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安全监管局
❶ 栾川县国土资源局
栾川县位于伏牛山南麓豫西山区,县城距洛阳市200公里,距省会郑州市349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3°39′~34°11′,东经111°11′~112°01′。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和4个居委会,共有人口32万人。境内地貌起伏跌宕,形成中山、低山和河谷三种类型。海拔千米以上的中山区面积占49.4%,千米以下的低山区面积占34.1%,河谷沟川面积占16.5%。最高点伏牛山鸡角尖海拔2212.5米,最低点伊河出境处海拔450米,相对高差1762.5米。海拔绝对高度大,为栾川地貌特征。自古有“四河三山二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说。
高战民 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 党组书记
郭景岳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苏毅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少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少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玲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高战民简历:河南省伊川县高山乡人,1963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1979年9月~1982年7月,在豫西农业专科学校(现河南科技大学)学习;1982年7月~1984年8月,在栾川县食品公司工作;1984年8月~1986年10月,在栾川县档案局工作;1986年10~1992年10月,在中共栾川县委政策研究室工作,1987年12月起任副科级协理员;1992年10月~1994年12月,在中共栾川县委办公室工作,任秘书、信息科科长(副科级);1994年12月~1997年1月,任栾川县城建环保土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1997年1月~2002年6月,任栾川县土地房产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2年6月~2007年2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07年2月~2008年9月,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9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耿向阳简历:河南省洛宁县城郊乡人,196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1年12月,洛宁县物资局木材公司全民固定工;1984年9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会计;1987年11月,任洛宁县木材公司副经理;1986年7月,河南广播电视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7月,评为助理经济师;1989年3月,任洛宁县纪委干部;1993年2月~1997年3月,任洛宁县涧口乡纪委书记;1997年3月~2002年3月,任洛宁县回族镇纪委书记;2002年3月~2003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2003年8月~2007年8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副局长;2007年3月~2008年11月,任洛宁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正科级);2008年11月至今,任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机构设置】2010年,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有干部职工213人,其中,在编人员162人(财政全供51人,自收自支111人),不在编人员38人(有企业手续12人,临时工26人),退休人员13人;局领导班子指数7人,其中,2正5副(局长1名,党组书记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行政办公室、通讯报道组、人事教育科、纪检监察室、后勤服务中心、财务科、国家建设用地科、重点项目办公室、集体建设用地科、地政地籍科、耕地保护规划科、法制信访室、法规监察科、窗口办、房产交易科、廉租住房管理办公室、住房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房产管理科、危房鉴定办公室、测管科、租赁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22个科室和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土地监察大队、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土地勘测规划队4个二级机构,辖城关、栾川、赤土店、庙子、合峪、潭头、秋扒、狮子庙、三川、白土、冷水、叫河、陶湾、石庙14个国土资源所。
【土地资源】栾川县土地总面积为3714004.5亩(247600.3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55900亩(17060公顷),园地面积24519.30亩(1634.62公顷),林地面积3038723.55亩(202581.57公顷),草地面积126316.95亩(8421.1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52949.90亩(10196.66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4427.20亩(1628.4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7729.35亩(2515.29公顷),其他土地53438.25亩(3562.55公顷)。其中,耕地中包含基本农田232650亩(1551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100%。全县人均耕地0.8亩,低于全国和全市平均水平(全国人均1.4亩,全市人均1.02亩)。耕地中,中低产田所占比例超过80%,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可供开发的后备资源严重匮乏。
【耕地保护】2010年,栾川县共完成补充耕地项目79个,面积287公顷(4305亩),占市局下达新增耕地233.3公顷(3500亩)任务的112%。其中,完成补充耕地储备项目36个,面积145.4公顷(2181亩)。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成城市1个批次建设用地和乡镇6个批次建设用地的补充耕地工作,共计补充耕地59.9公顷,全县耕地保有量稳定在17060公顷。规范基本农田管理,确保栾川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面积稳定在15510公顷。
【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全年处置批而未用土地27.6公顷,完成征收实施并移交的国有建设用地总面积44.5公顷,2010年供地率达到92%以上;列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保障性住房用地45亩,完成42亩,占计划完成率的93%。
【土地整理储备】2010年,新施工两个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区位于合峪镇的柳坪、三里桥两个行政村和秋扒乡秋扒村,已全部完工,总建设规模151.5公顷,整理后总新增耕地8.5公顷,合计总投资521万元。同时,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做好了2个老项目的工程整改完善工作(国投栾川乡土地整理项目,市投庙子乡土地整理项目)。11月17~19日,市验收组分别对合峪、栾川、秋扒三乡镇的土地整理项目进行了验收,专家组认定,三个项目财务账目清晰,内业资料整理齐全,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同时,积极选址申报2009年新增费土地整理项目,完成三川镇土地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并上报省市入库。
【建设用地管理】2010年度完成2009年度报件省政府批回3批,其中,城市批次2个,乡镇批次1个,面积约45公顷;2010年度整理上报批次5个,其中,城市批次1个,乡镇批次3个,单选批次1个,总面积约46.6公顷。其中3个批次本年度已经市政府审查通过,报省厅审查;另外1个批次已基本整理完毕,当年报市政府待审查。
确保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安排专职人员开展高速公路征地、永吉年产80万件服装厂、移动3G基站报批、保障性住房用地、新区医院、学校文化艺术中心用地等县重点项目供地,以及做好罗庄、西河“城中村”改造补偿安置等工作。对重点项目栾川县恒裕矿业有限公司提前介入全程服务,6次到实地踏勘为其确定厂址,提供转用4.3公顷集体土地;栾宜软木工艺制品厂项目转用0.6公顷集体土地,已办完供地手续。协助城关镇、栾川乡、城东办等单位完成栾川一高暨朝阳村整村连片拆迁改造任务,拆迁农户420户1680人,拆迁面积16.3万平方米。参与完成栾川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清查工作,清查出涉土问题单位167个,已办理用地手续26项,项目未实施21项,属于违法用地已上报省市政府审批12项,已下发整改通知书87项。
【“招拍挂”土地收益】2010年,完成土地出让金收入1.5亿元,比2009年增加0.34亿元,增长率29.3%,再创历史新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1宗,其中“招拍挂”出让19宗,总面积达420.8亩,总价款1.2亿元;协议出让7宗,总面积达85.5亩,总价款2862.3万元(其中3宗为改变用途补交土地出让金);划拨土地5宗,总面积160.9亩。
【标准厂房建设】完成标准化厂房建设8860平方米,其中二层以上项目4个,在建项目2个,新入驻标准化厂房数5个,完成标准化厂房投资额1438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资金。
【地籍管理】全年共发放土地使用证283本,土地登记200宗,面积39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131宗,面积37万平方米;集体土地64宗,面积1.7万平方米;三房发证5宗,面积0.3万平方米;他项权利登记41宗,面积8.7万平方米。完成土地利用现状位置确定的用地报件图件及数据资料90余份,外业调查共计102宗,出具土地利用现状图410余幅。继续做好城镇地籍更新调查建库工作,完成内外业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图件的制作和上图工作;已制订实施方案,按时间安排于12月底结合遥感监测完成任务。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自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以来,历经近4年时间,投入990余万元,县、乡、村参与人员达600余人,购置惠普DL360G5服务器、惠普600HP1米绘图仪、天宝手持GPS定位仪等20余套设备,完成内外业调查面积2493.2平方公里,形成调查影像工作底图119幅,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内外业建库工作任务。
【土地房产管理】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及个人,做好房屋改建、扩建、变更登记、确权等工作。全年给各单位及企业发证17起,面积110086.8平方米;给私有房屋发证200余起,面积183456.71平方米;房改登记发证24起,面积840平方米,收费32万元。全年共办理房地产抵押230起,签证率达100%,抵押面积56417平方米,抵押金额215382319元。先后配合法院完善处理3起房地产后期产权转移工作,保障金融信贷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信贷资金的正常回收,依法维护了资金放贷者的合法权益。
【房地产市场管理】全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279起,房产交易139起,面积23236平方米;土地交易140起,面积27250平方米,交易金额达2450万元;核发预售许可证书4起,批准预售面积62353平方米;商品房预售备案310套,面积为35000平方米,预售金额为8190万元;办理商品房按揭面积59184平方米,贷款金额为7832万元;办理房地产抵押签证140起,抵押房产面积78302平方米,抵押土地面积152997平方米,贷款金额为9953万元。使房地产市场形成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局面。
【房屋安全鉴定】全年完成房屋安全鉴定248户,面积41178.89平方米。2010年汛期前,对教育系统的房屋状况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重大隐患,拿出方案,作出处理决定;同时对教育系统房屋安全鉴定费欠款予以追缴,确保房屋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快速、有效、依法调处国土资源纠纷,创新国土资源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在创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2010年11月30日,县政府在国土资源局成立栾川县国土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12月31日,成功调解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矛盾纠纷3起,收到了良好效果。被县政府评为“依法行政先进单位”。
【安居惠民工程】2010年,全面完成南苑新村、利民、伊源小区廉租住房项目,总计建筑面积47000平方米,总投资额4300万元,实物配租入住176户;完成市下达2010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户725户,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00万元。较好地解决了全县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测绘管理】一是建立测量标志台账,重新对现有的测量标志台账进行整理,分发到各乡镇。二是对县或有测绘资质的4家测绘单位进行检查和换证。三是完成1954北京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县境内坐标转换参数的计算。四是建立统一的测绘共享系数系统,确保全县测绘成果相互利用。
【栾川“7·24”大洪灾】2010年7月24日,栾川县遭遇了百年不遇的大洪灾。灾情发生后,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在第一时间向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报告,7月28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8人,在栾川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高战民、党组书记耿向阳等人的陪同下,深入栾川灾区国土资源局受灾干部职工家中,察看受灾情况;7月28日下午,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郭公民与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建国等一行10人到栾川石庙等地察看灾毁耕地情况;栾川县国土资源局上下积极行动,捐款捐物总价值达21.6万余元;参加实验中学等义务清淤劳动;调查被洪水冲毁耕地和群众房屋情况,全县14个乡镇有1494户房屋或倒塌或受损,倒房5910间,灾毁耕地共计756.14公顷,其中基本农田718.33公顷;及时义务实施群众和单位房屋安全鉴定,受潭头镇政府委托,栾川县国土资源局抽调房屋安全鉴定办6名同志无偿对潭头镇汤营村部分房屋进行现场勘查鉴定,对148户给出正确鉴定报告,向群众和各级政府提供了有效合法依据,达到了房屋安全有效使用;积极帮助所包倒房重建村陶湾镇协心村做好倒房重建工作,给倒房重建村协心村支持款8.6万余元;向上级争取恢复耕地补助资金1067万元,使灾毁耕地恢复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县交办的中心工作任务。
【执法监察】2010年,共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8起,立案88起,结案73起,移送法院7起。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没有超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10%,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发生。县政府牵头,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住建局、公安局、监察局等十几个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县城规划区内非法占地,严重影响城区规划的建筑及临时设施,进行了集中整治,全年强行拆除3次,共拆除违法占地17宗,涉及土地面积12532.2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4177.4平方米。其中卫片检查4宗,使县城规划区的土地违法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起到了良好的震慑作用。为确保栾川县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任务顺利完成,县政府主管领导亲自出面与各乡镇政府协调,使本县的卫片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在第10次卫片执法检查中,全县涉及图斑9处,总宗地数10宗,总面积167.6亩,耕地面积109.8亩。此项工作已顺利通过市、省验收。
【国土资源警察队伍建设】国土资源警察大队于2009年2月3日成立后,与局监察大队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采取联合办案、共同巡查、依法同查同办的原则,加大国土资源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提高依法科学管理国土资源水平。全年共配合局监察大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12次巡查,依法制止5起违法占地案件。配合行政执法126余人次,制止全县违法占地等其他违法行为31起,批评教育26人。配合拆除违章建筑3000余平方米。协助局监察大队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0起,在2010年4月22日县政府组织各有关部门在县城对违法占地及违法建筑统一行动中,警察大队干警密切配合,圆满完成任务,得到县政府等领导的表扬和好评。
【信访稳定】2010年,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20起。其中,乡镇受理101起,结案98起,结案率97%;县局受理19起,其中,重访4起,结案18起,结案率95%。市局和县政府批转、交办的信访事项5起,结案5起,结案率达到100%。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行政听证1起;到伊川法院参与诉讼1起;到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参与审理案件3起,均取得了较好效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维持率达到90%以上,全年信访接待率、稳控率均控制在责任目标之内。
【乡所建设】在市、县、乡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与支持下,栾川县国土资源局2010年投资200余万元,在庙子、石庙、叫河三乡镇,建成了高标准乡镇国土资源所办公楼。至此,栾川县有陶湾、狮子庙等5个乡镇国土资源所的单独办公场所。这批办公楼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标志着栾川县基层国土资源所规范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台阶。
【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三年可以交流,五年应该交流,八年必须交流”的原则,对4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和9个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任职,达到锻炼干部、激发活力的目的。重新修订完善了12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
【住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为陶湾镇西沟村、庙子乡北凹村和陶湾镇协心村这三个村解决帮建资金8.1万元,协调资金93万元。
(赵福海)
❷ 栾川县地质矿产局
栾川县位于豫西伏牛山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1°11′~112°01′、北纬33°39′~34°11′。东与嵩县毗邻,西与卢氏县接壤,南与西峡县抵足,北与洛宁县摩肩,总面积2477平方公里,东西长78.4公里,南北宽57.2公里。辖14个乡(镇)、209个行政村,总人口32万人,全县山多地少,有名的山头达1.2万余个,人均耕地0.59亩,是典型的深山区县,境内有伊河、小河、明白河、清河4条较大河流,分属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伏牛山、熊耳山、遏遇岭自西向东将全县分为南北两大沟川,素有“四河三山两道川,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
魏敏强 党组书记、局长
王宏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有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宇洁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淑青 党组成员、副局长(女)
冯保才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魏敏强简历:栾川县合峪镇人,1962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1979年参加工作,担任中学教师10年;1988年始,先后任秋扒乡团委书记、教育助理、党委秘书、党委副书记兼人大常务大大、纪委书记等职。1995年,任县委办副主任,同年9月任狮子庙乡乡长;1997年1月,任狮子庙乡党委书记、人大大大;1999年9月,任栾川乡党委书记、人大大大;2003年5月,任栾川县纪委副书记;2005年8月,任栾川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兼监察局局长,洛阳市副县(处)级后备干部,同时担任县委委员、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府党组成员。2008年12月,调栾川县地质矿产局任党组副书记、局长;2009年11月,任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
【机构设置】栾川县地质矿产局于1984年10月成立。2004年7月,上划为洛阳市国土资源局垂直管理,是洛阳市国土资源系统唯一单设的以矿业管理为主的行政主管部门,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29人,内设行政办、人事宣教科、财务科、纪检监察室、基建科、矿管科、地勘科、资源环境安全科、资源补偿费征管科、执法监察大队、地矿警察大队、法制信访科、技术科、工会14个科(室),下设7个基层矿管站和两个经营性实体、两个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并成立河南省科学研究院(栾川分院)和河南省第一地质工程院(栾川分院)。
【矿产资源概况】栾川县位于洛阳市西部,是我国16个重要多金属成矿带核心区域和重要的钼、铅锌多金属矿产基地,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储量的有钼、金、铅锌、铁、萤石、石煤、铜、地下热水等50余种,其中,钼金属储量206万吨,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县实有采矿许可证183个,勘矿许可证88个,矿证总面积达1239平方公里,占全县实有面积的45%以上,2010年矿业产值占全县GDP的80%,以钼为主的资源型及资源加工型企业已经成为全县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采矿权管理】栾川县共有各类采矿许可证183个,其中,国土资源部颁发3个,省国土资源厅颁发129个,市国土资源局颁发4个,县地质矿产局颁发50个。按矿种划分,铅锌矿96个,钼矿6个,金矿11个,铁矿10个,硫铁矿4个,萤石矿23个,其他33个;各站分布情况:赤土店站30个,冷水站29个,陶湾站44个,白土站22个,城关站14个,合峪站35个,潭头站9个。采矿许可证总面积336.5041平方公里。全年共处理采矿权报件78件,其中,新设4件,转让1件,变更1件,划定矿区范围6件,延续16件,临时延续50件。出据资料返还单20份,其中延续10份,划定矿区范围6份,转让、变更2份。并认真做好采矿许可证年检工作,审查有关资料,年检率99%,实地检查率100%。
【地质勘查管理】栾川县辖区共有勘查许可证88个,其中,铅34个,金18个,铁12个,多金属4个,铜7个,铅锌5个,钼3个,地热2个,银1个,萤石1个,锌1个。总勘查面积924.66平方公里。全年办理勘查许可证报件25件,其中,延续、变更转让19个,审查新申请及“招拍挂”项目两个,办理火工产品报批审批件4个,对所报延续、变更、转让的19个勘查项目均逐一实地进行验收和室内会审会签;认真做好勘查证年检工作,应报年检资料79份,实际收到年检资料77份,年检率97.5%;积极开展地质探矿工作,全年完成探矿资金投入4909.5万元,实施钻探工程27585.12米,坑探工程10678.05米,槽探工程9455.86立方米,新探明储量钼达8万吨,黄金达3.5吨,铅锌矿250万吨,铁矿80万吨的后备资源保障。
【矿业秩序整顿】2010年,栾川县地质矿产局联合安监、公安、电力、乡(镇)政府等部门,连续在全县开展了7次较大规模的矿产资源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专项活动,全面清查了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使乱采滥挖、浪费资源、污染环境、无证开采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对存在问题的重点矿区进行了专项整治,石煤、砂(石)场全部关闭取缔,有力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为县域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矿产资源整合】2010年,栾川县地质矿产局按照省政府在两年时间内辖区矿权总数缩减25%~30%的资源整合要求,坚持三项整合原则,采取五项整合措施,从3月开始,对全县183个采矿权和88个探矿权进行了专业的调查分析论证,根据实际确定整合区块8块,涉及整合矿权39个(其中采矿权28个,探矿权11个),通过矿业权人的积极配合参与和整合主体的主动努力,顺利完成了省定首批整合任务,使矿业权总数缩减了15%,探矿权总数缩减了12%,实现了“一矿、一证、一个经济实体”的整合目标,培育壮大了矿业龙头企业。
【地质灾害防治及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初,栾川县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5处,“7·24”特大暴雨后,为了切实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第一手资料,栾川县地质矿产局迅速成立了以各班子成员带队的8个地质灾害调查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天的拉网式调查,共调查出116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滑坡73处、泥石流29处、崩塌7处、地裂缝4处、不稳定斜坡2处、采空区塌陷1处;危害等级特大2处、重大13处、较大90处、一般11处。受威胁群众3034户,12161人,房屋4995间。对调查出的116处(其中新增91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登记造册,明确责任单位、确定责任人、监测人、设立地质灾害警示牌(102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3100余份)。同时,申请省厅派出18位地质专家对已排查出的116处地质灾害点进行了应急调查并对各点的地质构造、形成原因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对灾害规模、致灾后果、危害等级进行了初步评估;对灾害的防治措施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依据专家组调查的结果,把全县各个地质灾害点所处的位置、地理坐标、类型、规模、威胁房屋、人员及该点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治理措施等进行了整理建档(电子档),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备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体系。2010年实现了“无重大地质灾害发生,无人员因灾伤亡”的“双无”目标。为切实做好汛前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联合气象局播发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110条次,其中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75条次,重要天气书面通报38次。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荣誉称号。
2010年,栾川地质矿产局申报省、市地质灾害防治类、地质环境保护类两款资金项目4个,分别是石庙镇七姑沟泥石流治理项目、栾川乡七里坪煤窑沟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栾川乡养子沟泥石流治理项目和栾川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调查。其中,栾川乡七里坪煤窑沟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获2010年省“两权”价款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资金624万元,栾川县1:5万地质灾害详查调查项目获2010年省“两权”价款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100万元。《栾川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栾川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已编制完成,并予以实施。
【信息化建设】2010年,栾川县地质矿产局及时落实上级有关信息化工作精神,定期对门户网站进行更新,国土资源业务网和视频会议基础建设已全部完成;不断加强国土资源网上政务公开工作,2010在全市9县6区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检查中名列第一名;加强网络安全、信息保密相关制度建立及资料收集建档工作,顺利通过县机要局验收,并获好评;建立完善了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台账,便于统一管理;建立了多媒体资料库,对现有各类媒体资料数字化存档,已整理工作照片8000余张,工作视频512分钟,方便了日常各项工作查找与使用;依托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信息平台,及时向全局职工发布各类资讯、信息、通知1200余人次。定期对网络系统、会议系统、监控系统、LED进行保养维护,并及时解决各科室计算机设备出现的问题和新配计算机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保障各项设备运行平衡、高效。
【帮扶帮建工作】2010年,栾川县地质矿产局为切实帮扶帮建工作,及时调整了帮扶帮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帮扶帮建工作制度,深入帮扶帮建村进行调研,协调扶持各项工作;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特困党员、群众进行帮助慰问,利用传统节日为他们送去中秋月饼、食用油、大米、大肉等价值5000余元的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组织为空巢老人爱心捐款4000元;“7·24”洪灾过后,配合积极局党组为帮扶村捐款2万元,为灾后结对帮建村鱼库村捐款20万元;帮扶帮建村潭头镇潭头村、冷水镇西增河村各3万元。在“千名干部进千户送温暖助创业帮解难化纠纷”活动中,通过入户调查,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送去致富信息,借助社会力量,多渠道、多方式挖掘就业岗位,按照群众的需求,想方设法安排就业门路。截至2010年底,共送去帮扶资金16000元,安排子女就业2人,驾驶员培训1人,养殖业5家,圈舍已全部完工。2010年获“全省省级文明结对帮扶先进单位”称号。
【执法监察】2010年,栾川县地质矿产局认真开展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等违法活动。全年矿山动态巡查180余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52份,立案查处矿业违法案件19起,并对未提交储量动态检测报告的矿业权人处罚1起,参与协调储量记者暗访案件2起,解决处理信访案件12起,做到对各类违法行为重预防、严查处、早发现、早制止。
【信访工作】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矿产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中的提案工作,信访稳定工作始终坚持矿产违法违规查处的月报制度,全年办理矿业方面信访案件5起,全部和当事人见面,满意率达100%。
【窗口办文】2010年,全年窗口共受理业务报件115件,其中,采矿证延续19件,新设采矿权4件,划定矿区范围8件,采矿权转让2件;探矿权延续20件,探矿权变更2件,临时采矿证60件,均在承诺时限办结完毕,保证了窗口工作的顺利开展。
【基层矿管站建设】2010年,强化基层站所建设,投入30余万元对6个矿管站进行房屋装修改造升级和环境绿化,配备和完善了工作、生活和娱乐设施。新建合峪矿管站和白土矿管站迁址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实施当中,已完成立项、征地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实施招投标工作。
【主要荣誉】2010年,栾川县地质矿产局荣获全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全国矿业权核查先进单位”,“河南省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先进单位”,“全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先进单位”,“洛阳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矿产权核查工作先进单位”,栾川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特色目标先进单位”,“嘉奖先进单位”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等多项殊荣。
(符彦文)
❸ 栾川原县委书记张现会
张献会,原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张献会,原河南省洛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总工会大大工作分工:协助吴中阳、陈海勤同志负责国资管理、企业改革改制,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工作。代管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炭局。履历1958年7月生,河南平顶山汝州人,中共党员。1979.07-1983.07 河南大学中文系中文专业学生1983.07-1984.07 河南省栾川县城关镇党委秘书1984.07-1985.01 河南省栾川县栾川乡党委副书记、经联社主任1985.01-1986.08 河南省栾川县潭头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1986.08-1988.12 河南省栾川县潭头乡党委书记1988.12-1992.07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1992.07-1996.05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1996.05-1998.03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1998.03-1999.04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政协栾川县委员会大大1999.04-2001.09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2001.09-2006.12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2001.09当选为中共洛阳市第八届委员会委员)2006.12-2007.12 中共河南省栾川县委书记(副市厅级)(2006.12当选为中共洛阳市第九届委员会委员)2007.12-- 2008年2月,洛阳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大大(副市厅级)受贿2008年初,经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发现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58.6万元;非法占有公款15.5万元人民币;由他人支付个人出书费用11.5万元人民币;收受礼金22万元人民币。河南省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送司法机关处理,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❹ 栾川县务工人员公租房条件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❺ 想知道: 洛阳市 栾川县环保局 在哪
地址:栾川县君山东路20号
电话:66822297
❻ 洛阳市栾川县农民工讨薪电话
下面论述中有,注意看吧。
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恶意欠薪罪,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推荐黑白道讨薪方案:
一、欠工资白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黑道的解决方案如下:
找几个同志者设法弄到其人,问其要支付工资还是留下手脚,或者留下两个耳朵做纪念。
回答者评论:黑白解决方法各有其优缺点。白的解决方法优点是安全,缺点是见效慢,麻烦,是否能够三两月解决还是未知数。
黑的解决方法是见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决,缺点是搞不好自己会有麻烦事。
其他的“跳楼”讨薪方案,这方案讨薪之路实在走的太悲惨,不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