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纪检监察
A.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纪检的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纪检的部门是中纪委驻国税总局纪检组。
B. 十八大以来税务纪检部门制定哪些管理办法
新时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的职能尤显重要,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行政执法的税务部门来说,必须适应新形势,全力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税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带好队,收好税,对如何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我们认为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立足税务工作,躬行“三个代表”,全力打造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部门本职工作夯实基础。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伟大纲领,是指导反腐倡廉的强大思想武器。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要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为契机,努力提高工作水平,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为税务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1、坚持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是提高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指导思想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属于上层建筑,具有上层建筑的本质属性,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工作,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的提出、制度的确定和实施,要紧扣税收主线,把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正确看待和处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税务部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保护和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对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要坚决维护,对依法行政、正确执行税收政策的干部要旗帜鲜明地给予支持和保护。
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还要体现在监督工作要渗入税收业务之中,找准切入点,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如与税务稽查有机结合,建立纪检监察与税务稽查联系制度,税务稽查在查办涉税案件中掌握的税务干部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给纪检监察部门,形成既查外又查内的整体合力。纪检监察还可参与税收执法检查、内部财务检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从中发现违纪问题和制度上的漏洞,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错堵漏。
2、正确“定位”、处理好“三个关系”是提高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基本原则。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受同级党委政府、纪检监察机关、部门党组的双重领导,履行对本部门党员干部教育、保护、监督和惩处的职责,基层税务机关还要接受上级税务机关纪检组的业务指导。税务纪检监察必须定好这个“位”,否则,就有可能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来定“准”位,而不出现偏差,需要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部门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同级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和基层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不包办代替,不偕越权限。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恰如其分地当好配角。在工作方法上注意防止和克服两种倾向:一种是“钦差大臣”式,到处插手,横加指责;一种是“聋子的耳朵”式,怕得罪人,不闻不问,明哲保身。
3、抓住行业特点,注意工作方法是提高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重要环节。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使工作有特色、出成效,必须抓住税务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税收征收管理职能的部门,是时时刻刻与广大人民群众打交道的窗口单位,其一言一行直接关系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这一行业特点,集中力量把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抓紧抓好,要采取“防、堵、查”三位一体的综合整治方法,标本兼治,加大建章立制和从源头上治理的力度。在查办案件、处理人时,要注意工作方法,要综合考虑政治影响和经济效果,趋利避害,不能凭主观愿望办事,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将以礼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贯串日常工作中。
4、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是提高税务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有力保证。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税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一是拔高起点,做复合型干部。认真学习,刻苦钻研,要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机关的各项税收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税收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税收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二是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用有“为”来达到有“位”和有“威”。三是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四是注重调研,做研究型的干部。要做到“三勤”: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潜下心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全系统推广、交流。
二、加强税务纪检监察还应强化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将执法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税收执法检查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经济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加强监察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关口”前移,主动出击,全程参与每季度一次的税收执法检查。通过对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政策文件的执行情况,税款入库情况,稽查案件的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复核,从中发现问题,辨症施治,有针对性地建立监督约束机制,筑起权力腐败的防火墙。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有四大益处:1、有效延伸监督触角,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第一手材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改变了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
2、有利于提高执法和监督水平,增强工作的实效性。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征、管、查各环节和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和挖掘了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了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税收业务的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通过执法检查,在税收执法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的税收业务知识也得到了丰富,达到了“双赢”的效果。
3、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通过执法检查,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如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干部监督“五廉”制度,即:干部述廉、廉政巡视、廉政谈话、廉政档案、廉政奖励考核制度,用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4、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增强工作的灵活性。在调研检查中,通过听取基层一线工作汇报和在检查税务干部执行政策准确性、操作程序规范性的过程中,详细了解基层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内务管理、行业作风、环境建设等情况,把工作扩展到对“事”的调查研究,而不拘泥于对“人”的监督检查,把人们认为“呆板”的纪检监察工作做活、做新、做实,切底地贴近生活、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
1、创新是推进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源泉。税务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要提高工作水平,就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要把本单位工作经验系统化。要根据形势和任务的变化,不断研究、总结本单位工作经验,形成新的较为完善的工作思路、措施和方法,并不断总结提高,创造出更加系统、更高层次的新经验。二是要把上级精神具体化。贯彻上级精神不能简单照搬照抄,当传声筒、收发室,要吃透上级精神,将上级要求与本单位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中创新。三是要把外地经验本地化。现代信息的快捷,使我们足不出户就能看到、学到很多外地和外单位的新思路、新方法,但我们要结合实际,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在学习的基础上树立新观念、开辟新领域、提炼新方法。四是要使本单位工作特色化。抓创新就是抓特色,要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形成独具特色和优势的工作经验和风格。做好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检查衡量工作,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与时俱进,及时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克服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要切实转变观念、改进工作、提高素质,把“三个代表”的要求落实到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实处。
2、要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进思维方式和方法具有基础的和决定的意义。要努力用时代的标准、宏观的眼光、辩证的思维来认识、研究和处理纪检监察工作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善于把具体工作放在大局中去认识、思考和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要适应我国加入WTO后新形势的需要,把努力创造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围绕创新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此,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要率先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牢固树立监督与保护并重的公正意识,牢固树立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的法制意识,牢固树立注重时效和效果的效能意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只有更新观念,牢固树立起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执纪执法思想和观念,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发挥好职能作用,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
3、努力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把纪检监察工作做实。反腐倡廉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必须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因此,纪检监察机关要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通过组织协调,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当前,尤其要在三方面下工夫:一是当好参谋助手。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组汇报工作,争取领导的重视与支持。要主动想全局,对上级指示精神提出符合本局实际的贯彻意见,对每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经党组研究后搞好部署;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出主意、想办法。二是搞好任务分解。各职能部门抓反腐败能否做到各负其责,工作任务能否认真完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分解任务。只有把反腐败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明确职责,提出要求,并加强检查指导,才能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对反腐倡廉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强化责任制的权威性。总之,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和变化,注重研究新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推动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
努力扩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社会效果,一是要善于从查处的案件中发现潜伏或隐蔽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党组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及时对查处案件进行剖析,以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人,带动一片的作用,以达到教育干部、震慑违法犯罪和扩大纪检监察工作影响的目的。进一步发挥行政监察职能,加大开展机关效能监察工作的力度。
4、改进工作手段,积极探索利用电子政务抑制腐败的新途径。在反腐倡廉中,我们既要重视制度创新,又要加强技术创新,用现代科技的优势,使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得到落到。借助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政务活动,是把制度预防与技术预防有机结合起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预防腐败的新途径。对于纪检监察工作来说,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高度重视和发挥现代科技在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作用,也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重要内容。
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之间首先可以通过内网传递信息,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交流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其次,现代网络技术还可以通过外网将本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与其它系统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执法监察部门联系在一起,进行更为广泛的信息交流与沟通,更好地发挥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在信息化时代,税务信息网络给我们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使我们可以摆脱时间、空间的局限,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例如,可以通过税务信息网络发布廉政规定,在网上开辟廉政教育专栏、廉政论坛,建立廉政法规数据库,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的远程宣传教育。
5、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纪检监察工作,给队伍素质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纪检监察队伍结构不合理,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是纪检监察队伍存在的普遍问题。因此,要努力充实纪检监察队伍力量,加大纪检监察干部提拔、交流、调配力度,利用各种机会、多种渠道选拔、交流年富力强、刚正不阿、勇于创新、整体素质较高的纪检监察干部。切实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实用、提高的原则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同时,要适时、适地组织干部开展考察调研活动,以交流经验、开阔眼界、提高素质,努力培养和塑造“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干部队伍。
C. 税务纪检监察如何转变职能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为税务改革和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能否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税收工作的大格局中,是检验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做得好坏的重要标准之一,税务纪检监察要服从服务于组织收入,做大做强地税“蛋糕”这个中心。
融入组织收入中心工作,要发挥好三个作用:一是服务和保证作用。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安排工作时,要对税收工作进行深入研究,根据其中中心任务,确定税务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确保组织收入工作运行到哪里,服务和保证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为组织收入工作提供组织保证;二是监督和协调作用,税务纪检部门要充分利用改革税收制度、征管体制和内部管理机制的有利条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两权”的监督制约,完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围绕税收执法权运行中问题多发的环节和部位,特别是对地税征、管、查和行政审批的重要岗位,积极开展税收执法监察,重点在提高地税收入质量、提升地税征管效能、规范税收执法、保证政令畅通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税务职能部门在管理税收事务中滥用权力。同时,通过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而保证税收政策的贯彻实施和税务管理活动的协调运转;三是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税务纪检监察部门作为税务执法的监督职能部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善于从政治的角度考虑和处理问题。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放弃监督是渎职”的观念,切实做到履行职责组织协调、当好主角不缺位;服务中心,当好配角不越位。坚定信念,把握大局,积极为党组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强化监察,促进税务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新的税收征管模式要求税务机关从单纯的监督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这就对改善纳税管理、提高税务机关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形势下,加强税务监察显得更加重要及迫切。开展税务监察的内容包括:一是围绕税收征管改革和服务方式变化的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着力查处。二是围绕规范税收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着力解决思想懒散、作风疲沓、效率低下、纪律涣散等问题。三是围绕岗位职责开展对税收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应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促进行政执法质量的提高。四是围绕纳税服务开展监督检查,对税收服务窗口进行整顿,搞好依法治税和优质服务。
三、学习相关业务,提高纪检监督干部的能力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要求,把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的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队伍。为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组织保证。就必须强化对纪检监察知识、税收知识、财务知识、计算机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效率和纪检监察的科技含量。
D. 浅谈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地税局纪检监察工作
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改进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作风就是旗臶,就是形象,体现着凝聚力、亲和力和战斗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至关重要。
第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
纪检监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如果没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就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和新的工作任务的要求,难以胜任本职工作。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增强学习意识,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把学习当作一种职责、一种境界、一种追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以致用。要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理论的学习,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 践;要加强党纪法规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依法监督的能力;要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和相关知识的学习,使业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通过学习,拓宽视野,打开思路,强化理性思维,提高准确判断形势、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开展的能力。
第二,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这是纪检监察干部最重要的政治品质之一,也是最基本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执纪机关和监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应有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在任何时候都要讲政治、讲正气,发扬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精神。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按章办事,坚决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做党的忠诚卫士。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和作风,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每一项工作都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扎扎实实地做细做实。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抓工作粗枝大叶、蜻蜓点水甚至推诿扯皮等问题。
第三,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
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个人与党组织的关系。个人永远是组织的一员,一个干部的成长,是组织长期培养教育的结果,是领导和同志关心帮助的结果,任何时候个人都不能离开组织的培养、教育和监督。二是个人与同志的关系。同志之间一定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爱护。“海纳百川,有容乃大”,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胸怀宽广,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三是个人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古人言:“谦受益、满招损”。纪检监察干部永远都不能脱离人民群众,要始终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作风。下基层要严格遵守接待规定,吃住行从简,虚心向基层的同志学习。工作中要注意虚心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从点滴做起,自觉防止和克服各种不良习气。在对外组织协调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摆正自己的位臵,同有关部门的同志多商量、多沟通,决不能居高临下,以势压人。
第四,要爱岗敬业,清正廉洁。
这些年来,绝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树立了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极少数干部在工作中存在“等、靠、要",缺乏进取精神的问题,甚至有个别干部在严峻的考验面前丧失了应有的警惕,犯了错误,栽了跟头,教训十分深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正确对待金钱地位、名利得失,自觉地把党和国家的利益放在首位,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的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要严格要求自己,慎重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始终把奉献作为人生的最高境界,廉洁奉公、勤奋敬业,切实经受住各种诱惑和考验,在作风建设中做出表率。
E. 国税局纪检监察对税务局人员有不正之风的怎样处理
首先都是查账、查违法违纪。
国税税务纪检监察是在市国税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国税局回内部的各级纪检监察部答门对国税局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清廉从政以及离任审计等所做的职务履行情况检查。
而国税税务稽查是针对所有国税纳税人是否遵章守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行政检查
F. 国税税务纪检监察和税务稽查有什么区别
首先都来是查账、查违源法违纪。
国税税务纪检监察是在市国税局党组的领导下,由国税局内部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国税局各级领导干部能否廉洁自律,清廉从政以及离任审计等所做的职务履行情况检查。
而国税税务稽查是针对所有国税纳税人是否遵章守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行政检查
G. 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发现,货收到反应,本机领导班子成员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应及时向和单位汇报
诶,我系统纪检跟监督部门发生或收到反映,本机领导班子情愿为了性需要只有去成功,所以说这个系统全都见过我们发生或收到反映本句领导班子情愿无论是作曲就各种情况,所以说把这个税务系统的检查过东部不能发生的过冬。停业问着剩下的钱就各种各样的。
H. 税务部门纪检监察室和征管科哪个好
从税务系统内部看抄,纪检室主要负责系统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工作务虚多、务实少,对政治素质、文字写作能力等方面的提升有较大帮助;征管科从事具体业务,对税收业务工作接触多、了解细,能为今后在系统内其他岗位的工作打下基础。
从升职空间上不是很好比较,还是得看具体情况。但纪检室的人如果业务不是很熟,很难外放,一般就是在机关升个分管纪检的领导;而征管科升为业务领导的可能性在纪检上大。
从税务系统这种行政单位内部,当然是业务领导比较好。
税务系统内部的监察室是专搞本单位党风廉政的,是对内的。查账之类的工作有另外的专门执法科室。
I. 如何当好基层税务部门的纪检组长
纪检监察工作是地税部门执行党纪政纪,保证地税系统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整个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石,就如何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笔者提出几点认识。
一、当前基层地税机关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问题
纪检干部队伍素质有待提高。近年来,随着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职业犯罪的智能化、高科技倾向日益明显,计算机犯罪很少留下传统意义上的痕迹,调查取证和责任人认定都很困难,这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化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基层税务机关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不足,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时,往往要从其他部门抽调人员协助进行,影响了监督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纪检监察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掌握相关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主要包括纪检监察工作程序、纪检监察案件检查和审理知识等,很多纪检监察人员对这些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全面,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机会也较少,在发现问题后就不知如何处理。
部分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有偏差。由于受体制机制、人际关系的影响,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开展有畏难情绪,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缺乏主动监督意识。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力度不到位,部分基层县(区)局纪检监察部门在实际工作中依旧停留在“干部着装”“迟到早退”等表层问题上,没有在促进税收职能到位的深层次方面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部分纪检监察部门对其职能没有全面的理解,把主要精力放在了一些事务性的工作上,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能逐渐淡化。在日常纪检监察工作中,一些地税监察机关重果不重因,重事后惩处轻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部分地税监察机关往往只重视“以权谋私”等问题的检查,弱化了对地税人员执行政策、履行职责方面的监督。
二、基层税务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职能的建议
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基层地税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基层分局挂职锻炼,开拓视野,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软件应用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通过营造宽松环境、优先晋升等形式,支持和引导纪检干部充分利用点滴时间,参与函授、自学考试,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完善学习培训制度。配强纪检组长,配好监察干部。纪检监察人员负责干部作风纪律、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追究、惩戒等工作,责任非常重大,选配的纪检组长不仅人品要过硬,而且素质也要过硬。建立纪检监察干部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更新知识在职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的长效机制,对现有的地税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每名地税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得到培训。
转变监督职能,明确监督职责。新形势下,深入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保障。“三转”就是要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定位自身的角色。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使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思路更加顺畅、权责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同时,要理清监督范围,重点对党员、干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四风”的情况进行督查,对全局各单位、部门执行全局规章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是否存在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中所列举的受处分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不使违纪问题发展成为违法问题,不使个别小问题演变成严重的大问题。
改进监督方式,严格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从作为“配角”广泛参与向以我为“主角”抓好主业转变,真正以问题为导向自主立项开展监督;从事后监督向过程监督转变,重点抓好再监督再检查职能,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和完善制度;制定党风廉政教育学习计划,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对党员干部作风和纪律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针对监督检查所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分层次的责任追究方式,对群众有反映但查无结果的,进行警示提醒;对履职不当的,及时进行训诫督导;对履职有过错的,责令纠正错误;对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同时,针对责任追究过程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督促职责部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好惩处的治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