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监督
1. 业主如何监督物业
为了更好的监督物业管理公司,享受既有的服务和权利,业主们可以通过选举产生内业主委员会容,代为行使业主的监督权,同时能起到和物业管理公司沟通桥梁的作用,有事就由业委会出面协商解决。业委会的成立,有 两层含义:第一,替业主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反映业主们的问题。第二,替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打交道,关于物业费的收取问题,一般由业委会从中协调。业主个人也可以给物业管理公司建议和意见,但是由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签订了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像关于公共区域的划定,如果不是公共区域内的保洁、保安、工程问题,当你向物业公司提出清理卫生,修理设备这些要求时,就属于不合规定的。法制社会,一切都依法办事吧。
2. 物业公司的监管部门是哪里
物业公司归房管局下属的物管科进行直接管理。房管局物管科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要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还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同时也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
3. 小区物业归哪个部门管,小区物业由谁来监管
小区物业归本地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而小区物业由业主监管。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二条也有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据业主的委托管理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并接受业主的监督。
(3)物业服务监督扩展阅读:
小区的物业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而监管由业主负责监管。《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都已经赋予了全体业主对物业选聘的主动权和监督权。而相关单位只是指导物业和小区的工作,没有直接的管理权。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业主对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和公共面积的所有权。小区的所有决定事项都应该由小区业主大会决定!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派出机构,由业主委员会获得业主大会的授权行使自己的权力。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网络-物业管理条例
4. 业主委员会如何监督管理物业公司
很简单,从两方面监督
1、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合同内》等,监督检查物容业的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履约情况,检查物业的工作是否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服务标准。
2、审核物业公司每年提交的物业管理费使用情况报告。必要时候启动审计机制来审核账目
做好这两点即可。
5. 物业公司是由哪个部门来监管
解答如下:
一、物业公司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属的,各省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设机构的职责来看,物业公司由“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管理。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公司:承担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住房价格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中介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国房屋权属信息系统。
(资料来源:网络:物业公司)
6. 物业公司的监管部门是谁哪个有约束力
当地房管局都有物业管理科,物业公司的资质,备案等都在物业管理科进行。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该有的职责,你可以向这里投诉,反映。
也可以向房管局投诉。里面设有专管物业公司的部门,约束力大。
拓展资料:
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是由物业管理的性质决定的。物业管理具有服务性,因而物业管理公司也具有服务性。物业管理公司不生产产品,而是提供服务,享受第三产业的优惠政策。物业管理公司的性质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物业管理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物业管理公司是按合法程序建立,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为业主和租户提供综合服务和管理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企业的主要标志是:拥有一定的资金和设备,具有法人地位,能够独立完成物业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等。
因此,物业管理公司除了本行业自身的专业特色以外,在市场地位、经营运作、法律地位等方面和其他企业一样,都要遵循企业法人讲究质量、信誉、效益等市场竞争法则。所以说,物业管理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它在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中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权。
第二,物业管理公司属于服务性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通过对物业的管理和提供的多种服务,为业主和租户创造一个舒适、方便、安全、幽雅的工作和居住环境。
物业管理公司作为非生产性企业,主要是通过对物业的维修养护、清洁卫生以及直接为业主和租户提供服务来达到自己的工作目标。因此,从本质上说,物业管理公司的“产品”只有一个,那就是服务。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是有偿的,是带有经营性的,是属于企业性的经济行为。
第三,物业管理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某些行政管理的特殊职能,因此它是现阶段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参考资料:网络-物业管理
7. 物业管理公司是由哪个部门监督管理的
第一: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具体解释:
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就是当地政府机构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现在叫: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具体科室比如是房管局下辖的物业管理科;
有的地方也叫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比如: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第二: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和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三级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如果是物业费方面的问题,主要监管单位还有当地的物价局。
8. 由什么部门监督地方物业管理工作
根据《物业抄管理条例》的规定:
物业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
其经营活动受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管理。
一般各地方房地产管理局都会设物业管理科,专门管理下属区域的物业公司。
物业管理科的部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我市物业市场管理相关措施和办法。
2、指导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行为,对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3、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初审工作。
4、负责指导物业区域内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5、负责指导并监督建设单位和业主大会按规定公开招标或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6、负责对建设单位的物业管理方案进行审查指导。
7、参与物业的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
8、负责协调物业管理方面纠纷和投诉,移送查处物业管理违法行为。
9、负责指导我市物业小区平安创建工作。
10、负责物业维修基金建档、核算、归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 有哪些物业管理方法或者技巧可以监督物业管家的工作,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首先,物业可以做一些业主调查问卷,询问业主对物业管家服务满意度。
其次,也可以采取奖励的方式,对物业管家进行激励,这样可以使工作态度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