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共中央检查监督委员会网站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是由中央纪律检 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版主办的 综合性政务门权户网站。网站于2013年9月 2号正式上线发布。网站作为中央纪委监 察部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 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主阵地,紧 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 务,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 关为支撑,倾力打造权威发布平台、宣传 教育平台、工作展示平台、互动交流平 台、网络监督平台和纪检监察业务数据 库,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舆 论支持和宣传服务。

Ⅱ 中央纪律检查机构和最高的党内监督机构有什么区别

四套班子,或者四大家

党委、政府、人大、政协

党委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以党委书记为最高领导,国家最高的为党中央,以下各省、市、县设立党委,有政法委、纪检委、组织部、发改委等等部门,是国家的执政党核心和本执政区域最高领导组织。
政府就是国家行政部门,是具体负责国家行政事务的,也是 最主要的、部门最多、行政事务最大、最直接面对老百姓的部门。国家最高政府机构的为国务院,直接领导各部委。最高领导为国务院总理。以下各省、市、县设立各级政府,由公安局、交通局、民政局、工商局、税务局、卫生局、文化局、劳动局、建设局、公路局、教育局......等几十家负责社会方方面面具体行政事务的单位组成。
人大。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开会讨论、表决、商议、通过各项关系重大的党、政府决定。如行政领导的任职、地方性规章、部门规章的出台、紧急事务、等等。
政协就是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发扬民主的重要形式。政治协商会议,只有参政议政的权利,没有决定权。

简单的说, 党委一“招手”,政府就得“动手”,人大“举手”,政协“拍手”(鼓掌)。招手的是董事长,动手的是经理、员工,举手只是个形式,拍手是给董事长面子。

Ⅲ 中央检查组办公厅举报电话是多少

12388

12388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2008年6月26日正式开通,受理群众对党员及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

中国共产党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成立的中共中央直属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委。

本地用户直接拨打12388,异地用户加拨相应长途电话区号,即可向中央纪委监察部以及全国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有关问题。

(3)中央监督检查扩展阅读:

党章第四十四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把处理特别重要或复杂的案件中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同时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发现同级党的委员会委员有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可以先进行初步核实,如果需要立案检查的,应当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涉及常务委员的,经报告同级党的委员会后报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

Ⅳ 中央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方针是什么

中纪委提出的“二十四”字办案方针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具体来说就是:

1、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后果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等应清楚明确;

2、认定的每一案件事实都应有经过鉴别属实的充分证据;

3、确定错误性质和提出处理建议,均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4、案件检查的各个环节都应符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并履行相应的手续,收集的证据和形成的案件材料也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拓展资料:

中央纪委提出的纪检监察机关“二十四”字办案基本要求。

纪检监察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政府的监察部门行使的两种职能。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

纪检监察的办案程序:

1、从掌握的案源线索中开展外围调查;

2、由纪委常委会议讨论立案,下达立案通知书或监察通知书到单位党委党组及本人,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初查,写出初查报告;

3、向上一级纪检机关提出申请,经同意采取必要措施(包括“ 双规”“两指”)或请示同级党委与 公安、检察院、审计、财政等单位或部门协查,进一步取得有力证据(包括调查笔录、调查证明、公安检察 询问笔录复印件、有关帐务、票据及复印件、实物等),所有材料必须盖章、签名。有改动的地方必须盖模。到组织或人事部门抄录被调查对象个人情况,组织部门盖章生效;

4、案件调查终结,写出调查报告;

5、形成见面材料,并要求被调查对象签署意见和姓名并盖手印;

6、要求被调查对象写出书面检讨;

7、由纪委调查组派2人以上到被调查对象所在党支部、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逐一听取党员同志对被调查对象的处理意见,并实行全体举手表决。由所在党支部将会议记录和处理意见形成文字上报纪委。如果被调查对象是支部书记,则免予开会表决,由其所在党支部开具证明交上级纪委。

8、将所有旁证材料、调查报告、见面材料、本人检讨和立案调查程序材料分类,送案件审理室进行审理。严格按照《 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及“二十四字”方针,对案件进行定性量纪处理。

9、通知被调查对象进行审理谈话,告知其违纪事实及量纪处理情况,并要求签字盖模。如果是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还要由同级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10、下达处分文件。将处分文件、调查报告及本人检讨分别送一份到组织部门进行存档。处分文件送其本人及所在党委党组、报送相关部门;

11、案件调查及审理终结。将调查卷及审理卷材料分卷装档保存。

Ⅳ 如何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突出迎接、服务和保障党的十八大这条主线,把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指明了方向。近年来,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中央和省关于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防范、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为确保政令畅通,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主要做法
围绕支点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紧紧围绕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斗目标,制发《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和推动跨越式发展工作纲要》并抓好落实。加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组建18个省级专班,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扩内需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在全省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中创建"廉政阳光工程",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111件。在援疆前方组建纪检监察机构,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双层全覆盖"工作机制,保证援疆项目顺利建设、资金安全使用和干部高效履职。
围绕市县换届加强监督检查,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加强换届工作纪律保障,会同组织部门制发《湖北省严肃换届纪律风险预警防控办法》,明确17个防控重点和21条防控措施,加强巡视和督查。
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加强监督检查,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扎实开展强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拉网式检查,全省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暗访,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155件、处理155人。出台《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正在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湖北省强农惠农资金整合指导意见》,探索建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认真开展中职学校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专项清理,立案109件。加强对南水北调、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和扶贫专项资金以及其他涉及民生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征地拆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教育收费、公路"三乱"和医疗服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围绕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根据省委在全省集中开展治庸问责工作的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组织协调和明察暗访,严格问责追责,深入治理"庸懒散软"问题。全省共受理举报投诉2079件,办结1981件,对 1594人(次)进行了问责。
围绕主题实践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今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全省"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省直机关"抓作风、抓环境、抓落实、促跨越"动员大会,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省纪委监察厅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硬任务,把落实"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责任要求作为硬目标,把配合开展"万人评窗口"活动作为硬措施,成立4个督查组,采取日常检查、重点抽查、经常性暗访等多种方式,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四减五制三集中"工作和承诺内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兑现落实。
存在问题
监督检查的部门繁多,职责不清晰。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牵头项目过多,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之间缺乏协调配合,各自为政,信息交流和衔接机制不健全。重复检查、多头检查、行政成本过高等问题较为突出,加重了基层负担。
监督检查的内容繁杂,重点不突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涉及面广,需要督查的事项较多,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精力和检查人员力量分散,以致于某些该重点抓的项目抓得不深、抓得不透,或者顾此失彼。市县纪检监察机关人少事杂、疲于应付的问题较为突出。
监督检查的方式落后,手段不科学。督查机制制度不健全,一些督查项目计划性不强,督查机构和人员责任不明确,督查效果的量化评估机制缺失,督查效果无法保证;督查的方式方法传统落后,没有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方法,科技含量不高。
监督检查的制度缺失,惩戒不到位。一方面,现行党纪政纪规定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行为的追责情形、追究层级等规定比较原则宽泛,操作性不强。相关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问责、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措施有效衔接不够。另一方面,由于受地方保护主义、部门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影响,部分地方和单位查案追责力度不大,导致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置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影响了中央政令的严肃性。
对策建议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监督检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作为监督主体之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加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督查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认识和把握,认真谋划,扎实推进。
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正确把握职责定位,分清主办、协调、参与和督办责任。始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抓执行、抓落实上,做到到位而不越位、牵头而不包办、督促而不替代。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分工明确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正确处理牵头与配合、专门监督与层级监督、组织协调与发挥职能部门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进一步突出监督检查工作重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要抓主要矛盾,突出督查重点,从带全局性、战略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入手,牢牢抓住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领域和地方,开展定期督查和专项督查。一是切实加强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检查,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切实加强对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换届前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三是切实加强对执行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调整、管理通胀预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体系,增强工作的严肃性。要健全监督检查工作立项审批或备案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案件及线索移送协作配合制度、整改台帐制和销号制度、督查结果反馈和总结报告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流程。要健全督查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细化考核评估验收标准与奖惩措施,将督查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府目标绩效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要完善惩戒法规制度体系,研究出台违反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行为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和领导问责方面的单行惩戒性条规等,细化违规情形、追责层级、方式等规定,加快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立法进程,健全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并严格执行。
进一步改进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坚持因地制宜,区分督查工作主次和轻重缓急,视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定期督查与专项督查、普遍检查与重点抽查、解剖"麻雀"与解决共性问题、自查自纠和上级督查相结合等形式与途径,掌握工作主动权。要坚持改革创新,大力发展电子政务、电子监察和电子举报平台、信息数据库及共享平台等,实现传统督查手段与现代科技手段相对接。要坚持群众路线,建立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社会力量参与督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政策,客观公正地处理实际问题,保护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实现经济、政治、社会、法纪效果有机统一,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Ⅵ 请问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是中组部中权力最大、最重要的局吗

中央组织部干抄部监督局职能为:
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制定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防止用人不正之风的建设;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用人方面不正之风的举报;办理中央和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并提出加强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建议;审理中央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

Ⅶ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哪些监督职责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监督职责:

党的各级委员会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领导党内监督工作,明确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在党内监督方面的任务和要求;

2、制定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的代表大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工作决议、决定的措施,研究解决党内监督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3、对党委常委、委员,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

4、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

5、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基层委员会监督上级党委、纪委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党的各级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1、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工作进行监督;

2、对所在委员会、同级纪委的常委、委员和党委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派出机关以及相当于这一级别的党组(党委)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3、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基层委员会委员,对本条第(1)、(2)项所列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党委常委会、同级纪委常委会提出或向上一级党委、纪委反映;

4、中央委员对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政治局常委会或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中央纪委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和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下,在党内监督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1、协助同级党的委员会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

2、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

3、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向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纪委报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建议,依照权限组织起草、制定有关规定和制度,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1、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2、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3、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1)、(2)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4、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

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

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

(7)中央监督检查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要性:

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对党组织和党员反映的问题,应当认真处理。

鼓励、支持、保护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或检举、控告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和有关人员应当为其保密;对泄露的要追究责任。

对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查证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对打击报复监督者的,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以及在监督中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党组织发现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或接到检举、控告,认为需要查明事实、纠正错误、追究责任的,按照职责和权限,及时调查处理。

各级党委、纪委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发挥监督作用。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正确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Ⅷ 中央纪检监察部是什么单位

应该是监察部,国务院下属的正部级单位。

Ⅸ 如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党的工作部门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内部监督。这属于主体责任的监督,是全面监督,必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

对本部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深入本系统,抓好日常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和管理权限,对本系统、本领域相关单位党组织及其负责人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醒。

(9)中央监督检查扩展阅读:

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的好处: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监督检查工作的根本要求。只有紧贴党委政府中心任务和工作全局,监督检查工作才能找准着力点、更具针对性。

2、快速反应、全程参与

快速反应,全程参与,是近几年监督检查工作的一个新特点。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后,监督检查快速反应、高效跟进、迅速推开,不仅有利于提高工作的主动性,还有利于前移监督关口,防止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3、多方参与、统筹协调

多方参与,统筹协调,是提高监督检查整体合力的一个重要方法。监督检查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仅靠一个层级或一个部门是难以完成的。

4、关注民生、突出民意

关注民主,突出民意,是监督检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

5、严字当先、务求实效

严字当先,务求实效,是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保证。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关乎长远、关系全局,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其不折不扣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