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局党组复(党委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并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受理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级党员干部的违反党纪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纪委)报告,并进行初步核实;对本部门所属单位重大违反党纪案件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对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
4、受理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对所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纪检组主要职责与权限:
1、协助局党组(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对所属单位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
2、检查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并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3、受理对本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所属单位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同级党员干部的违反党纪情况,及时向上级纪检组(纪委)报告,并进行初步核实;对本部门所属单位重大违反党纪案件和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问题,作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对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作出处分决定。
4、受理本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所属单位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
5、负责对所属单位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6、完成上级纪检组(纪委)和本部门党组(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室主要职责与权限:
1、工作职责:
(1)检查监察对象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协助本部门抓好本部门及直属单位、所属单位的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本部门研究、制订本系统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
(3)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监督检查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勤政廉政状况;负责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和所属单位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6)完成所在地政府监察局和本部门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⑶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的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
二、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部署。指导局机关及全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三、负责基层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党风党纪和廉政建设教育。
四、受理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和公务员违反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上述人员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
五、查处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及教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六、负责教育系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七、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干部和单位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等败坏党风行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八、配合有关科室,做好接待信访工作。
九、承办上级部门转办的及局领导阅批的信访件。
十、依据《审计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审计工作,并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
十一、负责对直属单位学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审计调查,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十二、负责开展对学校教育经费,重点项目的专项审计和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
十三、对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学校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情况及财务收支管理中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和监督。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认真做好月统计报表和信访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十五、做好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⑷ 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纪检监察工作主要内容是:

1、做好社区党总支的参谋和助手,协助总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履行纪委的四项职能,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在我社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助党总支采取多种形式,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拒腐防变的能力,积极开展反腐败斗争。

3、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和群众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及建议、反映等。

4、检查、审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犯党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案件,决定或改变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5、维护党员享有党章规定的权利和其它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和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6、授理控告和申诉,授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维护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利。

7、承办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宜。

拓展资料:

纪检监察定义:

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的机构,是党的“两委”之一(即党委、纪委),是“五套班子”之一(即“五大家”——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它是党的一届委员会,不是党委部门,其规格高于党委部门(即宣传部、统战部、组织部、政法委等),是专司监督检查党的机构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查处违纪党组织和党员的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纪委)按照党章规定履行职责。

参考资料:网络纪检监察

⑸ 纪检监察工作

一、概况

2012年,学校纪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深入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学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党风廉政建设

学校坚持把落实责任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龙头,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力度。2012年年初,及时召开党委常委会和学校201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和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学校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12年度工作任务。及时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共分解37项任务,涉及60个部门。党的十八大召开后,认真组织学习十八大报告、中纪委报告,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实行领导干部按年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制度,2012年党委书记、校长与7位副校级领导签订了责任书,9位校领导分别与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并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班子成员通过参加民主生活会、听取年终考核述职述廉等形式切实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重点加强党的政治纪律教育,加大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反对和纠正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编造和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等行为。加强对学校课堂、论坛、讲座和校刊、校内广播电视、校园网的管理,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直属高校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均通过集体研究做出决定。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接受教育部对学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并得到检查组充分肯定。

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

认真落实贺国强同志在部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严把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学术诚信等“七个关口”。纪委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认真开展招生监察,监督高考招生录取过程,重点对艺术类学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以确保招生的公开、公平、公正。2012年7月19日,学校接受了北京市2012年高校招生巡视检查,高考招生工作得到检查组的高度评价。加强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严禁校内单位及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班。按照“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要求,加强对基建、物资采购等领域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参加校内基建、物资设备采购、维修等领域全部招投标项目评标过程,参加处理废旧物资竞价拍卖过程,并根据需要参加重大项目的前期考察和重点工程验收工作,促进了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进一步规范。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 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加大学校科研经费监管力度。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在全校教师中开展学术道德教育,发放《科研诚信——负责任的科研行为教程与案例》一书。

五、惩防体系建设

1.加强宣传教育。2012年开展了以“保持党的纯洁性,构筑廉洁校园文化”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编发《中心组理论学习参考——党风廉政建设专辑》,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北京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发放《高等学校教职工廉洁教育读本》、《大学生廉洁知识读本》各800册,举办《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图片展。

2.加强制度建设。2012年新制定或修订了《党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等8个反腐倡廉相关制度。据不完全统计,学校现有反腐倡廉相关制度248个,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进行了学校制度清理的相关准备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对领导干部执行收入申报、礼品登记上交、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情况进行监督,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招聘、职称评聘等工作进行监督,对学校重大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和学校管理的规范化。

4.加强信访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信访办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举报工作。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提高信、访、网、电一体化水平,依法保障群众信访举报的权利。加强信访监督工作,对有违纪苗头和轻微违纪行为的干部,早提醒,有效预防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参加北京高校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培训及考试,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六、专项治理

1.认真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学校坚持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持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学校各种收费行为。2012年5月召开了学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会议,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参加,学习贯彻2012年教育部、北京市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治理“小金库”会议及文件精神,并对学校工作进行部署。春季、秋季两次开展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2.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自查自纠,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专项检查,论坛、研讨会、庆典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等,强化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了学校各项管理。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学校纪委2012年召开全委会议2次,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上级工作部署,深入研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认真落实纪委会议精神,积极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纪检监察干部按要求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及会议,切实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加强与兄弟单位的工作交流,承办了教育部直属高校纪检监察第六片组会议。贯彻落实《北京高校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认真对照考核指标体系,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八、其他工作

1.起草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2.完成学校迎接北京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达标检查相关工作。

⑹ 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内容有哪些

就是教育系统的人员贪污受贿,工作渎职等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