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形势下如何全面加强案件监督工作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这是历史赋予纪检监察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价值取向的变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碰撞,矛盾斗争错综复杂,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着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因此也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对行政执法的税务部门来说,纪检监察工作主要是服务于带好队,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如何大胆解放思想、提高素质、调整思路,做好税务纪检监察工作,已成为摆在我们纪检监察干部面前需要思考和理清的问题。一、树立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紧扣税收主线,把促进税收中心工作作为考虑和处理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一)服从服务于税收中心,找准切入点,把监督工作渗入税收业务之中,对税收征管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还可参与税收执法检查、内部财务检查、基建工程招投标、大型办公设备购置和工程招投标等活动,从中发现违纪问题和制度上的漏洞,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错堵漏。 (二)正确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与当地纪检监察机关的关系。对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布置的工作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凡本局的重大活动、重要措施、重要信访举报、大要案件的查处等都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二是处理好与局党组的关系。始终坚持党组的领导,要与党组保持高度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五个主动:主动提出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的计划和安排,及时提交局党组讨论研究,争取支持;主动向局党组汇报群众信访、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针对问题,积极谏言献策,为局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为党组分忧解难;主动提出反腐倡廉工作的新路子、新招数,拓宽工作局面;主动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处理好与局机关各部门的关系。要坚持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需要纪检监察部门牵头的,勇挑重担,当好主角。需要配合的工作,积极当好配角。 (三)注意工作方法。税务纪检监察部门肩负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艰巨而繁重的任务,要使工作有特色、出成效,必须集中力量把行风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项工作抓紧抓好,在查办案件、处理人时,注意工作方法,综合考虑政治影响和经济效果,趋利避害,不凭主观愿望办事,注意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对那些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人和事,必须坚决查处,毫不留情;而对于一时失足,犯一般性错误,尚能挽救解脱的干部应给予机会,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以制度管理人并贯穿日常工作中。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反腐倡廉长效机制 制度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具有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双重功能,是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约束干部行为,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在完善制度上,特别要健全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重点工作环节的制度建设,不断地完善管理办法。 (一)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和落实责任制,必须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检监察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调动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二)规范权力运行,实施阳光工程,加大税收管理,巡查和内部审计力度,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岗位责职、公开办税程序、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纳税定额、公开违章处罚、拓宽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权力制衡机制。 (三)落实责任,加强考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通过行政效能监察,以解决行政不作为为重点,认真解决好对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敷衍拖拉、效率低下、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搞虚假政绩的问题;认真解决好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认真解决好不依法行政、乱作为、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三、加强两权监督工作,优化权力运行机制 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一)建立两权监督工作责任制。将两权监督的内容细化,按照科室工作职责分解到各工作岗位,建立权责一致的两权监督运行机制,将两权监督融合渗透在两权实施的全过程中,与两权的实施相互结合、同步运行。各职能部门针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在行使两权的同时,制定出两权监督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制度,严格检查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对权力的规范、监督、制约就延伸到哪里,确保两权监督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 (二)加强对八小时以外的监督。要把监督从八小时以内拓展到八小时之外,从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进一步优化八小时之外监督方式,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群众评廉活动,形成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群众评议、纳税人反馈、家庭助廉相结合的监督网络,加大群众对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干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继续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纳税户、发放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质量。四、强化税收执法监察工作,将执法监察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 税收执法监察是加强监督管理,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是防范和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经济违纪违法问题的有效途径。 (一)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税收执法检查,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中,及时发现税收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掌握税务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第一手材料,把腐败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改变事后监督的被动局面,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前瞻性。 (二)纪检监察部门与有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对征、管、查各环节和税收法律、法规、涉税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和挖掘监督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克服纪检监察部门由于分工原因对税收业务的熟悉程度不高之不足。 (三)通过执法监察,找准管理上、制度上的薄弱环节,针对问题研究分析原因,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逐步建立一套既切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税务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自身建设。 (一)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增强理论功底,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组织协调、文字语言表达能力;要主动介入各项税收业务活动,增强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使自己成为既是纪检监察业务的专家,又是熟悉税收业务的能手,只有充分熟悉税收业务才能使监督工作有针对性而不盲目,有前瞻性而不短视。 (二)求真务实,做有工作实绩的干部。纪检监察不能被动完成上级交办任务,而应结合全局中心工作主动出击,做出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绩,使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和地位不能代替、不可缺少。 (三)严于律己,做廉政勤政的干部。纪检监察工作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言行,注意维护和塑造纪检监察干部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展示纪检监察干部风采。 (四)要做到三勤。即:脑勤、腿勤、手勤。脑勤即勤于思考,善于从平时的工作中总结、发现和提炼具有规律性的东西,不就事论事;腿勤即勤下基层科室,多作调查研究,不做蜻蜓点水式的干部;手勤即结合实际尽可能多地作一些理论方面的探讨和分析,注意捕捉有特色、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实践。

B. 论如何发挥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论文内容摘要:发挥中国特色检察制度优越性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落实《宪法》对检察机关独立性定位,合理配置检察机关与地方权力制约关系;二是强化外部监督,检察权在制约中实现有限制的独立:三是扩充检察监督职权和监督手段,确保检察机关“ 法律 监督”功能的落实。 一、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优越性检察制度是国家政治制度的组成部分,检察制度的性质由国家的意识形态和国体性质决定。尽管检察制度在功能或者设计目的上体现出相似性,但不同国家的检察制度由于其不同的国体形式决定了不同的本质特征。 第一,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即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也是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人民性决定了社会主义检察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和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指导思想,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致力于为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二,我国检察机关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一方面,在国家体制中具有独立国家机构的地位,由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平行设置的国家机关。另一方面,检察机关行使职权具有独立性。 第三,我国检察制度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宪政体制,是权力制衡的优胜模式。在这种国家权力结构模式中,检察机关作为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并向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一个独立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专门行使检察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能确保“议行合一”中央集权的顺利实现,以及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 第四,我国检察机关职能的发挥以法律监督为导向,为检察机关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第五,我国检察机关享有一系列以法律监督为目的的具体职能,为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供了必要的手段。 二、发挥中国特色检察体制优越性需要处理的几大关系(一)处理好党的领导与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 检察权的行使必须保持一种独立性。国家通过宪法制度和司法制度确立检察机关的司法和法律监督功能,目的是使检察官去维护法制,而不是要检察官服从于法制规定以外的任何意志,更不允许检察官执法违法。检察机关执行法律监督职能,尤其是对那些握有重要政治与经济资源的人物和团体,对那些具有一定的政治和社会敏感性的对象侦查、起诉,如果不能按照其赖以产生的法制原则发挥应有的功能,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不过,我国检察权的独立性,只能是既肯定独立性又限制独立性的“相对独立”。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国家事务的领导核心,它在国家政治生活和政权组织中的领导地位在宪法中得以确认。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法律监督机关,但这种专政机构应该建立在以党的核心领导为基础之上,必须接受和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原则。因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党作为国家核心领导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检察机关开展检察业务和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基本保证,体现了我国检察制度的基本特点和领导特色。 (二)处理好法律监督与被监督的平衡 一方面,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其对象是其他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而且监督法律关系是单向性关系,即以检察机关为主体,其他机关为对象的监督关系。这种监督应当是有权威、有力度、有效力的。 ,充分发挥中国检察制度的优越性。 (三)重构“检察一体”与地方权力分割的比例 我国《宪法》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均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工作。因此,我国检察机关按照“检察一体化”的要求行使检察权,基本形成了上命下从的检察业务工作机制。“检察一体化”反映了检察建设的 规律 ,在这一体制下,下级检察机关作出决定的正确性往往需要上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通过监督加以保障,下级检察官恣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可能性被降低在最小范周内,通过自上而下的层级控制能最大限度的保障检察权行使的有效性和正确性。但是,我们也必须承认,地方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对检察权的分割,有助于防止检察权力过分向检察系统顶端集中,防止上级检察机关专权滥权的问题。因此,不能一味的倡导检察权去地方化,而应该设置地方权力与上级检察机关权力的合理分工,通过对地方权力边界的进一步规范。实现检察一体中的权力制约。 (四)解决法律监督职权广泛与监督功能弱化的矛盾 尽管我国检察机关在性质、地位上与其他国家相比具有一定优势,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功能发挥却一直受制于监督程序粗疏、监督手段软弱以及监督职权配置的不合理等问题。而那种认为我国检察机关权力过于庞大的观点是缺乏依据的。 三、完善法律监督——发挥中国检察制度优越性的基本思路(一)落实宪法对检察机关独立性定位,合理配置检察机关与地方权力制约关系 对此,我们要落实宪法对检察机关独立性的定位,重构“上级检察机关与同级地方党委双重领导,以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为主”的检察领导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去地方化。 对地方权力对检察工作的介入的程度、方式以及范围予以规范和制约,防止地方权力干扰检察权的正常运作。因此,通过强化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业务领导和检察长的领导,落实宪法关于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级检察机关工作的规定,以加强上级检察院对检察业务工作的领导。同时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干部管理体制和经费体制,理顺检察机关领导关系,改变“块块为主、条条为辅”的领导体制,实行“条条为主、块块为辅”的领导体制。即上级检察院党组直接领导和管理下级检察院党组,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全国各级检察院党组。最高检察院接受党中央的领导,同时对全国人大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地方上级检察院领导管理下级检察院,同时接受地方同级党委的领导,以上级检察院领导为主,同时向同级人大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此外,在财政和人事制度上降低地方权力对检察工作的控制和影响。在组织人事方面,加大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干部的管理力度;在经费体制方面,建立“地方足额上缴。中央统筹预算,系统层层下拨”的经费保障制度。

C. 日本动漫有哪些著名的监督

庵野秀明 新世纪福音战士 彼氏彼女之事 特色:宗教 内心
新海诚 秒速五厘米 追逐繁星的孩子 特色:唯美与现实的统一 淡淡悲伤 感同身受
新房昭之 化物语 电波女与青春男 特色:夸张 电波 逼人内心
宫崎骏 天空之城 风之谷 特色:童话 唯美
石原立也 凉宫春日的忧郁 KEY三部曲 特色:悲伤 感动 平淡(唔,凉宫除外啦)
个人比较推荐的是新房昭之和新海诚,前者是因为他的动漫魅力十足逼人内心,经常使用过于夸张的色彩和眼睛跟不上的帧数来表达人物的内心,虽说有原作粉碎机的外号,不过他的动漫质量相当的高;后者是因为故事现实而画风唯美,几乎每一帧都可以做桌面壁纸(看过秒速的人都会这么想的),又因为太贴近生活所以很能打动人的内心,让观众感同身受又有所启发
以上纯属个人见解,有什么说的不好或者让你不高兴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啦ww~~

D. 如何严格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

查:明察暗访,检查纪检监察干部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纪律作风建设规定的情况。

听:听取所在单位(驻在部门)主要领导、一定范围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的评价。

谈:以交谈的方式,由本人对自己的履职情况、纪律作风建设情况作出说明。

测:在所在单位(驻在部门)组织一定范围的干部职工对纪检监察干部按优秀、良好、较差三个档次发表测评。

评:明察暗访结束后,由市、县各工作组逐一对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写出综合评价意见,并按优秀、良好、较差确定档次。

议:明察暗访工作评分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本级纪委常委会审议。
如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

下面的内容你参考一下修改修改:
1.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意识。预防机制主要是由理论修养、党性修养、思想修养、道德修养等不同的素质要件凝结而成的,这些素质构成了内部监督的要件结构。一是要强化自我监督意识。要坚决克服和杜绝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树立监督者监督别人,首先要监督好自己的意识。“打铁先得自身硬”,“己不正焉能正人”,确立自我监督意识至关重要。二是要强化自律教育。着重开展“四自”教育,即时刻注重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真正做到“慎独”。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建设,建立纪检监察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用良好的职业道德规范干部的行为。根据中央、省市要求,今年来,安乡县以深入群众转作风为主题,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开展“全员联点下基层、全员联动办信访、全员联防正行风”和“两品”(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活动,通过富有特色的教育形式,来增强纪检干部的宗旨意识。三是要强化资格审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要实行严格的素质挑选制。目前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严格说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必须建立职业资格的限制制度,人员进入实行资格审批,人员违纪实行资格限制和剥夺,以营造自我监督的良好环境。近年来,安乡县全面落实上级要求的纪检监察机关新进工作人员必须由市纪委统一组织招考(选调)的规定,对新进人员做到了严格把关。四是要加强内部管理。一方面健全机构,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另一方面完善制度,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都要做到思想上与时俱进不落伍,学习上刻苦钻研不放松,工作上争创一流不落后,生活上时刻自律不放纵,从而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去年利用“乡镇纪检组织建设年”的契机,安乡县对19个乡镇纪委书记的分工做了严格把关和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监督管理。
2.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考核激励。将干部的升降奖惩与本人的能力素质、工作业绩以及廉政建设情况充分结合起来,使之发挥正面激励作用。要通过事业吸引人、感情鼓舞人、措施激励人,促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一要保证干部政治经济待遇。利益原则是社会第一原则,要充分引进利益激励机制,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的各种经费,使利益机制导向与廉政导向相一致。二要提高违纪成本。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了违纪成本。
3.完善纪检监察系统外部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需要其他监督形式的协作,否则难以全面有效地发挥作用。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好来自纪检监察系统的外部监督来搞好纪检监察系统的内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E. 求日本著名动画监督~~至少三个啊

新房昭之
庵野秀明
武本康弘

F. 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有哪些内容

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是一个建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基础上,内以权力的运行为监督对容象,包括党内监督、人大监督、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种形式的一个完整的权力监督体系。

G. 有监督和无监督学习都各有哪些有名的算法和深度学习

听他人说的:无监督与监督学习的区别在于一个无教学值,一个有教学值。但是,个人认为他们的区别在于无监督学习一般是采用聚簇等算法来分类不同样本。而监督学习一般是利用教学值与实际输出值产生的误差,进行误差反向传播修改权值来完成网络修正的。但是无监督学习没有反向传播修改权值操作,当然这里只是说的是特征提取阶段。

H. 联系实际谈谈,如何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体制

我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制定后能否得到贯彻实施,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因此,必须切实保证宪法的实施。


宪法制定以后,在实际生活中得到贯彻执行,才能发挥根本大法的作用。如果宪法得不到实施,那么再好的宪法也是一纸空文。1954年新中国制定了第一部宪法,当时党中央对宪法的遵守与执行非常重视,讨论决定重大问题能按照宪法规定办事,使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各项事业得到迅速发展。1957年后,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发生了变化,法律意识逐渐淡薄,甚至置宪法于不顾,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日益严重。1958年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这是涉及改变宪法规定的农村基层政权体制的重大问题,没有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就在全国推开了。1966年发动的“文化大革命”,没有经过国家的法定程序,就在全国轰轰烈烈地开展了。当年刘少奇身为国家大大,竟不经任何法律程序被迫害致死。他在被迫害时手里举着宪法,可是宪法不起作用了。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历史悲剧?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是宪法实施没有保障,民主法制被破坏。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把它作为基本国策确定下来。历史在曲折中前进,1982年制定了一部好宪法。为了防止历史的悲剧重演,这部宪法自身规定了一些保障宪法实施的措施。一是规定了宪法的根本大法的地位。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二是规定了监督和保证宪法实施的机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和法律的遵守和执行,从而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监督和保证宪法实施的体系。三是规定了修改宪法的严格程序。宪法修改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以维护宪法的稳定性。四是强调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有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它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的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宪法的地位、权威和尊严,保障宪法的实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现行宪法实施20年来,党和国家重视宪法宣传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宪法意识逐步增强,遵守执行宪法总的是好的。但是,也确实存在一些不能令人满意的现象。第一,保证宪法实施的具体法律制度不健全。现行宪法中“由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等表述,共有45处,它表明我国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都必须依法办事,但许多方面还无法可依,特别是宪法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许多规定还没有具体化为法律,致使宪法规范所包含的民主内容落实不够。比如,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如何行使这些权利,国家该做怎样的保障。现在只有集会游行示威法,还缺少新闻法、结社法等。又如,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要把这些原则变为实践,还缺少政党法、监督法等必要的法律制度。第二,对立法监督不得力。宪法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我国现有行政法规2000多件,地方性法规9000多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后,至今也没有一件被认为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而撤销。事实上并不是没有同上位法相抵触的,而是备而不审,审而不纠,造成法规与法规、法规与法律之间相互“打架”。立法上的隐患,往往诱发执法、司法上的混乱,造成不良后果。第三,对违宪行为未追究。建国50多年来,我国还未曾有过处理违宪案件的实践经验,并不是没有发生违宪的事情,而是没有对违宪行为实施监督。对于什么是违宪?达到哪些条件就构成违宪?违宪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时效、标准、程序、处理效力和法律责任是什么?这无论在法律上还是理论上都不是很清楚,在实践中违反宪法的行为受到追究更成了一句空话。第四,人们的宪法观念不强。经过快20年的全民普法教育,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有所提高,但离保障宪法实施的要求还差得很远,对宪法的学习还不够认真,宪法意识不强,办事往往想不到宪法,更不会运用宪法武器同违宪行为作斗争。影响宪法实施的因素很多,但要保障宪法实施,上述问题值得认真研究。


宪法实施是关系到国家前途、民族命运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大事,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全社会一切组织和个人都遵守和维护宪法,才能真正地保障宪法贯彻实施。

(一)执政党的正确领导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宪法,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前提。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执政党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它是否遵守和执行宪法,必将影响全社会遵守和执行宪法。党保障宪法实施,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加强和改善党对宪法实施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依法治国的实质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各级党组织要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长期坚持下去。依法治国的根本是依宪治国,依法办事首先是依宪办事,要进一步理顺党政关系、政策与宪法的关系、党的领导与国家机关职能的关系。领导干部要克服和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带头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发挥表率作用,推动全社会学习、遵守和维护宪法,推进依法治国。第二,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是要增强宪法观念。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充分认识到保障宪法实施与坚持党的领导的一致性和重要性,自觉遵守和执行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二是要依照宪法办事。各级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和各级党组织作出的决议、决定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尊重宪法和法律赋予国家机关的职权,对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按照法定程序办事,尊重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三是要追究违宪行为。各级党的纪检部门要依据宪法和党章的规定,把党的组织和党员执行宪法和法律的情况作为党的纪律检查的重要内容,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处。要使党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切实得到落实,不能只有一般原则规定,还必须有具体制度。正如邓小平同志告诫的“制度靠得住一些”。

(二)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对立法和宪法实施的监督,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关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立法、监督宪法实施的的职权,对保障宪法实施极为重要。在立法方面,一是完善立法体系。立法机关要将宪法的一些原则规定具体化为法律,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特别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立法,使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二是提高立法质量。科学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制定反映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良法。三是要加强立法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备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要及时审查,发现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应及时依法改变或撤销,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四是要加强宪法解释。人们由于政治、经济地位和文化、政策水平、法律知识等差异,必然会对相同的宪法条文产生不同的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宪法的解释,使公民准确、科学地理解宪法的精神,更好地按照宪法的规定办事。在监督方面,一是要加强对宪法实施情况的检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加强监督宪法实施工作,组织对宪法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部署,对本行政区域内遵守和执行宪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应放在本级的国家机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保障宪法的遵守和执行。二是要对违宪案件进行监督。我国还没有违宪案件监督的先例,对违宪案件监督的对象、范围、方式、时效、标准、程序、处理效力和法律责任是什么,还不太清楚,应加强探讨和研究,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宪法监督制度,预防和追究违宪行为。三是完善违宪审查机构。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但是在实践中可以看出,其中有欠缺之处。全国人大每年只开一次会,会期一般15天,很难对宪法实施进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开一次会,要行使宪法列举的20项职权,不可能用太多精力去监督宪法实施。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任务不是违宪审查,加上违宪审查的专业性,它们也难以承担违宪审查的重任。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对设立违宪审查机构,有关专家学者有各种不同的设想,笔者认为,根据宪法规定和监督工作实践,可考虑设立一个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减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负担。

(三)人民群众遵守和维护宪法,是保障宪法实施的基础。保障宪法实施,不仅要依靠党和国家机关,还要充分依靠人民群众。彭真同志曾指出:“十亿人民养成人人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点和习惯,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这是一个伟大的力量。”要发挥人民群众在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当务之急是要进一步加强以宪法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学习和掌握宪法,了解宪法的内容,理解宪法实施的意义,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地遵守和执行宪法。同时,要让人民群众懂得保障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神圣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学会运用宪法,以宪法为武器,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现象和行为作斗争,使人民群众成为捍卫宪法的坚不可摧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