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合并
工商为主。
工商局无论人数、职能、资源都是另二局的数倍以上,事实上可以理解为质监和药监并入工商局,也可以理解为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交给工商局,取消食药监局。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不再保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1)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合并扩展阅读: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贰』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哪三个局合并
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合并而成。
『叁』 工商局要和技术监督局合并吗
工商局、质量监督局、食品安全局三局合并已经提到议事日程。
大趋势就是工商局被分解,其职能由质监、食药监等几个部门承担。另外,质监系统由垂管改为分级管理,全国各省市时间表不同。
四川岳池县2015年4月30日,在岳池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县工商管理局和质量监督局干部职工大会,标志着岳池工商和质监部门由过去实行的垂直管理正式调整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至此,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式合并。
『肆』 工商局和质监局以后要合并了,现在去工商好还是去质检好呢。因为涉及个权利大小对以后还是有影响
工商局和质监局以后要合并了,现在去工商好还是去质检好呢。因为涉及个权利大小对以后还是有影响
1、首先工商与质监都是热门公务员,这一点来说,他们的性质是一样的,你能进去,是一样的效果。
2、工商与质监合并与否,你进那一家比较合适(有前景,业务能施展),主要看你的专长,工商着重在流通领域的经济秩序管理,质监侧重是生产领域的经济秩序管理,所以我建议:你专业技术较强可进质监,法律知识较强可进工商,这样就更能发挥你的优势,获得上升空间机会。
3、最关心的可能是工资待遇问题,现在公务员都执行阳光工资,两者基本工资与福利是一个标准,合并后就更不可能有差别。
(4)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合并扩展阅读:
工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和政策。
(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三)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商标争议事宜,加强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登记、备案和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四)领导全国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质监局主要职能
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负责《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法规、规章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
(三)负责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贯彻实施国家《质量振兴纲要》,研究制定本市质量发展的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实施精品名牌战略
(四)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省质监局部署的产(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省质监局批准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计划,调解和处理质量纠纷。
(五)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宣传贯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并实施监督;负责农业标准化的实施及其示范区工作;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组织开展计量器具的强制检定和量值传递;查处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计量违法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
(七)负责宣传贯彻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积极推进质量认证工作,并按省质监局的部署,对质量认证中介机构的行为和认证标志的使用进行监督。
(八)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九)负责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依法查处收购、加工、销售、仓储等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负责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产品质量、标准和计量违法行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受理工商部门移交的在流通领域查出的属于生产环节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依法组织查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市政府“打假办”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本市的“打假”工作,完成市政府授权牵头的市场专项整治任务。
(十一)承担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实施相关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组织查处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和加工的质量违法行为。
(十二)承办国务院、质检总局或当地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伍』 为什么有的省把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合并了
工商局和质量监督合并是机构改革的一部分,其目的就是精减机构、精减人员、廉洁高效。
这是工商、食药监和质监“三局合一”改革,响应了国务院的大部制改革,实质就是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知识产权保护、食品安全监管、价格监督检查等职责合并在一个叫做“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门。
(5)工商局技术监督局合并扩展阅读
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公布。方案提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合并国家工商、质检、食药监等部门职责,整合各部门涉及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的职责等。
“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在谈到此次机构改革的力度时,引述十九大报告中的这句话概括。
他们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机构调整不仅顺应众盼,而且顺理成章,将有利于完善市场全流程监管,提升产品质量,减轻企业负担,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氛围。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马秋林表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回应了民之所盼。“我们前一段时间召开过一些座谈会,企业层面、基层局代表对整合呼声强烈。这次调整可以说是顺应期盼。”
他还表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助于解决过去“上面三根线、下面一根针”的局面,使得简政放权和高效行政在组织上得以保证。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山西省质监局副局长李志强亦指出,近几年,工商、质监、食药监“三合一”、“二合一”的改革已在全国县一级开展,因此在部委层面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商、质检、食药监“三合一”,既符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导向,也是多年众盼,顺理成章。
近年来,我国政府力推“简政放权”,用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换取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此次机构改革方案,让市场主体更加切实地感受到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治理能力与效率的决心。
“原来需要在工商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需要在质监部门进行实验室认证认可、计量检定和商品条码证,以后只需要在一个部门办理,一站式服务使监管部门和企业的办事效率更快。”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工商联副大大、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学武认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把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合并是非常科学合理的。
全国人大代表、联泓集团董事长郑月明表示,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政府层面有利于完善监管,从企业层面则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整体有利于构建公平诚信的市场氛围。此次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目前,食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统一归属食药监监管,解决了过去分段监管的弊病,但还有部分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行业并未纳入同一部门监管,这可能会导致监管重叠或监管真空。”张学武举例说,“‘三局合一’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创造了条件。”
全国人大代表、津膜科技甘肃金桥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王刚亦表示,这将有利于建立全程可追溯的食品安全体系,使老百姓最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管理。
此次机构改革方案还提出,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马秋林表示,不同层级之间管理职责的分工有助于基层整合监管力量,更加突出工作重点。
李志强表示,如机构改革方案得以通过,建议接下来还要进一步细化省市县一级的“三定”方案,进一步理顺新机构职能,确保新机构履职到位。
“在监管机构改革的过渡期,建议出台具体的细则,避免有关部门‘等等看’‘不敢为’的情况发生。”郑月明说,“建议新组建的部委单位负责人通过媒体进行解读,让公众了解部委的职能架构。”
『陆』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那三个部门合并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工商行政管理专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属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
2、质量技术监督局是贯彻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的国家行政部门。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国务院综合监督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和主管药品监管的直属机构。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行政执法责任:
1、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2 、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3、研究拟定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
4 、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
5、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
『柒』 省工商局与技术监督局合了现在叫什么名字
现在的名称为市场监督管理局。
『捌』 质监局和工商局会合并吗
从目前的情况看,许多地方由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监局三局合一,组成市场监督管理局,这已经成了事实。象我们这儿,早在两年前已正式合并成立。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那就是这个“三局合一”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都是在地市级、县级层面上的。省级以上的,依然“三局分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玖』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那三个部门合并的
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一般是由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合并成的。
1、市场监管是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组建完成后,建议调整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不再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
2、为加强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充实基层工作力量。
3、合理配备执法人员,建议在各乡镇设立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管和食品安全工作。
4、考虑到药品监管的特殊性,单独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5、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拾』 商务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职能是否能合并
职能当然不能合并,具体三方职能(其中个别以某市为例)你可以比较一下:
工商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务局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我市流通体制改革意 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菜篮子”商品流通规划。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负责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退税、稽核和出口商品贴息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边、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与赠款。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参与制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有关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协调并参与全市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我市对外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援助项目,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我市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一)负责指导全市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市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
(十二)负责组织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贯彻国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方面的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梅河口市招商引资和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四)负责整顿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技术监督局的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发布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
(二)管理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管理产品质量仲裁的检验、鉴定。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
(三)宏观管理和指导全国质量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研究拟订提高我国质量水平的发展战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四)统一管理国家标准的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组织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协调和指导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管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管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五)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审批和管理国家计量基准和标准物质。制定计量器具的国家检定系统表、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量值传递。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六)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研究制定认证认可工作的规章、制度,审批、指导认可机构和认证人员注册机构。协调与监督实行强制性管理的安全认证。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监督管理,对与质量技术监督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资格认可和监督管理。
(七)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对锅炉、压力容器实施进出口监督检查。
(八)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的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工作。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
(九)管理局机关和直属、挂靠单位的国际合作事务。代表国家参加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国际或区域性组织,签订与执行国际合作协议,审批与实施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中国《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技术壁垒协定》通报和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