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质监站
1. 工程监理和质监站是什么关系
质监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主管施工质量方面的一个主要部门,在技术归口管理上是监理公司的主要上级单位,监理公司的质量方面的业务主要是受其领导。
2. “质监站”与“质检站”有什么区别
质监站”与“质检站”区别如下:
1、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回设局)对工答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2、质检站是有检测资质的企业,负责检测施工材料的性能是否合格,如若合格它可以出具合法性的报告,可供报告使用者参考。
(2)沂源质监站扩展阅读
质监站的监督职能是: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3. 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干什么的
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内容:
1、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2、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3、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
4、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
5、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3)沂源质监站扩展阅读: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4. 质监站与质检站区别
1、质监站与质检站性质不同。
质监站是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是国家的行政管理部门 ,它的职能是监督建设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承建单位的人员资质是否满足国家的要求,此部门负责建设过程中,进行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管和竣工验收的评审通过等工作。
质检站是有检测资质的企业,负责检测施工材料的性能是否合格,如若合格它可以出具合法性的报告,可供报告使用者参考。
2、质监站与质检站所从事的工作不同。
质监站行使质量检监督功能,质检站行使检测功能和接受社会检测业务。
3、质监站与质检站针对的对象不同。
质监站针对的是各个施工单位和项目人员,质检站针对的是施工材料及相关规定规范。
(4)沂源质监站扩展阅读:
质监站主要是代表政府职能部门(建设局)对工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对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质监站受理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注册,巡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核查参建人员的资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监督工程建设的各方主体(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设计勘察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的质量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法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质量事故。
监督检查工程实体的施工质量,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专业设备安装等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质量。
对受委托的工程进行质量鉴定监督。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完成住建局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5. 山东沂源质量技术监督有哪些部门
沂源县质监局内部机构设置
局内部机构设置
一、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工作。
2、负责全局会议的筹备、协调组织。
3、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情况反映。
4、负责制定加强机关建设有关制度、计划,起草局有关综合性文件、材料等日常政务工作。
5、负责督查机关作风建设和局属单位年度目标分解、工作情况的调度检查,研究、总结、布置各阶段工作,及时上传下达。
6、负责文件的登记、传阅、保管、清理、归档等工作。
7、负责办理领导批示、人大、政协提案和重要文件,并及时通报情况。
8、负责协调全局财务规划、基建计划、项目投入、政府采购的审核上报,抓好财务经费的使用管理。
9、督促检查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卫生、安全保卫及协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公用物品和公共设施的监督和管理。
10.负责局机关的车辆管理、物资管理、临时工使用管理及接待保障工作。
11、负责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工资调整及人员考核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特监科)
综合业务科
1.负责组织宣传贯彻《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及相关法律法规。
2.负责推动质量兴县战略、名牌战略的实施,指导帮助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和国家免检产品。
4.负责全县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工作。
6、调查全县产品质量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7、其他质量管理工作。
特监科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特种设备安全法规、规章,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县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3、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场、(厂)内机动车等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维修、改造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有关安全法规、规章、技术规程的行为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4、依据市局授权对特种设备使用进行许可。
5、组织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培训。
6、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有关事故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监督管理科(区域监管办公室)
1、制定全局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规划,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及相关证件的管理。
2、监督指导全局系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上级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并监督实施。
3、负责局案审委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时召集局案审委会议,承办有关行政案件的审理、复议及诉讼。
4、承办有关涉及质量技术监督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作。
5、负责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批办和听证工作。
6、负责全局系统有关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文件、报告的制定、起草和报送工作。
7、制定与企业生产许可证有关的各种工作计划和年审计划,重点是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
8、为企业申办生产许可证提供咨询服务。
9、负责生产领域与食品有关的其他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标准所(质检所)
标准所:
1、负责全县工业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和企业产品标准审查、备案管理。
2、负责全县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并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3、负责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综合管理。
4、负责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的管理。
5、负责组织机构代码办理和条码申报工作。
6、负责对企业标准化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7、负责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信息咨询、标准查询服务。
质检所:
1、负责对全县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向政府、社会提供公正检测数据,向社会提供质量信息。
2、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对企事业单位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及时帮助其分析原因,拿出措施加以改正。
3、承担新产品批量投产前的质量鉴定检验任务。
4、承担购销双方产品质量争议的委托检验、仲裁检验。
5、承担市县局下达的指令性产品检验任务。
6、对内部工作人员及企事业单位质检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业务培训。
7、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五)计量所
1、组织宣传贯彻《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2、根据本区域的实际情况,负责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3、保证本行政区域内量值传递的准确可靠,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制定计量行政监督管理的各项(检定、检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造、修理、销售计量器具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4、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器具执行强制检定、非强制检定、仲裁检定等法律规定的检定检测任务。
5、为计量行政执法提供技术保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六)稽查队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
2、查处生产、流通领域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
3、承办消费者和用户关于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锅容管特等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4、承办上级交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
5、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分局设置
共设城区一分局、城区二分局、南麻分局、悦庄分局、东里分局、鲁村分局六个分局。
分局职责:
1、负责辖区内的区域监管工作。
2、负责辖区内产品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定检计划的落实和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的计量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内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计划并负责落实。
4、负责对辖区内企业标准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区域监管巡查,督促辖区内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6、负责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与质监工作有关的问题。
7、负责辖区内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辖区内违反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8、积极向辖区内企业群众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
9、做好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6. 质监站属于建设局的什么单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7. 请问建设局质监站是什么单位是企业还是事业这个单位怎么样
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