器具、计量行为等进行监督管理,加强对市场经营户用于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的定期强制检定;负责农贸市场定量包装商品、零售商品等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农业部门负责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行监督抽查,对蔬菜、水果等食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督促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等。
第十二条畜牧水产部门负责市场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包括进行监督抽查,对畜禽水产品进行检疫检验等。
第十三条建设、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建筑物安全、消防安全等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环保、卫生、房产、食药监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农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市场开办者

第十五条开办农贸市场应当依法进行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农贸市场未经名称核准登记不得招商、招租。
第十六条市场开办者依法自主经营,收取场地、设施租金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合法权利。
第十七条市场开办者是农贸市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建设、维护和市场经营秩序、市场卫生、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的管理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在市场内设立市场服务管理机构,配备服务管理人员,佩戴标志上岗。在市场办公场所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经营许可证,并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公布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名称、管理人员分工、市场管理制度。市场管理制度由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
市场开办者应在市场内设立投诉受理点,接受消费者投诉并进行调解,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交易纠纷。
第十九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本市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场内经营者分别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明确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食品安全责任。
第二十一条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入场经营合同。合同应当明确产品安全责任、消费纠纷解决途径、违法经营责任、治安消防安全、计划生育、市场环境卫生、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和解除合同条件等事项。
第二十二条农贸市场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账等制度,对从本市场售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要求入场农产品销售者交验有效的产地检测合格凭证或者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以下统称有效合格凭证),认真查验并予以记录。
农产品经营市场应当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技术人员或者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销售者不能交验有效合格凭证的农产品,应经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检测不合格的,及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或者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市场开办者应当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加强环境卫生宣传,建立健全市场清扫制度,及时清除场内污水、垃圾和废弃物,保持场内整洁卫生、环境优良。
第二十四条市场开办者应当确保市场消防安全,与经营户签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明确治安、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治安纠纷调解员,及时制止扰乱市场和危害市场的突发事件,维护治安秩序。明确消防责任人,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定时定点对安全消防设施进行检查。配备符合消防标准的消防器材和设备。不准乱拉、乱搭、乱接电线和改动供电装置,确保安全用电。
市场开办者应当经常检查市场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使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委托有法定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对市场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安全鉴定,采取措施及时消除建筑物(构筑物)安全隐患。
第二十五条市场开办者要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人员职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并细化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应急预案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六条市场开办者应当对场内使用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并报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要求场内经营者向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督促经营者依法正确使用、维护计量器具,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计量器具,禁止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市场开办者不得为场内经营者的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提供经营场地、保管、仓储、运输等条件。市场开办者发现市场经营户有违法经营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督促改正;对督促不改的应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请求依法查处。
市场开办者直接参与场内经营的,市场登记注册时,还应核准相关经营项目,且不得利用其管理服务职权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市场开办者可在市场内设立农民销售自产农副产品专区,供消费者自主选择。农民在市场出售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应当在市场开办者划定的专用区域内经营。
第二十八条有财政资金投入进行建设或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非因规划调整原因,不得变更经营范围或关闭,不得改变农贸市场建设或提质改造时所确定的市场功能布局。农贸市场因规划调整原因确需迁移、合并、转向或关闭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市场开办者提出书面申请;
(二)经所在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区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复审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三)获得批准后,市场开办者应在转向或关闭前1个月内通知场内经营者。以零售为主的农贸市场,还应提前1个月在市场入口张贴公示;
(四)市场开办者应全额退还各级财政投入的建设或提质改造资金。
非财政资金投入建设的农贸市场需变更或撤销的,应当在作出变动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注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让有财政资金投入进行建设或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须经所在区商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受让方须从批准之日起3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转让行为发生后,受让方应当遵循本办法的规定,依法享有市场开办者的权利,履行市场开办者的义务。

第四章场内经营者和经营活动

第三十条场内经营者应当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公平竞争,遵守市场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场内经营者不得在市场内经营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经营的商品,不得在市场内从事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场内经营者依法自主决定农副产品价格,有权拒绝违法收费和摊派,享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场内经营者应当持证照经营,并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其他许可证件。农民在集贸市场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办理前款规定的证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场内经营者用于商品交易的计量器具必须强制定期检定,不得使用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建立定量包装商品进货验收制度,确保商品净含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第三十四条场内经营者要保持商品堆放整齐,通道畅通,不准占道经营,乱摆乱放。
第三十五条场内经营者采购商品,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应当查验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如实记录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
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食品进货记录、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其他商品应当在该商品售完后半年内保存能够证明进货来源的票据、单证等。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十七条各级应当建立和完善农贸市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定期组织对农贸市场和市场监管单位进行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区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级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向考核成绩优异的农贸市场、管理单位给予奖励,经费来源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由市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第三十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市场内设立管理站(点)或派驻人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符合要求的复检计量器具。
第三十九条相关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有关执法证件。对未出示执法证件的,相对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进入农贸市场依法监督检查,发现应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告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第四十条行政管理部门在对涉及农贸市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后,应将处罚文书报送同级农贸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无营业执照或虽有营业执照但超出核准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场内经营者有违法交易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场内经营者违反商品质量管理规定,制售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不合格商品,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工商、质监、卫生、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市场场内环境卫生不合格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长沙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由安监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迁移、合并、转向或关闭农贸市场,或改变农贸市场功能布局的,由商务部门会同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依法予以查处。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市所辖县(市)的农贸市场管理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⑼ 抚州市临川区铜锣湾广场拖欠我们工资

找当地政府清欠办。
专门有机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
祝你们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