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政协
㈠ 人民政协参与监督监督的事项具体有哪些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项主要职能是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是、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政治协商 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民主监督 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参政议政 是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㈡ 人民政协为什么不可以监督政府
人民政协完全可以监督党和政府。按照人民政协的职能,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㈢ 人民政协监督名词解释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它是参加中国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的监督,也是中国共产党在政协中与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之间进行的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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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为什么人民政协有监督职能,又不能监督人民代表大会
政协的职能之一是民 主监督,是对国 家法律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回 家机答 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方式所进行的监督。
政协能监督人 大,但这是民 主监督,是非权 力监督,不是权 力对权 力的监督,而是民 主对权 力的约束,只是建议性的、协商性的。
㈤ 人民政协可以监督两院吗那么人民政协又受谁监督
当然可以监督,人民政协受人民监督
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民政协吗
人民代表大会的监复督,主要是对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由其选举产生的政府和法检两院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
而政协不属于国家机构体系内的国家机关,而是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委员,人大对政协没有监督职能。
㈦ 人民政协能否监督人大
首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不具备法律效力。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产物。
其次,政协的监督权有别于人大的监督权,在政协章程里明确定义,“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也就是政协是通过“批评和提供建议”去进行民主监督。
所以政协机关当然有权利去向人大去提出意见或者批评人大的一些做法,但仅此而已。这就是政协的“监督权”。事实上,地方政协有时也会向同级人大提出诸如“效率低下”或者“不够贴近群众”等等意见。
㈧ 人民政协通过什么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
政协章程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政协组织的这种性质,是由我国的国体、政体及自身的宗旨所决定的。 除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曾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外,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各级地方委员会从一开始就具有这种性质。虽然不同历史时期对人民政协性质的具体表述有所差别,但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始终没有变。 人民政协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它具有其他组织所不具有的以下特点:一是组织上的广泛代表性和政治上的巨大包容性。在“大团结,大统一,囊括一切代表人物”方针下,尽最大可能地把一切可以团结、联合力量的代表人物吸收进来,并在共同政治基础之上“求同存异”。 二是党派合作性。人民政协以党派团体为基础组成,各民主党派可以政党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提案,开展参政议政的各种活动。人民政协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根据“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履行各项职能,积极促进中国各党派间的团结合作。 三是民主协商性。人民政协是我国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协商国家大事,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批评,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㈨ 人大的监督和政协的监督有什么区别
一、人大监督
1、人大监督的定义: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权(简称人大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权,是人民的神圣权利。人大监督制度,是作为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人大监督的性质: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
二、政协监督
1、政协监督的定义:
政协的监督是指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爱国人士,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务提建议、意见和批评,其中主要是对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和政府的监督。
2、政协监督的性质:
政协的监督属于民主监督。
(1)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我国政治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2)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而是一种以体现中国政治民主和协商合作精神的政治性监督。
(3)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依照政协章程开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民主监督。
(4)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和我国其他各种监督一样,都可以发挥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作用。
总之,人大监督属于权力监督,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政协监督属于民主监督,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