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干部职工管理不严,失之于宽”问题屡次被提及,如何破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难题,从严管理干部,需要从完善制度、纪律要求和强化监督三方面入手。
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的设计要通过充分调研,针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问题“对症下药”。要体现操作性、执行性、实用性以及规定内容的不可逾越性,让制度不再成为一纸空文。制度建设还要突出明确的奖惩机制,并加以落实,体现管理制度激励惩戒作用。要与时俱进,适应新时期干部管理的新要求,避免有关制度出现“老牛拉大车”的现象。
二要强化纪律要求。在对干部的纪律要求上,“鞭打快牛”、“能者多劳”、“不干的给干的提意见”现象比较多见。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单位一把手做到“一碗水端平”,责任均等化,让能劳者工作中出成绩有亮点,让自由散漫者积极发挥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激情。要建立干部调整退出机制,腾出能者上的空间,疏通庸者下的渠道。
三要加强日常监督。在干部管理监督过程中,由于人情、利益的存在,干部监督执行不到位。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干部日常监督合力。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干部经常性党性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完整的监督网络体系;发挥舆论监督,规范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合监督,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
万事严中取。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与对干部关心爱护不仅不矛盾,而且恰恰是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旗帜鲜明地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B. 如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我该怎么办!

不能按制度办事。
老板也说明了,你只是监督管理。
你只要把老板吩咐下的工作监督到位,并能很好使他们完成主要工作就可以了。比如有份工作给小李做,老板要她做的话总有个时间限制,没的话你来确定时间,然后快到时间了提醒该员工执行情况,督促完成工作。专管大事,小事不要管,管实际的不要管虚的。
助理既联系上下,又协调左右,既是政务的参谋,又是事务的“主管”,是总办这一运转中枢的“首脑”。总经理助理应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和所应发挥的重要作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富有成效地做好总办工作。当好总经理助理,主要应在以下8个方面努力:
一要认清自己,处事有原则二要耳聪目明,作好参谋工作三要善于长袖善舞,作好各部门之间的“润滑油”。四要高效快捷处理有关事务。五要不断提升个人素质,增加人文魅力。自身素质强,就会产生人文 “魅力”和影响力六要注意自身形象,起好表率作用七要制订并完善游戏规则八要努力营造温馨快乐的工作环境

C. 银行要如何进行监督管理

银行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问题,具体规定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立、职责,以及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其派出机构的领导与管理方式;规定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工作的人员的任职条件、行为准则,以及不得兼职和保密义务;规定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程序公开,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规定了国家审计、监察等机关依法对监督管理机构的活动进行监督。同时,还规定了监督管理机构在处置金融风险、查处有关金融违法行为等活动中,地方政府和各级有关部门配合和协助的义务等。
第八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释义] 本条是对银行业监督机构的派出机构的设立、职责及对其领导与管理方式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成立后,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职能主要转由其行使。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一起,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成为对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的三个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之一。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银行业金融机构数量大、设置区域广,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为了依法做好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当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设立派出机构。但是派出机构不是设的越多越好,而是要根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需要设立。目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的设置工作正在进行。
按照本条规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其派出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所谓统一领导和管理,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其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其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不受地方管理。地方各级政府要保障和支持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贯彻执行法律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但不得干预其正常的业务活动。
目前,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拟设省、市各级,必要时也设立县级机构。派出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并发布的有关金融监督管理的命令和规章,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对本辖区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承办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需要强调的是,派出机构必须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范围内活动,其活动不得超越授权的范围;同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授权也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规定必须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履行的职责,不得授权派出机构履行。
此外,还有一个问题附带说明:国务院提交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对监督管理机构通篇使用“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有的常委委员提出,从草案内容看,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完全是由中国银监会实施的,其各级派出机构在其授权范围内也要实施,建议明确哪些条款只适用于中国银监会,哪些条款适用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因此,在银监法中,将适用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条款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修改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只适用于中国银监会的,保留“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第九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
[释义] 本条是对从事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资格的规定。
银行业是风险行业,商业银行是特种企业,负债经营,一旦发生风险,不仅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而且往往会导致一系列的后果,严重的则可能引发经济危机。二战以前,世界上曾多次发生金融危机、经济危机,二战以后,较长一段时间世界经济相对稳定,但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危机、尤其是银行危机再次引起全世界的关注。对于亚洲金融危机,我们还记忆犹新。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非常重要,从事监督管理工作责任重大。银行业与一般的行业相比还有一个很大不同,就是专业性很强,是一个理论性与操作性密切结合的行业。对于银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要求监管者既要懂得金融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要懂得如何监管。我国正在改革金融体制,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也将进入我国。如何加强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需要不断地学习,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因此,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要把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必须具备与其任职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
国务院提交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没有规定这一条。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金融监管工作非常重要,业务性强,对于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应当提出要求。而且,监管机构要做好监管工作,首先应当搞好自身建设。根据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增加了这一条。这一条只是一个原则性要求。对于从事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具体要求,国务院行政法规有不少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由银监会承担后,根据本条要求应当研究银监会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和工作要求。同时,还要通过业务学习、培训、进修等,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与工作能力。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把银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好。
第十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
[释义] 本条是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准则的规定。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虽然在性质上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其工作人员虽然在性质上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但是其所从事的工作属于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有关国家公务员的行为准则也适用于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银行业是一个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对社会、经济的冲击力和破坏力很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直接影响着银行业的运行,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是通过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来实现的。同时,一些不法之徒往往会以利益引诱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为其不法行为开绿灯。面对种种诱惑,一些监督管理人员被拉下水的不乏其例。所以必须对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作出规定。本条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务便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就是要求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公正地履行职责,遵纪守法、遵守道德。
本条还作了一个具体的规定,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在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在审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过程中,曾有人提出,此项应当改为“不得在被监督管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企业中兼任职务。”由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广泛,且与其他金融机构、企业关系密切,对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要求。因此,没有点赞这个意见。所以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人员不仅不能在其监管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以及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兼职,也不得在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中兼职。
第十一条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并有责任为其监督管理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当事人保守秘密。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交流监督管理信息,应当就信息保密作出安排。

D. 如何监督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1、制定严格的内部管理制度;
2、制定针对管理人员的内部考核制度;
3、建立相应的监督部门或举报制度。

E. 如何做好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设定目标——制定计划——执行计划——检查监督——总结工作成绩与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F. 怎么去理解监督和管理的意思

监督:即对现场或某一特定环节、过程进行监视、督促和管理,使其结果能达到预定的目标。

监督的内涵是监督的本质的反映,就其“本质”而言,也许有:1.自上而下的察看之义。2.对同级的监察督促。在权力结构中,监督也并不局限于对下级官员的自上而下的监督。作为职能的监督,其目的就是提示督促、防止差错、治理和维护秩序。在现代汉语中,监督是“指察看并督促”。

监督的外延是监督的范围的反映,就其“范围的反映”而言,也许有:
(一)在主观和客观上的反映。1、在主观上的反映有:监督理论、监督理念、监督观点和监督认识等;2、在客观上的反映有:监督组织、监督机构、监督制度、监督体制、监督机制、监督场所、监督人员、监督工具和监督手段等。
(二)在形式和内容上的反映。1、在形式上的反映有:民主监督、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舆论监督、间接监督和直接监督等;2、在内容上的表现有:监督个人、监督财务、监督决策、监督行为和监督说话等。
(三)在良性和恶性上的反映。1、在良性上的反映有:积极监督、主动监督、有效监督、配合监督、接受监督和服从监督等;2、在恶性上的反映有:逆反监督、抵触监督、回避监督、厌恶监督、拒绝监督或对抗监督等。

而监督这一行为的执行人就是监督者!

管理:就是有管,有理,在一起才能叫管理,组织单元,通过市场经济选择,科学、合理、优化配置经济要素资源,达到组织经营低投入、高产出目的的经营行为。

任何一种管理活动都必须由四个基本要素构成,即:1.管理主体(这也就是管理者),回答由谁管的问题;2.管理客体,回答管什么的问题;3.组织目的,回答为何而管的问题;4.组织环境或条件,回答在什么情况下管的问题。

G. 如何加强企业监督管理

要做好,主要还是要做好企业文化建设,这是长期抗战的工作。
要快速,就要管理好中低层领导,让他们意识到管理的重要性,并且把管理能力做为考核,只要中低层领导有管理意识,执行到位的话,那管理就变得简单了。

H. 如何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是整个干部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管理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面对“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要使领导干部经受住方方面面的诱惑和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保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中贯穿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就必须从严要求、从严管理、从严监督。
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现伟大的中国梦,需要强有力的组织保证,需要靠领导干部提供正能量,更需要组织部门认真履行干部管理监督职责,全面提高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如何实现对干部严格有效管理监督,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