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监管等级
『壹』 排污许可证和城市排水许可证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1、依据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依据《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
2、发放范围不同:
城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对象是向城市排水光武及其附属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排污许可证原则上包括所有向环境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污水和废气污染物的点源排污单位。
3、排放要求不同:
仅对于城市纳管排水户来说,城市排水许可证对其水量、入网水质做了规定;排污许可证还增加了污染物总量控制的要求。
排污许可证和城市排水许可证的联系:
1、城市纳管排水户应同时申领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
2、城市纳管排水户排放污水必须同时满足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的要求。
(1)排污监管等级扩展阅读:
符合以下条件的,予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2、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3、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4、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6、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排污许可证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贰』 《排污许可证》许可类别
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284号)第十条;
(三)《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3月国家环保局发布]。
许可类别的话的类别决定着你们公司污水排放等级,也就是污水中监控物质的控制范围,你们公司应该有环境批复吧,环境批复上有相应的要求的,你可以看看。
『叁』 医疗行业污水排放等级是多少
序号 控制项目 排放标准 预处理标准
1 粪大肠菌群数(MPN/L) 500 5000
2 肠道致病菌 不得检出 -
3 肠道病毒 不得检出 -
4 pH 6-9 6-9
5 化学需氧量(COD)浓度 (mg/L)60 6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250 250
6 生化需氧量(BOD)浓度 20 20
(mg/L)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100 100
7 悬浮物(SS)浓度 (mg/L) 20 20
最高允许排放负荷(g/床位) 6060
8 氨氮(mg/L) 15 -
9 动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类(mg/L) 5 20
1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5 10
12 色度(稀释倍数) 30 -
13 挥发酚(mg/L) 0.5 1.0
14 总氰化物(mg/L) 0.5 0.5
15 总汞(mg/L) 0.05 0.05
16 总镉(mg/L) 0.1 0.1
17 总铬(mg/L) 1.5 1.5
18 六价铬(mg/L) 0.5 0.5
19 总砷(mg/L) 0.5 0.5
20 总铅(mg/L) 1.0 1.0
21 总银(mg/L) 0.5 0.5
22 总A(Bq/L) 1 1
23 总B(Bq/L) 10 10
24 总余氯1)2)(mg/L) 0.5 -
注:1)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的工艺控制要求为:一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3-10 mg/L。 二级标准:消毒接触池接触时间≥1h,接触池出口总余氯2-8 mg/L。 2)采用其他消毒剂对总余氯不作要求。
『肆』 如何提高排污企业的监管水平
污染减排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优化经济发展方式、考核各级政府绩效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限制“两高一资”项目准入等重拳出击后,确保工程减排效果成为今后环保减排工作的重中之重。
如何监管排污企业达标排污、监督其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将成为环保部门与排污企业之间不断搏弈的焦点与热点。
正确理解与准确定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将直接影响环境执法的效率与发展方向,达成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共认更有利于促进自动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
■物联网是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是转型升级的助推器,应用物联网理念创新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已成为现阶段巩固污染减排成果的有效手段。
■应用物联网海量集成技术、细化污染源监控系统全方位架构、强化数字环境管理,将带来环境管理模式的重大转变,这对探索中国特色环保新道路、确保污染减排工作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伍』 如何构建污染源分级监管的有效途径
为破解环境监管力量与监管需求间的不平衡难题,上海市闵行区在探索污染源分级监管方面做出了不少努力,但受监管能力、手段及体制机制障碍影响,分级监管工作尚未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必须转变污染源监管思路、方法,真正建立污染源分级监管的有效途径。
要建立污染源综合评价体系。根据闵行区现有的污染源分级模式,由于现有的区、镇环境监管人力不足,导致了此种分类模式并不能真正实现污染源的全覆盖监管。另一方面,目前仅以污染量大小、所属行业来划分污染源监管级别,没有考虑污染源所处位置、自身管理状况,不能科学、合理地筛选和划分出需要重点监管的污染源。因此,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污染源综合评价体系,对综合污染源所处位置的敏感性、排污性和环境行为等因素进行打分,根据打分结果对全区污染源进行科学分类,才能明确监管重点,根据区、镇环境监管力量的配比,将有限的区、镇监管力量投入到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同时兼顾一般污染源,从而达到更好的监管效果。
要夯实信息科技支撑手段。一是继续推进环境监管各项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完善企业“一企一档”信息平台建设,形成企业档案信息库,为完善企业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二是推进移动执法体系建设,开发智能化执法平台利用科技手段,将企业环境信息档案载入执法人员移动执法终端,使执法人员随时随地通过移动执法终端查询到企业的环保审批、环保验收等相关的环保静态信息,高效完成现场检查和投诉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三是推动污染源分级监管动态化。在摸清污染源基数基础上,对污染源情况实时动态更新,实时掌握关停或新增污染源信息,消除监管盲区。同时,开展污染源年度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环境监察、监测计划制定相挂钩,指导区镇不同环境监管力量的分配,实施动态化的污染源分级管理。
要健全污染源监管网络。由于闵行区工业污染源达到近6000家,绝大部分分布在各街镇区域内。相比工业园区企业,这些中小企业在环境意识和治理设施方面有较大差距,而且量大面广,布局分散的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环境监管难度。要满足新时期环境监管要求,必须进一步扩大和拓展监管网络,将环境监管触角进一步延伸到基层村(社区)以及企业,形成区、镇、村、企业4级环境监管网络。因此,应尽快建立村(居)委会环保联络点,配备村级环保监管人员,行使本村(居)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职能。同时,在企业推行环境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环境管理中的企业主体作用。
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污染源分级管理考核机制,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及考核方式,有条件甚至可以提高环保工作在街镇领导政绩考核中的比重,并将环保考核纳入村居领导政绩考核体系。同时,切实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环保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没有完成环保工作目标的不能参与其他评奖评优,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正常环境执法的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予以严肃查处,以考核为导向督促街镇、村居做好污染源分级管理工作。
『陆』 什么是重污染预警等级达到红色预警
污染红色预警即预测未来持续三天出现严重污染,是预警响应最高级别。当环境空气污染指数达到300以上并持续3天以上时,启动红色预警。
简介:
在此期间,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实行限产,对重点排污工序实施停产。城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督促城区内所有工地停止施工,城区所有产生烟雾污染的烧烤店停止营业。
拓展资料:
应对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使用效率。
(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
『柒』 如何办理排污许可证
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制具体程序为:
1.企事业单位填报网上申报信息,提交纸质排污许可证申请资料;
2.环保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审批并提出修改意见、审核通过后核发排污许可证;
3.企事业单位自行监管企业环境管理情况,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
4.环保部门采用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依证监督执法。
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七条 排污单位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有核发权限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排污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装置,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污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二)有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主要承诺内容包括: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法律责任;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控制污染物排放;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台账记录;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等。
(三)排污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排污口和监测孔规范化设置的情况说明。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号,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要求,经地方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还应提供纳污范围、纳污企业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7)排污监管等级扩展阅读:
排污许可制度是一种以企业生产运营期环境质量自行管控为手段的管理制度,它标志着中国环保理念的转变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其本质是要求企业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不断提高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第六条 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排污单位申请并领取一个排污许可证,同一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位于不同地点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不同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所有的排污单位,应当分别申请和领取排污许可证。
第八条 环境保护部负责建设、运行、维护、管理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各地现有的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实现数据的逐步接入。环境保护部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上,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国的排污许可证实行统一编码。
排污许可证申请、受理、审核、发放、变更、延续、注销、撤销、遗失补办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排污许可证的执行、监管执法、社会监督等信息应当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
第十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机关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