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江卫生监督所
⑴ 卫生监督所上班时间
一般来说都是8小时工作制度,
早8点到12点,
下午两点到6点。
⑵ 卫生监督所隶属什么单位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2)浦江卫生监督所扩展阅读
卫生厅的主要职责:
(一)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拟订有关地方性卫生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全省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制定全省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制定全省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政策措施,提出全省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组织制定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统一发布全省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
(四)拟订全省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协调全省卫生资源配置。
(五)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全省疾病防治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传染病、地方病和其他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⑶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⑷ 浦江县卫生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管理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查、信息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生信息化建设;协调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负责重要会议的筹备和重大工作的督办。协同抓好党风建设、行业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平安创建、来信来访处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后勤服务和公务用车的管理。
(二)人事科。负责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和计生人才发展与培训规划;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职称考试和评审、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编制、基建工程管理、政府采购、卫生和计生装备、准入以及后勤设施更新、报废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局机关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下属单位的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参与各种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和专项资金的监管;制定卫生、计生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和指导下属单位的业务统计、医疗卫生、计生收费价格等。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根据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研究提出全县具体实施办法的建议,指导基层依法行政,查处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负责对不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负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社会抚养费征收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的规范和指导,对社会抚养费征收进行督查。
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审核职能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工作;承担上级主管单位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牵头拟制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依法提出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修改或取消;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网上办理、网上公开和网上咨询工作。
(五)医政医管科。拟订全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及中、西医疗业务、继续医学教育、卫生和计生专业岗位培训计划,指导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修订全县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规划;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贯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指导基本药物采购、配送和使用;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县药品、卫生和计生材料、器械招标、集中采购工作;负责医疗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等要素的准入管理;负责重大灾害事故抢救的组织协调和残疾人康复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征兵、招生等各类体检的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保健工作规划,负责县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医疗保健、健康检查工作,承担重大活动、大型重要会议等保健任务;负责医疗和计生技术服务纠纷的调解处理;负责医教、护理、科研和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全县采供血和临床用血业务管理、内部药事(医疗器械)管理、医技质控管理;负责全县中医药发展的组织协调;负责县医学会等卫生社团和各质控中心的管理。
(六)公共卫生科(挂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办公室牌子)。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测和评估工作;拟订全县城乡社区卫生、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卫生、精神卫生等发展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指导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指导并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医生的管理。承担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等协调机构的日常工作。
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实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灾害、事故紧急医学救援;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按职责分工,协调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母婴保健、传染病防治、采供血等卫生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全县突发公共卫生疑难案件的查处。
(七)计划生育指导科。组织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生育政策,负责实施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全县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负责全县计划生育规划统计工作。研究完善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导、督促、检查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承担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协调、监督、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信息共享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动态监测工作,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的落实。
(八)家庭发展科。研究提出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公益金和农村计划生育女儿户奖励保障制度;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负责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负责优生优教促进工作,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生育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开展优生“两免”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挂靠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宣传实施爱国卫生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县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和标准规范;组织动员、协调和指导全县农村改水改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健康促进与教育、环境卫生治理、卫生创建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评比;开展和组织爱国卫生工作交流合作和科学研究;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⑸ 卫生监督所和卫生局哪个好
卫生局是政府里面的组成部门,而卫生监督所是原先地方上的防疫站因为03年非内典,容04年禽流感,卫生部门将原先防疫站的职能分解,一个叫疾病控制中心,一个叫卫生监督所。都是事业单位,但疾病控制中心多是自收自支的编制,而卫生监督所多是差额拨款的事业编制,而卫生局多是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相对于这样比较,当然是卫生局更好一些!
⑹ 卫生监督所是个什么单位
负责食品安全、食品质量的基层单位。
⑺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具体工作是:
1、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浦江卫生监督所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⑻ 卫生监督所详细职能
卫生监督所职能和承办工作:
一、各省市的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有所不同,如:北京市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
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005年9月开始,承担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处相关职能。
二、目前,监督中心已承办8项由卫生部直接审批的行政许可工作,分别是:
1、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受理、评审;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受理、评审;
3、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受理、评审;
4、化妆品新原料受理、评审;
5、消毒剂、消毒器械受理、评审;
6、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受理、评审;
7、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工作相关事项;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资质(甲级)的受理、资料审查、评审意见汇总上报。
同时,还承担国家计量认证卫生评审组工作,受理国家级、省级卫生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开展计量认证申请、评审事宜。承担制定卫生监督执法检验技术规范。
协助卫生部开展卫生标准审查、卫生标准制修订、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卫生标准宣贯工作。
负责国家级卫生监督信息平台运行与管理,并进行全国卫生监督信息 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及卫生监督员培训等项工作。
(8)浦江卫生监督所扩展阅读:
中国卫生监督:国家法定的一个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公共卫生、职业卫生、消毒杀虫产品、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等等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成立于2002年1月23日,是卫生部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也是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对外的统一窗口,人员依照公务员管理。
监督中心的工作宗旨是:务实高效、廉洁勤政、服务社会、保障安康,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⑼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的
一、掌握本乡镇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职业病危害企业、学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档案。
二、开展本乡镇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好检查记录,并督促整改。
三、协助开展本乡镇卫生行政许可的现场审查,配合做好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及培训工作。
四、及时上报农村集体聚餐自办宴席(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请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并登记记录。就餐人数在50人以上100以下的,可直接进行现场指导,发现在饭菜加工中存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应及时纠正,问题严重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并登记记录。
五、负责本乡镇管理相对人及卫生监督信息员的卫生法律法规和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六、负责本乡镇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
七、负责本乡镇群众举报投诉的登记、报告,配合卫生监督员调查处理。
八、协助卫生监督员对卫生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危害或可能危害人群健康的行为、物品或场所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局。
九、协助取缔无证生产经营和非法行医行为。
十、及时报告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参与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
十一、参与县卫生监督局在本乡镇开展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十二、负责本单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及规范执业相关规章制度的宣传,贯彻、落实和自查,并做好自查记录。
十三、协助处理涉及本单位的不良执业行为及非法行医案件的调查处理。
十四、对本单位发生的不良执业行为,及时、主动提出整改建议,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卫生监督局。督促本医疗机构落实卫生监管部门提出的卫生监督意见及其它有关要求,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县卫生监督局。
十五、完成县卫生局和卫生监督局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⑽ 浙江省卫生监督管理局官网
登录浙江省杭州市政府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