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帮忙查找《国务院批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9]8号文件,急需

查找《国务院批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技术监督管理体系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9】8 号文件

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叫什么局

叫扯皮局 有事不管 没事找事 开个玩笑 叫市场监督管理局

㈢ 工商质检体制改革,市属的分局(市辖区)咋办是属于市局的分局呢还是贵当地区政府呢

十余年来,药监系统管理体制经历了由“条条”到“块块”的反复轮回。
1998年国家药监局组建不久,省以下垂直管理开始推动实行。自2000年经国务院正式发文确立,至2008年“123号文”的发布而终止,历时8年。其出发点,乃是参照美国FDA的垂直监管模式,应对地方保护、市场分割、队伍建设薄弱等问题,实现监管独立。
但2008年“123号文”试图解决的问题与10年前相反。“进一步强化和落实地方各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是重回属地化改革的出发点。
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垂直监管在避开地方政府干扰的同时也使监管工作难以得到地方支持。但在 “属地化管理”和“垂直管理”之间,大多数接受本刊记者采访的大多数基层药监局工作人员依然倾向于“垂直管理”。刘鹏指出,“垂直管理诚然不能解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所有问题,但不垂直管理的效果可能更糟。”
然而,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是,当前的食品药品监管中仍有诸多问题待解,有观点认为,现有制度框架下的“属地化管理”和“垂直管理”均非治本之道。
比如,药监部门之所以始终未能取得对医院的实际监管权,既与卫生部门与医院的管办不分有关,更与《药品管理法》在这方面的短腿有关;而药监部门的另一个短腿——食品监管,则既与药监部门多年来只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职能,并无监督执法团队有关,也与中国食品[6.44 3.21%]监管仍然推行生产、流通、使用多个环节由多个部门分段管理有关。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华琳指出,同样未被触及的,更包括“谁来监管监管者”的经典论题——“如何优化和改革药品监管程序,如何建立相应的监管绩效评价机制和问责机制?”
这一问题并非药监部门所独有。在质量技术监督、土地管理等诸多问题上,为避免地方利益干扰,维护监管独立性,中央政府都开出了“垂直管理”的解药,此外审计、环保等部门也一直将垂直管理作为改革目标,但监管状况并未因此而根本性好转。
回顾中国的食品和药品安全,近年来大事迭出,俱令世人震惊。每一次事件发生后都会有责任追究,也会有教训总结。然而,“运动式”的打击、贪官的覆灭,并没有彻底堵住食品药品的安全漏洞。
有识者指出,扎紧制度篱笆才是长治久安之计。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频发的当下,药监制度在“垂直管理”和“属地化”之间摇摆不定,恰恰折射出行政机构的建设滞后、权责不清、界限模糊,缺乏监管的弊端。而对于食品药品监管,当前最迫切的问题是令整个系统尽快正常运转,以减少隐患。

㈣ 工商质监取消垂直管理的利弊

以后出的食品安事故会更多,不信走着瞧!地方保护主义更严重,你查到当地某某领导三亲六戚时会有更多的人出面干涉和保护,执法部门不敢查处。

㈤ 事业单位改革中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变为什么性质的

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1.清理规范现有事业单位。对未按规定设立或原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予以撤销。对布局结构不合理、设置过于分散、工作任务严重不足或职责相同相近的,予以整合。

2.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3.细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

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

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具体由各地结合实际研究确定。

(5)质监体制改革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改革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关键要从体制机制入手,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调整和规范政事关系。

2011年4月初,中央已经确定了一张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时间表,共涉及到超过126万个机构,4000余万人。该表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完成事业单位分类;

到2020年,中国将形成新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来自高层的判断认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

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

有的事业单位对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追求,偏离了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机构的基本价值取向。此外,已经形成的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结构在改革中很难被打破,成为事业单位改革的最大阻力。

这些问题影响了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迫切需要通过分类改革加以解决。

“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质性推进,与‘十二五’时期切实解决与百姓利益直接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等民生难题,以及‘民富’战略相吻合、相呼应。”汪玉凯说。

国家行政学院宋世明教授说,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即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成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组织支撑,成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主力军,以实现政府公共服务的核心职能。

㈥ 质量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后归属哪个部门

国家层面上的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2018年4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挂牌。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提出,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市场监管实行分级管理,药品监管机构只设到省一级,药品经营销售等行为的监管,由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统一承担。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㈦ 事业单位改革,质监站会改成企业么

不会。改革了还是一样吧。更改革只是体制改革。

㈧ 工商质监回归地方人事问题成为难题改革或暂缓

近日,一份网络流传的声称“将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的“国办发〔2011〕48 号”文引发媒体大讨论,继24 日有内部人士向羊城晚报记者透露“确有此事,但广东尚未有具体时间表”后,25 日,记者又从几名广东工商及质监系统的基层公务员处了解到,“人事问题将成取消垂直管理的难题,改革可能暂缓。”
干部派下去将一去不回?
工商质监系统经过长达13 年的垂直管理,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稳定的人事配套机制。据了解,就广东省工商系统而言,珠海、惠州等多个地方的工商系统一把手都是由省局下派, 广州市情况也一样,不少区一级的工商分局领导都是广州市局下派,这样的安排对政令顺利地上传下达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基层公务员表示,“取消垂直管理对于基层公务员影响不是很大,但对于下基层的领导干部而言,回归地方管理也许导致他们永远回不了省里去。”该公务员表示,“取消垂直管理后,人事编制、调动权将同时划归地方政府,成为地方公务员, 领导干部的调动只能在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进行, 很难到省里去了。打个简单的比方,如果清远市工商局的局长是省里下派的广州人, 取消垂直领导后,他可能就永远成为清远人了。”
对于该公务员透露的情况,这份“国办发〔2011〕48号”文似乎也有考虑,在“积极稳妥地做好体制调整工作” 的具体要求里,“48号文”是这样表述的:“自觉服从大局,并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特别是要完善干部异地交流任职制度, 妥善解决好干部的工作安排问题,确保体制调整平稳、有序进行。”
多方消息称改革暂缓
从10月10日网络流传“国办发〔2011〕48号”至今已过去半个月,但是,羊城晚报记者登录国务院办公厅网站时发现, “国务院办公厅发文” 链接下面最新的一条《通知》仍然是“国办发〔2011〕47号”,那么“国办发〔2011〕48号”是否真实存在? 另一名接触过文件的内部人士表示, “国办发〔2011〕48号文绝对存在,而且《通知》里的内容与网络流传是一样的。”
既然如此, “国办发〔2011〕48号”文为何至今仍未能正式发布? 几位内部人士共同的看法是:“文件可能要暂缓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10月24日,中国红盾论坛、公仆论坛等多个论坛也纷纷转发了这样一条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近日在工商总局召开的会议上, 刘玉亭副局长正式宣读了国办48号文件, 周伯华局长讲话时指出中编办、工商总局、质监总局和国办成立了部级协调小组,共同处理善后事宜,在遗留问题解决前,48号文件暂不启动。”
一内部人士表示, “据说广东省及广州市的工商质监系统的领导会去北京开会,研讨取消工商质监垂直领导的相关问题,目前执行‘国办发〔2011〕48 号文’可能面临暂缓的局面。”

㈨ 福建工商质监体制什么时侯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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