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日常监督的主要方式与处罚措施有哪些

主要方式不怕麻烦就,监控和巡逻组。
处罚措施,一次书面警告,二次罚款警告,三次关停整顿。

2. 如何做好干部日常监督管理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中,“干部职工管理不严,失之于宽”问题屡次被提及,如何破解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难题,从严管理干部,需要从完善制度、纪律要求和强化监督三方面入手。
一要完善管理制度。干部管理制度的设计要通过充分调研,针对干部管理中存在的焦点问题“对症下药”。要体现操作性、执行性、实用性以及规定内容的不可逾越性,让制度不再成为一纸空文。制度建设还要突出明确的奖惩机制,并加以落实,体现管理制度激励惩戒作用。要与时俱进,适应新时期干部管理的新要求,避免有关制度出现“老牛拉大车”的现象。
二要强化纪律要求。在对干部的纪律要求上,“鞭打快牛”、“能者多劳”、“不干的给干的提意见”现象比较多见。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单位一把手做到“一碗水端平”,责任均等化,让能劳者工作中出成绩有亮点,让自由散漫者积极发挥作用,激发他们干事创业激情。要建立干部调整退出机制,腾出能者上的空间,疏通庸者下的渠道。
三要加强日常监督。在干部管理监督过程中,由于人情、利益的存在,干部监督执行不到位。要把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干部日常监督合力。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干部经常性党性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群众监督,建立完整的监督网络体系;发挥舆论监督,规范干部“八小时之外”行为。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合监督,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重要作用。
万事严中取。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与对干部关心爱护不仅不矛盾,而且恰恰是关心爱护的具体体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明白“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旗帜鲜明地从严监督管理干部。

3. 干部日常监督掌握了解干部哪些方面

要坚持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相结合,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内容包括干部“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是干部的“绩”。
1、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情况。重点是监督干部品德是否高尚,能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平时的言行举止是否与身份相符;是否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家庭、邻里是否和睦;是否从严规范自身行为,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交际圈”能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警,慎微慎独。
2、工作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情况。是否积极进取,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是否及时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是否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统筹规划能力、掌控实施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具有统揽全局的能力,是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成员是否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维护班子团结;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是否坚持集体讨论,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接受群众监督;是否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在生活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切实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3、勤奋敬业,遵守工作纪律情况。是否勤奋敬业,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是否存在岗位缺失和占岗不履职;是否专心工作,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能否按要求参加集体学习和各种会议,是否优质高效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4、履行职责,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为本单位提供保障服务是否到位,职能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能否按照单位的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分管工作,能否按时、保质地完成承担的目标责任考核任务;是否存在“到岗不作为、作为不出力、出力不尽责、尽责无效果”的问题。
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相关规定;是否按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廉洁从政;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是否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是否执行干部管理规定,是否履行干部使用程序,是否存在用人上的限制或报复行为。

4. 如何 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

(一)发挥内部作用
1、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穿在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
(1)不断加强教育。以纪委监察局为主其他乡镇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为辅,经常性地组织村干部和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先辈事迹、反腐倡廉警示教育读本;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影片。让他们自身树立起廉洁自律意识,明白每个人行使权力的来源和拥有权力的目的,时时刻刻紧绷一根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一旦权力逃离了笼子的束缚就会身陷囹圄、就会被问责,严重的还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2)实行民主公开。确保村干部在作出村务重大事项和决定时,经过民主协商,集体讨论,而不是由村里的主要领导一人说了算、一人拍板定事。对将作出决定事项是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事先应向全体村民公布,让民主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和建议权。确保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3)确保监督有力。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管理使用和村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重大活动进行监管;对财务账目、财务收支凭证、土地发包方案、承包和其他集体经济,以及村务公开和相关经济活动进行检查审核。
(4)做好宣传工作。首先,为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大对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村民监督委员会的社会影响力。其次,由纪委监察局和乡镇纪委一同联合局普法办,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大力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让群众明白该法的内容和人民享有的各项监督权利。让村干部的权力即在村民监督委会的监督下运行又让其在群众法眼中运行。
2、建立奖励保障机制,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健康发展。
(1)注意发现、培育和宣传。对懂政策、顾大局的村干部和敢监督、会监督的村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在社会上培育先进典型,表彰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
(2)提高监督人员经费和待遇。从实际出发,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逐步提高村民监督委员的工作经费及工资待遇,并适当解决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报酬问题,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开展工作和打消监督委会成员自身欲要腐败的苗头。
(二)发挥外部作用
1、加强组织协调,推进体制创新
(1)明确工作责任,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有效监管。形成三级监管的合力。农村党组织由村民监督委员会直接进行内部监督。由各相关部门对村民监督委员会进行外部监督各镇党委、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作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组织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纳入基层组织建设范畴,进行统一管理。民政部门要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与村级换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等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农经管理部门要发挥对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进行监督。对反映村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调查处理。
(2)建立完善监委会管理考核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和乡镇党委、主管部门提前摸清和掌握村民监督委会的工作职责、流程、范围和权限。把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检查考核,严格规范管理,与村"两委会"组织及其成员共同享受教育培养、考核管理等待遇,为推动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增添新的动力。
2、加强配合,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近年来,由于新农村的建设发展,农村的经济也迅速崛起,尤其是地处城乡结合的农村,面临征地、拆迁。农村往往获得大量的征地补偿资金和集体资产补偿资金。因此,腐败领域也由原来的党政机关逐步向农村倾斜。
(1)重视查办违纪案件。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有腐必惩,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农村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纪的案件,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2)强化分类指导。农村党组织的主管部门为乡镇党委。目前,按照体制设置,乡镇党委几乎都成立了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乡镇纪委制定主要职责和案件查办工作制度。对查案薄弱的,着重指导如何排查案件线索、如何进行案件查办,帮助其总结经验,提高办案质量。
(3)强化案源挖掘。重视群众的举报,注重矛盾纠纷的排查,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纪检监察干部要经常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中,倾听民意诉求,从中探寻有价值的案源。
3、要创新和完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确保履行主体责任
(1)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由纪委监察局牵头开展农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和农村"三资"监管工作。按照制订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农村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廉政风险防控、"三资"监管和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深入开展。在实践中注意结合业务特点,围绕农村"两委"组织决策、执行、监督,规范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实现廉政风险和"三资"监管同步防范。
(2)健全行政问责长效机制。首先,加大监督力度,在充分发挥纪检、组织、人大等职能部门作用的同时,加强群众、社会及媒体的舆论监督,用公众是否满意来判断农村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应被问责、如何问责、问什么样的责。
其次,制定和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切实做到问责有章可循。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确保问责制度有效落实。特别是针对目前行政问责实践中存在的注重事后问责、忽视过程监督的状况,应强化事前和事中问责,让责任管理贯穿于行政全过程。

5. 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有什么经验和启示

四个监督”一起抓,教育、监督、查处、制度“四个手段”一起上,从严加强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防止出现制度的“破窗效应”,着力实现干部监督管理常态

6. 如何加强干部考核和日常监督管理

1、要创新考评方式,变静态考核为动态考核。目前,考核工作偏重于听述职报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看资料等静态考核方法,考核工作较多地停留在感性认识阶段,缺乏应有的深度。因此,要加强干部平时工作绩效的考核,把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结合起来,防止出现平时不算帐,年终算总帐的倾向,使得年终考核失去了应有的依据。
2、要创新考评主体,变部门考核为综合考核。在封闭系统内的运作,容易导致少数官员只唯上、不唯下,导致上级满意而群众不满意,从而影响了考核评估的科学性、公信力。因此,要组建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考察队伍,全面推行干部考察员资格认证制度,下大力提高认真执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积极整合考评力量,把引入第三方评价主体作为综合考核的发展方向。
3、要从扩大民主出发,增强群众参与“考评”的程度。要实行干部实绩考核预告制度,向群众公开有关考核内容和考核环节。要进一步完善实绩考核的民主程序和方式方法,积极引导和组织更多的群众参与考核。要增强群众“评绩”的权威性,把群众意见作为认定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在考核结束后,要将考核结果向群众公开,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以切实增强实绩考核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