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群众监督要怎样强化

首先,是要进一步强化对于公务员职业道德自上而下的监管力度,对公务员出现有违职业道德要求行为的,除了要对当事公务员进行惩处外,还应严格追究上级公务员的责任,以促使其不断加大对于下级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管理力度。

其次,还有必要通过公开透明与发动群众举报等途径,不断加大群众对于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监督力度。唯有通过公开透明将公务员各项履职行为与表现全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并严厉惩处那些因为职业道德问题遭到群众举报的相关公务员,并且对政府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普遍性问题进行有效整改,才能真正确保公务员群体更加注重职业道德,更好地履行与提高服务群众的职责与水平。

公务员自身确实应当具有必要的职业道德意识,但是又不能仅仅将公务员职业道德寄予公务员个人的意识自觉之上,所以对公务员进行职业道德培训确有必要,但是更为根本的还是要加大政府部门内部的监管与来自群众与社会的监督力度。

❷ 浅谈如何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的有效途径

总概述: 群众监督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大众以普通公民内身份参与管理国家容的一种方式,是党和国家实现**久安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群众的监督意识逐步提高,监督渠道逐步拓宽,监督方式逐步完善,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起到了积极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制度建设,把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紧密结合起来,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这是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的总要求。 拓宽群众对党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人民群众享有的民主权利,必须以党的四代领导人关于干部监督的思想、理论和论述为指导,依照《宪法》和《党章》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健全监督制度,疏通监督渠道,确保群众监督权的落实,预防和遏制权力腐败,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❸ 如何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
反腐倡廉建设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必须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入手,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必须要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监督监督什么,如何监督的问题。首先,人民群众的监督是合理的监督,合法的监督,有效的监督。人民群众合理的监督,就是监督要尊重客观事实,要结合客观实际,要合情合理,要公平公正。不能捏造事实,发泄私愤。人民群众合法的监督,就是监督程序和监督手段要合乎法律要求,要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实施监督,要通过法律程序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不能感情用事,胡监督,乱监督,甚至违法监督。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就是监督要有效果,要起到监督的作用,要达到预防腐败行为,纠正不正之风,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实现社会风气根本好转的目的。监督不能只做做形式,搞搞过场,摆摆样子。其次,人民群众的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监督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是不是存在乱用职权,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违法腐败行为。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好比是交通道口的电子眼,监督是全天候的,是公正的。谁在工作中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优亲厚友,违法乱纪,办事不讲原则,损害人民利益,弄虚作假,任人唯亲,贪赃枉法,人民群众看的清清楚楚。再次,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应当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尤其是涉及工作人员调动,行政审批事项,物资调配发放,干部提拔使用等比较敏感的公务活动,更应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四,要让人民群众敢于监督,敢于说话。让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民群众说真话,说实话,说公道话。让人民群众说话,给人民群众说话的机会,就是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不是搞人民战争,不是搞阶级斗争,不是搞上纲上线,不是搞人人自危,而是要在公务活动中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预防违法腐败现象发生。
建立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可以从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务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监督机制。
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就是在现行的政务公开、村务公务、政事公开、账务公开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提高办事决策的透明度,让公务活动和重大决策事项在人民群众知晓的透明公开的阳光下进行,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并且使之更加完善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形成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公务活动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第一,公职人员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集体利益、部门利益、个人利益等各种利益关系,要人民利益至上,不与民争利。第二,国家公职人员的公务活动要敢于对人民群众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第三,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公”字当头,办事要公道,处事要公平,不任人唯亲,不优亲厚友。第四,坚持政务公开,政事公开,要形成一种制度,一种气氛,一种惯例,一种规则,一种机制,不是大会小会讲一讲平时嘴上说一说就完事。在公务活动中实施阳光工程,说白了就是要进一步提高公务活动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情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办事公平不公平,“老百姓心里有杆秤”。假如办事不敢公开,不敢透明,不敢让人民群众知道,就是心里有“鬼”,工作中有“猫腻” 那么就是不敢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如果办事公正,自然就敢办事公开,如果办事敢公开,自然就会公平。如果办事公正公开,社会就能公平正义。没有完善的人民群众监督制约机制,就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现象发生。没有社会的公平公正义,就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拓宽交流渠道,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
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让人群众站出来说话,允许人民群众反映问题。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和反映问题途径,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对话窗口,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合理表达机制,就是在充分发挥现有的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网页的公众留言板、领导信箱、社区论坛等网站,包括领导接待日,群众听证会,民主座谈会,以及民政、信访、纪检部门受理群众上访案件等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窗口作用的基础上,对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制度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并成为一种长期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让人民群众发表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渠道,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一是要拓宽人民群众民情民意沟通表达的渠道,增加人民群众发表意见的机会。二是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狠抓落实,要实行问责制。三是要把人民群众民情民意的合理表达方式制度化和常规化,并形成一种完善的制度和机制。拓宽交流渠道,就是扩大与人民群众交流的窗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就是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拓宽人民群众交流渠道,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民情民意表达机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可以有效的预防腐败,提高公信力,取信于人民。
(三)打造和谐氛围,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
反腐倡廉建设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参与。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能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热情,更好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净化社会空气,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热情,积极同各种违法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和谐社会氛围,就是激发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热情,伸张正义,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就是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共同管理社会事务,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就是在现有的听证制度、列席制度、旁听制度、新闻发言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不断创新,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第一,要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积极性,给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会。第二,要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性,同各种违法腐败行为作斗争。第三,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认真对待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第四,要让人民群众对重大决策事项通过旁听、列席、讨论、表决、听证等参与管理手段,并使之经常化,制度话,规范化,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参与就是管理,参与就是监督。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的热情高,监督腐败现象的眼睛就多,腐败分子就无处藏身,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就会被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机制,可以防患于未然,使预防腐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能有力加快反腐倡廉建设步伐,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四)打防并举,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
预防腐败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方面。只防不打,腐败就不会根绝。打击不力,腐败依然会滋生蔓延。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两手抓,一手抓预防,一手抓治理。防治结合,打防并举。并且,打击和处理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开,要让人民群众知道,要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否则,腐败分子就会有空可钻,有机可乘,可能写个检查,做个检讨,大化小,小化了,最终不了之。甚至有些腐败分子背靠“大树”好遮阴,出了问题易地做官,“带病”上岗,“带病”提拔,边服刑边“主事”,长期逍遥法外。治理不严,打击不力,漏网之“鱼”就会东山再起,继续兴风作浪。反腐倡廉建设要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就是要让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社会生活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打击邪恶,捍卫公平。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就是要在现行的干部任职公示制度、新闻发布会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形成一种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一是要依法保护检举揭发人的合法利益,防止打击报复。二是要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查处结果公布于众,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三是要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出来的问题,严查严办,一查到底。四是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袒护、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腐败问题,既要追究行政责任也要追究法律责任,不能用行政手段取代法律手段。五是要在制度上和体制上不断创新和完善,形成有效的一种监督制约机制。人民群众对违法腐败问题的检举揭发,就是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检举揭发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即使再狡猾的“狐狸”,也难逃过“猎人”的掌心。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腐败现象不除,社会难以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作用,是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违法腐败的手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式方法也要随着情况的变化不断创新。

❹ 如何实现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力

(一)、对群众加强形势教育,提高其对群众监督重要性的认识。要增强群众对消除权力腐败的信心,着力宣传其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增强其依法进行监督的意识,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行使好监督的权利,保护和调动好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的积极性,从而把权力的监督作为自己的自觉行动。
(二)、领导干部要端正思想,正确对待群众监督。作为领导干部要自觉、虚心接受群众监督,变被动接受监督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主动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办实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把自己置身于群众监督之下,把群众监督作为激励自己为人民服务的动力。
(三)、增加行政的透明度,为群众监督创造条件。权力监督的基本前提是必须让人民群众有知情权。如果政务不清、规则不明,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大,人民群众不知情,那么,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充分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力。只有增加用权力运行的透明度,由“暗箱操作”变为“阳光行动”,群众监督才会成为有源之水,才能真正调动人民群众对权力监督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突出群众监督重点,提高群众监督的针对性。群众监督的重点是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领导干部运用权力的情况。鉴于群众监督中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的问题,必须建立健全配套的制约机制,确保监督取得实效,树立群众监督的权威。要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实行程序化决策,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扩大民主决策范围,凡涉及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均须经合法的民主程序作出决定。
(五)、创新群众监督形式。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确保群众监督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制度,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网络举报中心,通过举报网站、电子邮件等手段,方便公民举报,提高信访举报的效率和质量,要通过认真处理、解决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使群众民主权利得以实现。要大力宣传有关信访监督的规章制度,公布受理机关的地点和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建立领导现场办公等制度,使群众监督有章可循。并从而使监督渠道更加宽广,并对监督活动全局产生积极的影响。要把群众监督工作与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干部管理、行政司法监督等工作结合起来,把各级机关的外部监督和内部制约结合起来,以产生更好的监督效果,
(六)、强化对群众监督的保护机制,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采取措施,切实保护群众的监督权利。制定严格的信访处理程序,严守信访秘密,切实防止由于工作环节的疏漏而使监督者受到歧视、刁难和打击报复。要建立群众监督的激励机制,制定奖励监督有功人员办法,调动群众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形成对群众监督的支持机制,进一步发挥社会舆论、大众传媒等作用,使群众监督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同和有力支持。

❺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什么,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

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十 八 大 报告指出】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❻ 群众监督 做法

群众监督是人民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所进行的监督。内社会监督是指工会、共青容团、妇联以及其他人民团体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所进行的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都是来自人民群众的监督,它的基本方式是批评、建议、检举、控告和申诉。

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群众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和法制原则的体现。我国宪法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法规,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体方式涉及言论、出版、批评、建议、申述、控告、检举等。群众监督的实施机制包括信访制度、举报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巡视制度、申述制度、政治协商对话制度、意见征询制度、领导接待制度等。

❼ 如何加强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要推行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监督。公开是监督的前提,也是最好 的防腐剂。在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公开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公开的新 方式,推行电子政务、建立网上廉政信息平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 有关政策和工作要增加透明度。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坚持群众路 线,扩大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使人 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经常化、制度化。二要在全社会营造民主监督的浓厚 氛围,培育民主监督的深厚土壤。在全社会普及民主法制教育,不断激 发人民群众进行民主监督的热情。同时,防止超越法律和制度约束的权 力的滥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的本领。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 会制度、村民代表、职工代表等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充分体 现。切实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认真受 理、及时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各种问题,以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 性。三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公开性强、普及面广的优势。新闻舆论监督 不但具有辐射性和大众化等特点,而且是一种强有力的、迅速化的监 督。应抓紧制定有关舆论监督的法规,明确规定新闻媒体的权利、责任 和义务,使新闻媒体能依法履行其监督职能,切实促进公共权力规范运作。

❽ 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什么能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回《条例》)答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基本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下功夫做好“结合”这篇大文章,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❾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哪几个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

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专运行。

【十属 八 大 报告指出】
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发挥思想库作用,建立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