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证据
『壹』 纪委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的录音证据有没有鉴定权
当然有鉴定权,如果你提供的假证据,人家也相信你吗?监察机关当然要对证据进确认和鉴定的。
『贰』 纪委初步核实通常收集哪些证据
初步核实过程中,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
如果需要采取技术调查或者限制出境等措施,纪检机关在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后,交有关机关执行。
初步核实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列明被核查人基本情况、反映的主要问题、办理依据及初核结果、存在疑点、处理建议,由核查组全体人员签名备查。
承办部门应当综合分析初核情况,按照拟立案审查、予以了结、谈话提醒、暂存待查,或者移送有关党组织处理等方式提出处置建议。初核情况报告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审批,必要时还要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过初步核实,对存在严重违纪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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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审批手续。凡需要直接进行初步核实的,由承办纪检监察室填写《初步核实呈批表》,按批准权限报请审批。委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的,应制作《委托初步核实通知书》。
2、制定初步核实方案。初步核实方案的内容通常包括:(1)初步核实的依据。(2)需要核实的问题。(3)核实的方法步骤。
3、实施初步核实。
(1)初核意见的通报。
(2)向知情人或有关单位调查核实。
初步核实的调查取证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注意策略,不得泄露案情。
在初核阶段可采取以下方法收集证据: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资料。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采取有关办案措施。
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如发现被调查人确犯有严重错误,可根据需要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措施。
4、撰写初步核实情况报告。
5、对初步核实结果的处理。
(1)对案件线索所反映问题失实的,应向被反映人所在单位党组织说明情况,必要时还应向被反映人说明情况或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对蓄意诬告、陷害的,应调查处理或建议有关组织严肃追究。
(2)对确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建议有关党组织作出恰当处理。
(3)对经初核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应予以立案调查。
参考资料来源:中共云南省纪委检查委员会-案件初核的一般方法
『叁』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关于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是当事人拒不承认事实的怎么处理
向县市区都举报设有人管向中央纪委监察委监委举报将近举报15年,设有那个包青天处理,太冤,村霸打击报复4人
『肆』 纪委初核证据是否可以做为处分依据
初核证据不可以作为处分的依据的,还要进一步审核,如果确凿,就可以对其进行处分。
『伍』 纪检监察委调查期间有新的证据可以提交吗
是可以提交的
『陆』 证明违纪行为需要哪些证据,达到什么标准
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初步核实或者初步审查认定或者否定违纪行为,都要有确凿的证据予以证明。这些证据包括:
(1)主体证据。主体证据是证明被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是纪律检查对象或行政监察对象的证据。这是纪检监察机关调查案件的基础证据,缺失这种证据,纪检监察机关调查的案件就不能成立。
(2)违纪经过证据。违纪经过证据是证明违纪基本事实的证据,是认定违纪案件的基本证据。违纪经过证据的要素通常包括:何时、何地、何事、何因、何果。
(3)赃款、赃物及其来源和去向证据。如果初步核实涉及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类问题,必须有证据证明赃款、赃物的来源和去向。这种证据是此类案件的支持证据,不可缺失。
(4)造成后果证据。《党纪处分条例》中规定的违纪行为,有些是将造成后果作为违纪条件规定的,没有造成后果则不构成违纪,如有些失职、渎职行为等。有些是将造成的后果作为量纪情节规定的,即作为量纪处理轻重的重要依据,如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的行为等。即使是经济类案件,除侵犯的客体外,造成的其他损失也是量纪处理的重要依据。
(5)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情节证据。通过初步核实证明有违纪行为,如果情节特别轻微,或者具有从轻、减轻处理的情节,就可能无需要进行立案调查和追究违纪责任
『柒』 纪检监察机关的证据范围
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案件检查工作中的证据,具有如下特征: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必须与案件所涉及的问题有关联性;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证据的目的在于证明案件的事实真相
估计的情况能否作为证据?
证人作证不能估计、猜测或推理判断,只能是作出肯定或否定的回答,否则只可作为线索而非证据。证人陈述的情况必须是亲自耳闻目睹的或者是能说出来源的间接得知情况。
『捌』 纪委监察查办的案件证据材料可以直接被法院取纳吗
纪委监察查办的案件证据材料,经过法院查证属实的,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回根据。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玖』 公民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伪证会有什么后果
提供伪证是犯法,要受到刑事责任的追求的。也就是犯罪。
『拾』 纪检监察机关案件调查的方法有几种
主要有八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必须如实提供证据,不得拒绝和阻挠。
(一)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
(二)要求有关组织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等书面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情况;
(三)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作出说明;
(四)必要时可以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和事项,进行录音、拍照、摄像;
(五)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
(六)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暂予扣留、封存可以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
(七)经县级以上(含县级)纪检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对被调查对象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核,并可以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暂停支付;
(八)收集其他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证据。
(10)纪检监察证据扩展阅读
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经初步核实,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责任的,纪检机关应建议有关党组织按照以下办法做出处理:
1、党组织负责人同被反映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
2、责成被反映人作出口头或书面检查;
3、召开民主生活会,对被反映人进行批评帮助;
4、纠正被反映人的违纪行为或责令其停止正在实施的违纪行为;
5、对被反映人的工作或职务进行调整;
6、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7、责成被反映人退出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