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场监督
『壹』 苏州营业执照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地址可以提供么
需要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及核名书,地点应在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解答如下:
一、需要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大大的任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一)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三)组织章程;
(四)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五)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六)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办理地点
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性公司由国家工商总局登记注册。其分公司子公司在省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其他公司应该在县级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具体根据需要,应该在所在地区的直属工商行政部门,如街道工商所、区工商分局或工商行政中心。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条企业法人登记主管机关(以下简称登记主管机关)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在上级登记主管机关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不受非法干预。
第五条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批准的全国性公司、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全国性公司的子(分)公司,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企业集团、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
『贰』 苏州注册营业执照需要找人做吗
不是必须要找人办。可以找人办理,也可以自己办理,只要熟悉具体需要材料即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大大的任职证明。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以上资料来源: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原苏州市工商局官网)
『叁』 工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有什么区别
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
市场监督管理局范围较大,工商局范围较小。
拓展资料
行政体制改革,很多地方自下而上搞试点,以区县级为单位,一些地方将工商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局“三合一”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包含了原来三个部门的职能,行使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具体包括了登记注册(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有些地方下放了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广告监管、标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
这种自下而上的探索确实有助于寻找合适的市场监管模式,但也有诸多问题。其一,基层合并,国家级,省市级仍然是多头管理,造成向上的渠道不畅,甚至交叉混杂。各个口子都来布置任务,统计报表,在执法文书的要求上又存在差异,需要法制科同事进行大量工作。
其二,基层工作难度大大增强。原先的质监、食药局仅在区级设立,原工商部门在镇级却设有基层分局,合并后尽管有质监、食药人员下放到基层,但仍然是无法满足需要。
总之,在国家级、省市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存在(也有些地方开始了市一级的合并),区县级层面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与质监局、食药监合并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
『肆』 报考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条件
中央或地方国家机关参加国家公务员考试,你参加江苏省的。网上报名,具体详情见江苏人事考试信息网或江苏省人民政府网站,注意岗位限制和专业要求及缴费确认等事宜,招考简章很详尽,多看,各省人事部门和公务员局自主招考,不太一样。复习《申论》和《行测》,考前备考还是很有必要的,祝你顺利过关!
『伍』 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为什么进不了
正常中
『陆』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你好 很高兴为你解答
这可能是你可以在浏览器里面
直接输入苏州市市场管理局
估计可能会自动跳出来
联系方式的吧
『柒』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地址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等合并成立,办公地址在原工商局。
地址:苏州市常熟市海虞北路46号
苏州市常熟工商行政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