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纪律监察
1. 如何加强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党的作风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首先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历来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树立党的形象、增加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我们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提出的“坚持科学发展、着力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三项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任务。公司党组织一定要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党的形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把转变党员干部队伍作风摆在群众教育实践活动的突出位置抓实抓好。
领导干部是公司的骨干力量,是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带头人,其作风如何,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关系着公司的党风政风民风,关系着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反映着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
领导干部的作风,主要体现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长期以来,经过公司全党同志的共同努力,公司党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带领公司全体职工完成历年工作指标提供了重要保障。
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公司党风建设面临的艰巨任务,清醒地看到一些突出作风问题时刻腐蚀着领导干部,这些问题虽然可能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但如果不警惕,不预防,不抓紧治理,听任不正之风侵蚀,就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影响公司的各项工作,就会干扰公司事业的发展进程。
领导干部始终保持振奋的精神和良好的作风,始终坚持党的根本宗旨,是我们党作为执政力量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面对的考验。这种考验不仅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也还会长期存在。因此,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必然要求。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首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教育,从思想上提高认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任何行动都是受其思想观念所支配的。思想的隐患,必然导致作风的盲目、随意和失控。一般来说,有正确的思想认识,才能有良好的作风,合理的行为。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作风不正,并缺乏转变作风的自觉性,对作风建设的认识不足是一个基本原因。
提高思想认识,是一个长期的、需要通过学习来完成任务。社会不断进步,人的思维水平也是不断的提高,只有坚持不懈的学习才能将思想水平与世界的发展同步。要以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干部为目标,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理论、学业务,让党员干部了解党的决策部署和公司目标,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部署和公司的工作安排上来。通过召开职工大会、支部学习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会,把学习教育贯穿到加强作风建设活动中来。重点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干部廉政准则》以及相关文章,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到每个党员干部心中。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就要建立完善的干部考核体系。
就像学生除了学习还要有考试一样,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不能仅仅依靠持续不断的学习教育活动来提高认识,还应该有相应的考核体系来检验学习的成果,促进干部作风建设更好的开展。
建立完善的干部考评体系应着重抓好以下环节的工作:一是要把党风建设融入公司党委的绩效考核体系,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发挥“总指挥棒”的作用;二是要着力改进和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目标,明确考核标准,切实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三是要注重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干部任用、绩效奖金发放等紧密挂钩,使考核更加务实,更加具有激励作用。
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重点是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机制, 强化组织纪律监督检查。
纪律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严明纪律是我党的制胜法宝。历史证明,什么时候党的纪律严明,党的战斗力就会增强,党的事业就会蓬勃发展;什么时候党的纪律松弛,党的战斗力就会削弱,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尤其需要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公司上下始终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态度坚决、行动自觉,同心同德、万众一心,促进公司的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公司发展进入到新的阶段,面对的是新形势下的各种严峻考验和巨大挑战,面对的是艰巨的各项工作任务,面对的是更加重大的责任。切实解决好公司发展面临的矛盾和问题,充分有效地调动公司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必须更加重视加强纪律建设。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司干部职工同心同德、团结奋斗,广泛集聚正能量,形成推动公司发展的强大合力,努力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纪律的效用取决于纪律的执行力。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决定在公司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求,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制止,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担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承担监督责任”。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部门的核心职能,惩治是不可替代的特殊手段,特别是对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部门突主业、转职能、促提升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有效手段。我们要发挥纪检部门的监督职能,按照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要求,健全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
一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督促领导干部端正思想,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能作为普通党员,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充分保障党员的参与权、决策权和评议权,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氛围。
二要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廉政档案。强化党员领导干部自律和他律,努力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不断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三要建立督导机制。强化纪委对同级和下级党支部落实监督制度的检查督导功能,明确检查督导的内容、程序、手段和方法,适时对公司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监督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四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查处违反法规制度行为的力度,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五要持续加强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如继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逐个问题地解决,切实有效地整风肃纪,促进领导干部作风转变。
总之,作为党的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能,加强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建立起反腐倡廉的新格局,为公司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作风建设,说到底是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素质、精神和品格。党的作风体现党的宗旨,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而干部队伍的作风如何,关系党的作风的好坏。作为党员干部的一员,要以对党和国家前途命运高度负责的精神,务必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凝聚党心、振奋民心、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用实际行动,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切实把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通过教育、制度、监督、惩治等方面的努力,锲而不舍的真抓实干,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促进党风的根本好转。
2. 如何强化纪检监察机关自我监督
1、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2、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
3、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工作人员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不断丰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
1、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纪检监察监督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办案问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
2、要拓宽监督途径。认真落实党组织、党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巡视、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增强内部监督实效。
3、要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将内部监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
4、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监督管理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3.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监督
切实增强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队伍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内部监督管理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必要性的认识,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推动内部监督管理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监督者首先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支持监督、带头开展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习惯于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各级纪检监察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既要加强组织领导,又要自觉接受监督,带头开展监督。
着力提高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要强化对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通过个别谈话、定期约谈、民主测评、责任追究和目标考核等方式,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勤政廉政、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二要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针对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执法监察、纠风治乱、效能监察等执纪执法办案重点部门和线索初核、立案、移送、销案等重点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纪依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推行执纪执法办案回访制度,防止不作为、乱作为和违法违规办案、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三要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作风情况的监督。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筑牢遵纪守法、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拓展监督内容,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和“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确保其秉公执纪、文明执纪,廉洁自律、干净干事。
进一步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一要完善上级对下级的制约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优势,加大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管理力度。强化上级纪委监督责任,探索上级纪委派员指导、监督并参与下级纪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常委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推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等措施。二要健全完善本级机关的内控机制。明确干部室和机关党组织作为内部监督的主要职能部门,使之积极介入执纪执法活动,针对容易出问题的环节进行重点监督和跟踪监督。强化一岗双责制,以各级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为主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监督贯穿于执纪执法和队伍建设始终。完善机关内设机构之间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互通信息、加强配合、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三要完善下级对上级的监督机制。建立和完善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使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研究制定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监督工作办法,明确下级纪委在职权范围内对上级纪委的监督职责。探索实行下级纪委对上级纪委机关室主任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执纪执法、勤政廉政等情况进行公开评议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述职和评议活动。
不断丰富内部监督管理办法。一要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抓好民主生活会、个人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在纪检监察机关的落实,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部外出执行公务情况报告制度、办案问讯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防止执纪不公、以案谋私等现象的发生。健全完善并认真落实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制度。二要拓宽监督途径。认真落实各级党组织、党员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督职责,充分运用巡视、执法检查、专项检查、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与案件检查、信访举报、干部人事等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增强内部监督实效。三要完善目标管理检查考核机制。将内部监督情况纳入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体系,完善内部考评机制,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评定。四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在公务活动中造成过错的,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室主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有关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4. 如何加强纪委自身的监督实现自我
一是完善制度,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灯下黑”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序上暴露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监管漏洞和制度缺陷,为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强化纪律检查工作垂直管理”的要求,同时,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也对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作出明确部署:“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些举措正是为了从制度上预防“灯下黑”,然而,仅靠这些措拖还远远不够,还需对措施进一步细化,形成长效机制,以有效约束纪检干部的行为,如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新近出台了《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规定》,分别对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一般干部的监督、执纪办案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作了全面规定,笔者认为该规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比较强,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可以借鉴,对解决“灯下黑”一定能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
二是转变作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免疫力。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备天生的腐败“免疫力”,外界的不良影响,很可能让“裁判员”们无法做到秉公执法,甚至为腐败开后门,充当保护伞,危害党的形象和党的事业,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着力提升自身免疫力,避免“祸起萧墙”。首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修身立德,主动培养公正不阿的品格,自觉抵制不当之风,自觉、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别人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不违反的纪律自己绝不能违反,从自身抓起,以过硬的作风,落实“三转”要求;其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党性原则,忠实履行职责,刚正不阿、一身正气,坚决与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再次,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培养和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工作作风,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反对“假、大、空”,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从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为出发点谋划工作,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最后,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干部、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严于律己、秉公执纪、文明办案,以实际行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三是强化监督,加快内外循环监督机制建设。为了保持纪检监察队伍的廉洁性和纪检监察权力不被滥用,除了运用常规的教育、查处、再教育的方法外,还应该运用现代科学的手段强化内外监督,以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首先,要成立专门的内部监督机构。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再“干净”的岗位,也会受到“污染”,只有受到监督,权力的“野马”才不会脱缰、才不会失控、才不会沦为谋私利的工具。中纪委监察部在今年实施的机构改革中专门成立了干部监督室,随后,各省级纪检监察机关也都相应成立了干部监督室。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初衷很好,只是容易产生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错觉,因此,在人员配备上一定要慎重选择,这些人员一定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有较全面的纪检监察业务水平,有较强的党性和好的人品,可倾向于现在已不参与日常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如退居二线或是退休人员,并且这部分人员所执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直接受纪委书记领导并向纪委书记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专门监督检查本级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从政的廉洁性、履行职责的正确性、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执行纪律的公正性问题,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其次,要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机制。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文件和规定,大多比较笼统抽象,操作性不强,对违反工作程序等一般性工作环节管理监督的多,对一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制约不够。为改变这种现状,可以考虑启用一种新的内部监管模式,把各项制度和规范的东西进行“编程”,并在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网络固定下来,所有的工作都设置相应的办事流程,办事流程固化后,自动记录、存档办事结果,人为无法修改结果,实行一种客观、真实、公正、规范的“在线”管理。再次,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增强内外循环监督。重点是逐步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从实际出发尽量减少纪检监察工作的神秘感,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要建立立体、全面的监督模式,如可以引入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网络监督以及外聘监督员等形式,加强对纪检干部作风、执纪执法等方面的监督。此外,纪委、监察局也要经常向人大、政协等通报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与外部监督组织交流情况,接受监督。
5.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的方式方法
发挥好党组的政治核心作用,始终紧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思想引导和制度建设,强化党的政策执行张力。
6. 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什么全面净化党内什么
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发展积极健康的觉内政治文化,全面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
7. 如何加强纪律监督,促进作风转变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