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不摘监管
❶ 为何要实施脱贫不脱政策的规定
据报道,国务院扶贫办1日举办新闻发布会,宣布近期全国9省份26个贫困县顺利通过国家专项评估检查,这是脱贫攻坚以来,贫困县首次集中脱贫摘帽,也将实施脱贫不脱政策的新规。
该负责人还表示,实现摘帽退出只是脱贫攻坚征程上的阶段性胜利,为了防止返贫,下一步要切实做好贫困县退出之后的继续帮扶、监管和巩固提升工作,实现脱贫不脱政策,摘帽不摘监管。
(1)坚持不摘监管扩展阅读: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
本规划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
参考资料:网络-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❷ 纪检监督 对待一些想象只是口头上提醒,没有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法》之规定,纪检监察案件检查的基本程序一般主要分为受理和初步核实、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四个阶段。一、受理和初步核实案件受理和初步核实,是案件检查的第一道和第二道程序,是整个案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受理。是指案件承部门对群众或组织直接检举控告的、上级交的、有关机关移送的、违纪者自述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的线索材料,经过领导批示后,造册登记采取恰当方式予以处理的活动。认为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制作《初步核实呈批表》,转入初步核实阶段。(二)初步核实。简称初核,是立案前进行的初步调查摸底核实的活动,目的是通过初步核实了解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初核不同于一般人民来信的了解,也不同于立案后的调查。它是案件检查的一个重要的特定阶段。1、初核的要求。迅速及时,突出重点,细致完备,保守秘密。要抓住主要矛盾、主要环节,尽快判明所反映的问题是否存在和严重程度,从而避免立案的盲目性,维护立案的严肃性和准确性。2、初核阶段的主要工作。一是参加初核人员的确定。最低不少于二人;二是初查方案的制定;三是实施初查。制定初核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①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需要核实的内容。②初核的方法和步骤,包括初核的时间、范围、程序、注意要根据所反映问题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尤其是那些处于不稳定状态、随时可能流失的证据应优先收集。③要熟悉哪些知识法规,对照哪些要求。④需要哪些部门配合和必要的物质保障等,包括交通工具以及其它应急措施。⑤明确初查中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纪律。3、初查的实施阶段要注意的主要问题(1)要选准初查的主要方向,抓住主要矛盾。要针对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抓薄弱环节,迅速获取主要证据。譬如查受贿案件,行贿受贿相比,行贿是薄弱环节,然后再分析行贿人的薄弱环节在何处,从哪里下手更为有利?获取贪污的证据。帐据与当事人相比,帐据是薄弱环节,因为它是客观存在的,它无法为自己辩解。(2)要切实加强保密工作,出其不意,攻其不备。泄密就意味着失去了主动权。泄密主要是案人员保密观念差,疏忽大意,也有关系复杂的因素,在这方面,千万不能掉以轻心。(3)要注意初查手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纪律检查机关通常采取8种措施调查取证。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可以根据情况采取4种措施调查取证。纪检机关的8种措施是:①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②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③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简称“两规”);④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⑤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⑦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⑧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其中第⑥、⑦种两种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帐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不允许在初核阶段采取。监察机关在调查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时使用的4种措施是:①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反行政纪律的文件、资料、财务帐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②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③责令有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就调查事项作出解释和说明,但不得对其实行拘禁或者变相拘禁(简称“两指”);④建议有关机关暂停有严重违反行政纪律嫌疑的人员执行职务。⑷要注意收集、提取证据的及时性。有些证据时间性极强,必须抓紧时间才能争取主动。初核结束后,要写出《初步核实情况报告》,如“关于×××所犯错误的初步核实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初步核实的结果;存在的疑点及处理建议。参与初核人员在初核报告上签名。(5)初核后几种情况的处理。一般有四种情况:一是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要写好初查认定的违纪事实,为提请立案做准备。二是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或具有从轻减轻的情节,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恰当处理。如批评教育、口头或书面检查、调整职务、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上级要报结果的按程序及时报结。三是反映内容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四是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将初查情况向领导汇报后,按一定程序移送司法部门。4、初核的时限。初核的时间规定为两个月,必要时延长一个月。如有重大、复杂的问题,经批准后再延长。二、立案立案是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其管理权限对纪检监察对象的有关违纪问题经过初步调查核实后,认为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决定进行深入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手续的一种程序性活动。(一)立案条件。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违纪违法的事实,二是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立案是一项及其慎重的工作,如果立案时感到没有多大把握,或至多只能给予免于党政纪处分的,一般不要匆忙立案。(二)立案要求。准确及时,分级立案。一般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的纪委、纪检组决定立案,注意在立案前,应征求同级党委、党组的意见。征求意见的方式可以书面,也可口头,不作统一规定。纪检机关履行立案权和检查权。属下级纪委立案的重大典型的案件,上级纪委可直接立案,上级纪委认为需要立案的,也可责成下级纪委立案。对于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纪的问题,由上一级纪检机关报请同级党委批准立案。对于司法机关以刑事犯罪处理的案件,由纪检机关直接受理,不再立案手续,如未构成犯罪和受到处罚,但构成违纪的,由纪检机关经核实后立案手续,复制材料要全(包括司法文书、主要证据、本人检查等)。有的需进一步核实完善证据的,应当将证据材料完善好。(三)立案程序。关于立案程序主要有五个内容:一是审查立案材料。二是写出《立案呈批报告》,内容包括①案件线索来源②被反映人的自然情况③初步核实认定的主要违纪事实④立案的党政纪根据⑤呈报单位的意见由承案件主要负责人签名并附上检举揭发材料。三是审查批准立案要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如意见不一致,请示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四是制作下发《立案决定书》(党纪案件)或《立案通知书》(政纪案件),并报送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被立案人的所在单位,一般以书面形式。五是重要案件的备案,主要是下级机关向上级主管机关报告,要记录在案,以备查考。三、调查案件调查是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案件的中心环节,它是进行初核、立案后的一道关键工序,事关整个案件调查成败,在这期间需要对初查认定的问题充实完善证据,同时要对涉及的其他问题以及有关责任人的问题进行全面的调查取证。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一)拟定调查方案:①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②调查的步骤、方法,要根据各个案件的不同情况,因人、因地、因事采取灵活多变的策略;力争取得查案的最佳效果。③预计完成任务的时间④案人员的组成、领导关系以及应注意的事项。调查方案应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二)宣布立案决定。首先,通知被立案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向其本人宣布并交待其立案期间应遵守的纪律,主要内容有:①自觉接受组织调查,如实说明情况,主动交待问题,认真检查错误,配合组织尽快查清问题。②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不得对抗调查与反调查。③不得对举报、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进行打击报复,未经立案机关调查组同意,被调查人所在单位不得批准其出境、出国、出差,和对其进行调动、提拔、奖励。向其宣布立案谈话,要作好宣布立案谈话笔录,让本人签字。(三)调查取证。在案件调查阶段,除了前面讲到的12种调查核实措施外,还可以采取组织措施,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已不适应担任现任职务,或对抗、阻挠、干扰、破坏对其问题查处,妨碍案件调查时,可以建议对其采取停职检查措施。1、如何收集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都是证据。(1)证据的种类。主要有9种:①物证(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②书证(记载内容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文字);③证人证言;④受侵害人的陈述;⑤被调查人的陈述;⑥视听材料(原始声响、录像带等);⑦现场笔录(调查人对案件有关场所进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⑧鉴定结论;⑨勘验、检查笔录(主要是公安、司法人员对案件的有关场所、物品及其证据材料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笔录)。调查人应按规定全面、客观收集。证据经过鉴别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2)证据的分类。主要分5类:①有错证据,无错证据;②原始证据,传来证据;③直接证据,间接证据;④言词证据,实物证据;⑤有效证据,无效证据。(3)收集证据的要求。一要客观全面,尊重客观事实,不能带观点、定调子、有框子,该收集的证据都要收集;二要主动及时;三要多做思想工作;四要符合规定程序。收集证据必须两人以上,未经组织委派或私自收集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尤其要注意不能搞逼供、诱供。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也可以拍照、复制,但必须注明单位和出处。2、如何鉴别和使用证据,防止伪证和错证。证据只有经过鉴别属实,才能成为定案的根据。所谓伪证,是指违反事实真相的证据,如假证明、鉴定、记录等,出伪证的主要目的是故意包庇或陷害他人而捏造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对出伪证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所谓错证,属非故意行为,由于条件所限而形成不能反映客观事实的证据。证据的使用,一般主要有:①没有物证、书证的情况下,仅凭言词证据认定错误时,必须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直接证据。②在没有其它直接证据或只有一个直接证据的情况下,要做到:一是所有间接证据必须查证属实;二是每个证据与案件事实都有客观联系;三是所有证据都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明体系而且每个体系足以排除其它可能性。如果没有排他性或者说还有其它可能就不能定案。③认定错误事实之间的证据之间有矛盾,且矛盾不能排除或得不到合理解释不能定案。④证据只能证明一种可能但不能排除其它可能,不能定案。⑤当认定数额上出现矛盾时,通常就低认定。3、如何做调查笔录。要做到认真细致、客观公正,不随意删改,不断章取义,正确表达被调查人、证人的意思、书写格式要规范化要求,字迹要工整,不得乱写错别字,更不能乱用代号。笔录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谈话方式可以漫谈式,也可问答式,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谈话方式,调查人要配合默契,事先要掌握谈话的重点,要认真拟定谈话提纲,先问什么,后问什么,审问清哪些问题,如何问等等,准备得越充分越细致越好,尤其对一些业务不熟练的同志更是如此。谈话始终要围绕违纪错误的有关情况来问,记录也要围绕这个中心。问话的同志要问到位,记录的同志也要记到位,每一问题都要追问到穷尽的时候为止,如有些笔录上讲:“某主任曾经说过”,那么你要问是哪个主任,什么名字(防止同名),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在场有哪些人?讲了什么话等每一个环节都要问详细,决不能含糊其辞、两可之间的话出现在笔录上,对一些已经问到位的问题,不要反复重复,以便引起被调查人的警觉和反感,问答或谈话,提问人要注意掌握节奏,照顾记录人的书写速度。最好能够把被调查人的语言特征、语言神态都反映出来,有的谈话出现僵局,无法回答所提出的问题,长时间沉默也要记录当时情况,以供将来定案参考。谈话要求被调查人审阅后签字、盖章或押印,在最后一页明确写上:“以上笔录看过不错”等,在所有改动部分,都要押印。(四)调查终结1、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是调查人员把经过核实认定的错误事实以书面形式同本人见面。这里主要是能够作为处分依据的主要错误事实,要精练、简洁,写明错误性质及要承担的责任,切不可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检举人、证明人等。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以调查组名义落款。见面时应由二名以上调查人员进行,必要时可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负责人参加,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可以向其宣读,认真听取本人意见,对被调查人所提意见的合理部分,应认真点赞,该作补充调查的补充调查,申辩无理由的要予以解释。如被调查人有不同意见,可以在见面材料上作出说明,也可写申辩材料,如本人拒不签署意见,调查组应在错误事实上注明。对被调查人签署的不合理意见,写出有事实根据的说明。2、调查报告。是案件调查基本结束前的工作。其主要内容:①立案依据及调查的简要情况;②主要错误事实及性质;③有关人员的责任;④被调查人对错误的态度;⑤处理建议。调查报告的每一项内容,都要言而有据,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调查的真实情况,不能凭自己的想象与分析形成结论性的材料,对一些难以认定的重要问题采用写实的方法予以反映。对一些问题比较复杂、证据材料繁杂的案件,写调查报告时,最好要将关键证据搞一些摘录,这样尤其对初学写调查报告的人有好处。报告形成后,调查组全体成员签名,如调查人员对错误的性质、有关人员的责任及处理建议等有较大分岐,经过讨论不能一致的,应按调查组长的意见,写出调查报告,但不同意见应在报告中适当反映。调查报告最后经分管领导审议后定稿。(五)调查时限。立案的党纪案件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间仍不能查结,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政纪案件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上一级监察机关备案,但至迟不超过一年。四、移送审理凡立案调查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党纪处分或免于处分)调查终结后都要移送审理。案件检查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政纪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二十四字”方针的要求。“二十四字”方针概括起来讲,主要有四点。一是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应清楚明确;二是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应有经过鉴别属实的充分证据;三是确定的错误性质和提出的处理建议,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四是案件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应符合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收集的证据所形成的案件材料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1、移送审理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立案调查已经终结;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③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2、移送审理的材料和手续:①分管领导同意移送审理的批示(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②立案依据,包括检举材料、有关领导关于初步核实的批示、立案呈批报告、初步核实情况报告、立案决定书;③调查报告及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见面材料和对被调查人不同意见的说明;④被调查人的检讨材料;⑤全部证据材料。现在一般都是调查和审理分卷,调查组将调查卷装订好后交给审理室。根据省纪委的要求,对乡镇和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所案件,凡属党员和监察对象的,一律交由市纪委审理。没有审理的案件,不得结案。对立案调查后发现失实的,还需要批准机关销案。在确定销案后,要考虑到调查工作已给被调查人造成一定影响,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影响。
❸ 浅谈如何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
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
1、强化关口监督。
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梳理细化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内容和范围界定,制定《“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要求被监督单位在“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前填写《“三重一大”事项报告表》备案,向各纪检监察组提交决策事项相关文件、政策依据等资料以供审核,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2、强化决策监督。
督促指导被监督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和《党政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明确决策条件和决策程序;由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会议决策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并予以纠正。
3、强化过程监督。
坚持日常监督为主、专项监督为辅,重点抓好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等问题的监督;
协助被监督单位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目前已督促各被监督单位制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工程量变更制度》《行政审批流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4、强化事后监督。
对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执行结果进行随机抽查或专项督查,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限时整改、跟踪问效。
(3)坚持不摘监管扩展阅读:
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的有效监督的措施:
(一)明确监督主体,完善监督体系。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确立“三重一大”责任区,明确责任领导,形成责任体系。各级行党委(党组)对“三重一大”事项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党委(党组)成员要带头执行“三重一大”有关规定;
分管领导负责落实“三重一大”有关事项,相关单位和部门组织实施“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符合党委(党组)的决策要求。
(二)突出监督重点,把握关键环节。
根据“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确定监督的重点部位,把握关键环节,实施有效监控,使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三)创新监督方法,落实工作责任。
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重要职责。应采取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随机检查与全面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使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❹ 谁有省考范文:脱贫摘帽不是终点 而是新起点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领导人在2020年3月6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铿锵有力,引起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强烈共鸣。响鼓重锤,鼓舞人心,催人奋进。脱贫摘帽不是脱贫攻坚的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不仅是对未来基层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体现出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始终不变。
第一段:开篇点题。首先用领导人的话点明主题 ,然后论述这句话带来的意义,结尾再一次点题:脱贫摘帽不是脱贫攻坚的终点而是一个全新的起点,不仅是对未来基层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体现出党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始终不变。
以脱贫摘帽为起点,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出现“倒春寒”。“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在脱贫摘帽的同时,更预防返贫,巩固成果。据各地初步摸底,已脱贫人口中有近200万人存在返贫风险,边缘人口中还有近300万存在致贫风险。一些地方出现了工作重点转移、投入力度下降、干部精力分散的现象,甚至出现了松懈的现象,要谨防“一篙松劲退千寻”。对于脱贫成果,要及时开展“回头看”。要严格落实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扶上马送一程,政策措施不能搞急刹车。
第二段:分论点1——以脱贫摘帽为起点,巩固脱贫成果,防止出现“倒春寒”。通过论述目前脱贫中存在返贫的风险,以及论述了具体表现,最后提出对策如何防止出现“倒春寒”。
以脱贫摘帽为起点,推进乡村振兴,跑出发展“加速度”。领导人要求:“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同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启新的奋斗征程。目前距离决胜全面脱贫攻坚只剩数月的时间,数年脱贫攻坚的战果就看今朝的奋斗和努力。对于脱贫攻坚路上必须跨越的“娄山关”“腊子口”,要下大力气做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和易地扶贫搬迁的“后半篇文章”,将扶智扶志结合、输血造血并趋,发展实体经济升级转型,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人才支撑、产业支撑。
第三段:分论点2——以脱贫摘帽为起点,推进乡村振兴,跑出发展“加速度”。首先论述目前的脱贫情况,需要推动乡村振兴,接下来论述如何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以脱贫摘帽为起点,实现美好生活,高擎奋斗“新目标”。领导人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便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脱贫不是终点,“脱贫后生活还要不断芝麻开花节节高”。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因此,追求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是永远的进行时,面对人民不断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必须时刻坚守初心使命,把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作为奋斗新目标,以钉钉子精神为人民解决操心事、烦心事,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四段:分论点3——以脱贫摘帽为起点,实现美好生活,高擎奋斗“新目标”。首先论述当前人们对美好生活充满向往,最后说明脱贫摘帽应该把让人民群众过上更美好的生活作为奋斗新目标。
“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必巨。”年末岁初,疫情蔓延全国。脱贫攻坚收官之年面临重大考验。广大干部群众在攻坚克难,保障脱贫攻坚顺利收官的同时,更要做到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把脱贫摘帽当做新起点,努力将脱贫攻坚工作干得再实一些,让人民群众共享全面小康成果更多一些。
第五段:总结全文。通过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把脱贫摘帽当做新起点,努力将脱贫攻坚工作干得再实一些,让人民群众共享全面小康成果更多一些。再一次点题:脱贫摘帽不是终点 而是新起点。
❺ “一摘四不摘”,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坚持不摘政策 保持既有政策总体稳定,主要任务包括落实落细三保障政策、落实落细饮水安全政策、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强力推进产业扶贫、大力推进就业扶贫、扎实推进易迁后扶、规范推进金融保险扶贫、着力推进社会扶贫。
(5)坚持不摘监管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要筑牢产业扶贫这个根本,围绕收入抓产业,围绕持续增收抓巩固,确保贫困群众的收入不减少。
要继续完善、分年度实施基础设施巩固工程,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能负债搞建设,要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清洁、保洁长效机制,建设美丽乡村。
要坚决兑现各项扶贫政策资金,确保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到位,要狠抓作风建设,全面压紧压实九个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驻村工作队管理,以严明的纪律和严实的责任抓好扶贫各项工作的落实。
❻ 攻坚期内要实行的《四个摘》是什么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分内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行业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工作。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
❼ 三不摘是什么
新京报讯(记者 杨亦静 通讯员 张富)每年7月和8月,都是北京平谷大桃“群桃争艳”的最佳季节,到了9月还有“晚桃”,几个月下来,前后得有200来个品种的大桃供应市场。平谷是中国著名的大桃之乡,也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都知道这里的大桃好吃,那么其中有什么保证招牌的秘诀呢?新京报乡村频道记者找“甜桃王”王庆林聊了聊,他介绍的“三不摘”规矩与“三个不装箱”原则,确实让爱吃大桃的市民听着就放心。
“甜桃王”王庆林。张富 摄
“湿了乎”的桃子要晒两天太阳
到了大桃销售旺季,经常是早上4点,平谷南独乐河镇北独乐河村的王庆林夫妇就会来到自家百余亩的果园,趁着天色尚未大亮,气温还不太高,开始忙着为客户采摘订购的大桃。但王庆林从来不急着把树上的桃子都摘光装箱出售,他定下了“三不摘”规矩:不到树熟不摘桃、甜度不够不摘桃、下雨过后不摘桃。
本周一晚上下了一夜的雨,按照王庆林的“三不摘”原则,这两天桃子全都没有装箱,正在充分“晒太阳”,王庆林表示,刚下过雨,桃子会变得“湿了乎”的,口感和味道都会相对变差,待晒上两天阳光,甜度会增加,这是他多年种桃的经验。
王庆林家有6000多棵桃树,别看数量多,挑选装箱时,他和工人都会严格按照规矩办事,“我给工人都开会培训了,坚决不能为了利益就把品质差的桃子卖给别人。”
他家每天能卖几百箱桃子。单子需求大,王庆林没有放松挑选桃子的原则,“有病虫害的不装箱、有硬伤的不装箱、色泽品相不好的不装箱”是他的底线。
2018年,王庆林果园里的水蜜桃进入成熟季,可是才卖了一半就赶上连雨天,眼睁睁看着大桃成熟却不能采摘售卖。最后,他果断决定剩下的水蜜桃不卖了,“宁愿损失这12万元,也不能坏了规矩。”
“半路出家”的桃王从头学起
每年从6月开始,平谷大桃就进入了采收期,7月开始是旺季,尾声要延续到9月,总共4个多月的时间,油桃、白桃、黄桃、蟠桃这4大类200多个品种的平谷鲜桃陆续供应市场。
王庆林家也种植了57种桃子,都是前两年种下的新品种。这么多桃子,究竟哪种最受欢迎呢?王庆林表示,不同人群有不同的偏好。据他介绍,喜欢吃脆桃的年轻人一般会选择久保桃,这种桃子肉质紧密,咬下去香甜爽脆。但脆桃相对较硬,中老年人还是更喜欢水蜜桃,摘下后放置一两天,桃子多汁甜蜜,达到了最好的口感。也有不少人喜欢油桃,没什么桃毛,也更甜。
王庆林家种的桃子供不应求,而
❽ 新疆六个不动摇是什么
1、打基础管长远不动摇。深入贫困户家里,把基本信息、收入情况核实工作、“我脱贫我光荣”思想工作做细致、做密实,做得没有纰漏,做得贫困户认可。
2、产业扶贫不动摇。建立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对接平台,规范市场主体与贫困户“两书三清单”的利益联结机制,合作银行送贷到户,引导产业发展。
3、政策落实不动摇。把各项扶贫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打通,将各项扶贫政策、贫困户享受政策情况张贴上墙,让贫困户明白并监督。
4、物质、精神“两手抓、双脱贫”不动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关心贫困户生活,坚定贫困户脱贫信心。继续依托农民夜校组织贫困户培训,宣传扶贫政策,交流脱贫经验。
5、干部包保不动摇。工作队、第一书记、“四双”结对干部包保责任坚持“不脱贫、不脱钩”“脱了贫、继续帮”“攻坚期,帮到底”。同时要做好非贫困户工作,让非贫困户理解、支持、拥护精准扶贫工作。
6、督导检查不动摇。继续组织专班督查,重点督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发文通报、电视曝光、组织约谈;对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给予纪律处分。
(8)坚持不摘监管扩展阅读:
新疆拥护习近平大大的具体指示
一、要在理论武装上持续用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结合起来,带着信念学、带着感情学、带着责任学,着力学懂弄通做实,确保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要在攻坚深度上持续用力。聚焦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采取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精细的工作,集中力量攻坚、万众一心克难,分类施策、真抓实干、吹糠见米,确保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三、要在落实精准上持续用力。紧扣“两不愁三保障”,坚持现行目标标准不动摇,落实“六个精准”,推进“七个一批”“三个加大力度”,加强动态管理,提高脱贫质量,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四、要在补齐短板上持续用力。抓紧补齐“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短板,统筹做好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
五、要在巩固提升上持续用力。坚持把防止返贫摆到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切实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和产生新的贫困人口。
六、要在监督执纪上持续用力。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为动力,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激励基层干部继续保持滚石上山的劲头、越战越勇的斗志,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七、要在激发内力上持续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把激发内生动力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环节,加强政策宣讲、典型示范和感恩教育,强化技能技术培训,发挥贫困群众脱贫主体作用,引导形成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价值取向和政策导向,使脱贫成果可持续。
八、要在强化责任上持续用力。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硬任务、一场必须打好的硬仗来抓,落实好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和“双组长”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集中精力具体抓,各部门分工负责、聚力攻坚,凝聚起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❾ 如何确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贯彻落实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好的制度不执行,就会形同虚设;好的制度执行不到位,就是一纸空文。中央纪委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将督促《条例》的执行与廉洁自律准则、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衔接起来,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是强化日常监督。督促抓好《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宣传,提高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的自觉性。督促各级党组织发挥巡视巡察、民主生活会、党内谈话、干部考察考核、述责述廉、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党内监督制度作用,全面掌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坚决纠正不落实、落而不实的问题,尤其对整改情况要跟踪督办。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伸长耳朵、瞪大眼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中央纪委将适时对《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了解党内监督中发现问题和线索办理、整改落实、保障党员权利的情况,看问题和线索有没有如实记录、集中管理,有没有建立台账、分类处置,有没有及时核实并交相应部门处理,有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对发现的问题有没有做到条条整改、件件着落,存在不存在打击报复监督者的情况,有没有保障监督对象的合法权益。各级纪委也要组织开展相关检查,推动工作落实。专项检查后,要汇总有关情况,提出下一步开展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向党中央报告。
三是严格执纪问责。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纠错整改不力,对发现的问题该整改不整改、该查处不查处甚至隐瞒包庇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灵活采取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妥当处置。对在问题和线索处置中通风报信、泄露秘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尤其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适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党内进行通报,选择一些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向全社会曝光,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形成有力震慑。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