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监督管理
Ⅰ 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具体有哪些
1、四川上海为代表的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
2、宁夏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
3、宁夏建设厅建筑管理处
4、宁夏吴忠市建管站、中卫市建筑业管理科、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
Ⅱ 浅谈如何做好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面对建筑业 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严峻形势,如何更好的 保障和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性,就成了摆在各级建筑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机构面前的问题。随着《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 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等一系列建 设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颁布,促使我国建设工程安 全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但建筑业点多面广,劳动密集,交 叉作业、高空作业多,属于高危行业,建筑安全事故仍频繁发生, 建筑安全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一)目前我国现有的建筑安全管理体系存在管理职能分散、管 理部门职能转变落后、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建筑安全监督检查机 构只有安全生产管理局及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而这些机 构只能实施宏观监督、重点监督与抽查。质量安全监督站为受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属于授权执法,大部分基 层质量安全监督站专业监督人员严重不足,且无安全监督经费来 源。工作经费得不到财政保障,人员得不到及时的培训,素质不能 适应发展的需要,没有能力购置较为先进的安全监测设施,缺乏科 学有效的监管手段,监督管理工作难于有效深入的开展。目前,我 国有效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还未完全形成,安全监督管理 方式和管理手段还无法适应日益发展壮大的建筑业的需求。
(二)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到位,安 全责任制不能落实到位。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是保证建设工程 安全的重要保证,但是,部分施工队伍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侥幸心 理严重,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认真落实到 位,不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身兼多职,致使 施工现场违章作业行为不能及时制止和纠正,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 现和整改。
(三)施工人员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素质低。随着我国经济发 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大量的剩余的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 民工大量流入建筑业。目前施工现场一线作业的工人大多数都是农 民工。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虽然明确规定了施工作业人员须经安 全教育及安全培训,但由于建筑工程工种多,人员流动性大,安全 教育、安全培训制度往往流于形式,安全法律法规及规范、技术规 程的培训仅停留在安全管理层,落实不到一线的操作工人上,一线 操作工人对技术规程的不熟悉,是违章操作的根源,是发生安全事 故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部分施工企业由于 中标价格低、追求高额利润等原因,在安全投入上明显不足,安全 生产设施不能及时到位,施工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或使用不能满足 安全要求的防护材料,造成安全隐患居高不下,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五)监理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监理市场现在还未 完全步入正规,监理人员的各种管理职责还未能完全履行到位,目 前还存在一个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十余个工程的总监,一个监理员监 理多个工地的现象,使得监理在安全监管工作中,不能认真履行规 定的监管职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不能认真审查,不能提 出建设性意见,部分监理人员对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不熟悉,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发现隐患不采取有效的措 施责令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对违章作业现象不能及时制止和纠 正,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野蛮施工的现象不及时向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告等。
对策与建议
落实监管责任,转变监督模式。监督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导则》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属地管理和 层级监督相结合、监督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与监督工程实体防护相结 合、全面要求与重点监管相结合、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的监 督原则,从实物监督向行为监督转变,由施工现场的应急管理转向 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防护措 施、安全评价的审核,建立高效的监督管理队伍,寻求有效的监督 管理方式、方法,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转向标本兼治,努力寻求治 本之策,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的超前性、有效性和及时性。
Ⅲ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要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执行力,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制度是一个标准,仅凭制度创造不出效益,如何将强制性的制度升华到企业文化层面,使员工普遍认知、认可、接受,完成他律到自律的转化,建立“人人要安全、人人管安全”的安全理念,是构建制度文化真正内涵。因此,只有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将相应职责落实每一个人,让所有都知道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这样才能为下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执行力提供依据。
2、责任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
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核心,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和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是安全生产执行力的关键,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往往造成安全生产问题上互相推诿的现象,最终导致安全隐患无人去消除,引发事故。
(1)领导重视。任何工作只有得到领导的重视,才能顺利进行,如果领导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那么就会出现安全生产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只有企业领导重视,真正的把安全放在第一位,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生产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才能有效执行下去,才能确保施工的安全。
(2)宣贯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每一个人都能理解和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人员流动大是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点,这就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此,掌握人员流动情况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凡新进场人员均必须进过岗前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掌握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给予上岗,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人。
(3)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在生产过程中,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员应对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能履行安全职责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确保所有人员均能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加强安全生产沟通
沟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前提,有效的沟通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没有沟通员工就不理解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也不明白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甚至不懂得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相应的自救知识,就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沟通即将相关的安全生产知识有效地传达到每一个人。
Ⅳ 如何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给你些资料参考,至于实际操作你要自己用心,根据你的经验来做好工作,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 摘 要:在建筑施工中,建筑质量安全管理是施工中重要的工作,加强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是施工的前提,本文就对建筑施工中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分析、探讨,以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关键词: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既带来价值因素的经济效益,同样也带来非价值因素(健康、幸福等)的社会安全效益,它体现着人类的文化思想,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管理水平提高,是一个永久的、不断探究的课题。 1.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为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加强建设工程法规建设。我国先后颁发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等法规。并制定修改了相应的配套技术标准和规范。同时,各省、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初步健全。近几年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好转,百亿元产值的死亡率不断下降。但随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投资规模越来越大。建筑施工队伍的持续扩大也给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带来了难度。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面对如此严峻的建筑安全形势,政府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必须加大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力度,及时督促建设过程各责任主体整改安全防护中存在的隐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2.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较混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有的设在建筑管理部门、有的设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工程监理管理部门、有的设在安全监督站、有的设在工程质量监督站等等,导致安全监管机构没有独立的安全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权威性,监管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造成安全监督执法弱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2.2安全监督队伍的现状和建筑业快速发展的形势极不适应。主要存在着安全监督管理人员无编制或编制过少,不能满足建筑队伍不断发展扩大,工程量不断增大的需要。有些地方让监督人员一人身兼二职,既管质量,又管安全。施工质量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安全施工是存在于施工过程之中的,因此他们进入施工现场往往只能是看到了质量,顾不上安全,导致安全监督名存实亡。特别是各县建筑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只有兼职人员或一两名专职人员,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形同虚设。 2.3安全监督管理队伍素质较低。许多监管人员进入安全监督管理队伍之前从没有搞过安全管理工作,不懂安全,不懂业务,文化水平低。全国现有的安全监督人员中,高级职称仅占3% -4%,中级职称占10%-15%左右,初级职称占30%左右,近60%以上人员不是专业技术职称。 2.4建筑安全交叉管理,问题突出。因为政府机构多次改革,新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交替,导致政府部门管理安全的职能交叉,多方插手,多头管理及处罚的现象比较多见,造成企业在同一事故上,同时受到来自几个政府职能部门、机构的不同标准、要求的监管与处罚,企业的意见与压力很大。 2.5建筑安全监管支撑保障体系建设落后,缺少必要的监管手段。因为经费不足,技术装备、检测器具短缺落后等因素,安全监管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督检查,仍然用的是眼睛看、耳朵听、手摸的传统方法,影响着安全监管的科学性。 6.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体系不配套、不完善。当前,我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虽基本形成,但存在着法律法规的一些条款在实际执行中可操作性不强,配套的法规还不完善,安全施工标准系统性不好等问题。导致安全施工行政执法在企业的违反行为没有出现事故的情况下,该处罚的没有处罚。安全执法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未得到完全落实,安全强制措施变得苍白无力,安全监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2.6 监理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普遍不到位。 部分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只抓进度不管安全的现象持迁就态度,怕处理不好关系影响今后工程监理任务承包和其它工作的展开;有的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知识掌握不够全面,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意见针对性不强。未能有效指导施工单位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 3.完善建筑安全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3.1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体制。完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运行机制,首先须明确监督机构的执法定位,确定其单位性质是行政部门,鼓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大胆执法,将监督机构的性质由执法类的事业单位直接转型为主体上由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执法单位,使之行使行政执法更加合理合法。其次须避免多部门集中执法,对于监督机构要实行垂直管理以排除行政干扰,使监督管理能充分运用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及现行规范标准。最后为了确保政府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全面性及权威性,监督机构要完善安全监督管理检测手段,不断探索及实践适应不同时期要求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模式,建立起规范的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施工安全监督工作水平。 3.2实施现场工程安全监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而且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必须要求施工单 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必须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在政府建筑安全监督中,引进社会监督,进一步健全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制度,与此同时,也赋予了监理单位对施工安全的监理权利,监理单位在对工程施行监理过程中,完全可以借助于其审查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进行现场巡视及旁站、组织验收与履行签字手续等,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抓好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工作,将对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3.3抓好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任何事物均不是绝对安全的,安全工作的目标应当是控制危险源,努力把事故发生概率降到最低,即使万一发生事故,也能把伤害及损失降低到较轻的程度。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是建筑施工现场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只有抓好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这个安全管理中的主要矛盾,方能避免群死群伤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可以达到上述安全工作目标。 3.4建设高素质安全监督队伍。建筑安全管理是一门技术性很强的管理学科,因为各种原因,目前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监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在一些落后偏远地区的县市,有些人自己都不懂,到了工地胡乱指挥,这对安全管理
Ⅳ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内容有哪些
该规定指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Ⅵ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是什么样的单位
质量监督站和施工来安全监督站隶属源于建设局的部门,质量监督站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等工程的质量问题,安全监督管理站是负责所管线区域内的建设、施工等工程的安全问题,属于政府部门,是独立分开的部门,待遇一般,不过外快很多,逢年过节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者施工单位都要去这些部门给打点一下,否则后面的工作就很难开展,假如楼主真能进去,那这辈子吃喝玩乐都不愁了。
Ⅶ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是什么部门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是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而是工程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下属机构回,通常具有独答立的法人资格。但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能自行行使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权,而是根据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代表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行使相关的行政管理权,其行为责任最终由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承担。
Ⅷ 如何做好建筑施工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主体功能作用
如前文所述,目前国内建筑市场发展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其主要原因之一,即是相关建设活动主体缺乏较为专业的技术、人员、管理力量,无法有效开展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参与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目的之一,即是为填补相关活动主体(政府、业主、监理)在专业技术、人才与管理等方面的力量空白与欠缺。
技术
近年来我国建筑业市场发展迅速,各项新技术、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不断创新应用,各项全新保障制度不断探索发展,这对于目前建筑市场管理提出着很大的技术挑战。如新工艺、新材料、新管理模式下的工程设计、咨询、检查、评估、风险管理技术等。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能够针对某一特定市场需求,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填补建筑市场管理的专业技术缺口。
人员
随着我国建筑施工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市场对于拥有专业技术、管理能力的人才需求也持续增加。以某地级市目前的在建工程量为例,其在建工地超400万m²,建筑、市政工地超40个,依据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当地住建局质安站人员编制配备数量远远不足。在这种情况下,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通过参与政府采购服务竞标,提供专业工程技术服务与辅助性事项服务,能够弥补政府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人员不足。
管理
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正经历着较大的管理模式变革,工程总承包制度快速发展,EPC模式广泛应用,全过程工程咨询区域试点,建筑师负责制积极探索,建筑施工图审风波不断……面对国内建筑市场波澜壮阔的管理变革,固守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必将被发展浪潮淘汰,寻求自身的发展变革才是企业的唯一出路。
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作为建筑市场全新的活动主体,相较传统建筑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适应全新市场管理模式要求,在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的过渡时期,为其提供专业化的工程管理服务,帮助其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发展日益呈现多元化的市场活动主体特征,专业第三方技术服务组织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其提供的各领域专业化技术、管理服务,能够有效弥补传统建筑市场相关活动主体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面的缺口;帮助传统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转型;促进落实政府的市场监管,有效解决建设工程领域日益严峻的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管理问题,推动建筑业快速健康发展。