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食品抽检
『壹』 食品抽检不合格怎么处罚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食品生产经营者在申请复检期间和真实性异议审核期间,不得停止上述义务的履行。
第四十条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必要时,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直接组织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采取的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履行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依法单处或者并处警告、3万元以下罚款。
(1)市场监督食品抽检扩展阅读: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国家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分析评价。分析评价结论表明相关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告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接到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告知书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及时向住所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按规定及时履行前款规定的义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履行。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贰』 工商局对我的超市进行食品抽检,有4种食品不合格,不是假冒商品,并且我可以提进货单。
1、食品安全法规定工商局负责流通环节的监督,并赋予对流通环节食品抽检的法定职责。2、抽检的食品不合格依据食品安全法处于2000元-50000元的处罚,如果货值超过10000远的,处5倍-10倍的处罚。3、你接受处罚吧。4、工商局不能简单对你处罚了事,还应当通告生产地的质监部门对生产者给予处罚。5、你可以向供货商及生产者进行追诉。
这位解释的相当到位了。特别是最后一条,你可以追诉的。
『叁』 食品安全抽检处罚严重吗
直接套用对应的法来律法规不就成了吗?自关键是你怎么取证。从抽检到送检到检验结果出来,到通知被抽检单位,总之整个过程都要保证证据链完整,依法依据,不被监管对象抓住把柄就行了。写执法文书的时候要注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肆』 谁知道怎样进行食品抽样检验
存在的问题各县级工商局开展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已有半年时间,由于抽样检验制度本身缺陷、基层工作经验缺乏,食品抽样检验工作还面临不少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配套法律法规不全,如对食品抽样检验异议期没有明确规定,申请复检未要求向工商部门提出申请,对抽取样品的管理、处置等未作规定。另外,还存在食品抽样检验覆盖面窄,食品复检机构无从挑选,复检费用承担不够合理等问题。
解决的点子上述问题已严重影响到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
(一)尽快完善食品抽样检验制度
建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加快食品抽样检验法制建设步伐,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尽早制定和完善现有的工作制度,形成一套规范的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
(二)纠正重罚款轻监管的错误观念
除把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确定的重点食品、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的食品、市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和专供婴幼儿、老年人、病人等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作为抽样检测的重点外,还可以将地方特产以及节日食品作为抽样重点。
(三)依法公布食品抽样检验信息
抽检信息应作为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在抽样检验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由工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发布。发布消费警示时,绝对不能以偏概全,否则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四)确定食品复检机构和费用
若被抽样检验的经营者或者标称的生产者提出复检申请,工商机关应当与其协商确定复检机构。检验结论与复检结论不一致时,应该由出具初检结论的质检机构承担;初检结论与复检结论一致,复检费用由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 刘新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