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文旅部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等节目内容审核是怎么回事

据文化和旅游部官网9月16日消息,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的通知,其中指出,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要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

对沉浸式演出活动,要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本性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要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对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要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确保纳入监管视线。

(1)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扩展阅读:

提升审批效能相关举措

(一)持续推进一网通办。

落实“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全面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审批,实现演出市场主体设立以及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的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市场准入服务。

(二)简化巡演审批程序。

已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营业性演出活动,在演出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及个人、演出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自该演出活动首次举办日期起6个月内新增演出地的,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三)落实外资准入政策。

允许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申请材料报文化和旅游部。允许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材料报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地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审批。

(四)促进演出市场消费。

推进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票务信息监管,改善演出市场消费环境。支持举办音乐、戏剧、杂技、舞蹈等演出节(季)、赛事活动,发展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旅游演艺项目,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B. 黑龙江如何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黑龙江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批要求‍

——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申请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省级行政区域内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设立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的申请。

分项:设立、延续、变更、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文化部令第51号)、《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文化部令第49号)、《文化部办公厅关于下放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办市发[2010]23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5]627号)。

四、实施机关

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五、审批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六、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需通过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之后经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材料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南材料清单规定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司章;

3.所有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4.提交资料时应带原件核对;

5.由委托代理人提交的,应出具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材料清单

1.设立

1.申请表;

九、审批时限

受理期限:5日内受理。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5日内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5日内一次性告知相对人;超过5日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

十、批准文书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3年。文化行政部门应于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提前通过短信、电子邮箱、网站提醒经营单位更换许可证;到期未更换的,依职权注销并向社会公告。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合法权益因文化主管部门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如实向文化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依法接受、配合现场勘察和监督检查的义务。

C. 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什么时候启用

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召开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推进暨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部署会,记者会上获悉,历时两年打造的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将于7月1日在全国全面启用,这标志我国旅游市场监管加快向信息化、智能化转变。

据介绍,平台通过对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产生的大数据进行归集,使数据融通、集成及共享,实现市场监管常态分析和科学研判,实时掌握旅游经济运行状况。

D. 华为平板电脑如何登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

通过华为平板电脑自带的浏览器打开网络搜索,输入“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找到官网,然后进入网站登录就行

E. 网上如何查询文网文信息

文网文相关的信息可以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查询,也可以到当地的文化管理部门现场查询。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叫文网文,网文证。它是由文化行政部门颁发的一项资质证书,主要针对的是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

经营以下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

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4、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

5、网络音乐娱乐;

6、网络游戏;

7、网络演出剧(节)目;

8、网络表演;

9、网络艺术品;

10、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拓展信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活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不以营利为目的向上网用户提供文化产务的活动。

    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F. 文化部网络文化市场监管终端是什么玩意儿

主要是为了从技术上加强对网络文化市场的管理。2002年,文化部出台了《全国互联专网上网服属务营业场所计算机经营管理系统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在财政部的支持下,全国联网、标准统一的“全国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在文化市场监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06年以来,仅浙江省通过技术监管平台就成功封堵违法游戏79388次,屏蔽非法游戏站点登陆1077.4万余次。

G.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文化执法严禁将罚款与收入挂钩

2016年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意见》明确综合执法适用范围。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能主要包括: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意见》提出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探索建立执法人员资格等级考试制度。落实综合执法标准规范,加强队容风纪管理,严格廉政纪律。
《意见》提出健全综合执法制度机制。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举报办理、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案件督办、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流程。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严禁将罚没收入同综合执法机构利益直接或变相挂钩。建立文化市场跨部门、跨区域执法协作联动机制。
《意见》提出推进综合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应用,加强与各有关行政部门信息系统的衔接共享,推进行政许可与行政执法在线办理,实现互联互通。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测等远程监管措施,加强非现场监管执法。采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提升综合执法效能。
《意见》提出完善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文化市场基础数据库,完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记录,探索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文化市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警示名单和黑名单制度,对从事违法违规经营、屡查屡犯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依法公开其违法违规记录,使失信违规者在市场交易中受到制约和限制。
《意见》提出建立健全综合执法运行机制。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依据法定职责和程序,相对集中行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广电(版权)等部门文化市场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监督检查权。

H. 中国文化传媒新文创IP平台何时上线运营

7月24日,国内首家由文化央企打造的IP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文化传媒新文创(IP)平台”在北京故宫博物院建福宫花园举办上线发布会。发布会上,来自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易平台的首批入驻用户、IP产业链各环节的企业代表等共同见证了新文创(IP)平台的正式上线。

基于以上模块,IP平台能够为用户提供IP溯源确权、IPCI证书获取、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在内的基础服务,以及包括知识产权交易、维权、防伪、侵权信息监控在内的增值服务。企业在自愿入驻平台并取得IPCI证书后,就可以获得包括以上服务在内的全方位IP运用服务。此外,IP平台还是一个面向国际文化市场的开放型平台,其具有的促进国际市场IP交易的功能将有助于优秀中华传统文化等IP走出国门,也有助于国际市场上的优秀IP寻找到适合的国内开发者。

中国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强在致辞中表示,将通过IP平台的应用服务,针对文化领域的侵权、盗版行为以及创造与运用脱节等现象,提出了市场化的解决方案,推动知识产权市场秩序的完善、市场规则的健全。与此同时,为市场参与各方特别是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专业化、便捷化、数据化服务,参与全球化的文化贸易,有效解决交易信息不对称、市场主体维权成本高等瓶颈问题。

I. 文旅部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采取了哪些措施

文旅部强化重点演出类型监管,对音乐节庆类演出活动,重点对电音类、说唱类节目进行审核把关,加强对演出现场显示屏内容以及互动环节的监督检查。

对沉浸式演出活动,加强演出全流程审核,防止出现宣扬封建迷信、淫秽本性及渲染血腥暴力等内容。对小剧场演出活动,重点加强脱口秀、相声以及先锋话剧、实验话剧等语言类节目的内容审核和现场监管。

对旅游演艺以及在现场音乐厅(LiveHouse)举办的营业性演出活动,督促相关经营主体依法办理报批手续,确保纳入监管视线。

(9)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扩展阅读

文旅部提升审批效能方面的举措:

落实“放管服”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要求,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巡演审批程序,建立巡演项目由首演地审批、巡演地备案的管理规则。

落实外资准入政策,按照国务院对外资管理有关规定,明确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外资文艺表演团体的审批层级。鼓励将优质演出产品和服务供给项目纳入政府资金扶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