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纪检监察
㈠ 如何运用各种监督方式促进作风建设
一、拓宽监督渠道,使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如何使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需要纪检监察部门、各级各业务部门、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等多方参与,使监督无漏洞、无死角、全覆盖。
一是进一步加大纪检监察的监督检查。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应回归主业应该强化四个方面的监督检查。第一,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供政治保障,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首要的主业。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加大监督检查,才能确保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有力有效。第二,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监督检查。近年来,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因贪腐落马的官员越来越多,因此监督和警醒领导班子及领导个人廉洁自律、加强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显得更加重要,因此,围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干部、挽救干部,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第三,围绕干部作风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作风正则干群和,加强干部作风的监督检查,能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大大提升机关效能。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深入工作一线明察暗访、督查督办,要求限时办结,并把督查督办的结果通报,提高行政办事效率,促使干部作风好转,形成了良好的为民服务环境。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业务部门的自查自纠和监督责任。计生、民政、劳动保障等各业务部门要主动按上级部门的业务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主动作为,为居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让居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国家改革开放的政策和福利。同时,要求各业务部门及时及早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积极开展站办所工作人员相互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则要及时纠正,坚持抓小抓早,自觉做好自身廉洁从政的监督。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新闻舆论监督机制。新闻媒体具有舆论监督的重要功能,它的主要作用是把党员干部隐藏的腐败行为公诸于众,对掌权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对腐败分子产生震慑。它还可以弥补法制建设和道德规范方面的缺失。许多弄权渎职者往往“不怕通报,就怕见报”,就充分表明了舆论监督的群众威力。因此,实际工作中,应进一步放开对新闻媒体的管制,取消披露官员的问题,必须层层审批的规定,允许新闻媒体在自身责任范围内,不经审批就可自主曝光一些负面新闻。
四是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群众监督是一切监督的“原点”,是党外监督的主要渠道,是对党内监督的有益补充,具有其他监督所法比拟的优势,即具有广泛性、公开性、针对性、互补性和多样性。因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监督作用,就必须要把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愿望和行为引导好、组织好,完善群众能够多渠道、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反腐败的有效机制。1、要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2、要进一步建立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保障机制。3、要进一步建立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激励机制。
二、健全纪检监察长效机制,使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个严禁”等相关党纪国法和长效监督检查纪律,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严格按照反“四风”的要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使纪检监察监督常态化。
三、关注热点难点,使纪检监察监督更具有针对性。要积极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党的忠诚卫士,又要当群众的贴心人。因此,纪检监察干部对群众最关心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公车私用、工作日中午饮酒、传统节假日收取红包礼金、操办婚丧喜宴、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现象,坚持每月有检查,重点时间节点全面检查,定期将检查结果公布,并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要高度关注群众疾苦,积极开展涉农、惠农政府落实的各项监督检查也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各类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资各种补贴款全部及时兑现到农民手中。加大对教育乱收费的治理力度、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公路“三乱”、加强对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加强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使廉洁从政入脑入心自觉化。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知廉、守廉,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大环境。一是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职工能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四风”不良思潮的影响,要经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去掉身上的灰尘和微生物。二是要突出常规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把党风廉政教育作为常规教育内容,纳入思想政治教育计划,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扎实开展常规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树立权力就是服务的观念,树立“以贪为耻、以廉为荣”的观念,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固树立“一要干事、二要干净”的工作理念。三是突出示范教育,做到榜样引路。在坚持用正确思想和先进的理论教育人的同时,注重用先进典型引导人、影响人,变空洞的说教为生动的示范,做到典型引路,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组织学习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等全国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真正使“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四是强化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警示教育。组织观看《王怀忠的两面人生》、《贪官无孝子》等全国大案要案警示教育录像片,使广大党员干部从反面典型中汲取教训、受到警示。五是加强业务部门的廉政教育,使其在工作中能自觉开展自查自纠与监督检查。组织单位各业务部门针对本行业的特性,多学习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工作,使其在工作中自学守法,学法、懂法、依法办事,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综上所述,改进和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让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使廉洁从政入脑入心自觉化,让作风建设的持续好转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产力,推动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
㈡ 推进什么,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2)无为纪检监察扩展阅读:
依据《宪法》修正案制定的《监察法》,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赋予监察委员会必要的法律地位,明确监察机关的调查权限。
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形成的新理念新举措新经验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解决了我国反腐败实践中存在的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体现专责和集中统一不够等问题。
比如《监察法》草案规定:国家监察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监督问责,严厉惩治腐败;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㈢ 无为县教育局监察股有哪几个工作成员
叶方波主持行政全面工作,负责党组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计财工作。贾成旺回 分管职业教答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协管计财工作。联系源潭镇、槎水镇教育工作。李葱苗分管办公室、仪器电教、档案、保密、信息、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文明创建工作。联系梅城镇、油坝乡教育工作。韩焰龙负责教育督导室工作。联系城区学校、经济开发区教育工作。张 翅负责纪检组工作,分管监察、综治、维稳、信访、内部审计、计划生育工作。联系王河镇、黄泥镇、黄铺镇、痘姆乡教育工作。彭友丁分管党务、统战、师训、电大、招商引资工作;协管人事工作;联系工会工作。联系天柱山镇、水吼镇、五庙乡教育工作。汪 民分管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共青团、少先队、教研、普法教育、学校安全工作;联系官庄镇、塔畈乡、黄柏镇教育工作。黄益群 分管招生工作。联系余井镇、龙潭乡教育工作。
㈣ 天津市委组织部有什么子部门
市委组织部子部门(组织机构都是一样的,只是天津是直辖市,可能个别叫科的部门,在天津会设处室)主要有:
办公室、研究室(政策法规科)、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科、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公务员管理科、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干部信息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党员教育中心、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1、办公室
负责本部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部机关值班、秘书事务、信访、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和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信息综合、文件审核和部分领导讲话文稿的起草;负责协调办理有关组织工作的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治安保卫、收发文印、印鉴管理、车辆管理等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系统普通密码电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负责部机关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研究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起草、规划、协调、审核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及本部的调研工作,承担省委组织部下达的有关党建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点课题和全市组织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参与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对重要经验进行总结推介;承担本部重要会议和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编发《岳阳组织工作》;负责本部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志、组织史编写等有关工作。
3、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对全市基层党建工作进行部署安排、综合协调、检查督促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承担市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党建调研及督查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工作。
研究和指导各级党委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总结和推广基层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负责市直单位联村开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建设工作。
4、组织科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组织建设工作,研究和提出有关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对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农村、街道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机关、院校、科研单位以及非企业民间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行分类指导。
参加市党代表大会的有关组织工作,承办县(市)区、市直处级单位和有关企业召开党代表大会的审批手续;对乡镇党委、村、城市社区、中央、省驻岳企业、市属企业党组织换届进行指导;研究和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协调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管理县(市)区和市直部委办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市委常委民主生活会相关准备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负责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工作;负责市党建学会的日常工作。
5、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党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党代表开展活动;指导各级党委健全党代表大会制度,参与市党代会换届有关筹备工作,做好市党代表选举工作;负责全国、全省和全市党代表日常服务工作。
承办党代表提案、提议、质询和询问的有关事项;负责党代表编组,组织党代表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承办征求党代表意见、向党代表通报情况和组织党代表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委全会和常委会的有关事项。
组织党代表参加对本市重要干部的民主推荐和对市委、市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民主评议、对市委常委会工作的评议;做好党代表联系党员和群众的服务工作;负责党代会闭会期间代表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
6、干部一科(公选办、援藏办)
负责全市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文件;负责办理省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待遇、退休的呈报;负责协助省委组织部对省委管理的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等工作。
负责考察市直除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企业之外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的换届、领导干部调整配备、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
负责市直部分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综合承办市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等审批手续;负责市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和届中调整的有关工作;负责办理省人大、省政协和市人大、市政协常委(代表、委员)有关人选的提名、推荐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和本部职能科室提出市管领导班子职数配备的意见;负责办理市委管理的干部、市委委托市委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及科级干部的调配;承办有关干部的交流和团职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综合协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负责干部公开选拔工作的宏观指导,承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公开选拔的具体工作;负责援藏干部轮换选派、管理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协助省有关部门对省驻岳单位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和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部分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干部二科
负责考察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领导班子的换届、调整配备和市委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交流、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负责选派干部挂(任)职锻炼和选调生的选派、培养和管理工作。
负责办理县(市)区委组织部正副部长、纪委副书记、公安局政委、检察院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考察和任免工作;考察了解县(市)区处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全市乡镇党政正职的备案和宏观管理工作。
负责了解掌握县(市)区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8、干部三科
负责考察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上述部门(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领导成员的职务任免、交流、工资待遇、退休、年度考核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考察了解上述部门(单位)处级后备干部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上述部门正处级单位政工(人事)科长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对中央、省驻岳企业的领导班子进行考察和管理,对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干部职务任免等提出建议。
参与原来由市委任命,在企业退休的老同志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和意见,研究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提出加强宏观指导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了解掌握市直宣传、科技、教育、卫生系统、国资委和市委管理的市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和民主生活会情况,并提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9、公务员管理科
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规划、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起草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督促检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指导全市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
负责综合管理市委各部委机关、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和市工商联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以及市直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考录、考核、工资福利、交流、调配、培训、退休、申诉控告、非领导职务设置等工作。
负责党群系统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考核、工资福利、退休、岗位设置等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市直党政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使用和管理。
10、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
负责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制订或参与制订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规定,提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和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
负责对有关监督制度落实进行督查;受理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举报;负责对全市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全市组织系统“12380”举报受理检查工作;负责对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交办、转办的举报件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批转下级和有关部门的举报件的督办检查。
负责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和诫勉谈话。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织人事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督办和直接办理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和本部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重要问题的案件;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出生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和制订有关政策、规定并进行宏观指导。
协调组织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和审批工作。
11、干部教育科
负责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研究制订全市干部教育培训的政策、规划,协调、指导、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省管、市管干部和部分中青年干部的培训。
参与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考试考核,协调考试考核成果的运用;负责组织领导干部出国(境)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开展干部自主选学、干部在线学习;组织开展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工作。
协调指导县以上党校、行政学校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教材编审等工作;加强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理论研究;承担市委干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人才工作科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订和参与制订本市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调查研究人才情况,指导、协调、检查人才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
负责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组织、指导专家开展活动;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负责科技副县(市)长的选拔和管理工作;牵头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负责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科
负责全市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全市组织系统干部管理信息的建设规划,指导全市组织系统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大组工网网络建设、网络管理和安全监控,承担业务应用系统软件开发工作。
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的宏观管理工作和业务指导;负责对本市省委管理的干部的学历学位进行初审,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审理市管干部的学历学位;承担本部信息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办公现代化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管理市管干部信息和档案,并承担有关信息服务工作。
14、政工科、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机关建设工作;负责部机关定点建设扶贫工作;负责部机关党内表彰、党内统计和党费管理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组群系统党建工作和有关工作。
负责部机关各科室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考察部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干部;审核办理部机关干部职工的职务任免、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奖励惩处、工资待遇和退休等人事工作;负责部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调入、干部档案、干部统计、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本部归口管理单位正科级干部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15、党员教育中心
研究提出全市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党员教育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检查,承担市级党员教育平台的管理使用和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全市党员集中性和经常性学习教育活动的有关具体事务,负责学习资料和教材的组织编写;承担岳阳红星网网站的运行管理和安全维护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全市党员教育培训重点工程,指导全市党员教育教学资源开发及教材建设。
承担网络宣传和舆情监控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协调省委组织部和外宣机构进行网络回应;配合市委组织部其他科室做好市管干部的信息拍录工作。
16、市委干部状态调研与问责处理办公室
负责全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制定或参与制定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制度、规定;负责全市有错无为问责工作的督查和督办;就干部履职情况进行专题调查研究,受理有关干部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投诉举报,发现问题并及时查处。
(4)无为纪检监察扩展阅读:
天津市委组织部发布28名干部任前公示
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扩大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把干部选好、选准,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对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28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项文卫,男,汉族,1960年6月生,江苏滨海人,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高级审计师,现任天津市纪委、市监察委员会驻市委办公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拟任天津市委巡视组组长、正局级巡视专员。
康建茂,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深州人,198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拟提名为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选,任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钟英华,男,汉族,1963年5月生,河北怀安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教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拟任天津市市属高校党委副书记、校长(试用期一年)。
王洋,女,汉族,1979年10月生,吉林吉林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名为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人选。
李津俐,女,汉族,1965年6月生,山西翼城人,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党建工作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拟任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局级,试用期一年)。
杨君毅,男,汉族,1970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文化艺术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刘鸿玮,男,回族,1960年8月生,山东烟台人,1990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二级巡视员、办公室(区县工作指导处)主任(处长),拟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马迎新,男,汉族,1969年2月生,河南通许人,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政治部主任(兼),拟任天津市监狱管理局政委(试用期一年)。
张同顺,男,汉族,1962年9月生,河北武强人,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拟任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红梅,女,汉族,1968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群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党委委员、常委,提名为天津市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人选。
刘建彦,男,汉族,1964年1月生,天津市人,198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10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干部处(老干部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主义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
周红蕾,女,汉族,1970年11月生,北京市人,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常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外国语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王罡,女,汉族,1975年2月生,天津市人,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商业大学党委常委,党委组织部部长、党校副校长(兼),拟任天津城建大学党委委员、常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兴云,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湖南津市人,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历史学硕士,现任天津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农学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解建申,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河北南和人,198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兼)、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马月辉,男,汉族,1972年1月生,河北石家庄人,1993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3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现任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任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边柯柯,男,汉族,1982年1月生,浙江诸暨人,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0年10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现任天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天津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大数据管理处处长、信息化发展处处长(兼),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主任(兼)(正处级),拟任天津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瑜,男,汉族,1964年10月生,天津市人,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杨洪利,男,汉族,1965年12月生,天津市人,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8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拟任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委委员、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坚,男,汉族,1970年5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河西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树桐,男,汉族,1964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政工职评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刘泽红,男,汉族,1968年11月生,天津市人,199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现任天津市南开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拟任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裴连军,男,汉族,1973年6月生,河北清河人,199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学学历,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津能投资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拟任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刘冬,女,汉族,1970年1月生,天津市人,199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红桥区双环邨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张云鹏,男,汉族,1967年8月生,河南平舆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拟任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陈钰,女,回族,1975年8月生,天津市人,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9月参加工作,全日制大专、市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天津市和平区南市街道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拟任天津北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委、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韩泽县,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北广宗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董事会秘书,拟任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试用期一年)。
王岩,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西沁县人,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员,现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拟任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㈤ 浅谈民政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增强履职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
(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变型期。在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和监督工作存在漏洞和薄弱环节,客观上给腐败现象的滋生留下了可乘之机,就容易产生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同时,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竞争法则等很容易被少数人滥用于其他领域,甚至引入党内政治生活,致使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的价值观受到削弱,社会责任感和国家主人翁意识受到贬低,由此诱发腐败。 (二)加入WTO后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磨合期。加入WTO,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将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在一段时间内,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难以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或者法律法规的约束力滞后,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一些肌体不健康的党员干部的贪欲变得更加强烈,权钱交易不可避免。在入世后的一段时期内,腐败现象仍会出现易发、多发态势,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将更加地呈现出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多样化趋势。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和谐社会的关键期。政府部门要从微观经济活动中退位,还权于企业;从行政配置资源中退位,还职能于市场机制;从利益共同体中退位,还利于市场和老百姓;从具体的社会事务活动中退位,还权于社会组织。转变政府职能,必须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 民政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几个认识误区 (一)找错纠偏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当“宪兵”、做“督察”、找“错误”、纠“偏差” 。因此,对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近而远之,避而躲之。 (二)干扰阻碍论。有些人认为,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只会给自己套“紧箍咒”,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影响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形式过场论。这种论调的产生是由于目前我们在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中存在“盲区” 。往往是,需要接受教育的领导干部的到位率难于保证,存在“领导有病让群众吃药”、“领导有问题却让我们受教育”的现象。 (四)无为无位论。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从事纪检工作既没有地位又难有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制的因素较多,而且在查处违纪行为和违纪人员时最容易得罪人,有时甚至被当事人误认为是打击报复行为。 (五)事后诸葛论。纪检监察部门往往要到腐败分子完全败露、给国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后,才介入进行查处,为时以晚。 三、切实加强民政纪检机关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 民政纪检工作要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开展反腐倡廉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为了贯彻这一精神,就要切实加强民政纪检机关履职能力和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一)全面构筑反腐败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反腐败三项任务1、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遵循“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规定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狠刹奢侈享乐、铺张浪费歪风。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好“四查”活动:一查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哪些没有落实,原因是什么;二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问题的症结是什么;三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怎么样,存在的差距是什么;四查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得好不好,突出问题是什么。通过“四查”工作,结合查找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办法,从而进一步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2、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净化民政事业发展环境。加强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在发挥信访案源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依靠经济责任审计、各种专项检查、专题调查、专项治理、巡视检查、党风廉政考核等工作,发现案件线索,拓宽案件来源。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深化纠风和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民政系统行风建设。一是推行政府采购、大宗物资集中采购、建筑工程招标工作,针对民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加强管理和监督,减少和杜绝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工作,对救灾物资、接受捐赠款物、低保资金、优抚金的使用情况和殡葬管理、婚姻登记进行执法检查,通过执法检查,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管理能力。继续做好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慰问物资采购等专项检查工作。4、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共性和透明度。通过政务公开还人民群众以知情权,使人民群众能够充分了解政府的计划、工作程序、办事结果、政府内部的工作纪律,从而打破权力运作的隐蔽性,使领导干部在试图以权谋私时不得不考虑自身的前途和命运面临的巨大风险,强化“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意识,进而自觉地抵制腐败。 (二)坚持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要从抓教育、抓制度、抓监督三个环节入手,做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1、强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一是结合现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二是大力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真正作到依法执政。对领导干部采取中心组学习和每周局务会学习方式;对一般干部采取集中学习和测试等形式。三是深入开展正反面典型教育。通过收看反腐录像片,到监狱进行警示教育,赴革命老区接受传统教育等活动,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开展讲党课活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领导干部要坚持每年到基层为民政干部讲上一次党课,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正确处理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遏止腐败现象发生。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程序性规定。加强财务资金监管,进一步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设立“小金库” ,严厉惩处做假帐行为。强化审计监督,加强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和专项工程投资项目结算审计,确保民政经费的合理使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责任追究制度,大力推行干部任前公示、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制,力争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行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氛围。3、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民主生活会、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涉及重大决策、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作出决定。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总结报告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以及结合自身分管工作抓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并实行谈话谈心制度,“一把手”要对有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及人员要进行定期谈话,及时提醒,严格要求,使他们正确行使手中权力,少犯或不犯错误。 (三)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各种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1、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反腐败工作寓于民政工作之中,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签订和责任追究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抓好基层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工作;二是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的分解,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1、增强学习意识,提升实践能力。学习是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实践能力的最基本的方法和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适应环境,必须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反腐倡廉工作的素质和能力。2、增强纪律意识,提升免疫能力。作为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关系着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关系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质量,因此,我们应始终坚持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办案纪律、严守保密纪律、严守廉政纪律,不断增强自身的免疫能力。3、增强效能意识,提升执行能力。要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其关键在于从加强内部管理和狠抓工作贯彻落实这两个方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执行力,提高工作效能。4、增强大局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是纪检监察机关担当的重要责任。一是要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各级党委的中心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中央和省、市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三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协助党委、政府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5、增强创新意识,提升发展能力。创新是上台阶、求突破的内在动力,是把握新方法、掌握新规律、创造新经验的具体行动。要坚持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上创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发展能力,把创新的理念、要求,落实和体现到每一项工作中去。一是在宣传教育上不断创新。二是在加强监督上不断创新。就是要围绕重点项目、扩大内需项目、经济结构调整等带动当地经济迅速发展的项目进行跟踪督办,排除一切障碍,创造优良环境,促进重点项目顺利建设。
㈥ 推进什么,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
十九大报告指回出:“推进反腐败国家立答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6)无为纪检监察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是党心民心所向。
我们党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无论是在革命斗争岁月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坚持不懈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力以赴确保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㈦ 如何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因此,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深化“三转”,聚焦主业主责。继续推进市县两级纪委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政风行风热线、媒体问政等具体业务工作移交给有关主责部门,进一步突出主业。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一律专职专责”的制度安排,巩固深化市纪委内设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健全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大“转方式”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再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强化问责追责,推动监督执纪问责方式的转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继续深化“正风肃纪、打造铁军”活动,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着力锤炼严细深实的作风。进一步改进完善纪委绩效考评机制,不断巩固求真务实、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不辱使命,强化责任担当。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既是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更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原则、恪尽职守、敢抓敢管、动真碰硬,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敢得罪人的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是渎职,失职渎职的都要严肃问责。对政治性、原则性、纪律性不强,尸位素餐、碌碌无为、不敢抓、不敢管的纪检监察干部,该调整的调整、该撤换的撤换、该问责的问责,决不允许占着位置而让监督责任缺失。按照“随州好纪检”五条标准要求,继续大力实施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程,着力提高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纪律审查的能力、监督执纪问责的能力、依纪依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能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字当头,加强监督管理。打铁先要自身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带头行得正、立得稳、过得硬,发挥表率作用;要抓班子、带队伍、管系统,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把管人管权管事结合起来,形成健全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在纷繁复杂的社会交往中守住底线,在情深义重的人情社会里洁身自好,坚决防止“灯下黑”。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系统内部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清理门户”、“拔掉烂树”、纯洁队伍。
大江流日夜,慷慨歌未央。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必须时刻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保持优良作风与顽强品质,锐意进取、扎实工作,真正成为严惩腐败的“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