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卫生监督所是什么部门做什么工作

卫生监督所是卫生厅(局)的直属机构,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执法职能的执行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规定,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承担卫生监督工作任务,主要职责为:
(一)卫生行政许可
1.承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2.承办公共场所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3.承办供水单位卫生条件的卫生行政许可;
4.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行政许可事项。
(二)公共卫生监督
1.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业及集体食堂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设施、生产经营活动及直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2. 对化妆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及其他健康相关产品的卫生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及其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对建设项目执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情况进行卫生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医疗卫生监督
1.对医疗机构的执行资格、职业范围及其医务人员的职业资格、执业注册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打击非法行医;
2.对医疗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3.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4.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预防控制措施和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5.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6.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7.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四)其他
1.负责派出机构的管理;
2.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上报;
3.负责受理对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4.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5.承办县委、县政府、主管局及上级业务机关指定或交办的卫生监督事项。

❷ 卫生部 卫生监督局 卫生监督中心 卫生监督所区别 谢谢

卫生部是主管全国卫生业务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之一。

卫生监督局是卫生部内设的一个司(局),主管全国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负责起草文件措施,组织制定执法方案等行政性工作。

卫生监督中心的全称是“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是卫生部下属的事业性执法单位,代表卫生部行政行政执法权,卫生监督局组织制定的执法草案等具体执法工作均由卫生监督中心来执行。

卫生监督所是地方卫生厅(局)下属的执法机构,卫生监督所与卫生局的关系,就好像是卫生监督中心和卫生部的关系。(见下图)

❸ 卫生监督局是个什么单位管什么的好不好

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当然好了。具体业务你可以参照石家庄的看看。
石家庄市卫生监督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1、综合协调全局行政事务及卫生监督业务工作,负责全局目标管理考核、准军事化管理的组织、协调,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开展检查;
2、负责各处室计划、总结的收集,并起草全局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文件;
3、各类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决议和议定事项的记录、督办和落实;
4、审核来往文电,负责文件的收发、拟办、运转、归档及印鉴管理,对各种文件材料的文印进行审批、管理;
5、负责档案管理工作,记载本局重要工作、重大事件;
6、对外联络服务工作及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7、财务管理,配合有关处室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8、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事处(党办室)
1、负责日常党务工作、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组织建设、纪检监察等工作;
2、组织全局党务会议的召开并记录,负责决议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和落实;
3、负责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工会、老干部、统战、共青团、妇女等工作;
5、负责全局工作人员年度目标考核,人员聘任、调配;
6、全员人员职称、工资和人事档案的管理;
7、人事考勤管理;
8、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行政后勤处
1、负责房屋、水、电、暖的维护等后勤工作,对职工宿舍进行管理;
2、负责车辆保障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3、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办公、劳保用品的购置和配发;
4、负责局机关消防、保卫等安全工作;
5、职工食堂的管理,单位内环境卫生、绿化和美化;
6、配合有关处室做好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7、罚没物品管理;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稽查考核处
1、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业务工作综合管理及考核。
2、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局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登记、案卷报批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报送等相关工作。
4、负责全局卫生监督执法文书管理工作。
5、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行政案件的听证、复议、诉讼。
6、协助市卫生局进行卫生法规、规章立法草案的起草审修。
五、卫生应急处
1、负责对重大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性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报告、汇报,指导并协助县(市)区食物中毒、食源性疾患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理。
2、负责食品快速检测及检测标准方法的研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产品进行查处。
3、负责重大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
4、协助其他监督执法处室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查处重大卫生违法案件。
5、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负责全市中小餐馆专项整治工作。
六、医疗卫生监督处
1、对市直管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相关投诉、举报及市直管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违法案件的查处;
3、对各县(市)区相关卫生监督工作进行督查、业务指导和培训;
4、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传染病防治与饮水卫生监督处
1、负责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医疗卫生机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医疗废弃物处置、采供血活动以及菌(毒)种管理等实施卫生监督检查。
2、负责市直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等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进行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拆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对消毒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单位的消毒产品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4、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5、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八、食品卫生监督一处
1、负责京广铁路以东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九、食品卫生监督二处
1、负责京广铁路以西区域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不含直管学校食堂及校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2、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设计的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管辖范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4、负责管辖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等级评定以及重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
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处
1、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美容美发等单位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
2、负责商场、旅招、洗浴、娱乐场所、美容美发等单位经营(使用)的化妆品、消毒产品、涉水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
3、负责商场(不含食品商场、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场内餐饮单位)、旅招(不含餐饮)、洗浴、美容美发、娱乐场所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及验收;
5、负责公共场所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6、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业卫生监督处
1、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进行卫生监督;
2、对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工作场所、设备和放射从业人员的卫生监督管理;
4、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管辖范围单位投诉举报和相关违法案件的查处;
6、协助做好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7、对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检查、督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学校卫生监督处
1、负责市直管大中专院校内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以及相关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
2、对上述单位卫生许可申请的现场审核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验收;
3、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小餐桌”相关公共卫生的督导检查;
4、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施卫生监督;
5、对学生传染病、常见病防治工作实施卫生监督;
6、负责学校内投诉举报及相关公共卫生违法案件的查处;
7、对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相关卫生监督工作的业务指导;
8、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信息宣传处
1、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编辑及相关业务资料的统计、上报;
2、《石家庄卫生监督信息》及快讯的编辑、印刷、发放;
3、卫生监督宣传资料收集、汇总、制作并向媒体发送;
4、卫生监督报告卡的收集、汇总、分析和上报;
5、组织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6、卫生监督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以及全局计算机的管理、维修;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转办、督办;
8、图书管理;
9、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卫生许可处
1、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业务咨询;
2、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转办及卫生许可证件的送达;
3、负责相关卫生行政许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配合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听证工作;
5、全市卫生许可工作的业务指导;
7、完成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科教培训处
1、负责全局卫生专业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制定继续医学教育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局科研管理工作。审查、申报科研项目、课题,对科研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和工作质量进行跟踪管理,负责科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业务培训考试,制定内部教育培训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卫生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工作。
4、负责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根据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医疗机构等单位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卫生法规、知识定期培训。

❹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做什么的

卫生监督所具体工作是:

1、依法监督管理食品、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

2、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等工作;

3、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

4、依法监督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

5、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4)卫生所的监管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❺ 卫生监督机构有哪些卫生监管模式

一、综合监督局的成立及其机构、队伍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相对集中卫生计生监督职能,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了综合监督局。卫生计生监督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正常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目前卫生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计划生育监督职责主要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法制机构承担。全国已建立2900余个卫生监督机构,有人口计生法制机构3200余个。一个从中央到省、市、县(区)各自相对独立的卫生、计生监督网络已经形成,并基本实现了城乡全覆盖,为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了基础条件。全国共有卫生监督员6万余人,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7万余人。我们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组织保障,强化教育培训,严格管理,发挥专业优势,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明显提升。

二、综合监督体系建设及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卫生计生职能转变与机构改革要求,整合卫生计生系统的监督执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综合监督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2013年12月,我委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的指导意见》。通过整合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力量,力求做到监督执法机构名称统一、明确职责任务,重心下沉、队伍壮大。

为进一步加大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有效履行综合监督职责,规范综合监督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做好委内相关业务司局之间的协调与配合,我委制定了《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工作协调制度》,确保综合监督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有序推动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工作,2014年,我委印发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根据规划要求,2014至2017年期间,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完成7部卫生计生法律、17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综合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医疗保健需求不断增加,一些地方医疗服务市场混乱、个别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违法违规的问题屡有发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根据当前各地医疗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2013年10月-2014年9月,我委联合公安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6部门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诊所、游医、医托行骗,严肃查处“两非”行为,规范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重拳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重点督办了辽宁、山东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案件,北京特大医托诈骗团伙,浙江王华璞、王二敏非法胎儿性别鉴定案件。据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国共查处各类案件9.3万件,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2亿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26户,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833件,刑事立案1256起,刑事拘留1373人,打掉犯罪团伙32个,形成了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同时,加强了部门协作与联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得到巩固,强化了群众安全就医意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觉性得到提升。

(二)完成首次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我委印发的《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工作规划(2014-2017年)》安排,2014年5-8月我委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了《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确定了217项具体检查内容,检查对象涵盖省、市、县三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机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部分行业组织、医疗机构、学校等单位。通过监督检查,提升了卫生计生系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水平,推动了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和学校落实法律责任,营造了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

2014年下半年,我委继续开展对《母婴保健法》、《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中医药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在今后三年中,我委还将开展对《献血法》等5部卫生计生法律、9部行政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步骤地将卫生计生重要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一遍。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对完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促进卫生计生行业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提高卫生计生系统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起到推动作用。

(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各项监督工作统筹推进。

——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持续加强。公共卫生监督覆盖率明显提升,2013年共监督检查公共场所、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学校255万户次,监督覆盖率达到80%,查处违法案件2.4万件,罚款近3000万元,均较2012年有所增加。对日供水千吨以上水厂和二次供水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检查单位5万家,责令整改9000家,为实现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目标打下基础。组织开展了饮用水输配水管材管件专项整治行动,检查了2378家生产企业和1442家经营单位,抽检产品546件,曝光17件不合格产品。加大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力度,开展城市和农村学校自建设施集中供水监督检查,共检查学校3.2万所,责令整改4800所。联合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对514所学校的教学环境、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完成综合评价,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学校卫生监督综合评价做好准备。进一步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行为,严厉打击无证照行为,共监督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近8000家,抽检了9万余套消毒餐具,向工商部门通报1100余家无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保障了餐饮具卫生安全。

——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加强《传染病防治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应询全国人大关于传染病防治的监督执法工作。主动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共检查疫情发生地区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7.5万余户次。在2千余家医疗机构开展以医疗废物管理为重点的分级监督试点工作。组织开展以医疗废物、放射诊疗和医疗广告为主要内容的医疗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56万余户次,立案查处2万余家,罚款2600余万元,促进了医疗服务规范管理。全国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不断加强,2013年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57万余户次,警告1.1万余家,罚款1500余万元;检查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49万余户次,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措施规范化水平较2012年有所提升。 ——计划生育监督工作逐步深入。计划生育监督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监督工作规范的研究取得初步成果,基层监督执法资源得到积极整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实施情况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专项督查。对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常规监督进行了规范。加强计生监督培训,计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参与了打击“两非”等多起计生重要案件的督查督办,推进了计生工作有关法规的落实和依法行政。,

——许可取消下放后的监管工作平稳有序。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工作要求,推进委本级消毒产品、涉水产品审批制度改革,对取消下放的上百家企业的850余个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分类提出处理原则,指导地方有序做好衔接工作。印发消毒产品、涉水产品“三新”判定依据,完善审批管理办法。各地及时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和程序,实现了行政许可和职能转变的有效平稳衔接。组织开展消毒产品和涉水产品国家监督抽检,2013年共抽检1348个消毒产品、1254个涉水产品,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了查处。

(四)规范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规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监督队伍依法行政能力,我局每年选择不同重点开展监督执法专项稽查工作。2014年,我们以行政处罚案卷为重点,稽查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卷中违法事实认定、法律法规适用、执法程序实施、自由裁量权使用及文书制作等方面内容,督促各级监督机构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切实采取措施提高监督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对照法律规定全面监督卫生计生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工作情况,为卫生计生工作的有效开展,为维护群众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❻ 关于 政府对卫生机构的监管 问题

·清雍正年间一向深居简出的雍正皇帝也专程到潭柘寺进香礼佛。
·乾隆七年(1742年),乾隆皇帝第一次游幸潭柘寺,“赐供银二百金、匾额九、楹联二、诗二、章幅子一轴、法琅五供一堂”。在潭柘寺到处都留下了乾隆皇帝的墨宝。乾隆九年,乾隆皇帝把御笔心经和自己手书的诗篇赐给了潭柘寺。
·嘉庆皇帝也像其前辈一样,崇信佛教,他也曾到潭柘寺进香礼佛,游玩赏景,现留有其所作的《初游潭柘岫云寺作》五言诗一首。
唐代武则天万岁通天年间(696-697年),佛教华严宗高僧华严和尚居住在幽州城北,“持《华严经》以为净业”,“其所诵时,一城皆闻之,如在庭庑之下”。在幽州都督张仁愿的赞助下,华严和尚来到了潭柘山开山建寺

❼ 卫生监督所主要是管什么的

以广东省卫生监督所为例,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实施省卫生行政部门制订的卫生监督计划,依照法律、法规行使预防性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对公共卫生、医疗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的监督,受理卫生许可以及健康相关产品的申请;

3、承担对卫生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

4、参与对危害公共卫生中毒事故、医疗事故、重大疫情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5、承办省卫生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7)卫生所的监管扩展阅读

卫生监督所人事职责:

1、负责党务、人事、新闻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群众团体、统战、退休人员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督查和反馈党总支部决议的贯彻情况。

2、负责落实党总支部各种会议、学习和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完成党总支各类公文起草修订工作和党内文书、保密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党员的教育管理,制订并落实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学习计划;同时负责受理、调查对党员、干部、职工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

5、组织制定并落实党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和工作程序,负责工资福利、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信息统计和相关报表的编制、上报工作。

6、负责所内设科室职能和编制管理,做好人员的配置、调配及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职称评审工作。

❽ 卫生监督管理所的职责是什么

卫生执法监督机构主要职责:
在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法在公共卫生、医疗保健领域、包括健康相关产品、卫生机构(包括医疗、预防和采供血机构等)和卫生执业人员许可、开展综合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和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进行实施;
2、负责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和批准后证书发放的具体工作;
3、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抽检结果;
4、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5、对卫生污染、中毒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6、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7、负责卫生监督信息收集、整理、分许和报告;
8、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工作;
9、负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10、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培训;
11、开展新、扩、改建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竣工验收;
12、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付的其他任务。
在监督方面,涉及:食品(现部分地方已移交食药部门)、公共场所、医疗卫生机构、职业危害机构、医用放射卫生机构、采供血机构、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等方面的执法检查,涉及法律、法规和规则特别多,大概有7部法律、40多个法规、400多部规章。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