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由谁监督

事关政治体制改革全局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近来牵动人心。尤其是已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下称《监察法(草案)》),所引发的热议与关注都远在许多法律之上。

近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联合举办国家监察法立法座谈会。多位专家对于如何规范和制约监察机关,保护被调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表示关注。

“很多人对于如何监督监察委非常关注。实际上,在《监察法(草案)》的立法过程中已经充分注意到了这一问题,通过一些制度上的设计,来确保监察委接受相应的制度和法律的约束与监督。”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说,“当然,在具体的规定上还有一些可以完善的空间。”

监察委员会将会成为一个怎样的机构,由谁来监督,怎样监督,是一个非常受关注的话题。

在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看来,在“规范反腐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行为,防止其滥用职权,保护被监察人员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方面,《监察法(草案)》作出了很大努力,为此设计和确立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制度。

例如,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行使职权实行全方位监督,包括人大监督、上级监察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以及监察机关在工作中的自我监督。

监察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严格遵循程序,其内部问题线索处理、调查、审理等各部门之间须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监察人员采取讯问、询问、留置、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等调查措施时,均应出示证件,出具书面通知,由二人以上进行,形成笔录或者报告、意见等书面材料,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盖章。

留置应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或备案(省级以下留置经批准,省级经备案);除有碍调查的,应24小时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留置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延长不得超过3个月;被留置人的饮食、休息、医疗服务应予保障;对之讯问应合理安排时间和时长等。

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违法方式收集证据;严禁侮辱、打骂、虐待、体罚或者变相体罚被调查人;进行讯问、查封、扣押等应全过程录音录相等。

从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监察委的自我监督在监察法中也得到体现。比如,对留置的全程录音录像,留置的时长,还有对审批权限的严格掌握,都属于自我监督,防止权力滥用的措施。

“另外,还可以考虑比照香港廉政公署,在监察委内部设立投诉委员会,接受包括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社会公众的投诉。投诉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包括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学者等。”马怀德说。

维护人的尊严应有共同规则

现有的制度设计充分体现了监督机关并非无人监督与无从监督。但是,专家们认为,仍有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的空间。

例如,人大究竟应当如何监督监察委,是当前引发热议的问题。其中的两个关键是,监察委是否需要向人大报告工作,以及人大是否有罢免监察委主任的权力。“监察委作为跟法院、检察院、一级政府相类似的国家机构,应该向人大作报告。监察委员会由人大产生,向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是理所当然。”马怀德说。

另外,多位学者主张,按照宪法的规定,各级人大有权罢免各级政府领导、法院院长、检察长。在修改宪法时,也应当增加人大有权罢免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条款。“修改宪法的程序较为特殊,目前需要抓紧研究修宪方案,例如是大修、中修还是小修的问题。”马怀德解释。

中央党校教授王勇认为,宪法修改势在必行。例如,要增加监察委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规定。宪法当中的一些具体的条款也要修改,涉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规定中,应将与监察委相关的内容包含进去。

姜明安认为,《监察法(草案)》规定的某些控制权力、保障人权的措施较为抽象,不够具体,这可能给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留下任意解释、规避法律制约的空间。

例如,第41条规定监察机关对被留置人进行讯问应合理安排时间和时长。什么是“合理时间”?是晚上11点以前,清晨7点以后,或者是晚上12点以前,凌晨5点以后?什么是“合理时长”是一次讯问不得超过4小时,还是不得超过8小时?又如,第29条规定监察机关决定采取技术调查措施,应履行严格的批准手续。什么是“严格的批准手续”?是应经本级监察机关负责人批准,还是应经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或者是应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批准?

“《监察法(草案)》目前规定不够精细化,尚有一定的完善空间,需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修改。”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应松年说。

此外,对于颇受关注的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关系的问题,应松年指出,“适用衔接的关键问题在于,对人身自由、对人的尊严维护,这应该有一些共同的要求、共同的规则作为底线,不能突破。”

❷ 廉政公署是什么机构是不是相当于大陆的纪委

全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ICAC)
简称:廉署
部门:廉政专员 行政总部 执行处 防止贪污处 社区关系处
独立咨询委员会:贪污问题谘询委员会、审查贪污举报谘询委员会、防止贪污谘询委员会、社区关系市民谘询委员会
香港廉政公署是根据《廉政公署条例》于1974年2月15日成立的。它独立于香港政府的架构,廉政专员则直接向行政长官负责。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廉署位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全权独立处理一切反贪污的工作。
跟纪委是不同的。纪委是党内机构,负责调查官员或国家所属企业。
而ICAC,是包括所有,即只要香港内的贪污、挪用它都有权力查你,查到证据之后,也并不是纪委那样党内处置,香港是依法行事的,查到之生一律上交法院来处理,并不会有什么党内处分或处理之类的情况。只要你犯事,法院依法来处理。

❸ 请问香港的“廉政公署”是属于那个机关或部门的如果是独立的机构,是靠什么去执法的

是香港一个专门打击贪污的独立执法机构 ,以《廉政公署条例》、《防止贿赂条例》及《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等法律为依据执法。 廉署虽不受政府其他部门辖制,但廉政专员需向特区行政长官负责,并需定期向特区行政会议汇报廉署工作; 职能相当于我们的检察院,但性质地位完全不同,比检察院权利大多了。它使香港成为公认的世界最廉洁的地区之一

❹ 香港廉政公署和中国的纪委有什么区别

香港廉政公署是香港特区政府的独立单位独立行使职权
中国的纪委是党的单位而不是政府的单位

❺ 监察局和廉政公署是一个性质吗

廉政公署是检察院 在大陆检察院代职监督高官公务员的功能

❻ 香港廉政公署 连特首都能抓 那谁来监督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可以调查特首的,特首也是香港公民,并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香回港特别行政区答基本法》赋予其全权独立处理香港一切反贪污工作职责。香港廉政公署下设执行处、防止贪污处和社区关系处,分别负责调查、预防和教育工作。
记得廉政廉政公署给我们做讲座的时候说过,首先其内部有监督机制。廉署自成立以来已设有一个内部调查及监察单位,名为l组。专责调查监督廉署工作人员,以确保自身清廉高效。廉政公署人员如被指称涉及贪污或相关的刑事罪行,l组会进行调查。l组总部并不在廉署总部大楼,至于他们哪里,有些什么职员,就连在职的廉署人员都不知道。
同时,司法独立可确保廉政公署不会越轨。在司法监督下,廉政公署行使某些权力前,必须事先获得法庭的准许。同时,廉政公署会谨慎研究法官就调查工作所提出的意见或批评,并检讨执法程序,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❼ 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对谁负责

根据《基本法》规定,廉政公暑对行政长官负责。

❽ 中国有类似icac的机构吗那么国家有谁监督

有.和ICAC性质差不多了,叫政协.政协的职能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你最后一句国家有谁监督,我无法很好理解.但是我想你应该是问既然有政协那怎么没监督国家.
政协确实监督了国家,一个国家的执政机构如无别的组织监督,那势必不能久持(靠人民监督是空话)。或许楼主看到了国家很多腐败贪污黑暗的一面,但是腐败贪污黑暗全世界何处不在?这些都只是人性泛生出来的负面影响,是人就存在这些问题。
政协除了监督官员腐败问题,最重要的还监督什么?监督政府对于职能的运用.意思就是说,监督政府执政,避免政府在执政过程中犯下重大错误,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所以政协有参政权和议政权,这就是政协监督执政的体现.
如果对腐败问题过于偏执,那么不利国家的健步发展.对这方面政府的监督还是很到位的,因为很多不顾百姓生死的巨贪都已经落网,民众人权和经济发展得到具体落实,这才是监督的宗旨,如果说要把中国腐败全消灭,那就是人性的问题了,而不是政治的问题.中国自有制度以来便有腐败,建国以来许多丧尽天良的贪官奸商都已经严惩.但你要求中国土地一个收红包的都不允许出现,那很好,我也希望,大家也都希望,问题是怎么落实?人情这东西哪里都有,办事先拉拢下领导一样哪里都有,美国日本英国韩国你说得出名字的都用,因为这里涉及到的不是政治不是宗教,而是人性.我们看到的是中国从一个世界都看不起流氓国家,一跃成为亚洲大国,无论经济上军事上都是.我们中国在国际上有身份有地位了,这是党的领导.我觉得党做得很好,监督也到位.这不是马屁,因为胡总也不会来这里看我的回答给我一官半职。而是我们做为一个中国人,应该有这方面的觉悟.党拥有的不单是几十年前解放中国的功绩,党的成就到现在依然存在.大家不能因为局长收了红包你就把这些都磨灭掉.毕竟你当了官说你不收,鬼都不信.
我的原则是,有实际政绩的怎么收礼我都无所谓,毕竟那些钱不是送的就是拿来赌的或者养二奶的,不会好心发到我们手里.
监督的第二任务是,监督权力的运用.许多官员为了自己利益在运用权力的同时,危害到了百姓的财产,这点政协做得就
有些又有些优游寡断了.实际监督并没有做到位,这就犯了苏联的老毛病,执政机构逐渐和同阶级人民疏远,没有全面的统一战线,逐渐失去民心,这点党和政协都应该看到,无论你删掉多少同类帖子,问题依然存在,但是只见删帖不见解决.这点廉政公署就做得比政协好了.当然,如果我们以叛逆的心思来看待问题,那么你就会失去方向.我们既然已经支持党的领导,就应该一起来监督党.见到不公之事,不必急于追问监督在哪里,你只要将真相公布,交给群众审判就可以了,否则会被策反份子利用。中国经过百年动荡,我真不希望这些局面又回来,所以大家,将你不平之心收起来.我说这么多,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和政府逐渐走远。

❾ 香港廉政公署连特首都可以抓 那谁来监督廉政公署

基本法, 香港是法治, 不是人治

❿ 如果廉政公署内部贪污了怎么办廉政公署最终向谁负责谁来监控廉政公署的行为

第一个问题不清楚,估计应有内部监督机制,否则岂不乱了套。廉政公署直接对特首负责,任何人无权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