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记监察内容
『壹』 《干校六记》的主要内容、情感及语言特色
主要内容 小引(钱锺书)一、下放记别 二、凿井记劳 三、学圃记闲 四、“小趋”记情 五、冒险记幸 六、误传记妄 在这部文集中,作者以一种“冷幽默”的方式描绘了一幅“干校奇景”,将动乱年代各种不合常情的甚至是令人辛酸的故事以一种“正常”的口吻平静道来,虽然记述的都是日常小事,但却从另一种角度凸现了“文革”的荒唐和极大的悲哀。 情感 作者怨而不怒,但在字里行间,还是对人性的丑恶有所讽刺,每多言外之音。尽可能的把积极的一面展现给我们,把欢笑带给我们,用积极的心态在困境中寻找相符之物。 语言特色 语言表达简洁、凝练、幽默,总是在冷静的叙述中,给读者以思考的余地。
『贰』 监察法草案规定的监察范围有哪些
监察法草案规定的监察程序是: 第三十六条 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应当建立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调查、处置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设立相应的工作部门履行线索管理、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管理协调职能。
第三十七条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的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置意见,履行审批手续,进行分类办理。
线索处置情况应当定期汇总、通报,定期检查、抽查。
第三十八条 监察机关采取初步核实方式处置问题线索的,应当依法履行审批程序,成立核查组。
初步核实工作结束后,核查组应当撰写初核情况报告,提出处理建议。
承办部门应当提出分类处理意见。
初核情况报告和分类处理意见报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人员审批。
(2)六记监察内容扩展阅读:
第一条 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监察体系。
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体制,强化党和国家的自我监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条 监察机关依照本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使公权力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第四条 国家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依宪依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权责对等,从严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坚持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强化不能腐;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不想腐。
『叁』 纪检监察除党纪政纪处理外其他处理内容都有什么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这个组织是对党员违反党章的行为的处分,并非是一种政纪处分,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做的处分;政纪处分则是政府对于国家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所作的处分,可以参见《公务员法》。
党纪处分实际上就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对于党员的处分,主要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政纪处分主要是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主要有六种处分方式: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两相比较,你就可以看出两者的不同。所以,对于党的公务员的处分,如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还有什么。除此之外,那就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该判刑的判处刑罚而已。
附参考:
《中国共产党章程》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七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三十八条 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一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二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公务员法》
第五十五条 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五十六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肆』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内容抄是: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5、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申诉,保护其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伍』 企业监察工作内容有哪些
监察内容
1.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现有管理制度建设的充分性,检查内容包括:业务决策、执行、监督的岗位与职责设置、业务管理目标、业务过程标准、业务廉洁标准、业务过程相关岗位设置与岗位能力要求、业务风险评审与管理、业务执行制度规定、执行全过程的各环节、业务权限设置、业务复核、业务过程记录标准格式、业务检查监督、非相容岗位规定、业务记录档案管理要求、业务定期统计报告制度、公司对业务行为和业务制度的内部监督与纠偏、奖励、处罚标准等方面,分析是否在公司现有制度中均有制度规定,监察企业现有制度建设的充分程度。
2.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执行过程的符合性,检查内容是:抽取一定数量的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业务样本,检查业务实际执行过程是否符合企业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现有制度各项要求,分析判断业务过程按照制度要求执行的符合程度。
3.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执行结果有效性,检查内容为:业务执行后实际达到的工作效果是否有效实现企业预期的管理目标,分析认证业务执行结果实际达到业务绩效管理目标的有效程度。具体包括: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业务绩效的管理目标的实现情况。
4.监察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业务流程制度设计的适宜性,检查内容是:企业现有制度规定的业务流程制度在:(1)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流程的管理目标;(2)工程、内部人员管理方面执行过程的工作步骤;(3)每个步骤的责任部门与责任岗位;(4)每个步骤的工作内容;(5)每个步骤的工作记录;(6)每个步骤的工作标准(工作时效标准、工作内容完成后应达到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7)每个步骤的工作方法(工作依据、组织方式、业务方法技巧)等七个方面的制度规定是否合理适宜,合理适宜的要求包括:内控、清楚、简洁、直观、可操作、管用。
以上使用的方法为“四性测试法”。
『陆』 政治监督六步工作法具体内容
一、征求意见。在每年年初和重大事项决策前,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以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征求意见时,既要征求党员的意见,又要征求村民的意见;方式可以灵活多样,既可通过召开党员议事会、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村民小组长会议等渠道进行征求,也可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通过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负责人个别征求等途径进行征求。
二、议事决策。对涉及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事项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都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进行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村务决策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村党组织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根据新农村建设规划、上级要求和征求收集的群众意见,就有关重要事项进行沟通,提出初步方案。
三、任务分解。由村党组织、村委会根据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将年度工作任务立项分解到各类组织各支队伍。项目分解应采取签订责任状、目标管理责任书等方式,并要明确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主要任务、具体项目、完成时限、责任人、带动对象。对需要几个方面组织和队伍共同完成的任务,要区分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以便于成果的检验和考核。
四、公开承诺。村级各类组织或各支队伍的负责人根据承担的工作,向村党组织、村委会和全体村民作出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监督。村级各类组织各支队伍要积极支持、贯彻上级和村两委的各项决定,根据下达的责任状(书),认真制定工作计划。
五、组织实施。由村党组织指导、督促其他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带动不同类型的农民群众共同抓好任务落实。村党组织要建立支委分工负责制,每个支委分别联系指导其他各类组织各支队伍,并积极开展“双创双带”活动,发动党员带头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领导、指导、协调作用,发挥党员在各类组织各支队伍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考评奖惩。通过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固定补贴+绩效补贴”等制度,把考评情况与兑现奖惩、评先评优等挂钩,调动各类组织各支队伍的工作积极性。村一级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并实行村级工作考评奖惩制度,每年初根据各类组织各支队伍所承担和承诺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的奖惩措施。
『柒』 浮生六记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在讲什么
《浮生六记》以作者夫妇生活为主线,赢余了平凡而又充满情趣的居家生活的浪游各地的所见所闻。作品描述了作者和妻子陈芸情投意合,想要过一种布衣蔬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由于封建礼教的压迫与贫困生活的煎熬,终至理想破灭。
本书文字清新真率,无雕琢藻饰痕迹,情节则伉俪情深,至死不复;始于欢乐,终于忧患,漂零他乡,悲切动人。此外,本书还收录了清代名士冒襄悼念秦淮名妓董小宛的佳作《影梅庵忆语》。
(7)六记监察内容扩展阅读:
《浮生六记》是清朝长洲人沈复(字三白,号梅逸)著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的自传体散文。清朝王韬的妻兄杨引传在苏州的冷摊上发现《浮生六记》的残稿,只有四卷,交给当时在上海主持申报闻尊阁的王韬,以活字板刊行于1877年。
“浮生”二字典出李白诗《春夜宴从弟桃李园序》中“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
作者
沈复(1763—1825),字三白,号梅逸,长洲(现在江苏苏州)人,清代文学家。工诗画、散文。至今未发现有关他生平的文字记载。据其所著的《浮生六记》来看,他出身于幕僚家庭,没有参加过科举考试,曾以卖画维持生计。
与妻子陈芸志趣投合,情感深厚,愿意过一种布衣素食而从事艺术的生活,但因封建礼教的压迫和贫苦生活的磨难,理想终未实现,经历了生离死别的惨痛。妻死后,他去四川充幕僚。此后情况不明。
作品版本
闻尊阁板《浮生六记》是最早的铅印板,有杨引传序和“尊闻阁王”王韬跋。杨引传序言中说“六记已缺其二”。王韬曾说少时(1847年前)曾读过这本书,可惜没有抄写副本,流亡香港时,常常怀念它。王韬在1877年为尊闻阁版所写的的跋中没有说少时曾见过全本。
1936年林语堂将《浮生六记》四篇翻译成英文,分期连载於《天下》月刊。后来又出版汉英对照单行本,并作长序言。林语堂在序言中写道“芸,我想,是中国文学上一个最可爱的女人。”还猜想“在苏州家藏或旧书铺一定还有一本全本”。
过后不久苏州冷摊上便来出现“全抄本”,有卷五卷六,实为后人伪作。
仍有不少遗失。
『捌』 监察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监察制度如何你指的是行政监督的话,那包括行政体制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大类
1.外部监督是指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与非权力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其中外部权力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行政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实施的行政监督;中国共产党组织作为执政党实施的行政监督。
2.外部非权力监督包括:人民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的行政监督;社会群众及舆论监督,主要是指各人民团体(工、青、妇等)、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个人以及新闻媒介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
3.内部监督可以划分为专门监督和非专门监督两类。
内部专门监督,主要是指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实施的行政监督以及各类专业性行政监督。包括行政监察、审计监督、物价监督和质量监督等专业性行政监督。
内部非专门监督,包括上下层级监督,即各级行政机关及其主管按行政隶属关系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进行直线监督;平行部门监督,即政府职能部门就其所辖事务,在自身权限与责任范围内对其它相关部门实施监督。
『玖』 干校六记 内容简介
《干校六记》是当代作家杨绛创作的散文集,该书共收录《下放记别》、《凿井记劳》、《学圃记闲》、《“小趋”记情》、《冒险记幸》、《误传记妄》六篇散文,记述了文化大革命期间杨绛与钱钟书等人被下放到河南息县、明港干校期间的生活。该书从衣食住行、同志之谊、夫妻之情等琐事中,反映知识分子于文革中在干校的劳动生活,体现了杨绛对干校生活的感慨以及对文革的批判反思精神。
《干校六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学“怨而不怒”的宗旨。杨绛和钱钟书的遭遇,虽然比不少受批斗的知识分子要好得多,但到底是一种屈辱,也是人才的浪费,杨绛谈到这段经历,并没有激情的呐喊。虽然说作者怨而不怒,但在字里行间,还是对人性的丑恶有所讽刺,每多言外之音。
此外,书中写夫妇之情十分细腻,这种情,也是在字里行间表达,而没有那么激情的宣言。六记中,杨绛处处显出对钱钟书的关怀和了解。在《冒险记幸》中,为了见钱钟书一面,杨绛便独自冒险前往。在回忆中这些险境写得稀松平常,但如果设身处地,回到当时境况,命悬一线的险状,令人不寒而栗。
《干校六记》中记叙的多是生活中的凡人琐事,点滴感悟,其中蕴蓄着的是人事变迁,命运沉浮,从琐碎的小事中思索人生,躬身自省,有作为知识分子理性的智慧,有一个人文知识分子对待苦难和命运不公的宽容与悲悯。
(9)六记监察内容扩展阅读
《干校六记》的书名和篇目,均源自清朝沈复的《浮生六记》。钱钟书在书前小引说:“‘记劳’,‘记闲’,记这,记那,那不过是这个大背景的小点缀,大故事的小穿插。”文革期间,政治混乱,批斗无日无之。弥漫全国的,是互相猜疑、互打报告,乃至于文攻武斗的局面。
1969年,同属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杨绛、钱钟书与其他知识分子在接受“工人、解放军宣传队”的“再教育”。1969年11月,文学所的钱钟书被下放至河南的干校。1970年7月12日,杨绛所在的外文所“连队”动身下干校,夫妻二人得以见面。1972年3月,北京叫学部干校遣送第二批“老弱病残”回京,其中便包括杨绛与钱钟书。
1981年,杨绛从河南干校回京8年后,回望两年多的干校生活,写下散文集《干校六记》。 文革其间多少大事,但杨绛在该书中独记“小事”。她说那番往事是她一生难忘的亲身经历,也是应该让大家知道的一段历史,别人的传说都不详、不尽、不实。她应该在自己有生之年,把这段往事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