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纪检委】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科学发展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
3、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的主要目标。
二、必须在角色定位上准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1、处理好中心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
2、处理好重点工作和一般工作的关系。
3、处理好保护干部和严肃执纪的关系。
4、处理好纪检监察部门与职能部门的关系。
三、必须在工作上把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点
1、围绕促进政风行风好转,强化软环境保障。
2、围绕维护群众利益、落实惠民政策,强化纠风治乱。
3、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落实决策部署,强化监督检查。
4、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加强廉洁从政。

㈡ 纪委的纪检监察室、案件管理室具体是干什么的

纪委的纪检监察室: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内法规,检查党的路容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总支加强党风建设,监督党总支会决议和总经理办公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案件管理室:负责廉政文化建设,承担党员干部及群众的党风廉政和遵纪守法教育,做好党的纪检、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2)纪检监察部门疫情防控扩展阅读:

监察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㈢ 纪检部门包括哪些部门

纪检部门包括哪些部门、单位?
1.纪律检查委员会
2.检查院
3.反贪局
4.监察部
等等。都属于纪检部门。
仅供参考。

㈣ 纪检监察部门在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方面采取哪些措施

、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核心是党委的主动担责。一是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是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扎好教育巩固“篱笆墙”。三是要深化行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制度。四是严格执行责任制,落实目标、细化内容、强化措施,实现全覆盖、全监控、全防范、全教育。五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

二、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心在党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作为主要负责人就要带头尽责,真正把主体责任时时放在心上、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上,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一是要严明党的纪律,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委书记必须要有强烈的担当意识、尽责意识、落实意识,做到履行主体责任“不甩手”。二是主要负责人要把重大问题研究透,把上级的具体要求体现到行动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全力支持纪委工作。三是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四是要必须自觉遵守廉政准则,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五是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三、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基础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有效分责。一是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四抓”,经常过问上手抓,深入调研用心抓、具体问题具体抓、重大问题齐心抓;做到“四勤”,勤告诫提醒、勤听取意见、勤督促检查、勤沟通情况。真正做到履行分管责任“不缩手”。二是领导班子成员要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当好助手,在履行监督责任上主动作为,加大推进“三转”工作。三是要把干部的选拔任用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重视“责任担当”、“责任考评”、“责任追究”体系建设。

四、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关键点是共同担责。一是共同承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的落实,党委定方向、目标、任务,纪委抓具体、措施、监督、落实,形成合力、压力、动力。二是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三是共同承担惩处的责任,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割毒瘤动手术,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敢于惩处。四是共同承担预防的责任,要扎篱笆定规范、建高墙定制度,为防止腐败打育苗,找抗体。

五、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落脚点是严肃追责。责任追究是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制定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二是分解责任,层层追究。三是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比问。

六、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成败点是处理好四个关系。一是要正确处理纪检监察工作于发展的关系。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做到维护不破坏、维修不更换。二是要正确处理惩治与预防的关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制度建设,把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和改革的推动力共同作用到党风廉政建设当中。三是要正确处理监督和协调的关系。监督要有力,协调要有效。敢于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协调就是做好牵头工作,当好参谋,在协调中强化监督,牵头不包办、督促不取代、协调不越位。四是要正确处理查处与保护的关系。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营造一个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环境。

㈤ 纪检监察机关在“调转促”中怎样发挥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也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的重要方式。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就必须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县委、县政府政令畅通。
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围绕营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转型发展环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在监督内容上,要围绕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要及时了解转型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的进度情况,了解和掌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委、政府决策和措施的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在监督重点上,要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影响转型发展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问题背后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或行政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三是在监督力量上,要不断健全监督网络。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的合力,切实使领导干部在有效的监督之下依法履行职责。
二,强化软环境建设,打好项目攻坚战
打好项目攻坚战,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全县上下要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壮大、有利于项目引进落地、有利于项目开工建设的软环境。能不能引来项目,能不能促进企业发展壮大,关键在于软环境建设如何。软环境建设得好,工作做得到位,项目就会不断涌入。反之,就难以引进好项目,引进来也做不大。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今时代,软环境越来越成为城市间竞争的关键所在。我们要加快发展,必须始终抓住软环境建设不放,集中力量,突破难点,积极打造能够吸引项目和促进企业发展壮大的软环境。软环境建设的核心是服务,关键点是强化服务意识,要树立人人都是投资环境的观念,更加自觉地服从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真正做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难、帮企业之所需,为企业和投资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
软环境建设要有刚性措施。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切实维护好投资者和群众的利益。要实行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干扰破坏经济环境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案件要抓住不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分阶段开展好专项治理。对那些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因不作为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要坚决处理,不能简单地批评了事;对那些责任感不强,能力无法提高,作风转变不快的,要及时调整。对涉软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做到直查快办,速查快结。对外来客商投资企业投诉案件和经济纠纷问题,实行领导包案、限时结案责任制,组织专门力量协调解决。对典型案件要进行公开处理。通过严查重惩,使违纪者受到震慑、执法者受到警示、投资者受到鼓舞。
三,依托行政效能大提升,实现提质提速提效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效能提升的动力支撑。要在行政审批改革上做“文章”,从根本上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一是优化审批流程。采取措施,把具有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科室,行政审批部门充分授权,全权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实行“一地办理”,从根本上解决“明进暗不进”、“两头审批”等问题。二是压缩审批时限。有明确办结时限的,要最大限度压缩时限;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制定最短的办理时限;办理时限为一个工作日的审批事项,实行即时办结。三是创新审批方式。推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理高效审批模式。在并联审批方面,采取召开联席会议模式,由全程办事代理窗口主持,召集项目建设相关窗口,为企业和项目开展联审联批;在全程代理方面,重点推进窗口全程代理工作,保证前来办事人员只对一个窗口、一名工作人员,其他环节和后续的审核、审批均由窗口负责代理帮办,解决办事人员多头跑、多次跑的问题。
要把服务创新做为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内容。一是在重点企业和项目建立效能监测点。派驻联络员,建立与企业、项目双向互动联络机制,监督行政机关在企业和项目建设上的效能。二是建立服务群众诉求平台。本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原则,把网上投诉、电话举报、来信来访有效整合,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以最便捷的方式服务于民,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三是开通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窗口办事人员的监督,促进办理事项的提质增速。对被电子监察系统警告的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具体意见,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㈥ 安顺发布最新防控管理通告,每户每3天可指派一人外出采购!

关于进一步细化社会防控以户为

单位隔离阻断疫情传播的通告

(第4号)

三、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封闭由地下车库进入小区的通道,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通道,规模较大小区可保留前后两个通道,按要求实行管控;没有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在楼道口设置关口,按要求管控。

四、村民组只保留一个进出的通道,并按要求管控。非本村民组的车辆、人员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的,必须出具原居住地村(居)委会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五、小区、楼栋、村民组设置的卡口,管控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采取轮班制,不允许人员集聚。尤其是村组卡口,不得有聚众打扑克、聊天等与管控无关的事宜,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全市范围内严禁乡场赶集。

六、城镇居民每户家庭每3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戴上口罩外出采购生活物资,通道(关口)管控人员要做好登记。其他人员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医等需要外,原则上不得外出。

七、1月15日后从外地返回本小区、本楼栋、本村民组的人员要如实向居住地说明相关情况,根据要求进行隔离。各小区、楼栋、村民组不允许向非本小区、楼栋、村民组的人员提供住宿场所,如有提供或知晓有提供情况隐瞒不报,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凡是非本小区、楼栋、村民组常住居民的临时住客,请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第一时间向所住小区、楼栋、村民组管理人员报告,登记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到自己常住家室居住或到指定酒店隔离住宿,隐瞒不报告造成疫情蔓延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所有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群团组织的干部职工,要带头做好防控工作,并管好自己的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辖区工作人员做好宣传引导,按要求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餐、不聚集。尤其是严禁举办宴席,做到婚事延期办,丧事从简办并报网格备案。

十、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一意孤行,造成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和处理。

十一、以上事项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分片包干督促落实。

上述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安顺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㈦ 纪检监察部门有制服吗有什么证件吗

没有制服,也没有特殊的证件,纪检监察人员只有所在单位的普通工作证件。

(7)纪检监察部门疫情防控扩展阅读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

监察是政府部门,是专司监督检查政府机构和政府系统公职人员的机关。各级监察机关(监察局)依据《行政监察法》履行职责。

1993年纪委和监察局实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

㈧ 为什么纪检监察机关不应称为"部门

近年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开展,大量反腐败和纠“四风”的新闻稿件被媒体刊发。但在一些新闻媒体的报道当中,总有笔者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称谓为“纪检部门”或“监察部门”,甚至在一些基层单位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当中,也经常出现有人把纪检监察机关称谓为“纪检部门”或“监察部门”的问题。对此,本人认为有必要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称谓进行探讨和规范,从而让更多的人了解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地位和工作性质,更有助于今后各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记得多年前,有人在报纸上刊文,就公安局应称为“机关”还是“部门” 曾发表过见解,这里对“机关”和“部门”的词义有何区别,我不敢妄加定论,但根据自己日常所掌握的知识,就纪检监察应称之为“部门”或“机关”略谈一己之见。之所以出现将纪检监察机关称谓为“纪检部门”或“监察部门”,我认为,还是源于许多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地位和工作性质的不了解,从而做出的不规范称谓。首先,纪委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按照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报告工作。也就是说,从纪律检查机关的产生过程来看,已经确立了纪律检查机关在党内的地位,各级党委和纪委都是由本级党的代表大会同期选举产生。因此,纪委的产生形式和在党内的位置是有别于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等各级党委的组成部门的。从历史上来看,纪委曾经是各级领导机关的所谓“五套班子”之一,“纪委是党的委员会机构,而不是党的工作部门”(引自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的在线访谈)。因此,纪检机关不应称为“纪检部门”。另外,监察局虽然属于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序列,但从1993年之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政府的监察机关进行了合署办公,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被赋予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也就是人们总说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的意见》规定:“纪委常委会对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负总责”,也就是说监察机关是在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的共同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被赋予了党的纪律检查职能,而不能将监察机关简单的从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机构中剖离出来,这是与其他任何政府组成部门所不同的。同时,在实际工作当中,监察工作以及审计工作都是政府“一把手工程”,是由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直接负责,政府常务副职协助行政首长负责的工作,这就更加确定了监察机关的机构地位和工作性质。只要人们稍加留意不难发现,凡是省级以上党的机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所制定的法律、规章以及条例,乃至在一定时期开展的重点工作当中,都是将监察机关称谓为各级“监察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的。《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也更加明确的将监察机关称谓为“监察机关”或“监察机构”。另外,从更广泛的角度看,凡涉及政府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或职责权限,有关法规依据常会表述为“各级人民政府某某部门”,而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内容时,有关法规依据会直接表述为纪检监察机关。鉴于上述原因,我认为纪检监察规范的名称应为“纪检机关”、“监察机关”或统称为“纪检监察机关”。对于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向有关单位派驻并实行统一管理的纪检监察组织,应直接称其为“某某单位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或监察室、监察分局”。对于一些经上级批准而由其单位内部自行设立的纪检监察组织,由于其成立的方式及其领导体质等原因,本人认为可称其为“部门”。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纪检监察这支“纪律部队”的职能作用势必会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法制的框架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打击和预防腐败的“功效”也势必会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