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
Ⅰ 2020年现任吉林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是谁
2020年现任吉林市人大监察和司法为主任是谁?你到吉林市的官网去查一下就行了。
Ⅱ 请问人大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是做什么的
做以下的工作:
1、检查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专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执属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会议报告。
2、对区公、检、法、司及法制办、监察局、民政局、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事项和提交的工作报告进行审阅和调查研究或组织视察,提出初审意见和建议,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
3、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执法部门有关执法情况的申诉和控告。
4、加强与“一府两院”对口部门及工、青、妇的联系,参与有关活动,负责承办、督办区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有关“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
5、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6、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政策依据,提出意见和建议。
7、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Ⅲ 地级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什么级别
地级市分两类,一类是普通地级市,一类是较大的市;普通地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没有立法权,而较大的市有立法权!所以普通地级市的官员级别较低,它的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是正处级。
Ⅳ 全国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大还是省委书记大
正常来说,副主任职务本身是副部级,而省委书记是正部级。
但是各省书记退二线担任的副主任职务,为正部级副主任,权力几乎没有,是一个退二线的单位。
Ⅳ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你好!内务司法委员会是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受市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一)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议案;
(二)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大大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提出报告;
(三)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向大会大大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四)审议市人民代表大会大大团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提出报告;
(五)提前介入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大大团、常务委员会或者主任会议交付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提出意见;
(六)协助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备案审查报告;
(九)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十)密切同市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对内务司法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有关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一)受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对市级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控告、申诉;
(十二)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内务司法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征集意见汇总上报工作;
(十三)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工作;
(十四)承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工作事项。
Ⅵ 人大中的法律委员会和内务司法委员会有什么区别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简称内司委)是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的一个专门委员会,和其它8个专门委员会一样,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受全国人大领导;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领导。九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7人、委员13人组成,其中14人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以应到会人员的过半数赞成为通过。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研究、审议、拟定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议案和法律草案;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开展内务司法监督工作。
法律委员会是全国人大九个专门委员会之一,成立于1983年6月7日。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法律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立法和监督工作。在立法方面,法律委的职责是: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全国人大大大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修改稿;拟订法律草案和其他议案,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全国人大大大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审议的委员提出的议案,并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就立法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报告或者建议等等。六届至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分别为彭冲、王汉斌、薛驹、王维澄。九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为李伯勇、周克玉、顾昂然、张绪武、乔晓阳、胡光宝。
Ⅶ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同志反映扫黑除恶治乱的情况邮寄地址要怎么书写
登录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网站,有具体位置,可以查看。
Ⅷ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与全国人大法工委有什么区别
两者都是全国人大的下属机构,但全国人大法工委是立法部门,全称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法制工作机构;而内务司法委员会是内务行政部门,主要是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并协助进行司法监督。从名称上也可以很清楚地看出来。
在”中国人大网“官网上,有这两个机构的栏目,其中有详细的介绍,包括委员会组成人员、职责、工作动态、下属机构、历史、研究报告等。由这些细节内容,也可以看出两者的具体区别:
一、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是于1988年3月根据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的,现任主任委员是马馼(女)。委员会具体职责是(以下引自官网):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具体职责有:
1、审议全国人大大大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
2、向全国人大大大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3、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命令、指示和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和规章,提出报告;
4、审议全国人大大大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必要的时候向全国人大大大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
5、对属于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对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贯彻实施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进行监督。
二、全国人大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1979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成立,1983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名称改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现任主任是李适时。
法工委主要职责为:
1、受委员长会议委托,拟订有关刑事、民事、国家机构以及其他方面的基本法律草案。
2、为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草案服务。对提请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进行调查研究,征求意见,提供有关资料,提出修改建议。
3、对省级人大常委会及中央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的有关法律问题的询问,进行研究答复。
4、研究处理并答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法制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全国政协委员的有关提案。
5、进行法学理论、法制史和比较法学的研究,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6、负责汇编、译审法律文献等。
Ⅸ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和内司委主任哪个级别高
在没有专门下文明确某个领导同志行政级别的情况下,两个相同级别的单位主官级别是一致的,都是正处级,但是人大可能会有高配价格或者按高一级或半级享受待遇的情况,具体要以文件为准
Ⅹ 大连市监察委和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是一个单位吗
不是一个单位,市监察委是市委的直属机构,而人大监察和司法委是属于人大常委会的直属机构,二者不属于一个单位 ,各是各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