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监测方案的制定
㈠ 怎样制定地表水监测方案
5.3.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工程验收监测及回顾性评估监测的介质主要是土壤,同时也应包括必要的地下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等环境介质。
5.3.1.1
土壤包括地表至地下0.2m的表层土壤、0.2~0.6m的浅层土壤及0.6m至地下水的深层土壤。场地中存在的回填土按同层土壤进行采样监测。
5.3.1.2
地下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的地下水或经场地地下径流到下游汇集区的浅层地下水。如有必要也可对深层地下水进行监测。
5.3.1.3
地表水主要为场地边界内流经或汇集的地表水。若场地内没有地表水,则应对汇水区下游的地表水进行监测。对于有地下排水设施的场地,无须进行地表水监测。
5.3.1.4
环境空气是指场地中心的空气和场地下风向主要环境敏感点的空气。对于有机污染场地、恶臭污染场地和汞等挥发性重金属污染场地,还应对一定面积污染较重区域的表层土壤剥离后的地表空气进行监测。
5.3.2
场地环境调查的监测介质中还应考虑场地残余废弃污染物,主要包括场地内遗留的生产原料、工业废渣,废弃化学品及其污染物,残留在废弃设施、容器及管道内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物质,其他与当地土壤特征有明显区别的固态物质。
5.3.3
场地治理修复监测的介质还应包括治理修复工艺排放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及废渣等。
5.4
监测项目
5.4.1
场地环境调查监测项目
5.4.1.1
场地环境调查初步采样监测的项目应根据场地初步环境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的阶段性结论确定。同时,还应包括gb
15618、gb/t
14848、gb
3838、gb
3095、gb
16297、gb
14554中规定的各项物质。场地环境调查中可能涉及的危险废物监测项目为gb
5085中规定的各项指标(还应包括石棉)。
5.4.1.2
场地环境调查阶段可明确排除的污染因子,可在场地环境调查初步采样监测阶段不进行监测。
5.4.1.3
场地环境调查详细采样监测的项目应包括土壤理化特征及关注污染物。土壤理化特征的监测项目包括土壤ph、粒径分布、土壤容重、孔隙度、有机碳含量、渗透系数等。关注污染物监测项目包括危险废物、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中的关注污染物。
5.4.2
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及回顾性评估监测项目
5.4.2.1
土壤的监测项目为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所确定的需治理修复的各项指标。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的监测项目为关注污染物识别阶段所监测出的接近或超过风险启动值及相应质量标准的各项指标
㈡ 要一份水质监测方案。要详细点的!
①监来测断面设置
在本项目排污口及上源、下游设置5个断面。具体位置详见图7-1,监测点具体位置见表7-7。
②监测时间及频次
****年**月连续监测3天,每天采样1次。
③监测及分析方法
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水环境分析方法标准工作手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分析方法见表7-8。
㈢ 急求水质监测方案
江苏省主要河流市界水质控制断面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市界水质控制断面的监测工作,规范行政交界断面监测行为,现重新修订《江苏省主要河流市界控制目标断面监测工作实施方案》。
一、依据
《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复)。
二、监测内容
全省范围内省辖市行政交界河流、敏感水域和易产生污染纠纷的主要市界河流共34条,43个交界断面。市界河流、断面名称、控制目标及监测工作承担单位名单见附表。
全省主要河流市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由省厅监测与信息处统一组织、省环境监测中心和省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各省辖市应尽快确定辖区内县(市)交界河流断面名单,并参照本方案要求开展辖区内县界断面水质监测工作。
本监测方案自2006年5月开始实施,原环境监测报告制度中有关市界目标考核断面水质监测内容不再要求执行。
三、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流量(含流向)及《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规定的基本项目24项,其中流量(含流向)、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太湖流域河流断面的总磷、总氮等为每月必测项目;其它19项要求每年1月、7月进行监测,监测结果不达标的项每月要求监测。
四、监测时间及频次
自2006年5月起各承担监测的单位按要求开展监测工作,承担单位由省环境监测中心和市环境监测站联合监测的,单月(1、3、5、7、9、11月)由省中心实施现场监测,监测结果于当月20日前反馈至相关市站;双月(2、4、6、8、10、12月)由市站实施现场监测,每月上旬监测一次。承担单位仅为市环境监测站的,由市站结合例行监测,每月上旬监测一次。
五、监测结果报告
市界断面监测结果于当月20日前,随例行水质监测数据上报,按监测报告制度中规定的格式以FTP方式报送至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服务器“市界断面”目录下。
各市每季度须编制县界断面监测报告,于下一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以FTP方式报送至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服务器“市界断面”目录下。
六、质量保证
承担监测工作的市监测站对本站监测工作中的质量保证负责,并做好质量管理记录,以备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抽查。
省中心和市站联合监测的断面,全年内执行一次同步、比对监测;单一由市站承担监测任务的断面,省中心组织三个分中心不定期进行现场同步、比对 抽测。同步监测时间另行通知。对全年监测工作和质量控制工作做得较好的市站予以表彰,对监测数据质量较差、质量保证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对有人为修改监测结果的市环保局,省厅将进行全省通报。
七、措施保障
1、各市要加大对市、县界断面监测在技术人员、专项经费、分析仪器设备和试剂方面的保障力度,将市、县界断面监测作为专项监测工作,各市环保局力争通过市财政预算解决专项监测工作经费。
2、建立省辖市行政交界断面监测专项工作经费,解决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统一组织对市界断面的监测、质量管理、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编制和发布等工作经费,对各承担市界断面监测的省、市站按5万元/年.断面的标准予以补助。
附表:
江苏省主要河流市界断面一览表
序号
交界行政区
河流名称
控制断面名称
监测承担单位
水质目标(2010年)
1
宿迁-徐州
京杭运河
张楼
省环境监测中心
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
淮安-宿迁
京杭运河
水泥厂渡口
省环境监测中心
宿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
扬州-淮安
京杭运河
平桥
省环境监测中心
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4
镇江-常州
京杭运河
新河口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5
常州-无锡
京杭运河
五牧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6
无锡-苏州
京杭运河
望亭上游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7
镇江-南京
句容河
土桥
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8
镇江-常州
简渎河
戴家棚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9
南京-常州
南河
河口桥
(或落棚湾)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10
常州-无锡
南溪河
潘家坝
省环境监测中心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11
镇江-常州
丹金溧漕河
黄埝桥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12
常州-无锡
丹金溧漕河
新村里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13
镇江-常州
通济河
旧县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14
常州-无锡
中干河
芳泉村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15
常州-无锡
北溪河
杨巷桥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16
常州-无锡
武宜运河
闸口
省环境监测中心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17
常州-无锡
太滆南运河
殷村港
省环境监测中心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18
常州-无锡
太滆运河
黄埝桥
省环境监测中心
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19
苏州-无锡
张家港
顾家桥
无锡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20
无锡-苏州
张家港
码头大桥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21
无锡-苏州
锡北运河
王庄北新桥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2
无锡-苏州
嘉陵汤
钓邾桥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3
无锡-苏州
十一圩港
栏杆桥
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24
徐州-宿迁
徐洪河
沙集西闸
徐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5
徐州-宿迁
新沂河(沭河)
许口
宿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6
宿迁-连云港
新沂河
新沂河北泓(沈庄桥)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Ⅳ
27
宿迁-连云港
新沂河
新沂河南泓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8
宿迁-连云港
古泊善后河
龙苴大桥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29
宿迁-连云港
柴米河
柴米河桥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0
宿迁-连云港
蔷薇河
(淮沭新河)
桑墟电站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1
淮安-宿迁
淮沭河东偏泓
韩庄乡
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2
淮安-连云港
盐河
袁闸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3
淮安-连云港
南六塘河
肖大桥
连云港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4
淮安-盐城
苏北灌溉总渠
苏嘴(灌渠)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5
淮安-盐城
入海水道
苏嘴(排渠)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6
淮安-盐城
西塘河
黄土沟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7
扬州-泰州
新通扬运河
泰西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8
泰州-南通
新通扬运河
章郭大桥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39
扬州-泰州
北澄子河
河口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40
泰州-南通
通扬运河
曲塘俞楼渡口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41
南通-盐城
通榆运河
古贲大桥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42
盐城-南通
串场河
仇湖桥
南通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43
泰州-盐城
泰东河
泰东大桥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Ⅲ
㈣ 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
CO2地质储存项目的监测是通过制定和执行具体的监测方案来实现的。与监测手段一样,监测方案迄今也没有一个通用的制定方法或标准,需要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监测方案包括很多内容,一般主要包括监测参数和手段、布点原则与基本要求、监测地理范围、监测背景值、监测频率等。
(一)确定监测参数和手段
可用的CO2地质储存监测手段非常多,即使是对于其中一项监测参数,往往也有多种监测手段可选,有时这也会造成项目运营者在选择监测手段时的迷惑。因此,本书在这里列出几项实施成本低、但能提供大量关键信息,而且对不同的项目具有较好通用性的监测手段,以帮助项目运营者进行选择。不过还需要强调,这仅是一般性的参考建议,还需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给出最佳选择。
1)井密封性监测:成像测井/垂直地震剖面图;
2)确定最大允许注入压力:注水压裂试验;
3)注入流量/状态/组分监测:流量计/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化学成分检测/注入剖面绘图(项目初期和后期可能需要);
4)储层中的压力、温度监测:井下压力传感器/热电偶;
5)盖层地应力监测:微震监测/三轴张力仪;
6)羽状体和项目覆盖区分布:垂直地震剖面监测/时移地震监测(三维和四维)/倾斜仪/合成孔径雷达;
7)地下水/地表水/土壤气/地表大气抽样监测。
(二)监测布点原则与监测基本要求
1.土壤监测点布点原则与基本要求
由于CO2需要在高于临界压力(7.38MPa)的注人压力下注入储层,注入期间在注入井附近CO2将主要受注入压力的驱动向四周扩散运移,随着时间和运移距离的推移CO2的迁移主要受深部地层结构和状况影响。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将监测点布点区域分为以注入井为中心的灌注中心区和灌注区外延区,中心区和外延区的划分主要依据灌注区储盖层孔隙度、渗透率等,以及数值模拟运移结果。在中心区内采用网格化布点方法,每个网格内布设一个监测点,根据实际工程情况选取合适的网格间距。同时在灌注井和监测井周围加密布点,监测点要深入到地面以下20~30cm的位置。对于灌注外延区主要遵循以下布点原则:①人口居住区,村庄、工厂等;②断裂、断层位置;③地层倾斜方向;④地面沉降或者塌陷地带等;⑤数值模拟深部CO2运移方向。
土壤监测点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①监测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够客观反映一定时空范围内土壤呼吸变化规律;②监测点确定后使用GPS定位,同时对地理位置进行简要描述;③监测点的设置要保证测量时间、位置和测试环境上的可重复性,使监测点获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
2.浅层水监测点布点原则与基本要求
在水质监测的有效范围内,重点关注的布点位置原则为;①居民饮用水,居民自用井、机井;②河流、湖泊、泉等;③地层断裂和断层位置附近;④灌注井、监测井、废弃井等;⑤区域地下水系统地下水补给、径流方向,CO2在储集层分布和扩散状况;⑥以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地区。
浅层水监测点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①监测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够客观反映一定时空间范围内的水质变化情况和规律;②监测点的设置尽可能保证测量时间和位置上的可重复性,使监测点获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③监测点网不要轻易变动,尽量保持单井地下水监测的连续性;④监测重点为以饮用为目的的含水层。
3.大气监测点布点原则与基本要求
在大气监测的有效范围内,重点关注的布点位置原则为:①人口居住区,村庄、工厂等;②断裂、断层位置(地面可见和不可见位置);③地势低洼地带;④主导风向比较明显的情况下,应将下风向作为主要监测范围,布设较多的采样点,上风向布设少量点作为对照;⑤地面沉降或者地面塌陷地带;⑥数值模拟运移路径区域;⑦废弃井、油井等位置;⑧灌注井、监测井位置。
大气监测点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①监测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能够客观反映一定时空范围内的环境空气污染水平和变化规律;②监测点的设置尽可能保证测量时间和位置上的可重复性,使监测点获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③监测点的设置应尽量避免车辆尾气或其他污染源直接对监测结果产生的干扰;④采样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⑤考虑到CO2的物理性质以及环境安全影响,监测和采样离地面的高度为25~150cm,重点监测25~80cm;⑥布点综合运用同心圆布点法与扇形布点法。
4.管线监测监测点布点原则与基本要求
由于管道的老化、管道断裂、腐蚀、、磨损、疲劳质量、缺陷等原因,一旦发生泄漏事故,除了影响正常的生产外,还会导致环境影响,危及管线过境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管道沿线监测点布点原则为:①根据管线年份、类型、材料,尺寸及现状等情况,确定监测点设置;②监测点宜布置在管线的节点、转角点和变形曲率较大的部位,监测点平面间距宜为15~25m,并宜延伸至基坑以外20m;③直接监测点应设置在管线上,也可以利用阀门开关、抽气孔以及检查井等管线设备作为监测点;④人口居住区,村庄、工厂等。
管道沿线测点设置应遵循以下要求:①监测点具有较好的代表性;②监测点的设置尽可能保证测量时间和位置上的可重复性,使监测点获得的数据具有可比性;③监测点的设置应尽量避免车辆尾气或其他污染源直接对监测结果产生的干扰;④考虑到CO2的物理性质以及环境安全影响,监测和采样离地面的高度为0.25cm~1.5m。
(三)确定监测的地理范围
监测范围应集中在CO2羽状体的地理范围,并适当关注项目覆盖区。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随着CO2的持续注入,CO2羽状体以及项目覆盖区的范围也会随之逐渐扩大,因此监测方案中需要作出明确规定,储存项目的监测范围需要随着项目的进展以及羽状体/项目覆盖区范围的扩大而扩大。例如,美国华盛顿州在颁布的法规中对监测区域做了如下定义:“监测区域的边界是CO2地质储存项目的边界,该边界为以下两个边界的较大者:注入活动结束100年后包含注入的95%质量CO2的几何边界;或CO2羽状体边缘扩张速度小于1%的边界。”
(四)确定监测的背景值
在正式注入CO2之前,需要对重要参数进行监测,并以此作为注入后测量数据比较的基准线。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在确定背景值时,需要充分考虑有些参数自然波动的因素(比如大气/地表土壤/地表水中的CO2浓度随季节的变化).这可能需要花费数月甚至数年时间。
(五)监测频率
各种监测手段的监测频率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问题。有些非常关键的监测手段可能需要实施得频繁一些(如井的密封性监测、盖层/储层应力监测、地下水抽样监测等),而一些次关键的监测手段(如羽状体分布监测、储层温度监测等)的实施频率可以小一些。由于CO2地质储存项目的风险一般随时间呈现出先增后减的趋势,与此相对应,各种监测手段的实施频率也应当根据项目风险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另外,监测结果与模拟结果的一致性也是影响监测频率的重要因素。随着项目的进行,如果监测得到的结果与模型模拟的结果总是能够很好地吻合,则说明模型能够很好地反映实际情况,对应的监测频率就可以相应降低;而如果监测结果与模型模拟结果出现严重偏差,则说明要么是模型不准确,要么是储层中出现一些意外情况,因此需要加大监测频率,以确保安全。
CO2地质储存对各环境要素的影响监测,其频率可参照表10-12。
表10-12 各环境要素在不同监测阶段的监测频率参照表
一般来说,所有的监测活动都需要从项目初期(CO2注入前)开始,并一直贯穿储存项目的全程。在封井完成之后,由于仍存在一定的泄漏风险,仍然需要进行监测。不过,由于封井后CO2泄漏的风险会随时间推移逐渐减小,因此需要进行的监测工作也会相应减少,这时就可以逐渐将某些监测活动停止,仅保留若干对项目安全性评估最关键的监测手段(如羽状体分布监测、井筒密封性监测、地下水抽样监测等),以降低监测成本。
㈤ 水污染监测方案的制定
水污染监测与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及事故责任调查追究实务全书简介:
水质污染与监测分析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水样的预处理、分离与富集、水质监测方案的制定、水污染监测方案的制定、水污染控制的基本措施和方法、水污染监测技术规范与技术标准(节选)
第一篇水污染监测管理
第一章水环境监测概述
第二章环境监测体系
㈥ 简要说明如何制定地表水污染监测方案
地表水质监测方案的制定。
(一)基础资料的收集
在制定监测方案之前,应尽可能完备地收集欲监测水体及所在区域的有关资料,主要有:
(1) 水体的水文、气候、地质和地貌资料。
(2)水体沿岸城市分布,工业布局、污染源及其排污情况、城市给排水情况等。
(3)水体沿岸的资源状况和水资源的用途;饮用水源分布和重点水源保护区;水体流域土地功能及近期使用计划等。
(4)历年水质监测资料。
(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1.设置原则
(1)在对调查研究结果和有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水体尺度范围,考虑代表性、可控性及经济性等因素,确定断面类型和采样点的数量,并不断优化。
(2)有大量污水排入江河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支流与干流汇合处,入海河流河口及受潮汐影响河段,国际河流出入国境线出入口,湖泊、水库出入口 ,应设置断面监测断面。
(3)饮用水源地和径流主要风景游览区、自然保护区,以及与水质有关的地方病发区、严重水土流失区及地球化学异常区的水域或河段,应设置监测断面。
(4)监测断面的位置要避开死水区、回水区、排污口处,尽量选择水流平稳、水面宽阔、无浅滩的顺直河段。
(5)监测断面应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一致,要求有明显岸边标志。
2.河流监测断面的布设
为评价完整江河水系的水质,需要设置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消减断面。
(1)背景断面:设在基本上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河段,用于评价一完整水系的污染程度。
(2)对照断面:为了解流入监测河段前的水体水质状况而设置。
(3)控制断面:为评价监测河段两岸污染源对水体水质的影响而设置。
(4)消减断面:是指河流收纳废水和污水后,经稀释扩散和自净作用,使污染物浓度显著降低的断面,通常设在城市或工业区最后一个排污口下游1500m以外的河段上。
3.湖泊、水库监测垂线的布设
湖泊、水库通常只设监测垂线,当水体复杂时,可参照河流的有关规定设置监测断面。
(1)在湖的不同水域,如金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湖心区、岸边区,按照水体类别和功能设置监测垂线。
(2)湖区若无明显功能区别,可以网格法均匀设置监测垂线,其垂线数根据湖面积、湖内形成环流的水团数及入湖河流数酌情确定。
4.海洋
根据污染物在较大面积海域分布不均匀性和局部海域的相对均匀性的时空特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统计的方法将监测海域划分为污染区、过渡区和对照区,在三类区域分别设置适量的监测断面和采样曲线。
5.采样点位的确定
对于江、河水系,当水面宽 <50m时,只设一条中泓垂线;当水面宽50-100m时,在左右近岸有明显水流处各设一条垂线;水面宽>100时,设左、中、右三条垂线
在一条垂线上,当水深小于5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设一个采样点;水深不足1m处,在1/2水深处设采样点;水深5-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河底以上0.5m处各设立一个采样点;当水深大于10m时,设立三个采样点,即水面下0.5处、河底以上0.5m处以及1/2水深处各设立一个采样点。
湖泊、水库监测垂线上的采样点的布设与河流相同,但如果存在温度分层现象,应先测定不同水深处的水温、溶解氧等参数,确定分层情况后,再决定垂线上采样点位和数目,一般除在水面下0.5m和水底上0.5m处设点外,还要在每一斜温分层1/2处设点
海域的采样点也根据水深的分层设置,如水深50-100m,在表层、10m层、50m层和底层设采样点。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位确定后,其所在位置应有固定的天然标志物,使每次采集的样品都取自同一位置,保证其代表性和可比性。
(三)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的确定
我国水质监测规范要求如下:
(1)饮用水源地全年采样监测12次,采样时间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2)对于较大的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监测的次数不得小于6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和平水期,每期采样2次
(3)潮汐河流全年在丰、枯、平水期采样监测,每期采样两天,分别在大潮期和小潮期进行。
(4)设有专门监测站的湖泊、水库,每月采样监测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
(5)背景断面每年采样一次,在污染可能较重的季节进行。
(6)排污渠每年采样监测不少于三次。
(7)海水水质常规监测,每年按丰、平、枯水期或季度采样监测2-4次
(四)采样及监测技术的选择
要根据监测对象的性质、含量范围及测定要求等因素选择设当的采样、监测方法和技术。
(五)结果表达、质量保证及实施计划
水质监测所得的众多化学、物理以及生物学的监测数据,是描述和评价水环境质量,进行环境管理的基本依据,必须进行科学地计算和处理,并按照要求的形式在监测报告中表达出来。
质量保证概括了保证水质监测数据正确可靠的全部活动和措施。质量保证贯穿监测工作的全过程。
实施计划是实施监测方案的具体安排,要切实可行,使各个环节工作有序、协调地进行。
㈦ 怎么制定柳江河水质监测的方案救急!!!!!!!!!
水质监测方案步骤
一、基础资料收集与实地调查
包括河流所处地的水文、气候等方面内容,最好有往年的水质监测数据。
二、监测断面和采样点布设
1. 监测断面的设置原则
(1)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居民区、工业区上下游;
(2)湖泊、水库的主要出入口;
(3)饮用水源区、水资源区域等功能区;
(4)入海河流的河口处、较大支流汇合口上游和汇合后与干流混合处;
(5)尽可能与水文测量断面重合。
2. 监测断面和采样点的设置
为评价完整江河水系的水质,需要设置背景断面、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削减断面;对于某一河段,只需设置对照、控制和削减(或过境)三种断面
三、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确定
采样原则:
1.对于较大水系干流和中、小河流,全年采样监测次数不少于6次。
2.采样时间为丰水期、枯水期、平水期和季度采样每期采样两次。
3.流经城市或工业区,污染较重的河流,游览水域,全年采样监测不少于12次。
4.底质每年枯水期采样监测一次。
5.受潮汐影响的监测断面分别在大潮期,小潮期进行采样监测。每次采集涨潮,退潮水样分别监测。
6.涨潮水样应在断面处水面涨平时收集,退潮水样应在水面退平时采集。
四、采样机及监测技术的选择
五、质量保证和结果表达
回答不是很具体。因为我懂的也不多,见谅!
㈧ 怎样制定地面水体水质的监测方案
关于地表水监测方抄案的袭制定,首先应该进行实地调查并且收集基础资料,如:水体的水文等资料;历年水质监测资料;水体沿岸的资源现状和水资源用途等 再设置监测断面及采样点,具体是河流还是湖泊水库之类的地表水的监测断面布设可参考网络。
㈨ 怎样制定地表水监测方案以河流为例,说明如何设置监测断面和采样点
首先,选定较规则的一个河段,为梯形状最好,河面宽度为上地,河床底部为下地,测出水深度,就可以计算出断面面积(梯形面积公式S=(a+b)/2×h)。然后,再找一片纸,观察在一段距离内流动的时间,即可算出他的流速。这样就可算出流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