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监察大队
Ⅰ 事业单位改革国土监察大队能划入公务员吗
是否划入公务员,要看政府规划。
公务员,指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员,具体解释因国而异。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在西方国家,“公务员”一般是指通过非选举程序而被任命担任政府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世界各国现代公务员制度对待公务员的划分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小范围的公务员,以英国为代表;二是中等范围的公务员,以美国为代表;三是大范围的公务员,以法国为代表。1994年8月19日,中国中央国家机关首次招考公务员。
Ⅱ 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是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吗
规划土地监察大队是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所辖的行政执法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规划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认定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组织协调和执行辖区内违法用地清理和违章建筑强制拆除工作;对辖区内水、电、气、建材、建筑设计和施工企业在违法建筑建设中的有关行为进行制止并协助处罚;负责辖区内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督促辖区内各街道规划土地监察中队开展日常巡查等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相关业务接受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的监督指导和检查考核。
Ⅲ 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是要经常外出巡查吗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工作职权有:
1、负责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动态巡查执法监察。
2、监督检查基层国土资源所的依法监督管理和国土资源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执行情况。
3、依法保护国土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4、调处权属纠纷,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5、组织调查违反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违规行为。
6、指导基层国土所的案件调查,并对基层国土所调查上报的案件进行复核。
7、受理对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举报。
二、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是需要经常外出进行土地矿山巡查的。
拓展资料:
一、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二、检查指导处(案件审理处)
1、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对执法监察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地方执法监察工作典型经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负责违法形势和趋势分析研究;指导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2、案件审理处:负责部直查案件、督办案件、交办案件处理意见的审核;承担对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不同意见案件或重要疑难案件的复核;承办国务院交办的违法案件处理报告的审核;负责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案件备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3、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案件审理处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查处一处
1、承担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部督办案件、交办案件处理意见的初审;指导、督促地方对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2、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查处二处
1、承担重大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部督办案件、交办案件处理意见的初审;指导、督促地方对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2、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五、综合处
1、负责部违法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析工作;承担全国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承担局内综合协调和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管理执法监察标志、证件的统一制作和发放;负责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Ⅳ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工作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工作有以下几点:
1.负责全市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工作。
2.负责国土资源执法巡察工作。
3.受理土地、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检举和控告,承办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4.负责送达并执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处理告知和决定,负责有关案件的落实工作。
(4)土地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Ⅳ 土地监察机构的形式和组织如何区分
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土地监察机构已形成多种形式。一是行政编制序列机构。由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国土资源部土地执法监察局;省、市、县分别设立土地执法监察(法规监察)处、科、股和乡镇的土地监察员五级网络。二是土地监察机构管辖的土地监察队,事业编制,受土地监察机构的委托,行使部分土地监察职能。一般分土地监察大队、中队和小队等三个级别,分别隶属于同级土地监察机构。三是土地联合执法机构。部分地方设土地法律执行室,接受同级人民法院的委托,行使土地强制执行权。还有土地与检察、土地与公安、土地与行政监察、土地与城建监察等多种形式的联合执法体制。
土地监察机构主要由七级网络组成:
(1)国家土地总督察。
(2)国土资源部土地执法监察局。
(3)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土地执法监察处。
(4)地、州、市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土地执法监察科。
(5)县(市)土地管理部门设立的土地执法监察股。
(6)乡(镇)设立的土地管理所(兼土地监察)。
(7)街道居委会、乡村村委会设立的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兼土地监察)。
另外,其他具有土地监察职能的机构主要有:
(1)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所设的土地监察执法队。
(2)国营农牧场所设的土地管理机构(兼土地监察)。
(3)铁路、石油、民航等大型用地单位的土地管理机构中所设的土地监察机构和土地监察员。
(4)街道居委会、农村村委会所配备的土地管理员、土地监察助理和信息员。
(5)在其他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聘任的兼职土地监察员。
Ⅵ 县国土资源局土地监察大队的一般工作人员是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吗
土地监察大队应该是执法监察大队,编制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即参公管理人员。现在都是通过公务员考试招录进入的。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工作人员属于科室的领导,编制仍然是事业编,和参公管理不一个概念。
Ⅶ 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工商局,哪个单位好
腐败成风年代,公务员,有审批权,能罚款,就是好的单位。
如果房地产崩盘,工商局将对稳定;眼下看,土地监察大队更实惠。
问题是,你有没有实职。在差单位当说了算的官员一样好;好单位拿死工资的,也一般般。。
Ⅷ 县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不执法怎么办
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回八十四条答规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Ⅸ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是个什么样的部门
如果是国土资源执法大队,那应该是属于县(区)一级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主要职责
(一)受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三)负责查处国土资源重大、典型违法案件。
(四)负责配合国家土地督察局例行督察工作。
(五)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组织协调支队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文件草拟、会议组织、文秘处理、档案管理、公文传输;负责支队的财务、信息工作;负责县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协调。
(二)土地矿产卫片办公室
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数据传输;负责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分析总结及上报;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负责土地例行督察工作。
(三)案件审理办公室
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法律法规及其规章的培训教育;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和复议;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依法行政有关制度的起草;负责与执法监察工作有关的法律咨询答复工作。
(四)举报中心(信访办)
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受理;负责国土资源相关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土地矿产市场秩序的分析总结;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五)土地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土地巡查、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查处全市重大、典型土地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重大、典型土地信访案件;负责全市土地违法行为的分析报告工作。
(六)矿山监察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矿山巡查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负责查处全市重大、典型矿山违法案件;负责处理全市重大、典型矿山信访案件;负责全市矿山违法行为的分析报告工作。
(9)土地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纲要》共有10章。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第一,明确了国土开发、保护、整治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突出强调要加快转变国土开发利用方式,全面提高国土开发质量和效率,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提出要遵循6项基本原则,把握6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加快构建安全、和谐、开放、协调、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美丽国土。
第二,确立了国土集聚开发、分类保护与综合整治“三位一体”总体格局。一是以“四大板块”为基础,即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还有“三大战略”为引领,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以国家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为重点,打造若干国土开发重要轴带和重点集聚区,构建“多中心网络型”的集聚开发格局。二是基于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针对5大类资源环境保护主题,区分3个不同保护级别,形成覆盖全域“五类三级”的国土保护格局。三是以主要城市化地区、农村地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及海岸带和海岛地区为重点开展国土综合整治,形成“四区一带”的国土综合整治格局。
第三,完善了以用途管制为主要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设置了“生存线”、“生态线”、“保障线”和耕地保有量、用水总量、国土开发强度、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等11个约束性或预期性指标,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和配套政策的完善。
第四,围绕美丽国土建设的主要目标,部署了集聚开发、分类保护、综合整治、联动发展和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等重点任务。
Ⅹ 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主要是做什么工作待遇如何
每个部门职位的待遇都是不一样的,而且判断标准也是不一。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执法监察局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组织对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工作职责:
(一)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
(二)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组织查处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指导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矿产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重大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处理情况的审核、复核工作。
(五)负责各类违法案件案源的归口收集、整理及违法案件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
(六)指导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负责管理执法监察标志、证件的统一制作和发放工作。
(八)负责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工作。
(九)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0)土地监察大队扩展阅读
内设机构
局内共设4个处,分别是:
(一)检查指导处(案件审理处)
拟订土地、矿产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对执法监察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地方执法监察工作典型经验;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负责违法形势和趋势分析研究;指导地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案件审理处:负责部直查案件、督办案件、交办案件处理意见的审核;承担对地方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不同意见案件或重要疑难案件的复核;承办国务院交办的违法案件处理报告的审核;负责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案件备案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人员编制:5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案件审理处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二)查处一处
承担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部督办案件、交办案件处理意见的初审;指导、督促地方对土地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三)查处二处
承担重大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部督办案件、交办案件处理意见的初审;指导、督促地方对矿产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
(四)综合处
负责部违法案件线索的梳理、分析工作;承担全国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统计、分析和通报工作;承担局内综合协调和行政事务性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管理执法监察标志、证件的统一制作和发放;负责国家特邀国土资源监察专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人员编制:4名。其中处长1名,副处长1名,其他工作人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