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在银川市永宁县打工,老板不给发工资怎么办,劳动局也不管,我该怎么办

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是违法的,但是你与公司已经构成了事实劳动法内律关系,这样也是受到容法律保护的。你可以提供员工卡或者名片以及同事的证明来证明你与公司存在着劳动法律关系的,这在现实中是不难做到的。
其次,公司没有按时支付你的工资以及提成,公司的行为是违法的。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或者不按时发放员工工资以及提成的。这里要证明自己的工资数额和提成的数额,工资你可以提供以往的工资条或者工资卡或者同事的证明来证明你的工资数额。至于你的提成,你可以提供房屋中介合同、同事的证明、房屋买卖双方的证明,来证明你的房屋交易成果。
你可以就你的工资以及按照工资的25%的经济补偿和相关的社保费用向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其予以支付。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的或者公司毫无诚意的,你可以向公司所在的劳动部门的监察大队进行举报,要求其对公司做出处理和支付你的工资以及提成。如果仍然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自己的合法权益。

Ⅱ 永宁劳动监察局电话是多少

1、直接拨打12333是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电话。

2、每个地区也各有自己的电话可以拨打114查询。

Ⅲ 夜不收的“哨探夜不收”

从明代辽东地方遗留下来的档案来看,明朝方面“哨探夜不收”的侦察活动最初主要是针对蒙古诸部的。因为“正统以来,瓦剌渐强,东并诸夷,西结诸卫,以撤我之藩篱,所以屡为边患。”如万历九年三月初八日,《三万卫经历司为“窃贼”捕掳永宁堡哨夜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称:
“据守永宁堡卫镇抚刘维藩呈称,本月初三日辰时分,据本堡北方值了军人周云禀称:了见沿边空心样台举放炮火,左右邻台一齐接举,一面差夜不收杨彪等分投走报,一面带领马步官军出堡迎敌,途遇本台值日甲军孟尧禀称:了见境外沟内突出掩伏窃贼约有十数余骑,撞遇预差出哨夜不收洪阻二、薛祥等二名……躲避不及,被贼掳去……具呈到职。据此,缘系窃贼捕掳哨夜事理,拟合呈报。”
又如万历九年四月,义州卫指挥使司“为境外哨探被掳事”给巡按山东监察御史的呈文中禀:本月初七日大镇堡夜不收于贤等六人分为两拨出境哨探,遇“从北来达贼二十余骑”,各役奔走不及,有三人被掳去等情。
明朝文献记载中,多以蒙古为“达”、“虏”,以女真为“夷”。明中前期,以女真诸部、朵颜三卫为阻隔蒙古之藩篱,“建州、朵颜、野人女真、海西等卫,皆我迤东藩篱,赤斤蒙古、沙洲等卫,则我迤西藩篱。昔太宗欲征瓦剌,必先遣使迤东迤西,厚加赏赉,以结其心。故我师之出,瓦剌远遁。”并因此标榜“向来夷汉一家”,以致“墩台俱废,哨了不设。”
说明此前的“哨探夜不收”主要是征对蒙古诸部的,而在与女真诸部相邻的边墙地带、以及针对女真的侦察活动并未引起明廷的重视。直到努尔哈赤公开与明廷对抗时,明与女真诸部尤其是建州女真之间的侦察防御才提到了明廷的议事日程,此后,明之“哨探”的侦察对象便主要转向了以努尔哈赤为首的女真势力。

Ⅳ 澄城都有什么名人

1、杜竟明,原名成志杰,善化乡尖岨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袁多寿袁家河人,陕西省戏曲研究院一级编剧,编有秦腔《游西湖》之《鬼怨》、《法门轶事》等,改编有秦腔《白蛇传》等。

2、严信民,寺前镇人,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副大大,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全国人大一、二、三、五届代表,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

3、白意,字赤献,长润镇人,顺治五年举人,永宁州知州,礼部主事,四川主考,吏部稽勋司员外郎,署郎中。

4、东荣甲,字欣木,韦庄镇人,嘉庆元年孝廉方正,刑部员外郎。

(4)永宁监察扩展阅读:

历史文化:

澄城县已有1500年的建县史,秦汉的宫殿遗址、隋唐的精进寺塔、明代乐楼等属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驰誉中国水利史的战国时“龙首坝”工程经民国水利大师李仪祉等先贤改造后至今仍惠泽着澄城、大荔。尧头陶瓷烧制技艺、澄城刺绣荣列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澄城有陕西省最大的现代化县级博物馆,馆内矗立的众多拴马桩石雕被美术理论家誉为“庄户人家的华表”、“地上兵马俑”。

Ⅳ 袁崇焕是忠臣还是奸臣是冤死的不是

请去看看现在的袁粉就知道了,这些袁粉觉得袁督师冤枉啊,大明昏庸啊,吃袁督师的百姓愚昧啊,这样的王朝怎么不该灭亡呢……还有个别极端的喊出 我们这种谋杀英雄的民族怎么不被灭亡啊……现在明白为什么乾隆要给袁崇焕翻案了吧?

其实真要看点书就明白了,袁崇焕冤个P,光是开市卖米这一条就够他夷三族的了,他要开市崇祯早就下旨说了西夷勾结东夷,不准开,但袁崇焕非说这是拉拢蒙古人心,崇祯才妥协不过也说的很明白,不准开市,要救济他们就按人头发米,要是这批粮食落到后金手里就按通夷罪治你袁崇焕

大明律:通敌罪夷三族……

就光这一点就可以说袁崇焕不冤枉了。没有任何一本史书说袁崇焕没犯下这罪,就算是给袁崇焕翻案的 明史 白冤疏……这些书都不得不承认袁的罪,只是说袁是很忠心的,不是有意卖国……

更何况崇祯一直很挺袁,就是袁被抓了崇祯都一直在给他开脱,不仅不提通夷罪这些事,还说:“平辽还是要靠袁蛮子”想把袁崇焕丢牢里等风头过了再把他捞出来,但是袁实在是罪证确凿,每一个大臣都说袁有罪,袁的心腹也不得不承认袁有罪只是写书说袁很忠心不是有意的

京城里还暴发过上万百姓游行示威要求处死袁崇焕的事件,还是锦衣卫抓人才弹压下去

崇祯这才不得不下旨剐了袁贼,就是这样还是从宽处理,按照给袁的罪名应该是还要把他的家人贬为奴隶的,但是崇祯只剐了袁

袁一被剐,百姓争相掏钱食其肉,有些人说这是被朝廷蒙蔽了,P,明朝是有民办报纸的别把那时候的人想的和某些朝代一样傻B,退一万步讲就算所有官方邸报民间报纸一起把百姓糊弄了,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好比本朝那个坐飞机叛逃的某人被抓了回来,你可能想杀他,甚至可能想吃了他,但是你会花大几百块钱去买他身上的一块铜钱大的小肉片么?不是有极大的憎恨,仅仅是被蒙蔽了的话会出现上万人拿着大把的银子去买那么一小片肉只为了咬一口解恨的盛况么?

Ⅵ 想知道关于浙江省永嘉县枫林镇花坦乡汤岙村或者龚埠村的历史和故事

就一个村能有什么故事啊

Ⅶ 永宁煤矿现在老板更不把工人回事,下五个月工资不发.现在这个老板太利害,我们在吕梁告不了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Ⅷ 银川永宁望远的药厂会搬吗

官方已明确回答没有搬迁计划了。一个药厂的搬迁费用十好几亿,永宁财政一年才几个亿,搬不起。问题出在环保局,环保监察。他们一年因为偷排问题罚一个药厂几十万,但治理设备开起来一年就要几千万,违法甚至会有巨大得利。只能投诉解一时之臭了,环保投诉一次大概可以保证隔天偷排没那么严重。

Ⅸ 崇廉尚洁事迹

你好

1.蒲松龄:妙诗讽贪官

清代,有位侍郎名叫毕际,他邀请《聊斋志异》的作者蒲松龄和一位尚书到他家做客。宴席上,尚书提议饮酒对诗,要求三字同头,三字同旁,韵脚不限。毕际是东道主,首先咏道:“三字同头左右友,三字同旁沽清酒;今日幸会左右友,聊表寸心沽清酒。”因蒲松龄和那位尚书正好分坐在左右,他巧妙地将宴席上的情况咏入诗中。

尚书是个贪官,平日目中无人,欺压百姓。他接着咏道:“三字同头官宦家,三字同旁绸缎纱;若非朝廷官宦家,谁人能穿绸缎纱?”其诗大有盛气凌人之势。

蒲松龄沉思片刻,高声吟道:“三字同头哭骂咒,三字同旁狼狐狗;山野声声哭骂咒,只因条条狼狐狗!”诗中用“哭骂咒”反映了劳苦人民的一片怨言,用“狼狐狗”来影射像尚书这样的贪官。

2.苏东坡:丹心要学月月红

苏东坡是我国北宋时期的一位著名诗人。他在担任徐州知府时,以为官清廉、刚正不阿、不畏权势,执法严明著称,受到徐州百姓的称道和传颂。至今徐州城乡还流传着他不少的佳话。

苏东坡五十岁的时候,家人要为其祝寿,苏东坡一再制止,并嘱咐家人不准宣扬。谁料,寿辰这一天,来了一个送礼人,双手抱着一盆盛开的月季花,家人便问:“请问尊姓大名,有何事?”来者说:“我叫赵钱孙李,来祝寿的。”家人听罢,奇怪地笑道:“那有这样的名字呢?”来者说:“我本姓赵,右邻姓钱,左邻姓孙,对门姓李,知府大人今年五十大寿,大家推荐我送一盆月月红,给知府大人做寿礼。”家人听后,知是百姓心意,本想收下,但大人从不收礼,只好叫来者说出理由,那人思忖片刻,道出:“花开花落无间断,春去春来不相关。但愿大人常康健,勤为百姓除赃官。”家人把诗写在纸上,叫仆人把诗送给苏东坡看,让他来处理此事。不一会苏东坡出来,亲自收下那盆月季花,笑着咏诗道:“赵钱孙李张王陈,好花一盆黎民情。一日三餐抚心问,丹心要学月月红。”

后苏东坡虽赋闲回家,但他一生清正廉明、惩贪除恶的好名声却在民间永远流传。

3.包拯:嫉恶如仇,铁面冰心

包拯,字希仁,宋庐州合肥(今属安徽)人。少年时,包拯就勤奋好学,“不为戏狎”;成年后,他十分注意砥砺名节,立志做一个有所作为和情操高尚的人。宋仁宗天圣五年,未到而立之年的包拯就中了进士甲科,被任命为大理寺评事,出知建昌、天长县,累迁端州知州、监察御史、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卒于枢密副使。他为官二十多年,严于律己,以铁面无私,执法不避亲党著称,是北宋时期最有影响的一位清官,赢得了历代官民的敬重。

生活在朝政腐败、贿赂公行时代的包拯,却十分讲求为官清廉,即使稍不检点的行为,也不能为他所容。包拯在做御史中丞时,曾连续弹劾了两位三司使----张方平和宋祁,他们在朝廷是很有影响的人物。张方平在执掌三司使大权时,有一个开酒坊的富翁刘保衡,因拖欠官府小麦,折合一百多万钱,借贷无着,只有变卖家产,以偿债务。这时,张方平便廉价收购了刘家的宅院。这桩不名誉的事被包拯知道后,上奏仁宗,罢免了他的三司使职务,贬为滁州知州。新任三司使宋祁,上任前在四川做知州,那时名声就不好,他终日游宴,生活异常豪奢。他代张方平出任三司使不久,就在包拯等台谏官员的一片“交劾”声中,被贬为郑州知州。宋仁宗在连罢两任三司使后,深感需要由一个能廉洁自律的人执掌三司。经过一番权衡,他决定让包拯以枢密直学士的身份代理三司使。可是,“命下之日,外议喧然”,许多大臣都不理解,以为这样会有“取而代之”之嫌,就连曾经极力举荐过包拯的欧阳修,也认为包拯这种做法有“牵牛蹊田而夺之牛”的味道,是“罚已重矣,又贪其富”,做得太过分了。然而,包拯并未因此退却,他毅然接受了这一新的任命。且一改旧制,使“民得无扰”,旋被正式任命为三司使。后官拜枢密副使,再迁礼部侍郎,但辞而不受。

包拯为人,“天姿峭直”,从不会装出一副假惺惺的面孔取悦于人。他嫉恶如仇,执法不避亲党,所有故旧、亲朋的请托,都被他一概拒绝。他更珍视自身的廉洁,虽贵为朝廷重臣,“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他最痛恨贪赃枉法的人,曾作遗嘱道:“后世子孙中若有做官的犯了赃罪,生前不得让其进家门,死后也不许葬入包家的坟地。如不遵守我的遗训,就不能算我的子孙。”

包拯死后,包公的形象在戏剧舞台上大放光彩,历久不衰,其中虽也有不少夸张的成份,但他一生的功绩和建树是不可磨灭的。至今,安徽合肥的包公祠里,还有一幅对联,称颂他的美德:

照耀千秋,念当年铁面冰心,建谠言不希后福;

闻风百世,至今日妇人孺子,颂清官只有先生。

4.于成龙:“清官第一”

被康熙皇帝称为“清官第一”的于成龙,山西永宁人,原是明朝诸生,崇祯年间曾考取过副榜贡生,顺治18年被清朝授予广西罗城县知县,开始了清廉卓越的仕途生涯。

于成龙任广西罗城县令时已45岁,家产尚可维持生计。当时,罗城属柳州府,偏处山隅。传说那里。“蛮烟瘴雨”,北方人难服水土,生还者十不一二。亲朋好友多劝他勿往。于成龙以“古人义不辞难”自勉,变卖部分家产,凑足盘缠100两。他将祖传田产文券交付长子于廷翼,叮嘱道:“我做官不管你,你治家莫想我。”路上,于成龙去看望一位同窗好友,披沥肝胆道:“我辈虽无科第份,上古之皋夔(kui)稷契岂尽科目中人耶?我此行决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天理良心’四字,子素知我于莲池书院者,敢为子质言无隐。”一席话,无异于于成龙的就职宣言,其一生所为,亦如其言。

罗城的实际情况,比传说有过之而无不及。当时,罗城县城只有居民6家,草屋数椽。县衙门没有门垣,院中长满荒草,中堂仅3间草房。东边是宾馆,西边是书吏舍,中间开一门,后面是内宅,茅屋3间,没有墙壁,破陋不堪。“虎啸猿掷,白昼行庭中”。百姓鸠形鹄面,如惊弓之鸟,无心生产。于成龙路上已染病在身,此时心中亦有些愁苦,却“扶病理事”。他堆土石为几案,在楹下支锅做饭,晚上睡觉头枕一口刀,床头放两支枪,以备不测。就在这种情况下,于成龙着手安定社会秩序,恢复地方经济,经过艰苦努力,取得明显成效。

更难能可贵的是,于成龙不仅以地方官的身份治理罗城,还以他自身的人格感化百姓,与百姓建立起家人父子般的亲密关系。于成龙到罗城之后,公事之余“则据案读书,数钱贳恶酒独酌,醉则隐几而卧,或竟日不冠履,既数日,吏民乐公坦怀易亲,皆乐就”,恭敬、亲热地称他为“阿爷”,或3天,或6日,到衙门环集问安,家中婚丧嫁祭,事事与他商量。

于成龙除朝廷俸禄外,分文不取。他自奉菲薄,生活清苦。离开老家时,他雇了5名壮仆相随。不料这几人适应不了罗城的生活,又黄又瘦,不久便病死1人,逃走3人。于成龙的儿子在老家,见到逃回的仆人,又寻觅4人,打发到罗城。这几个人仍然不适应,病死3人,剩下的一个昼夜号啕,一如疯魔。不久,这个仆人和原来剩下的那个仆人都弃他而去。百姓日富,感激于成龙实心任事,此时见状,十分不忍,每天早晚到衙门看望于成龙。有人还凑钱送给他,“跪进云:‘知阿爷苦,我百姓每供些少盐米费’。公笑谢曰:‘我一人在此,何须如许物,可持归易甘旨奉汝父母,一如我受。’众怏怏持去”。几年之后,于成龙的儿子来罗城看望他,百姓闻之,“则大喜奔哗庭中,‘阿爷人来,好带物安家去!’又进金钱如初,公又笑谢曰:‘此去我家6000里,单人携资,适足为累!’挥使去,众皆伏泣,公亦泣,卒不受。”

于成龙不仅受到百姓的爱戴,也受到上司的器重。康熙5年,广西秋试,于成龙任外廉官。当时,众廉官皆美服盛饰,带着面貌清秀的随从,而于成龙“布袍数浣,破被如铁,—苍头从”。众廉官互相周旋寒暄,对于成龙则“指目揶揄”。广西巡抚知道于成龙廉洁奉公,政绩卓越,便指着敝衣垢褛的于成龙说:“必罗城令也!”当即委以重任。于成龙处理诸务,果然精审曲当,抚台大喜,“因与极论时事所首及古今成败是非得失之迹。公掀髯抵掌,词气激昂,具有伦要”。第二年,于成龙受到抚台荐举,升任四川合州知州。罗城百姓听到于成龙离去的消息,“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百里,哭而还”。

四川迭经丧乱,合州所辖3县,遗民百余户,赋重差繁,百姓生活困苦不堪。于成龙上任之后,先免除官员的随从之费,自己仅畜一羸马,以家仆自随。当时,官场积弊颇多,地方官员以土特产“孝敬”上司,几乎是一项约定俗成的规矩。有一次,郡守下帖,让合州送鱼。于成龙很不以为然,说:“民脂膏竭矣,无怜而问者,顾反乃乐鱼,且安所得鱼乎?”他不但不送鱼,反而书陈合州荒芜困苦状况。郡守自知理亏,不但未怪罪他,反而裁革了10余件对合州不合理的摊派。

康熙17年,于成龙因政绩卓著,迁福建按察使,主管福建司法事务。福建自宋代以来,便是市舶重地,当官发财甚易。于成龙先后任两司长官,已是封疆大吏,他仍然不改初衷,两袖清风,一尘不染。“外番贡舶或有所献,公悉屏斥。或呈样香,一嗅即还之。贡使皆啮指作礼,谓译使云天朝洪福,我侪实未见此清官也。”“随征满汉大臣朝使者,时或来过,径入卧内,或绕署闲行,曲房阿阁,无不历览,几案间惟蛛罗鼠迹,一竹笥贮朝服,二釜备炊爨(cuan,烧火煮饭),文卷书册数十束,此外都无一物。”

这时,于成龙不仅以他的廉洁,也以他的政绩卓著蜚声朝野。康熙19年,于成龙迁直隶巡抚。直隶在皇帝辇毂之下,满汉军民杂处,豪强兼并,地方无赖动辄投允入旗,白日杀人,莫可穷诘。八旗庄头呼噪公堂,有司敢怒而不敢言,只能仰天叹息。俗称京兆难当。于成龙却以他的廉洁、果断,刚正不阿,将直隶治理得井井有条。他“编保甲,严连坐,以清盗源。锄豪强,严隐占,以苏穷困。令下各属奉行唯谨,公仍不时单骑行旅肆中,密切廉访,诸有违抗,立置之法,无所假贷,自是人人惴惴,无敢有干公法令者,而盗以息,民以安。”他还罢免当地州县私加馈遗上官旧习,免除宣化1800顷水冲沙压地的钱粮,主持治赈救灾,疏劾贪墨官吏……不久,于成龙的治绩传遍京师。康熙20年,于成龙依例进京入觐。召对时,康熙皇帝褒奖他“清官第一”,并询问黄州剿抚情状。于成龙十分谦恭,对曰:“臣惟宣布上威德,未有他能。”当年冬天,于成龙被提升为江南、江西总督。

这一年,于成龙已65岁。他久居高位,但勤于政事,克己奉公,丝毫不减当年。母亲去世后,他先请假回家葬母,然后雇了一辆骡车,与幼子同坐,各袖制钱数十文,沿途住饭店不入公馆,悄无声息地到达江宁任所。于成龙上任后革加派,剔积弊,整饬风化,劝导吏民。在《饬励学政事宜》结尾处,他用朱批写道:“衡文者爱惜人家好文字,尔子孙有文字定为衡文者爱惜,若一味爱钱,只恐子孙纵会做文字,决不出头,更恐神鬼怒恨,生出瞎眼子孙,上长街唱莲花落,要看字也不能够了,莫笑老夫迂谈。”他的细致,认真,用心良苦,由此亦可见一斑。

两江是赋税重地,人文渊薮,日常政务繁剧,于成龙处理政务常常通宵达旦。他性好饮酒,至是常常累月不得一醉。他常利用公事之余,微服出访,了解民间疾苦,属吏操行。一些平日鱼肉百姓的地方官遇见白发伟躯者便胆战心惊,以为是于成龙私访,亦不得不有所收敛。

于成龙做官从不带家属随任,这时因年事已高,才带小儿子在身边侍奉。他每日粗茶淡饭,江南人给他起外号为“于青菜”,以示亲切、景仰。江南风俗好奢侈艳丽,至是上行下效,民俗大变,人们摒弃绸缎,以穿布衣为荣,“士大夫家减舆从,毁丹垩,婚嫁不用音乐,豪狡率家远避……,政化大变。”

康熙23年,于成龙卒于官,终年68岁。临终前,将军、都统及属吏入视,见于成龙生活清苦,私人财物只有一袭绨袍,几罐盐豉。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传出,百姓罢市聚哭,家家绘像奠祭。康熙皇帝闻知于成龙临终前的状况,十分感慨,赐予和他的操守相符的封号“清端”,以示褒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