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质量技术监督局
㈠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17个职能科(室、局)。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事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公共关系、机要交换、信息与宣传、建议提案办理、文书档案管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等工作;组织和协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科(法规调研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政策;负责对相关法规的调研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工作业务基础建设,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编制全市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承担局机关和局属参照单位、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指导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国内援贷款项目管理工作;制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汇总编制本局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贯彻实施国家、省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负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运营和就业资金、中央和省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负责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违规案件进行查处。
(四)公务员科(对外称市公务员局)
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公务员职位管理、考试、考核、录用、职务任免和升降、交流(调任、转任)、回避、奖惩、辞职、辞退、日常登记和管理等政策规定;承办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工作;按权限审核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宜;组织协调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建立和完善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信息库;承担全市公务员和参照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办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对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项目和对象进行审核。
(五)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农民工服务指导科)
拟订全市就业、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及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和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办法;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办法;负责国家有关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在浔就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和办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六)人力资源市场科
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市人力资源中介机构设立审批,依法管理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具体承办“三支一扶”人员的招募和管理工作;承办援疆、援藏人员的选派、拟订退役运动员和现役军人家属安置计划和办法。
(七)军官转业安置科(九江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军转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安置计划和办法;指导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组织落实全市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协调做好全市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指导协调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负责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拔尖人才的申报、选拔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定居的政策;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办法;承办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相关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
(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的各项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并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核准工作;承办机关工勤人员和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的调配、新进人员的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等工作;承办事业单位人员考核、惩戒、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
(十)工资福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因公伤残、死亡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
(十一)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管理科)
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关系政策、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本市劳动标准制订工作;全面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监督执行国有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承担企业人员的调配工作;承办特殊工时制度审批;负责企业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统筹拟订全市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
(十二)劳动监察科(对外称市劳动监察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受理我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投诉、举报;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依法行使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局内有关法律事务。
(十三)职业能力建设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拟定培训规划,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和实施全市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实施国家、省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政策;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培训、考核、晋升工作;综合管理职业技术等级评定及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承办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承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培训机构的设立审批。
(十四)养老保险科(农村社会保险科)
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政策并组织实施;执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征缴、个人帐户管理、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非因工及因病死亡丧葬抚恤费、遗属生活补助等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办理市直参保单位职工正常退休和全市参保单位职工提前退休(病退、退职、军队转业干部、改制企业女干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核审批手续;负责市直参保单位职工出生时间、工龄的认定工作;指导社保经办机构制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及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保经办机构制定农村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及基金管理办法。
(十五)医疗保险科
贯彻国家、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我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和完善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并负责组织实施年审考评工作;负责监督执行疾病、生育期间的津贴标准;拟订和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拟定和完善全市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政策、规划和标准;承担全市困难企业界定审核和补助资金测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计分析及报表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解释工作。
(十六)工伤保险科
贯彻国家、省工伤保险政策和标准;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管理办法;组织拟订工伤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并负责组织年审考评;承担全市工伤保险统计分析和报表工作;承担全市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测算、行政复议及诉讼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解释工作。
(十七)人事科(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管理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的人事档案。
市外国专家局(副处级)。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重点产业、企业的引智工作;编制引进国外智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来浔工作的外国专家;归口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国外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负责引智成果的示范推广,建立国外智力引进成果推广体系,制定成果鉴定、评估、表彰奖励及推广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外引进信息网络,建立并完善市级国外人才库、引进项目成果库及翻译人才库;承担引进国外智力的宣传工作,组织有关国外智力引进的经验交流;会同公安、安全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外国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委(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增挂市纪委派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工委牌子。
㈡ 九江市市长是谁
·书记
·钟利贵
·副书记
·殷美根 ·冯静
·常委
·朱建国 ·华金国 ·魏宏彬 ·徐森鸣 ·刘建平 ·张玉生 ·汪泽宇 ·李晓刚
·代市长
·殷美根
·副市长
·魏宏彬 ·刘建平 ·卢天锡 ·吴锦萍 ·廖凯波 ·李伟 ·熊永强 ·陈光明
㈢ 九江电动车如何办牌照
九江市超标助力车管理暂行办法
笫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超标汽油机助力车、电动助力车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城区道路交通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超标汽油机助力车、电动助力车,是指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又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装置驱动并上道路行驶的两轮车辆(以下统称超标助力车)。
笫三条 本办法实施前己经购买并上道路行驶的超标助力车,应当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参照摩托车管理。本办法实施后购买的超标助力车不予办理临时通行标志, 不得上道路行驶(以来历凭证为准)。
超标助力车办理临时通行标志期限为2012年2月1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逾期不再办理。
笫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九江市城区范围内,各县(市、区)参照此办法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超标助力车的登记管理工作。超标助力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临时登记证,悬挂临时通行标志后,方可上路行驶。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执法局、市公安局、市物资集团公司、浔阳区政府、庐山区政府和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做好超标助力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笫五条 申请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应当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120日内到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超标助力车限本地住所居民和具有合法居住权公民登记使用,且一人只限登记一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核发临时通行标志时,应当认真审核超标助力车所有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住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采取简化手续,合理设置办证点,方便申领人办理临时通行标志,并将办理时间、地点、程序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驾驶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应当持有轻便摩托车驾驶证(F照)和购买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每两年进行一次查验,查验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笫六条 申请办理超标助力车临时通行标志,车辆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机动车查验表和查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车辆属个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本市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及复印件;车辆属单位的,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购车发票及复印件,购车发票丢失的,提交车辆所有人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明;
(四)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笫七条 临时通行标志注册登记事项包括:
(一)所有人的姓名、住地、身份证明以及联系方式;
(二)生产企业名称、车辆品牌、型号和出厂日期;
(三)车辆的结构、主要技术参数。
笫八条 已办理临时通行标志的超标助力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双方当事人应在所有权发生转移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临时通行标志到原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填写申请表、 机动车查验表和查验车辆,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车辆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有效期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车辆原所有人和现所有人共同签署的所有权转移协议或者车辆继承、赠予和人民法院裁定、判决等能够证明有关行为的相关文书;
(四)禁止其它地(市)超标助力车转入本市。
笫九条 车辆临时通行标志丢失或损毁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换领。
笫十条 临时通行标志含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登记证,式样由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禁止伪造、转借、涂改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临时通行号牌、临时登记证;
临时通行标志有效日期统一签注到2017年5月28日止。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临时通行标志收取工本费, 依据省人民政府财政、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并将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国库。
第十二条 严禁改变超标助力车已登记的结构和主要技术参数。
第十三条 悬挂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上路行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临时登记证,按照规定悬挂临时通行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号牌。
(二)取得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应当在机动车道最右侧或者摩托车专用车道上行驶,不得载人,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戴安全头盔,并遵守机动车通行的有关规定。
(三)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临时登记证、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第十四条 悬挂临时通行标志车辆违反交通安全的,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后,国家和省如有新的法律法规出台,按新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㈣ 九江市湖口县在哪里办焊工证
九江市湖口县在哪里办焊工证;在湖口县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培训考焊工证 。。。
因为焊工证是属专业技术就业的上岗资格证件,一般是需要经过培训后,经考核合格领取的。
(一般是由安监局统一指定的培训学校培训考,正规证件,网上是可查的)
加上焊工证,是焊工特种行业操作证的简称,可以从厂矿生产、制造、维修、建筑安装行业等工、农、商业等行业人员上岗所需的证件之一。
发证机构是全国各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简称安监局)。
㈤ 九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办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流程需提交什�
一、审批事项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审批
二、办事依据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6号令)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5号令)
3、赣食药监械〔2013〕5号发布的《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4、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及审查表
三、申报材料
申办单位对照江西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检查验收标准进行筹建,筹建完成后,向我局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报告;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本表可从省局网站http://www.jxfda.gov.cn/办事指南项下载。所填入内容除签名外不得手写,必须打印,打印后报送的申请表不得擅自涂改,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申请表中经营范围高类别项不能涵盖低类别项,一类产品不用填报);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以及有关人事决定的文件。
5、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质检员等技术人员的任命文件,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个人简历。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明细申办A类需要大学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医疗器械从业经验;申办B类需要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和3年以上医疗器械从业经验;申办C类需要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医疗器械从业经验; 申办D\E类需要大学大专以上学历和1年以上医疗器械从业经验),具体详情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现场验收标准中专用部份。并具有从事医疗器械工作的实践经验。质检员应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以上相关专业指:医学、药学、物理、化学、机械、电子、生物、护理)。经营第三类植入性医疗器械的应配备有临床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申报材料受理后,质量负责人另行参加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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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九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否具有通信类产品检验资质
相关委托检验和技术服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准确说是一个技术类事业单位、仲裁检验与鉴定、使用本区域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比如检验岗位,工作内容都有所区别。\r\n另外、管理岗位;管辖区域内授权范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不知道你是指单独的质检所或是计量所还是计量质检业务综合检测所、维护,不过其主要任务是管辖区域内工作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进行量值传递、工作计量器具检定测试与校准,计量标准器具,得看你具体从事的是什么岗位、后勤岗位。检验岗位对专业技能方面的知识要求就比较严格一些,建立
㈦ 九江市技术监督局怎么走
九江市技术监督局在西一路口,很多公交都经过。站点叫市工商局下车就可以了。
㈧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于2006年06月19日在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易阳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等。
法定代表人:易阳平
成立时间:2006-06-19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40621000568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开发区长江大道330号(管委会大楼701室)
㈨ 九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否有权到工地抽检
您好,是有这个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