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宁市兴宁区劳动局电话

南宁市兴宁人际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地处于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办公大楼10层。

Ⅱ 劳动监察大队电话

直接拨打12333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电话。

12333是全国统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咨询投诉电话,大多数地区是24小时人工服务。如需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电话,需要拨打114进一步咨询。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2)南宁市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为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经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由国务院于2004年11月1日发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以下称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监察,适用本条例。

对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进行劳动保障监察,依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支持、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第四条

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委托符合监察执法条件的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中的劳动保障监察员应当经过相应的考核或者考试录用。

劳动保障监察证件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监制。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劳动保障监察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

第七条

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中应当注意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

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Ⅲ 南宁市五象新区劳动纠纷,找哪一个劳动监察大队好

南宁市五象新区劳动成本找哪一个劳动监察大队,就是离五像新区最近的劳动纠纷,劳动监察大队是最好的

Ⅳ 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在哪

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地址:广园路34号

Ⅳ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带着劳动合同书投诉即可。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书,需要提供自己和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据。

如果遇到的问题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直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5)南宁市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5、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Ⅵ 拖欠工资打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有用吗

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的行为,建议到当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回大队反映和投诉,催答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监察大队就是处理此类纠纷的专门机构。;《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Ⅶ 我在南宁市向劳动局监察大队的处理拖欠民工工资现终止办理后还需要再向哪个部

为什么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不了?
如果有老赖的老板拖欠工资,你也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Ⅷ 请问南宁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网是多少

到劳动监察大来队投诉源的处理期限:
(一)受理:五个工作日之内确定是否受理。对下列三项条件均符合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二)立案:受理之日即立案
(三)调查: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四)处理:调查完成,应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立案决定;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Ⅸ 南宁市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在哪

你好啊
很简单的啊
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 位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路19号 ,邮政编码为 53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