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监督
『壹』 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内没有说明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算不算违规可以怎样操作和投诉
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未说明行政监督部门,监督人员及联系方式是否是违规要取决于当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是否有这方面的格式要求,国家法律不回规定的这么细致,至于你所说的中标公示说明中要依法向代理机构提出的应该是质疑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提出。
建议你可以详细看一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答复与投诉处理办法》,其中有正当质疑投诉的流程及资料要求,也有恶意质疑投诉的违法处罚。
『贰』 项目规划公示上没有公示时间和监督电话
上网查询,或向同学询问,最好给公示方打电话获得最准确时间。如果以上方法不可0行,可以向公共电台查询
『叁』 什么是食品安全公示
食品安全公示是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做到部门监管、行业自律、消费者监督。
『肆』 选拔任用干部为什么要实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推行公示制能从思想上增强干部约束力。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首先拟提拔的干部要想顺利通过群众监督关,就必须把注意力和精力集中到干事、积极奉献、密切联系群众上来,从而增加工作压力和自我约束力。其次,对推荐干部的领导同志也是一个约束,如果拟提拔对象对社会公布之后,群众不认可,反映出推荐干部的同志识人不准。第三,对其他干部也是一种约束。只有加倍工作,勤政廉洁,才能在提拔时通过公示关。
实行任前公示制能够使我们避免用人失误,从入口处把好关。长期以来,由于种种原因,我们的干部选拔工作尽管通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形式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从总体看仍存在群众参与度不够的现象。同时由于干部考察工作的某种局限性,个别不廉洁的干部可能会一时蒙蔽组织,使得这样的干部选拔任用成为可能,造成我们用人上的失误。实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就是要征求社会方方面面对干部任用的意见,把干部交给群众,让群众去评头论足。一个干部廉洁与否,群众的眼睛是亮的,他们看得最清,通过实行公示制度,可以拓宽民主渠道,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让更多的群众参与进来,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发表意见和看法,这能够防止误用那些不廉洁的干部甚至是腐败分子,有效地减少和避免用人上的失误。
实行任前公示制有利于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提高干部工作的整体水平。实行任前公示制,集中体现了群众公认和公开的原则,扩大了干部工作的群众参与度,为干部工作更好地走群众路线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有利于提高群众对干部工作的认可程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进一步破除干部工作的封闭式和神秘化倾向,有利于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监督,让广大干部群众通过这种方式参与干部人事政策的贯彻执行,也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实行任前公示制,强化了对干部工作的民主监督,会促使组织部门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更加严格地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四化”方针,更加自觉地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办事。产生人选要反复考虑是否被群众接受,考察人选要仔细考查了解情况是否全面深入,决定人选要认真权衡是否用人得当,从整体上提高了干部工作水平。
实行任前公示制,还需要注意公示的适用范围可扩大到凡提拔的干部包括科级或同级转任的干部均可进行公示;公示范围可扩大到干部生活圈,以了解更多的情况;公示内容尽量详细,如能力、政绩等方面,对岗位空缺的公布职务,拟提拔的岗位所在职务序列;建立公示后的核查反馈制度,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组织、纪检部门在调查核实后,应在公示期满后将调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反馈给举报人;同时在公示过程中,要正确把握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不能为追求公示的成功率而在公示对象的选拔上求稳求全,把干事业但个性较强的干部排除在外,这会耽误党的事业。
『伍』 工商局有企业公示信息抽查什么意思
就是指工商局将对企业公示的那些信息,进行不定期抽查。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公布。该《办法》共18条,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7号公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信息公示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等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指导全国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或者组织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或者开展本辖区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
第四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检查名单。
第五条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确定的检查名单,对其登记企业进行检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管中发现或者根据举报发现企业公示信息可能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也可以对企业进行检查。
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于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对企业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一次不定向抽查。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抽查企业公示的信息,可以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抽查中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审计、验资、咨询等相关工作,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者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第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被抽查企业实施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检查,企业应当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根据检查需要,提供会计资料、审计报告、行政许可证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场所使用证明等相关材料。
企业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第十一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经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记录在该企业的公示信息中。
第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照《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检查结果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
第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未依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相关文书样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第十六条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信息抽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5)公示监督扩展阅读
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总局印发《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5部规章。
2014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在放宽注册资本等准入条件的同时,进一步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宽松准入、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2014年8月23日,国务院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条例》规定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企业信用联动惩戒制度等,从法律上规范和固定了“宽进严管”的事后监管制度。
此次国家工商总局公布5部配套规章,旨在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中对市场主体“宽进严管”的基本要求,做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围绕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约束,加强对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供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撑。
《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共18条,就抽查定义、抽查的管辖分工、抽查内容、抽查分类、实施检查的方式、抽查比例、检查名单的确定、实地检查的规范要求、抽查结果的处理等方面内容,作了明确规定。省级以上工商部门按照辖区内企业数量的3%至5%比例确定检查名单、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企业的配合责任等备受关注。
『陆』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公示栏规定必须贴在哪里
你好,应该贴在营业场所的明显处,比如营业大厅的墙壁上,或公司办公室的墙壁上等等。
『柒』 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牌照片下怎么填
食品安全监管联系卡食品经营者法定责任义务公示??监管单位:**工商所?联系电话
一、食品版经营者必须权亮证亮照经营?
二、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
三、食品经营者必须向供货方索取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片?检验合格证明文件,保存期不得少于二年。必须按进货???时期填写进货台账将进货票据粘贴成册。
四、必须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告说明或者注意事职务??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联系电话?
五、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六、必须保持食品经营环境的卫生整洁、防止污染食品。
七、必须每天自动清理店内过期、变质、无标识等不合格食品,当您的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并做好下架记录。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责任义务
『捌』 六公开监督卡在职务资格公示情况之前吗
为便于审查材料,材料袋封面信息与袋内材料顺序如下:评审表(改系列表)专,一览表,六公属开监督卡,课堂教学展示课评价意见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继续教育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一起装订在评审表封面背面),课堂教学展示课教案,县级以上获奖证书、教学获奖、教研获奖,论文、著作教材及作品(附打印的中国知网查询页面)。近五年的备课本,单独装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