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前进中的*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自2002年3月份机构分设,7月份正式开展工作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盟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以及“三优”文明窗口工作标准严格要求,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职能和作用,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为促进锡市地区下岗失业职工再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摸索出一些经验与大家共同交流,以便取长补短,促进我盟劳动保障监察事业的蓬勃发展。 一、基本情况 大队编制为8人,为加强队伍建设,我局通过考试录用,公开选拔了2人充实到大队;现大队实有7人,全为大专以上学历,其中中共党员4人。队长、副队长各1名,设综合内勤、案件受理、市场监察三部分,分别由专人负责。 二、自身建设情况 (一)装备了相应的办案工具。经过多方努力,购置了一辆劳动保障监察专用车,三辆摩托车和微机等,极大地方便了工作的开展。 (二)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在对**地区各类用工单位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台帐记录,将各用工单位基本情况和劳动力市场基础性数据输入微机,实行分类管理。 (三)完善工作制度。在编制《*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制度汇编》的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文书和档案文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文书档案管理,做到档案完整、规范,存放有序。 (四)加强学习。以每周集中学习两次为主,业余自学为辅,积极开展读书读报活动,建立起浓郁的学习氛围,进一步增进全体监察员对业务法律法规和对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全面了解,提高监察员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五)加强宣传。采取边监察边宣传的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方式进行宣传。截至目前,作行风热线广播2次,电视台报道7次,盟级以上报纸刊登宣传文章5篇,盟级报纸刊登宣传文章18次,系统内部发送简报28期。 由于工作突出,盟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被评为局机关2002 、2003年度先进集体。为了有效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树立全心全意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服务的良好形象,我们一直以“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文明窗口的工作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并在全盟劳动保障监察系统形成了学先进、赶先进,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目前已经自治区申报部级三优文明窗口单位。 三、工作开展情况 在积极做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建立目标责任制和分片包干负责制的基础上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把劳动用工年检关,从源头上杜绝侵权行为.劳动保障年检工作是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基础,通过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的审验,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违法违规行为。2002年度年检任务为160户,实际完成220户,完成任务的138%;2003年度又自我加压,将劳动保障年检任务确定在250户,实际完成251户。在劳动保障年检工作中,将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技术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参加社会保险等作为年检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把好关口,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下发指令书,限期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法规给予经济处罚。 在认真做好年检工作的基础上,为摸清**地区用人单位底数,做好基础性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减少工作的盲目性,2002年底2003年初在**地区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各类用人单位普查工作,并结合劳动保障年检、专项监察、日常巡视检查、举报案件专查所发现的问题,对各类用人单位进行了分类排查,实行了ABCD分类管理,并制定了具体考核标准,建立考核制度,对各类用人单位实施了动态管理。这样就将有限的监察力量用在了“刀刃上”,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 (二)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全程监管,确保施工企业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有效

㈡ 劳动保障监察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第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有权采取下列调查、检查措施:
(一)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二)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
(三)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
(四)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㈢ 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劳动监察的主要内容为:
(一)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 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三)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四)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五)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 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六)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七)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八)单位和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 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十)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十一)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十二)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十三)承办境外承包工程, 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四)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2.相关劳动监察情况可见如下链接:http://ke.sogou.com/v7750609.htm。

㈣ 什么是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什

一、职责是:(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内)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㈤ 劳动保障监察的内容是什么

根据《劳动抄监察条例》袭第十条的规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㈥ 劳动监察局是什么职责

劳动监察局的职责为:

1、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贯彻执行。

2、负责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管理系统健康运行。

4、负责企业欠薪保障金的受理及审核工作,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劳务派遣、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检查。

5、负责对行政处理、处罚案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6、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员、协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负责本区外国人就业监管工作。

8、负责牵头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6)劳动监察的内容是扩展阅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㈦ 劳动监察的内容

劳动监察的内容主要有:
1、社会劳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遵守有关规定的情况;
2、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情况;
3、单位招聘职工的行为;
4、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5、企业遵守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规定的情况;
6、单位支付职工工资的情况;
7、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收入情况;
8、单位和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9、社会保险金给付情况;
10、单位遵守职工福利规定的情况;
11、单位和劳动者遵守职业技能开发规定的情况;
12、社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发放证书的情况;
13、承办境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公民个人出境就业的机构维护境外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
1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㈧ 劳动监察监察些什么内容

除了你说的上述4项以外还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副本;内部劳动管理规章制度;职工花名册;劳动部门颁发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技术工种、特业人员;没有的话则不需要);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至于多久上门一次,这就不一定了,每年要有一次年检和常检,另外假如有人举报或投诉关于用工的违法情况,劳动监察还要去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