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说明了什么

不纵,不枉

② 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说明了什么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关乎社会诚信与和谐,认真阅读句意,可知选项①,②,④符合题意; “将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再受到侵害”,夸大了监管的作用,排除③选项。故选B。

③ 日常监管中这些行为该不该处罚如何处罚

食品处理区中的原料粗加工区即洗菜设在室外,洗碗在室外,无餐饮具消毒场所。如回果答在许可时已经对该单位食品处理区,包括粗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区域、设施和场所做了明确的要求和划定,并且有相关的图纸和询问的话,可以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确定餐饮单位违法改变经营条件的违法行为,责令采取整改措施,有潜在危险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未按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整改的,按照《条例》第五十五条和《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④ 哪些措施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

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有29种:

(1)监管谈话、谈话提醒;

(2)重点关注、出具监管关注函、出具警示函;

(3)记入诚信档案;

(4)责令改正;

(5)指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

(6)要求报送专门报告、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要求披露资料;

(7)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

(8)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9)限制业务活动;

(10)限制分配红利;

(11)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

(12)限制转让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限制证券买卖;

(13)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责令保荐机构更换保荐代表人;

(14)限制有关股东行使股东权利;

(15)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新业务;

(16)停止批准增设、收购营业性分支机构;

(17)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暂停或者终止回购股份活动;

(18)暂停履行职务;

(19)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公司;

(20)暂不受理业务或业务资格申请、暂缓审核相关申请;

(21)责令更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责令股东转让股权;

(23)一定期间内不受理有关文件、申请或推荐;

(24)记入诚信档案并公布;

(25)向社会公示违反承诺的情况;

(26)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相关职务;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7)不予注册登记,从名单中去除;

(28)证券市场禁入;

(29)撤销证券公司。

(4)监管从严处罚扩展阅读

我国行政法理论体系沿袭了大陆法系的特点,对行政行为做了较为细致的划分,而现有的和正在构建的行政法律法规体系也深受理论界的影响,不但对行政行为的种类予以细分,而且对其设定权限、实施和应遵行的程序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中国证监会“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正是在行政处罚法出台后、其他行政行为的专门规范法出台前这一期间内出现的一个特定概念。

由于某些行政行为其实很难完全予以界分,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并未对行政处罚的内涵作出明确,而列举式的处罚种类之规定显然先天存在“挂一漏万”之不足,这一不足在需要采取多种监管手段的证券监管领域尤显突出,这就使得中国证监会采取的“非行政处罚性监管措施”中的某些措施实际上与行政处罚无异,但却不受行政处罚法的约束。

另一方面,由于除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外的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强制性措施的专门法尚未出台,因此对于那些确实属于非行政处罚性的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是否有权采取,应如何采取,目前基本属于无约束状态,而这种无约束状态不但使行政相对人的权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也使中国证监会的执法权威受到质疑、执法效果欠佳。

因此,未来如何在完善我国行政执法法律体系的基础上结合证券监管的特性,建构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证券执法体系,是一个非常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⑤ 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读后感

题记:笔者在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维平的接触中经常能听到这内样一句话:严容格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就是典型的“惩恶扬善”。

年初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市场“痕迹化”日常监管,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制假售假大案要案查办工作,努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